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外办事处协议管理要求1 目标加强销售分企业驻外办事处协议签署、保管、存档等管理工作,降低失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营工作健康发展。2 适用范围销售分企业驻外办事处3 实施销售分企业驻外办事处人员4 职责销售分企业驻外办事处销售协议由员工签署,驻外办事处经理审核,销售分企业经理同意。5 制度5.1销售分企业驻外办事处于签署销售协议前,必需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情况,关键包含: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权限、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和对方签约人签约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我方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履约条件和能力,确保所签协议有效、有利。5.2营销人员应加强学习协议法、民法通则等。签署销售协议,必需严格遵
2、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相关要求。签署协议时,必需以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和提升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借签署销售协议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因协议签署不明、不实、不公,造成我方经济损失,应按其过失或有意所造成损害后果,负担对应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5.3 销售协议在正式签署前,必需按要求实施企业协议管理措施、程序和权限,以多种方法(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上报审查,经销售分企业经理同意后,方能正式签署。对协议所包含信息费、佣金、回扣等费用支付,必需实施企业财务管理措施。5. 4销售协议签署一定要做到正当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签署协议营销人员作为协议履约责任人,对协议推行、款项回收负担
3、责任,负责到底。责任人必需完整地搜集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全部书面凭证,并妥善保管。5.5 如协议履约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问题,需要变更、补充或解除,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包含当事人双方往来函电等),实施协议签署审批程序,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5.6如协议推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书面协议,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协议专用章。经协商仍无法处理,由企业指派专员负责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5.7经济协议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不准滥用、代用或借用,严禁在空白协议文本上盖章。经济协议专用章应由专员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申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经
4、济责任和行政责任。5.8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协议档案和用户/用户档案。每一份协议有一个企业统一编号。协议档案包含协议正本、副本及附件、协议文本签收统计、变更、补充、解除协议协议(包含文本、函电)等,均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用户/用户档案要包含名称、地址、联络人、联络电话 及用户自然情况等。6 管理6.1 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协议档案,由分企业统一编号,档案内容包含: 6.1.1 协议正本、副本、附件。6.1.2文本签收统计。6.1.3 变更、补充、解除协议协议。6.2 综合管理部/驻外办事处应按用户/用户建立用户档案,内容包含。6.2.1 用户名称、地址
5、、联络人、通讯方法。6.2.2 用户自然情况。6.2.3 我企业提供产品/备件、日期、安装使用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情况。6.2.4 推行协议情况6.2.5 质量/技术问题处理情况(表格)6.3 综合管理部按产品/备件建立管理台帐一式 二份,一份于次月5日前上报财务部,一份销售分企业保管备查,内容包含:6.3.1 协议号6.3.2 协议标6.3.3 签约日期,结算日期,经办人。6.3.4 用户名称6.3.5 产品/备件名称,数量/明细6.4 协议作为企业对外经济活动关键法律依据和凭证,相关人员应保守协议秘密,严禁有意或 无意向外界泄露协议信息。协议档案和台帐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查阅。6.5 企业定时对协议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逐步将协议签约率、协议文本质量、协议推行情况、协议台帐统计情况等纳入企业对营销人员和驻外办事处工作业绩考评范围。任何人私自转让协议,一经发觉,企业对相关责任人给开除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7 本要求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