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职务1. 在厂长领导下,主管工厂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不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领导总师办、研究所(含试制车间)、工艺科,总管全厂技术系统。2. 落实实施国家相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帮助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3. 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计划,制订科研计划、技术改造计划,负责科研计划实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技术工作。4. 领导相关部门制订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计划及质量改善方法计划,组织处理产品质量中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技术业务指导,帮助厂长督促检验各项质量计划实施。5. 依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
2、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累计划,定时主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验督促并组织确保新产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实现,以加速产品更新换代。6. 负责审批科研、新品及技术革新和工艺等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图、工作图设计及产品技术条件、关键件工艺规程、专机设计总图,主持厂内多种技术判定会议。7. 领导年度技术方法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8. 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工作。9. 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技术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立即组织处理生产中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10. 审批全厂合理化提议、技术革新推广计划,
3、组织科技、革新结果判定,审查技术改善奖励方案,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推广,领导科技情报档案工作,落实实施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组织审批工厂标准,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包含产品说明书、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宣传和技术问题解答等)。11. 领导科技外事活动,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12. 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验和考评例会决议实施情况,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完成。职权1. 对工厂生产经营中技术问题有决议权。2. 受厂长委托有权,代表工厂签署技术经济协议。3. 有权组织制订技术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和技术责任制建立、修改。4. 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准备综累
4、计划、引进技术、年度技术方法和设备修理、更新计划有审定权。5. 对不实施技术管理制度、违反技术规范行为有权阻止。6. 对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使用、调动、晋升、调资、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应事先征求总工程师意见。7. 对技术任务书、工艺平面部署和设计总图及技术标准有审批权。职责1. 对未正确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技术工作方面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负责。2. 对因为领导不力、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造成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包含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议失误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负责。3. 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累计划、设备进口、技
5、术引进、非标准设计计划,对未按计划完成负责。4. 对未能协调工厂技术管理部门之间关系,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混乱,技术文件不完整正确、归档不立即,造成工作被动负责。5. 对引进设备和技术未能立即组织消化投产,造成重大损失负责。6. 对科技外事活动有失国格、人格,失泄国家机密及使工厂形象受到影响造成重大损失负责。7. 对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处理不立即,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重大人身、设备等事故,影响生产计划完成负责。8. 对推行产品质量升级计划、TQC计划和质量方法计划完不成,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9. 对代表工厂签署协议或协议,出现差错、失误,造成工厂经济损失负责。10. 对工厂技术文件、技术秘密外传、失、泄密负责。11. 副总工程师帮助总工程师工作,并对总工程师部署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