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1.作为推荐使用施工协议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2.施工协议总纲性法律文件是协议协议书.3.标准化施工协议协议书关键内容包含: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协议工期、质量标准、协议价款、协议生效时间.4.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做任何改动,原文照搬.5.施工协议组织文件中,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使之达成和通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首先问题内容完备约定文件是专用条款.6.施工协议范本中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标准化附件。二、施工协
2、议管理包含相关各方1.通用条款要求,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含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当事人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2.通用条款要求,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收含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料当事人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3.施工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全部不能将协议转让给第三人,这表现了老实信用标准。4.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定义工程师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代表.5.施工过程中,假如发包人需要撤换工程师,应最少于易人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6.施工过程中假如工程师易人,后任继续推行协议文件约定及前任任务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做出书面承诺.三、施工协议工期和合理价款1
3、.在协议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2.经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协议协议书内明确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天数.3.招标确定中标后,施工协议协议书内注明协议价款应为中标人投标价.4.包含保密要求直接发包工程在标准化协议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协议价款.5.协议价款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价款填写。6.施工协议示范文本中所称费用,包含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施工期间地方税增加需多交纳款额.7.追加协议价款是指,协议推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协议价款情况,经发包人确定后,根据计算协议价款方法,给承包人增加协议价款。8.费用是指不包含在协议价款之内应该由发包人或承包人负担经
4、济支出。9.通用条款中要求有三类可选择计价方法,固定价格协议、可调价格协议、成本加酬金协议.10.施工协议示范文本中要求固定价格协议是指在约定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协议,约定范围内风险由承包人负担.11.工程承包活动中采取总价协议和单价协议属于固定价格协议.12.施工协议采取可调价格协议通常见于工期较长施工协议。13.通常见于紧急工程施工是成本加酬金计价方法施工协议。14.灾后修复工程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工程应采取成本加酬金计价方法施工协议。15.施工协议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大小和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16.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能够采取按月计量支
5、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法。四、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文件1.订阅协议时形成文件及协议文件优先解除次序(1)施工协议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协议专用条款;(5)施工协议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施工协议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施工协议专用条款解释次序应在工程清单之前.3.根据通用条款要求,当协议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处理、请负责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按协议约定处理争议方法处理.五、发包人和承包人工作1.发包人和承包人义务划
6、分发 包 义 务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赔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并在开工后继续处理其遗留问题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施工场地开通施工场地和城镇公共道路通道,和专用条款约定施工场地内关键交通干道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同意手续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承包人义务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和工程配套设计,经工程师确定后使用,发生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向工程师提供年、季
7、、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对应进度统计报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负担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要求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2.属于协议约定发包人义务,假如出现不按协议约定完成,造成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延误工期对应顺延.3.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
8、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方法保护单位工程部位和对应追加协议价款,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六、施工准备阶段协议管理1.中国现在建设工程项目通常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纸经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在协议约定日期前发放给承包人。2.按要求,发包人应无偿按专用条款约定份数供给承包人图纸,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时,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不管是发包人提供图纸,还是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全部须经过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才能够使用。4.工程对承包人设计图纸审核签认后,仍不能免去承包人设计责
9、任.5.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经工程师给予认可关键目标,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依据.6.施工前协议双方应做好准备工作为了施工顺利展开,施工前协议双方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发包人使施工现场含有施工条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员和设备调配工作工程师做好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做好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要求,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8.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未给予回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对应顺延。9.施工协议示范文
10、本要求,因发包人原因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该赔偿承包人所以造成损失,对应顺延工期.10.施工协议范本通用条件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任何部分分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11.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基础标准是主体工程施工任务不许可分包,关键工程量必需由承包人完成.12.经过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13.按要求,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多种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酬劳只能依据分包协议由承包人支付。14.协议约定有工程预付款,其预付时间应不迟
11、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15.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时,承包人能够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通知。1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贷款利息,并负担违约责任.七、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质量控制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具体工作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到货检验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现场接收发包人应该提供其供给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实发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由双方共同清点共同清点关键内容:外观质量检验;对照发货单证进行数量清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必需抽样检验材料设备接收后
12、移交承包人保管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材料保管费应由发包人负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要求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损失丢失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和约定不符时处理材料检验经过后不解除发包人供给材料存在质量缺点责任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单价和协议约定不符时9由发包人负担全部差价材料设备种类、规格等和协议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发包人供给材料规格、型号和协议约定不符时,承包人能够代为调剂串换,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到货地点和协议约定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协议约定地点供给数量少于协议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补齐,多于协议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到
13、货时间早于协议约定时间,发包人负担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协议约定时间,由发包人负担对应追加协议价款,发生延误,对应顺延工期,并给承包人赔偿损失续表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实,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工程师共同时行到货清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和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在工程师要求时间内运出,重新采购,并负担由此发生费用,延误工期不予顺延2.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时具体工作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施工中,发包人供给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后用于工程,但随即又发觉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应追加协议价款
14、,并对应顺延工期承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协议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给商八、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1.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法监督检验承包人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2.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应支付由此增加追加协议价款、对工期有影响应给对应顺延.3.按要求,工程师应依据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对承包人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达成或超出约定标准给质量认可(不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要求
15、时,则给予拒收.4.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工程应由发包人负担返工追加协议价款,工期对应顺延.5.假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判定,所需费用及所以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担.6.经过工程检验检验合格后工程,又发觉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负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工期不予顺延.7.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检验检验影响了承包人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检验合格时,应由发包人支付影响正常施工追加协议价款、对应顺延工期.8.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追加协议价款,由发包人负担。9.假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对应申报手续
16、,发包人负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10.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负担相关费用。九、隐蔽工程和重新检验1.施工协议文本要求,如需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承包人在工程含有隐蔽条件或达成专用条款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时,应首优异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3.隐蔽工程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4.假如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验收时间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
17、超出48小时.5.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二十四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统计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统计,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6.不管工程师是否参与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验,若质量合格,发包人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追加协议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对应顺延工期,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施工进度管理1.施工协议推行进入施工阶段,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关键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实施,确保施工任务在要求协议工期内完成.2.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3.不管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
18、后于计划进度,只要和计划进度不符时,工程师全部有权通知承包人修改善度计划。4.因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全部后果全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5.工程师不对确定后改善方法效果负责,假如修改后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工,包人仍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6.工程师和承包人暂停施工权利划分工程师暂停施工权利外部条件改变后续法规政策改变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许可施工发包人应负担责任原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后续施工现场或通道移交工作发包人订购设备不能按时到货施工中碰到了有考古价值文物或古迹需要进行现场保护协调管理原因同时在现场多个独立承包人之间出现施工交叉干扰工程师需要进行必需协
19、调承包人原因发觉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作业方法可能危及现场或毗邻地域建筑物或人身安全承包人临时停工权利延误支付预付款发包人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约定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预付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贷款利息拖欠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不按协议要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程款,且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承包人能够停止施工,由发包人负担违约责任7.按要求,工程师应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8.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复工通知后48小时内应给对应回复。若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
20、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回复,承包人能够自行复工.9.假如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负担所发生追加协议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 对应顺延工期;假如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负担发生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假如因工程师未立即作出回复,造成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负担违约责任。10.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要求,能够顺延工期条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师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
21、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11.施工协议规范文本要求,提前完工协议包含内容(1)提前完工时间;(2)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方便条件;(3)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可能采取赶工方法;(4)提前完工所需追加协议价款。12.符合顺延工期条件时,承包人可在工期能够顺延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延误工程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汇报,工程师在收到汇报后l4天内给予确定回复,逾期不予回复,视为汇报要求已经被确定.13.工程师确定工期是否应予顺延,应该首先考察事件实际造成延误时间.14.施工协议推行中,假如发包人出于某种考虑要求提前完工,则发包人应和承包人协商,并签署
22、提前完工协议,为承包人提供赶工便利条件.十一、设计变更管理1.施工协议推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其它实质性变更,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处理.2.工程师有权指示设计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标准工程师有权指示设计变更更改工程相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协议中约定工程师改变相关工程施工时间和次序其它相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已经有价格变更协议价款确定变更价款标准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能够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协议价款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合适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定后实施3.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
23、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4.施工中发包人需要变更工程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同意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计划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同意,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对应图纸和说明。5.因设计变更造成协议价款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负担,延误工期对应顺延。6.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7.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换用,必需经工程师同意。8.工程师同意采取承包人合理化提议,所发生费用和取得收益分担或分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约定.9.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提出变更包含追加协议价款要求汇报,经工程师确定后对应调整协议
24、价款。若在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则视为该项变更不包含协议价款调整.10.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协议价款汇报后14天内,对承包人要求给予确定或作出其它回复。若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定或回复时,自承包人汇报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汇报已被确定.11.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协议价款.十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快速采取方法,尽可能降低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估计清理和修复费用。2.不可抗力事件连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汇报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
25、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正式汇报及相关资料。3.协议约定工期内和拖延推行协议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协议责任区分协议约定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协议责任工程本身损害、因工程损害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负担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必需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延误工期对应顺延拖延推行协议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协议责任因协议一方拖延推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去拖延推行方对应责任假如是发包人办理工程险,承包人取得工期顺延时,发包人应办理保险延续手续假如是发包人
26、办理工程险,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承包人应自费办理保险延续手续保险企业赔偿不能全部填补损失部分,应由协议约定责任方负担赔偿义务十三、工程试车1.单机无负荷试车和联运无负荷试车区分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书面通知通知包含: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统计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需条件试车合格后,工程师在试车统计上签字工程师不能按时参与试车,必需在开始试车前二十四小时书面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出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与试车,则应认可试车统计联运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发包人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做好试车准备
27、工作通知包含: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试车统计上签字2.因为设计原因试车未达成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负担全部费用和追加协议价款,工期对应顺延.3.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统计上签字,试车结束二十四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统计。4.通常情况下承包人不参与投料试车.5.投料试车组织和试车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十四、完工验收1.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未经过,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担。2.完工验收分为分项工程完工验收、整体工程完工验收.3.完工验收时需满足
28、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确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提出工程完工汇报。工程完工汇报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3)委托监理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含有完整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汇报。工程质量评价汇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定;(5)有完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关键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需进场试验汇报;(7)有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
29、门及其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4.实施监理工程含有完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完工验收,并递交必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完工验收汇报和完整完工资料。5.对符合完工验收要求工程,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完工汇报后28天内组成验收组,制订验收方案。6.参与工程完工验收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完工验收。7.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后14天内给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给发包人运行使用,承包人不再负担工程保管责任.8.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完工验收汇报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
30、修改意见,视为完工验收汇报已被认可,同时,从第29天起,发包人负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9.工程完工验收经过后,以承包人送交完工验收汇报日期确定为承包人实际完工日期.10.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过完工验收,承包人实际完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日期.十五、工程保修1.承包人应该在工程完工验收之前,和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书,作为协议附件.2.质量保修书关键内容包含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3.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应由双方约定且不低于法定标准时间确定。4.施工协议中要求,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
3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墙面防渗漏为5年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按要求,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起7天内派人保修。6.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要求,包含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该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由原设计单位或含有对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7.按要求,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完工结算时不再扣留质量保修金,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点责任方负担。十六
32、、完工结算1.依据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完工验收汇报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发包双方应该按协议书约定协议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协议价款调整方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2.工程完工验收汇报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3.发包人自收到完工结算汇报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发包人认可完工结算汇报后,立即办理完工结算价款支付手续.4.承包人收到完工结算价款后l4天内将完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协议即告终止。5.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汇报及结算资料后K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利息,并负担违约责任.6.发包
33、人收到完工结算汇报及结算资料后l28天内不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7.发包人在收到完工结算汇报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工程完工结算款,承包人有权和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8.工程完工验收汇报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造成工程完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完工结算价款不能立即支付时,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该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负担保管责任.(.)成立于,专注于企业管理培训。提供60万企业管理资料下载,详情查看:./map.htm提供5万集管理视频课程下载,详情查看:./zz/提供2万GB高清管理视频课程硬盘拷贝,详情查看:./shop/2万GB高清管理视频课程目录下载:./1GB.rar高清课程可提供无偿体验,如有需要请于我们联络。咨询电话:020-.值班手机:.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