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条款(略)
第二节 专用协议条款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月 日。
完工日期: 月 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验收合格。
五、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比选书及其附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本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637000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按通用条款实施。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协议使用汉语。
3.2 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 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日之前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日之前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中国没有对应标准、规范时约定: 无。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协议签署后5日内提供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合格专用章施工图肆套。需增加图纸套数,由发包人代办,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施工期及完工后二年内不得向和本工程建设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图纸相关息。 、
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负担: 无。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按工程施工协议要求。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无。
5.3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__ _ 职务:
职权: 负责甲方现场管理。
5.6 不实施监理,工程师职权: 无 。
7、建造师
姓名: 职务: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
开工前、工地现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场地和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进出施工场地道路及确立进出场地路口位置。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开工前。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经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已获取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和古树名木资料,并向上述物体全部者或管理部门通知、介绍承包人、方便于承包人获取更具体资料;经过监督单位审查承包人对上述物体保护方法,并在必需时向上述物体全部者或管理部门通报。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另行书面委托。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3)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按国家和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实施。
(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
向监理提供一间办公室。
(5)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南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已完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发包人发包价格中。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人发包价格中,由承包人负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要求:
按地方政府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及周围清洁卫生,文明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和人员之间关系,确保按要求顺利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及说明等相关资料,设计交底完成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
监理工程师确定时间: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2天内审查确定。
10.2 群体工程中相关进度计划要求:
总工期为 日历天(以 月 日起算)。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工期在任何情况下不顺延(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四、质量和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实施。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负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和南充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要求实施。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23、协议价款及调整
23.2 本协议价款采取 工程量清单范围固定价格 方法确定。
(1)采取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协议,协议总价为中标价。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
A、施工期间钢材、水泥、商混、砖、砂石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公布价格算术平均价计算)和工程投标(或比选)截止日次月《南充建设》中相同材料价格相比涨(跌)幅在10%(含10%)以内和除上述材料外其它材料价格波动;B、投标人报价时不报或漏报清单项目;C、因为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D、除以上风险外其它风险。
(2)、 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A、物价波动引发价格调整:以投标(或比选)截止日次月《南充建设》公布材料价格为基准价,施工期间钢材、水泥、商混、砖、砂石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充建设》公布价格算术平均价计算)涨(跌)幅在10%以上时,对超出部分材料价差按实调整,其它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B、政策性改变引发价格调整:以投标(或比选)截止日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改变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人工、税金等发生改变时,根据相关要求实施。
C、工程量改变(指非承包人原因,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改变)时,能够对应调整协议总价,单价不变;
D、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清单项目,能够补充单价并调整价款。
(3)、当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发生变更后,综合单价(含方法项目清单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按中标单位投标清单综合单价计算;②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清单没有适用单价时(投标人不报或漏报除外),能够补充综合单价,补充综合单价措施以下:补充单价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施工期间《南充建设》公布(《南充建设》中未公布材料信息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认市场价)材料价格计算后综合单价再下降15%后确定;
(4)、其它费用调整措施:①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要求实施;②规费按中标人工程投标时持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结算;
(5)工程结算措施:
发包人发包总价加上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定价风险范围以外能够调整合 同价款金额组成工程结算价款。
23.3 双方约定协议价款其它调整原因:
本协议价格调整和南充市财政局相关要求不一致,以南充市财政局要求为准。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协议价款总额百分比:
25、工程量确定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时间:达成约定条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5份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格式已完工程报表。
因为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因设计变更等特殊情况须作变更工程量,由业主按程序报批确定。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法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给
27、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给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和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负担责任以下:
(1)材料设备单价和一览表不符:
无。
(2)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和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
无。
(4)到货地点和一览表不符:
无 。
(5)供给数量和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和一览表不符:
无。
27.6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结算方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采购。
(1)承包人负责采购全部材料必需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材料选择等级要求及发包人要求材料要求,确保材料质量,其中现浇砼、预制构件砼、楼地面面层、块料面层结合层等必需使用国家正规厂家生产合格旋窑水泥;钢材必需使用国家正规厂家生产合格钢材;电线、给排水管、门窗等采取省内含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合格产品。对于这部分材料采购,一旦发觉存在产品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生产厂家、货源,承包人应予调整,并自行负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若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做出材料质量审查意见持有异议,可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双方认可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发生费用、损失由责任方负担。在处理质量争议期间,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降低窝工待料损失。
承包人自购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认定,不得用于指定工程项目,不然所以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自购材料虽经监理工程师质量认定,也不能解除承包人质量责任。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
八、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改、变更设计施工、遇特殊情况须作变更按程序报批。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32、完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立案工作程序要求
向发包人提供完工图及相关完工资料5套。
32.6 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无。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违约处理:由责任者负担。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无。
35.2 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承包人未能按协议进度计划立即完成协议约定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协议金额0.1‰,最高扣工程协议价2%。当发包人判定承包人已显著不能按工期完工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累计达成30日历天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协议,履约确保金不予退还,施工队伍必需限定在10日内退场,甲方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并对已完成实际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价款待工程完工后按审计结论支付,若检验不合格,由承包人负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1)施工安全文明和现场配合等方面实际实施情况综合考评:考评不达标者将扣罚工程款,扣罚总金额按协议价2‰以内,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施工安全文明未达成相关要求要求: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假如承包人被发包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被市人民或媒体举报属实,每次扣除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2%-5%;当因承包人责任而发生伤亡事故,除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外,双方约定发包人有权按死亡30000元/人、重伤10000/人直接扣除工程款。
37、争议
37.1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采取第 二 种方法处理;
第一个处理方法: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
第二种处理方法: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根据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9条实施。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第40条实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第40条实施。
承包人应投保险费已包含在比选报价中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以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无。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无。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双方约定其它担保事项: 无。
46、协议份数
46.1 双方约定协议正、副本份数:
本协议正本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一份,副本七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三份,协议立案机构一份。
46.2协议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47、补充条款
47.1本工程完工结算价确实定:以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47.2工程结算审计费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47.3拨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应首先拨付民工工资部分,再拨其它款项,如民工工资有拖欠情况,发包人拒拨其它款项。
47.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比选文件中载明建造师、技术责任人、施工员,上述人员必需压证施工(除非甲方同意更换)。如承包人私自更换视为违约,双方自动解除协议,承包人自动退场,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承包人履约确保金,并不负担任何责任。
47.5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实施考勤制度,建造师必需确保有80%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技术责任人、施工员必需确保工作时间100%在施工现场。每缺勤一天,扣工程款壹仟元,每个月结算一次。
47.6本工程工期实施固定工期,中选人必需合理安排工期,尽是避开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管风、雨、霜、雪、节假日等整个工期全部一律不顺延。
47.7承包人工期延迟累计达30个日历天时,视为违约,承包人自动退场,发包人有
权解除协议,并不予退还承包人履约确保金,且不负担任何责任。
47.8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协商处理。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月 日 月 日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要求和双方约定,负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和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和双方约定其它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以下:
二、质量保修期
2.1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不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和供冷系统为 年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以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实际完工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该 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内派人保修,发包人能够委托她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该立即抵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发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3、在国家要求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点责任方负担。
五、其它
双方约定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协议附件,由施工协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