1、奖 罚第六十七条 企业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事故相关人员责任给予追究。第六十八条 奖励类别:1、达标工程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定等级为达标工程项目。2、地(市)级获奖项目:由地(市)级相关部门按一定程序评出授予荣誉称号项目(如:济南市安全文明优异工地、西安市文明工地、合肥市安全文明工地等)。3、省(部)级获奖项目:由省(部)级相关部门按一定程序评出授予荣誉称号项目(如:山东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上海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等)。第六十九条 奖励范围1、企业机关从事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
2、员。2、区域/专业企业机关从事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3、项目部从事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第七十条 奖励标准安全生产奖励标准 单位:元/m获奖类别获奖单位达标工程项目地(市)级获奖项目省(部)级获奖项目项目部0.500.200.30区域/专业企业机关0.200.100.10企业机关0.15注:1、人员兼职时按高额奖励,不反复计。2、一个单位工程数次获奖,逐层累加计奖。3、专业企业参与企业内部项目工程施工,对区域、专业企业安全生产奖励按产值百分比分配,专业企业直接对外承接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奖励按工程造价每1000元/m2标准换算。第七十一条 奖励条件(一)企业机关1、企业整年无三级以上重大生产
3、安全事故;2、企业整年发生一起负关键责任因工死亡事故,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标奖励减半;3、企业整年发生两起及两起以上负关键责任因工死亡事故,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标奖励不予兑现。(二)区域/专业企业机关1、区域/专业企业整年无死亡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露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达标。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标奖励减半: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确保体系不健全。B、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责任制未逐层落实到位。C、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安全方法经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D、劳务队伍录用、管理不符合要求,未签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协议(
4、协议)。E、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当地政府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整改,或被新闻媒体曝光。F、各类安全生产报表、安全生产评定不立即、不正确、有遗漏,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时,严重不合格项超出两项。(三)项目部工程从开工至完工,无死亡、重伤事故,无机械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露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全方面达标,而且做到以下几点:1、项目部按要求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2、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合格,安全技术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得到有效落实。3、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多种教育、培
5、训统计资料真实、齐全、有效,教育和培训覆盖面达成100%。4、定时组织安全生产检验,对事故隐患整改立即,检验、整改统计资料真实、有效。5、各类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投入立即、到位,现场含有安全生产条件。6、未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企业及上级部门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未被政府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7、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企业下达创建指标。第七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检验时,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成绩突出项目和个人给奖励,奖励项目集体3000元、个人500元。第七十三条 企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单位和个人给奖励。1、对在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
6、除险情有功及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功,给单位(集体)10000元、个人8000元奖励。2、对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研究方面有所发明,有重大技术改善或重大合理化提议,并确有显著成效、对在安全科技结果推广应用方面有发明性新结果,并产生显著效果及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单位或个人,按企业相关科技奖励措施进行申报和奖励。第七十四条 企业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优异集体和优异个人评选工作,企业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优异集体”和“安全生产优异个人”单位和个人给奖励,奖励标准同企业其它优异集体和优异个人标准一致。第七十五条 企业对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中做出成绩单位和个人给奖励,奖励单位(集体)3000元、个人1000元。第七十六条 企业对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授予安全生产荣誉称号单位和个人给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当年度“安全生产优异集体”、“安全生产优异个人”奖励标准23倍。第七十七条 因为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受到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彰,企业将给受表彰项目部3000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