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要求车辆管理要求一、车辆管理措施第一条 为使车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所指车辆系指正龙企业行政办公用车及货车。第三条 本企业办公用车由总经理办公室管理,货车由运输队管理。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七天定时对车辆检验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 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公室(运输队队长)审批调派。第九条 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出具“派车单”,门卫不准放行。私自出车,应予惩处。第十条 各部门派车交货、洽谈业务时,应依下列要求办理:
2、(一)车辆为运输企业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和业务无关职员或物品。(三)车辆行前应尤其注意安全检验。(四)车辆行车途中应尤其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第十一条 司机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并查对实际里程。第十二条 “行车日报表”所载里程数应和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汽油费。第十三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使用应呈请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调派。第十四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企业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第十五条 本措施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十六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
3、、司机管理要求 第一条 本企业各企业司机必需遵守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企业各企业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第二条 司机应珍惜企业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常常检验车辆关键机件。每个月最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第三条 司机应天天抽合适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常常保持车辆清洁(包含车内、车外和引擎清洁)。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验车辆水、电、机油及其它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验存油量,发觉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五条 司机发觉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
4、应立即汇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含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经费等)。未经同意,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预防车辆被盗。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多种证件有效性应常常检验,出车时一定确保证件齐全。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惫车,不准酒后驾车。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含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第十条 司机因有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十一条 企业职员
5、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企业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通知本企业陪同人,但不能直接阻止。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第十三条 接送职员上下班司机,要按时出车,不得误点。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它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通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去向和所需时间,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总经理办公室(运输队)报到。第十五条 司机对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实施任务
6、,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设法通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并说明原因。第十七条 不管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需带传呼机。对企业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传呼,应立即复机。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要求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将自己保管车辆随便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企业车辆学开车。第二十条 司机整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给奖励240元。第二十一条 小车司机对各级领导在车内谈话保密。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运输队)每个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评,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可视具体情况给嘉奖、记
7、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三、车辆肇事处理措施总则 (一)本企业各企业车辆肇事除法令要求外,悉依本措施处理。(二)下列各款均为肇事:1.汽车相撞,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它物品,有损害、伤亡者。3.汽车倾倒、撞及路中障碍物倾翻,人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忽然崩蹋,人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三)本措施所称损害,包含足以致企业遭受任何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四
8、)肇事发生后快速以电话通知企业,并二天内填写汽车肇事汇报表呈报部门经理,若车辆有较大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处理。肇事处理(一)肇事时:1.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接获肇事通知,快速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2.应先抢救伤患,以后查勘现场。3.尽可能寻觅目睹肇事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二)肇事汇报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2.肇事原因(现场影响肇事原因,动和静物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和位置等情形)3.肇事车号(包含对方车)。4.驾驶者(包含对方车)姓名住址。5.损害情形(包含对方车及乘客财产损失)。6.伤亡人员姓名
9、、地址及伤亡原因和情形和救护方法。7.现场保护。(三)本企业汽车肇事责任,由本企业行政管理部判定,开会时将提前通知该案肇事驾驶员列席。肇事过失处分:(一)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出过失处分依本章要求办理。(二)经本企业签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给予过失处分。(三)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给予解聘,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金额。(四)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聘。肇事赔偿: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适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要求分别处理: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保险企业概不负赔偿之责。2.肇事责任属于企业驾驶员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企业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出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负担。3.肇事责任属于企业驾驶员和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阻止而未阻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附则(一)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本措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