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桥物流行政管理制度
(9月9日修订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正常运作,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服务,特依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提倡“以人为本,唯才是用”人力资源政策,用企业文化凝聚职员,以制度规范管理。
第三条 企业激励职员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团结互助、开拓进取,要求职员各司其职、开源节流、提升效率、心系企业发展。
第一章 职业操守和礼仪
一、总 则
第一条 企业要求每一位职员关心企业发展大业,忠诚本职员作,信守职业道德,讲究公德意识,树立文明服务观念,四处维护企业声誉和企业形象。
第二条 企业激励每一位职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停提升操作技能,切实规范个人举止言行和遵守规章制度。
二、职 责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每日上班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个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大声喧哗、说笑,不得无事乱窜办公室或操作现场。
第二条 工作过程中,不准吃东西、听收音机、看电视;不准借用企业电话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谈论私事,不准看和工作无关书报、杂志等。
第三条 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有始有终,如有合理意见可立即汇报。会议做好统计,工作汇报或请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领导交待任务,确有困难完成,应立即汇报,不得私自拖延或随意自行处理。
第四条 珍惜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和生活设施,有计划使用办公物品,注意节省水、电、煤气。
第五条 电脑专员管理,非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电脑内保留文件,非经同意,不得自行删改。
第六条 不得粗言秽语、斗气,不得顶撞上司。
第七条 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以权谋私。
第八条 严守企业秘密,不该说不说,不该问不问, 绝对严禁将企业印鉴、资质证实、财务文件、经营方案、内部价格、领导电话(住址)提供给不相关人和外单位。
三、态 度
第一条 “礼貌”是职员对同事、用户最基础态度。对同事要面带微笑,“请”字当头,“谢”不离口,“您”字挂嘴边。“您好,龙桥。”是企业接通电话时必用语。
第二条 “精神”是职员必需保持风貌。面对繁忙业务活动,一直要展示姿态优美、意气风发、活力旺盛、信心十足良好精神风貌。
第三条 “忠诚”是职员对企业必备品质。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拉帮结派,不阳奉阴违。以企业事业为己任,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第四条 “团结”是职员克服困难法宝。同事间互助友爱,排忧解难,同心协力为发明企业内外友好环境而献计献策。
第五条 “协作”是职员正常工作前提。业务配合,经营合作,管理协调,一切以公务为出发点,以公事为重,不设置障碍,不扯皮、推诿,相互体谅。
第六条 “沟通”是职员促进了解手段。企业职员相互沟通是企业信息灵敏、反应迅捷前提之一,加强和同事、用户联络,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取得事半功倍效果。
第七条 “效率”是职员按劳取酬根本。提升工作效率,用最小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企业追求终极目标,也是职员取得丰厚回报基础。
第八条 “尽责”是职员为企业服务准则。不管是经营业务还是内部管理,全部应以企业制度为本,按岗位职责行事,依运转规程操作,发扬求是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
第九条 “威信”是职员表现综合素质尺码。一切处以公心,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源于实践,一切心系基层,以赢得她人信赖和尊敬。
四、礼 仪
第一条 仪容仪表
企业职员着装要求一律以工装为准,并配戴工卡。
男士要求:打领带;剪短发不留胡须。
女士要求:化淡妆;留齐颈短发或至肩中长发、不留怪异发式。
未领工装职员要求穿职业装。
第二条 举止要求
1、天天上班应以最好精神面貌出现于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排除一切个人情绪,以主动向上、热情乐观工作态度示人。
2、上班坐姿要端正,切忌出现“趴、躺、歪”等不雅体态,站立要双手下垂或双手轻握放于体前。
3、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工作接触首先关键点头微笑,相互致意后谈工作。到其它部门办事要先敲门,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出时脚步要轻,动作温和,切忌莽撞、粗鲁或不请自入。
4、对人要友善、和蔼;谈话要音量适中,以对方能听清为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争吵。
第三条 接打电话
1、电话铃响两遍后,不管是否专职接待人员,企业职员全部应立即接答:“您好,龙桥!”或“您好,**部”等要求用语。
2、来电致意后要婉转问询对方贵姓、单位、有何贵干,若对方不愿透露则不应勉强;如对方指定某人接听,则可先答“请稍候!”,然后看该位职员能否接听,如不能则请对方留言,方便回复。
3、通话结束,要等对方先挂机,以示尊重。
4、接打电话应努力争取简练,不可闲谈和工作无关事,也不可高声讲话影响她人。
第四条 接待、造访
1、对光临企业用户全部应主动热情招呼入座,问明来由后,直接回复其问题,或请用户饮茶(水)稍候,以让相关人员接待;若相关人员不在或不便接待,应向用户委婉解释原因并请用户留言方便稍后处理。
2、如和用户首次见面,应视需要奉送名片,此时应将名片阅读方向面朝用户一方,用双手捏住名片边缘以恭敬姿态递给对方;接用户名片时应以双手承接,并以专注神态认真阅视后当面妥善收好并言谢。若和领导一并接待或造访用户时,则应在领导和用户交接名片后再视需要和用户交换名片。
3、回复客人咨询和提问时应保持微笑面容,以耐心、热情态度给予专业解答。
4、任何职员在接待来访用户时不能谈私事或请用户帮私忙,更不能对用户有超越职权范围承诺和显露出对企业和其它人不满。
5、任何情况下全部不能和用户发生争吵冲突。造访用户最好提前约定并做好一切准备,按时赴约,若用户因她故不能按时接待则应耐心等候,而不可随意游逛或吸烟,更不能表现出烦躁情绪;和用户交谈时应尽可能做好统计,告辞时应从容大方言谢,切忌将随身携带物品遗漏在用户处。
第五条 面对领导
1、接收领导任务和指示时,职员应起身,用纸笔正确统计具体内容;若有不明之处须在领导指示完成后再发问。领导下达任务和指示完成难度很大,应立即请示汇报,不可私自拖延。
2、接收领导批评指责,应从企业利益出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若有误会,可事后口头或书面向领导解释清楚。
第六条 对待下属
1、关心体贴下属,从生活及工作上给帮助,让下属感受到领导关心和集体温暖。
2、避免当众批评及喝叱下属,批评谈话尽可能在适宜场所进行。下属不慎工作失误时,不应一味对其求全责备,而应看到她(她)优点和闪光点,帮助她(她)处理问题。
3、同事称谓,下级称呼上级应为“姓加职务”,上级称呼下级可为姓加职务,也可直接称呼姓名。
第七条 同事相处
1、同事之间相处一切从工作为出发点,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友爱互助态度。工作时切忌闲聊是非,更不可飞长流短、挑拨离间破坏同事关系。
2、在请求同事帮助工作时,应尽可能使用敬语和谢语;若自行操作有专员管理办公设备或进入特殊要求场所,应事先取得同意,按专业操作规程工作。
3、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扎堆闲聊,影响工作。
第八条 和会工作
1、按时参与会议,并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开会时应仔细倾听她人讲话,并认真做好文字统计。切忌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举手起立讲话,语言统一用一般话,讲话时声音响亮,条理清楚,最好理出提要,关键突出,简明扼要。
3、开会时不要吸烟,以免影响她人。
4、开会时应将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或关机。
附:
《礼仪规范》
1、在企业遇见贵宾(贵宾):
停下问候:“您好”,行欠身礼,并让贵宾先行。
2、领导陪同贵客到你处视察参观:
起立,问候:“您好”,行点头礼。
3、在企业门口遇见贵宾(贵宾):
问候“您好”,“欢迎光临”,行点头礼。
4、行走中碰到客人问询时:
停下,行点头礼,说“您好,有什么能够帮您吗?”或“您好,请问有什么事?”
5、天天早上同事间第一次见面:
问候“早上好”或“您好”行点头礼。
6、和久未相见同事相逢:问候“您好”、“很久不见”。
7、常常见面同事相遇:行点头礼。打招呼、致意时,手不要插在口袋里。
8、到领导办公室请示工作:
先敲门,听到(看到)回应后,进门,行点头礼,离开领导办公室时行点头礼面向领导轻轻关门。
9、在企业遇见高层领导:
问候“您好”,行点头礼。
10、领导到你处检验工作:
起立,问候“您好”,行点头礼。
11、领导经过你工作岗位时:
问候“您好”,行欠身礼后继续工作。
12、会议前:
会议最高领导抵达会场,全体参会人员起立、鼓掌欢迎,领导向参会人员行点头礼,参会人员集体回注目礼,待最高层领导入座后,就座。
13、大型会议(如表彰大会,总结大会,培训讲课等)上台演讲和演讲 后:行鞠躬礼,参会人员鼓掌表示欢迎,感谢。
14、大型会议上领奖,受奖时:
领奖者向授奖者行鞠躬礼,再接收奖品。
15、散会:
会议主持人宣告散会,全体人员起立,鼓掌,待最高领导离场后散会。
16、小型会议(圆桌会议、例会等)
参会迟到者,向会议主持人行点头礼并说“对不起,因**事来晚了”,有事要离开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说“对不起,我有**事先走了”,然后向全体参会人员行歉礼。
17、迎送客人,在会客室迎接客人:
起立,问候“您好”或“欢迎光临”,“很快乐见到您”,并做对应手势,同时说“请坐”,待客人入座后就座。
18、请客人用茶时:
欠身,做手势,同时说“请用茶”。
19、接收对方帮助,表示感谢:
说“谢谢”,行欠身礼。
20、给对方造成不便或让对方久等:
“对不起“,行欠身礼。
第二章 办公室管理
第一条 企业任何对外或对内服务办公室(场所)均须保持整齐,以免影响企业形象及良好秩序。
第二条 企业全体职员全部有保护企业财产责任和义务,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具带出私用,更不得偷窃公、私财物。
第三条 办公用具应以固定形式放在固定位置,遗失办公用具应自行赔偿。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嬉闹,不得交头接耳,谈论和工作无关事情,或随意走动影响她人正常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定要保持自己仪表、着装整齐,并以饱满精神和充足信心面对工作。
第六条 参与会议要按时。
第七条 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礼貌,注意维护好企业形象。
第八条 不许可将食物,收音机,随身听等有碍卫生及公务私有物品带入办公室。
第九条 任何职员不得将自己亲戚、好友等和本室工作无关人员带到办公室。
第十条 各办公地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全部要安排专员管理,使用仅限于企业事务。如因违规产生高额费用,由盗用人退还,并处以双倍罚款。
第十一条 收发传真必需登记备查;收到传真后,必需在10分钟内递送到相关人员处,并由收件人签字确定,做好相关统计;属于上报签批传真件一定要在申请汇报书或文件左上角写明呈**(名称、职位)。值班时间不得设自动传真,收到电子文档应立即打印、张贴并传达。
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不准翻动她人办公桌、柜上或其它地方文件和物品。
第十三条 档案材料必需有序地放置在规范位置,分类整理好,并作上标识,方便于查找。属保密性质资料一定要入柜上锁。
第十四条 工作过程中要离开一段时间时,应给同事和领导打招呼,不得随意脱离岗位。
第十五条 严禁在工作中谈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足,有合理化提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自己部门主管,再依据程序逐层上报。
第十六条 工作过程中,自己意见和她人意见发生分歧,产生矛盾,要虚心、冷静地对待,严禁争吵、扭打。
第十七条 出入办公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间,出门要关窗、熄灯,关闭空调等全部应关闭电器。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交换轮值次序,确因有一方需交换,应相互协商交接好并上报部门主管审批。
第十九条 工作要用心一致,兢兢业业,上级交付任务,要尽可能立即完成,如对分配工作有不满意见,也不得和领导顶撞,以免影响办公室工作秩序及工作人员情绪。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要充足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争取最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门钥匙须有专员保管,定时开、关。保管人不得将钥匙随意转借她人,如违反要求造成损失或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部门责任人对室内一切秩序要负起全责,发觉问题要立即纠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其它细节均列入《龙桥企业办公管理规范操作参考标准》(见下表)。
附:
《办公管理规范参考标准》
分类
标 准
一
整理
1
桌面、台面、抽屉物品是否为最低程度
2
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3
桌子、文件架(柜)物品、通路是否有划分隔间
二
整理
1
文件归档有没有实施定位化(日期、内容、颜色)
2
磁碟(片)管理有没有规范化
3
需要文件、碟片是否能立即取出(30秒内)
4
书柜、书架有没有管理责任者
5
新购置物品有没有要求放置处,并做补充要求
6
所保管存放物品、资料、目视管理,均能使任何人明知
三
清扫
1
地上、桌上是否紊乱,有没有灰尘、破损
2
垃圾桶是否积得满满
3
多种管、线是否杂乱无章
4
墙壁、玻璃保持洁净、有没有破损
5
窗、墙板、有没有贴挂无须要东西
6
隔栏上是否放有杂物
四
清洁
1
下班时桌面上是否洁净、整齐
2
下班时座椅是否推靠台面
3
是否遵照企业穿着服装要求
4
办公区内私有物品有没有依要求放置
5
抽屉内是否整齐
6
地面有没有油渍或水渍
五
素养
1
是否遵照企业服装穿着要求、穿着是否整齐、洁净,适合工作环境
2
仪容、仪表是否整齐(含须、发是否定时修理等)
3
举止是否文雅,有没有大声喧哗或出言秽语
4
工作是否主动主动、反应快速,不需督促就能立即完成
5
是否愿意帮助她人工作,有否团体精神
6
是否有较强时间观念,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迟到、早退
7
是否常常窜岗
8
有没有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行为
9
工作是否有计划性,是否善于总结及检验
10
对上司是否有敷衍行为
11
是否勇于负担工作责任,工作失误时是否采取推卸和诡辩方法
12
能否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考勤和假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企业依据行业特点,实施弹性工作制,天天工作八小时。上班时间为:8:30—17:30(8:15须到岗,12:00—13:00为午餐时间)。
2、企业按月考勤,每个月1日至月末最终一天为一个考勤周期。各部门(单位)须于每个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报企业办公室审核和编制工资表。
3、企业(部门)实施打卡/签到考勤制度。实施打卡/签到考勤各部职员在工作日必需按要求打卡/签到,打卡/签到统计仅作为上下班统计,不作为加班依据。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登记外出事由、地点、时间,经部门(单位)责任人签批,每个月随考勤统计交办公室备查。
5、 职员正常调动,应将考勤统计带至调入部门(单位)接续。
6、满勤界定:
6.1 我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实施26天工作制。26天是取整年12个月平均出勤天数,不应了解为每个月只要出勤26天就算满勤。
6.2 职员当月满勤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减去正常周末轮休天数后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期间休息天数按出勤天数核实。)假如因职员周末正常轮休排班或月份大小不一样而引发出勤天数大于或小于26天全部应按满勤计算。
6.3 全部职员每七天应在周六或周日轮休一天,如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在周末轮休完成部门,须经所在企业办公室同意后有计划地有统计地安排在周内轮休,严禁连续加班以冲抵平时请假天数。
7、单位责任人级以上人员考勤管理
7.1部长级以上职员因出差时间多,流动性大,采取电子签批形式。个人于每个月2日在企业签批系统“一般申请汇报”栏如实填写《出勤汇报表》签批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考勤和财务部核实工资。
7.2 各级单位责任人:严格带头实施各分企业打卡或签到制度。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由各出差地单位办公室做好统计并由个人于每个月2日如实填写《出勤汇报表》,签批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考勤和财务部工资核实。
7.3 要求:
(1)、总经办负责对出差在外中高层管理人员考勤进行跟进和监督。
(2)、企业职员要以身作则、加强自我约束,对违反以上考勤要求,一经查实后按企业管理制度之相关要求从重处罚。
(二)、假务管理
1、法定节假日、休假、请假要求:
1.1职员每十二个月享受以下法定(带薪)节假日;
1.1.1元旦一天(一月一日);
1.1.2农历春节三天;
1.1.3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二、三日);
1.1.4国庆节三天(十月一、二、三日);
1.2职员每七天周末必需严格轮休一天,当周假要求当周休完,标准上不许可加班,因特殊情况需加班应提前按签批程序提交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加班,不然视为无效加班。
1.3职员请假应填写书面《龙桥假期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及办公室按要求程序签批后方可离岗;各司办公室为假务办理机构。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应立即通知本部门责任人及办公室,且于休完假后上班两日内补办手续,不然视为旷工。
1.4职员周末轮休或节假日休息应由本部门(单位)责任人计划安排并严格实施,考勤统计如实反应。职员周末及节假日未经安排私自休假视作旷工,如造成企业损失,由当事人负担对应经济、法律责任。安排不善、考勤不实,则由负责安排和考勤当事人负担相关责任。
1.5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发生,需职员延长工作时间,依法不受此要求限制;
1.5.1发生不可抗力自然灾难、重大事故,需要紧急处理;
1.5.2鉴于不可预见原因,发生威胁职员生命安全和企业、用户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1.5.3生产设施(备)、交通运输路线及其它步骤发生故障或重大问题,影响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形象),必需立即抢修或处理;
1.5.4法律、法规要求可延长工作时间。
2、请假审批权限:参考电子签批步骤签批
3、迟到、早退、旷工界定及其处理措施
3.1 迟到:职员上班时间未到工作岗位,三十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3.2 早退:职员下班时间未经同意,提前三十分钟以内离岗,视为早退;
3.3 迟到或早退超出三十分钟不足两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3.4 未经同意迟到或早退超出两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3.5 旷工处理措施:
3.5.1 旷工半天:等级工资/26 * 0.5
3.5.2 旷工一天:等级工资/26 * 3
3.5.3 旷工两天:等级工资/26 * 5
3.5.4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企业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4、 附:《龙桥假期申请表》,见电子签批表
第四章 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职员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珍惜企业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员作所需要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团结协作,认真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为增强企业职员责任感,激励其主动性和发明性,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督促职员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为严格内部管理和控制,有效预防职员在工作、生活上可能出现错误,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罚标准
1、企业实施奖惩制度目标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标准;在处罚上,对违规违纪职员,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标准。
2、坚持扬善惩恶、奖优罚劣标准。
3、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标准。
二、奖罚方法
1、奖励方法:通报表彰、奖金(或物质)奖励、加薪、升职和保送进修等。
2、处罚方法: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停薪停职、降级、留用察看、解聘、除名和开除等。
三、奖罚程序和要求:
1、任何奖罚均应填写《奖罚申请汇报》,经人力资源部或各分企业办公室或其它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奖罚提议,按相关审批程序或经过一般汇报电子签批形式提交同意后实施奖罚决定。奖罚审批程序为(奖励程序同时参考财务部签批步骤):
(1)分企业(办事处):
奖励:
奖励申报部门--->办公室核实和提议--->单位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长--->总经办主任 --->财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单项奖励金额300元及以下)--->总经理。
处罚:
处罚申报部门责任人--->办公室核实和提议--->单位责任人(单项处罚金额200元及以下)--->分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长--->总经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单项处罚金额500元及以下)--->(其它要请示)
(2)企业部门:
奖励:
办公室核实申报和提议--->财务主管--->部门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长--->总经办主任--->财务部长---> 审计部长--->财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单项奖励金额300元及以下)--->总经理。
处罚:
办公室核实申报和提议--->部门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单项处罚金额200元以下)--->人力资源部长--->总经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单项处罚金额500元及以下)--->(其它要请示)
(3)法务、审计部门奖罚程序按内部要求实施。
2、奖罚决定应以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是指职能部门或下属分企业处罚决定通知) 形式给予公布。
3、各单位(部门)责任人、分企业办公室、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法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对全部奖罚决定必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根据有据可依、有据必依、实施必严、违者必究标准,严禁随意决定、弄虚作假和打击报复。
四、奖罚监督
1、企业总经办、法务部、人力资源部是奖罚决定监督部门。
2、对奖罚决定有异议职员,有权在决定下达后七日内向企业法务部、总经办或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各分企业办公室作出奖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受理申诉;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作出奖罚决定由法务部受理申诉;法务部、审计部作出奖罚决定由总经办受理申诉。
3、受理申诉部门对任何申诉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作出复核汇报并知会申诉人;如因情况复杂,回复时限标准上不超出30天。
4、受理申诉部门对任何申诉全部应给认真调查和处理,并作出书面申诉处理结果,对在奖罚处理决定及申诉过程中出现人为不公平不公正行为责任人应根据本细则要求给对应处罚。
5、申诉人在申诉被受理同时,申诉人及相关单位必需按以下要求配合申诉受理部门工作:
① 受理申诉部门只接收在申诉期内(当事人签收决定书之日起七天内)申诉。
② 申诉人必需随时听候受理申诉部门调查,并提供真实资料和证物。
③ 相关当事部门必需配合调查。
五、奖罚实施
1、奖罚决定必需在下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成;任何奖罚决定必需先实施后申诉。
2、奖励支付程序:奖励决定公布当日,各分企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凭奖励决定作支付证实单,签批完成后,由本人到财务部领取。
3、罚款交纳程序:处罚决定公布当日,各分企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开具罚款单(共三联),其中交款联交当事人,存根联由开具罚单部门留存,备查联交财务部,当事人执交款联到财务部交纳罚款,换取备查联。逾期未交纳,天天追加3%滞纳金。
六、其它
企业审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或单位依据需要所制订奖罚要求必需符合本制度相关要求并参考本制度相关条款制订,且在奖罚决定中必需注明参考本制度具体条款。各相关部门或单位所制订部门奖罚要求条款中有和本制度有相冲突之处,应以本制度为准。
七、奖励实施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给20元奖励(成绩不显著,但值得肯定,给予通报表彰一次):
1.1受到用户点名表彰一次;
1.2卫生日常检验、评选活动中,个人卫生、寝室、办公室环境卫生保持很好;
1.3主动反应真实情况,提合理化提议并被认可;
1.4工作尽职尽责并能较为显著改善工作;
1.5主动参与集体活动、帮助得力;
1.6主动撰写稿件,被企业周报数次采纳发表;
1.7超时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
1.8在完成本职员作前提下,主动主动帮助同事;
1.9完成本职员作很好,能立即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得到相关领导好评;
1.10其具体行为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1.11其它经过判定达成20元奖励(或通报表彰)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给50元奖励:
2.1珍惜企业财产,保护企业财物,取得一定成绩;
2.2在业务活动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为企业赢得一定利益和荣誉;
2.3勤俭节省、在降低成本方面有很好表现;
2.4提出合理化提议并发明了一定效益;
2.5在完成本职员作前提下,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6珍惜企业财产,在保护企业人、财、物安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7处理突发事件立即适当,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8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
2.9改善本职员作提升劳动效率,取得突出成绩;
2.10其它经过判定达成奖励50元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给100元奖励:
3.1在工作中一贯表现很好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有具体优异事迹;
3.2在业务活动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为企业赢得较大利益和荣誉;
3.3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挽回损失;
3.4勤俭节省、在降低成本方面有突出表现;
3.5管理人员管理适当,带出高效团体,为企业发明很好成绩;
3.6其它经过判定达成奖励100元。
4、有下列行为之一给200元奖励:
4.1在业务活动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为企业赢得重大利益和荣誉;
4.2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挽回较大损失;
4.3处理突发事件立即适当,预防或降低企业重大经济损失;
4.4其它经过判定达成奖励200元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给300元奖励:
5.1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行为,挽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
5.2在业务活动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为企业赢得极大利益和荣誉;
5.3其它经过判定达成奖励300元。
6、有下列行为之一给500元及以上奖励:
6.1为企业作出尤其贡献和卓越成绩;
6.2其它经过判定达成奖励500元。
7、特殊贡献奖:为企业作出特殊贡献和尤其突出卓越成绩。
8、对职员以上奖励行为可配合或单独使用“通报表彰”、“加薪”、“升职”和“保送进修”等奖励手段,以求强化奖励效果。但“加薪”、“升职”和“保送进修”必需严格按签批程序完成审批后实施。
八、处罚实施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给10元罚款(对情节轻微给通报批评):
1.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
1.2卫生不合要求(10元/人次);
1.3其它达成10元处罚或通报批评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给20元罚款:
2.1上班时不按要求佩带工卡或遗失工卡;
2.2上班时先打卡/签到后就餐;
2.3会议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
2.4一般职员上班时间混穿工装;
2.5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穿拖鞋或无袖上装;
2.6上班时间做和工作无关事(看报、吃东西、聊天、玩游戏等);
2.7工作和生活中未按企业要求重视礼节、礼仪、礼貌;
2.8上下班忘记打卡/签到;
2.9因工作原因未能打卡/签到且未在回到企业当日让办公室签字确定;
2.10乱丢垃圾或乱倒饭菜;
2.11下班时间电器、门窗未关;
2.12上班时脱岗和窜岗;
2.13不听从安排,私自挪动床位;
2.14损坏公物,情节轻微;
2.15浪费企业资源,情节轻微;
2.16未经同意,夜不归宿;
2.17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超出3分钟;
2.18同类事件30天内经10元罚款处罚未改;
2.19不配合她人工作,情节较轻;
2.20工作不细心数次出现差错,没有造成不良后果;
2.21 晚上未按企业要求时间作息;
2.22其它组成20元罚款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给50元罚款:
3.1使用企业设备做私事;
3.2无故不参与会议;
3.3工作怠慢,推卸责任,消极怠工;
3.4职员之间工作不配合,相互推诿(责任人双方或多方);
3.5管理人员上班时间混穿工装;
3.6在禁烟区内吸烟;
3.7未经许可私带非企业人员进入职员宿舍或办公区域;
3.8损坏公物,情节较严重;
3.9利用企业电话打私话;
3.10代人打卡/签到(责任人双方);
3.11无派车单私自出车(责任人双方);
3.12私拉电源电线;
3.13不服从工作安排;
3.14对正确处理结果进行投诉,给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15一般职员之间争吵(责任人双方);
3.16和用户发生争吵;
3.17浪费企业资源或损害企业利益,情节较严重;
3.18同类事件30天内经20元罚款处罚未改;
3.19其它组成50元罚款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给100罚款:
4.1管理人员之间、一般职员和管理人员之间争吵(当事人双方);
4.2工作渎职,负连带、管理责任;
4.3享受通讯补助无故关机、不接电话或设置呼叫转移本人未能立即接听;
4.4未经许可,私自翻阅文件、业务资料或复印资料;
4.5私自离岗,严重影响工作;
4.6损坏消防安全设施未造成后果;
4.7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装;
4.8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
4.9在公众场所散布有损企业形象和声誉言论;
4.10被用户严辞有效投诉;
4.11职员将工卡、工作服装借予她人使用;
4.12和上司顶撞;
4.13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4.14对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情节严重;
4.15未立即落实企业文件精神和总经理及企业领导指示;
4.16同类事件30天内经50元罚款处罚未改;
4.17其它组成100元罚款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给200元罚款:
5.1在业务活动中有损企业利益或利用企业资源,捞取个人好处;
5.2侵占企业或她人财物;
5.3打架斗殴(责任人双方或多方,对关键责任人员加重处罚);
5.4违反企业管理制度,造成较大损失;
5.5同类事件30天内经100元罚款处罚未改;
5.6泄露企业秘密情节较轻、未给企业造成损失;
5.7其它组成200元罚款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给300元罚款:
6.1参与赌博或在企业范围内饮酒;
6.2在企业范围内打麻将、玩扑克;
6.3未经同意,接收她人宴请、礼品;
6.4以任何名义向合作单位(个人)借支,索要财物;
6.5有打击报复行为;
6.6职员放纵粗暴、恐吓或秽语伤害她人,散布谣言损害她人或企业利益;
6.7对违规违纪行为或违法行为知情不报,情节尤其严重;
6.8同类事件30天内经200元罚款处罚未改;
6.9工作出现渎职,造成较大后果,应负直接责任或连带管理责任;
6.10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
6.11其它组成300元罚款行为。
7、有下列行为之一给500元及以上罚款
7.1 侵占或挪用企业财产(资金);
7.2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损坏企业利益;
7.3泄露企业秘密,情节严重;
7.4工作严重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应负直接责任或连带管理责任;
7.5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造成尤其重大损失;
7.6其它行为违规违法行为经过判定达成处罚500元及以上。
8、严禁企业内部人员谈恋爱,一经查出,据情节轻重加以处理。
9、对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违反以上要求和对一再违纪违规人员,能够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对职员以上违规违纪行为应依据其性质、情节、后果等综合情况,配合或单独使用“通报批评”、“停薪停职”、“降级”、“留用察看”、“解聘”、“除名”和“开除”等处罚,以求深刻教育职员。但“停薪停职”、“降级”、“留用察看”、“解聘”、“除名”和“开除”必需严格按要求签批程序进行。停职、解聘、除名和开除职员应在处罚同意后在宣告决定当日离岗。
11、职员出现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有权责令其赔偿损失;对损失临时无法确定,企业保留追究其所造成经济损失和其它严重不良影响连带经济赔偿责任权利。
12、中高层管理人员受严重警告处分三次(含)以上,给免职处分。
第五章 事故处理措施
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制,强化职员工作责任心,预防事故发生,规范事故处理,最大程度避免和降低损失,特制订本措施。
第一条 基础标准
1、坚持预防为主,统一规范处理标准;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责任标准;
3、根据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对事故发生所应负责任,分别负担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领导责任;
4、依据过失责任大小,标准上坚持按实际损失赔偿标准。
第二条 事故等级及划分标准
1、本措施所称事故是指发生在企业内部或企业和第三人(包含单位和个人)之间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后果各类事件。包含各类协议纠纷(货损、货差、违约索赔等)、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财产毁损、责任事故等。
2、事故分为外部事故和内部事故,凡包含到企业和企业以外第三人之间所发生包含到赔偿和争议事件均为外部事故,其它均为内部事故。
3、内部事故以已经或可能给企业造成50元以上损失为立案标准;外部事故以已经或可能给企业造成100元以上损失为立案标准。不够立案标准,按企业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要求处理。
4、事故立案处理按通常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级分类处理,其划分标准为:
①内部事故:50—1000元为通常事故;1000—5000元为重大事故;5000元以上为特大事故;
②外部事故:100——元为通常事故;——0元为重大事故;0元以上为特大事故。
第三条 事故申报
1、对达成立案标准以上事故必需逐层申报,不得隐瞒;
2、发生通常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向上级直接主管部门汇报,并每七天抄报法务部。
3、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应在12小时内书面向上级直接主管部门汇报,并同时抄报法务部;由上级主管部门向分管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汇报。
4、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应立即向上级直接主管部门汇报并同时报法务部,由上级主管部门向分管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汇报,并呈报总经理;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补充书面汇报。
5、事故汇报必需如实反应事故发生经过、责任人及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最初处理意见;并附上相关责任人员、在场人对事故陈说材料。
6、在企业对事故未作出处理意见之前,未经企业同意,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人员不得对外出具任何相关事故发生或认定依据和材料。确实需要对外出据相关材料,应经企业分管领导或相关领导同意;必需时须征求法务部意见。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对事故处理应根据本要求并结合企业对应规章制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并由法务部统一负责事故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2、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注意现场保护,尽可能固定、搜集相关证据;假如存在危险或可能激化矛盾,要立即采取有效方法平息事态,解除危险,避免矛盾激化,预防事态扩大和事故损失增加,并按对应程序申报(包含对外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公安、交警等部门立即报案,如交通事故、打架、偷窃等)。
3、事故发生后,负责调查处理部门接到申报后应该首先查明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本着先外后内标准处理。
4、对包含货损、货差等推行运输协议赔偿事宜,对外理赔处理仍按企业现行操作程序处理;对外赔偿后再按相关要求对企业内部责任进行追究。
5、对事故调查处理,标准上由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进行;包含相关职能部门必需参与,按相关要求办理。调查完备后,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报批后实施。
6、对部分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不便调查处理,可要求法务部或总经办直接参与处理;法务部或总经办也可视情况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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