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O.07SY070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电力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经双方协商,就本项工程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白水线下印线15杆线路改造 1.2工程地点:白水线下印线15杆 1.3工程内容:10KV双回线改造 1.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第2条 协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10月18日 计划完工日期:12月18日 协议工期:甲方提供可施工场地后60天内完工第3条 图纸 3.1甲方提供图纸日期:10月17日 3.2甲方提供图纸套数:7套 3.3乙方向
2、甲方提交整套完工资料时间、份数和要求:完工后15天内,提供2套完工资料。第4条 甲方代表 4.1工程代表: 联络方法:第5条 乙方代表 5.1工程管理代表: 联络方法: 项目经理姓名: 联络方法:第6条 甲方工作 6.1负责和本工程相关各类政策处理工作。 6.2负责负担各类运至现场设备、材料及已安装设备部分安全保卫工作。 6.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确保数据真实正确。 6.4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提供满足乙方条件施工场地,确保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管线等符合安装施工要求。 6.5协调施工现场上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立即处理相关问题。第7条 乙方工作 7.
3、1乙方根据协议约定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2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要求。 7.3严格按协议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负担施工任务。 7.4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照明、围栏,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维修。 7.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其它工作。第8条 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对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改变; (2)因为停电时间未确定或计划停电时间变更; (3)不可抗力及政策处理问题; (4)甲方代表同意给顺延工期其它情况; 8.2非上述原因,乙方按工程时限要求按时完工。第9条 工程质量 9.1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必需严格按图纸施工,使之达成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电力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第10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工程含有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含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统计。验收合格经甲方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乙方才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0.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
5、,应在验收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认可验收统计。 10.3经双方验收,工作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二十四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统计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统计。第11条 协议价款和支付 11.1工程预算款累计为 ,计 元。 11.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时预付工程预算款50%,预付金额 整,计 元。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决算,送电投运前结清。 11.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本协议自动失效。第12条 设备材料供给 工程中全部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全部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要求质量要求。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施
6、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13.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若乙方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负担,延误工期不得顺延。 13.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设备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延误工期不给予顺延。第14条 完工验收 14.1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第15条 完工结算 15.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办理工程结算,工程款结清后交付甲方。不然乙方有权采取对应方法,造成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5.2工
7、程结算依据为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收费定额及政府相关造价要求。第16条 违约 16.1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推行行为,甲方代表可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定后,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工程协议价款1%。 16.2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推行,违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16.3因一方违约使协议不能推行,另一方欲终止协议或解除全部协议,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终止协议或解除协议,由违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16.4因为甲方原因未立即结清工程款。第17条 争议 17.1双方约定,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双方应优先本着友好协商标准调
8、解处理;(2)确实无法调解,采取仲裁方法或提起诉讼。第18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 1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19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20条 补充条款 20.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令。 20.2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要求实施。 20.3工程协议价款为暂定价款,最终工程价款以工程完工决算款额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协议签订时间:10月18日协议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