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补表D4 编号:D4-
卡地亚庄园二期工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
卡地亚庄园二期项目监理部
年 6 月 9 日
企补表D4-1 编号:D4-1
审 批 页
审 批 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
署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一、 本项目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卡地亚庄园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
长兴县长水公路东侧
建设单位
长兴欣诺房地产开发
施工单位
湖州兴阳建筑工程
设计单位
杭州华正建筑设计院、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湖州建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
总建筑面积
108903.14m2
开工日期
按开工汇报
完工日期
按协议
主 要 分 项 基 本 情 况
脚手
架工程
落地式
部 位
材 质
搭设高度(m)
立杆间距(m)
横距(m)
步距(m)
悬挑式
部 位
型钢规格
钢丝绳规格
埋设间距(m)
扣环直径
挑设位置
支
模
架
部 位
材 质
搭设高度(m)
立杆间距(m)
步距(m)
柱箍间距
梁底
板底
地下室
ф48×3.2
5米
450×900
900×900
底步1.8米,上部1.5米
600
起
重
机
械
设
备
部位或编号
型 号
初装高度
最终高度
附墙件埋设位置
1#塔吊
QTZ63(5010)
20.65米
43米
六层结构平面设置一道附墙件
2#塔吊
QTZ40
16.1米
51.1米
六层结构平面设置一道附墙件
3#塔吊
QTZ40
17.5米
35米
六层结构平面设置一道附墙件
4#塔吊
QTZ63(5010)
20.35米
43米
六层结构平面设置一道附墙件
5#塔吊
QTZ63(5010)
25米
60米
六层结构平面设置一道附墙件
6#塔吊
临时施工用电
变压器功率
分路配置
线路敷设方法
外电安全距离(m)
2×500KVA
14路支线
穿管法
无
二、监督管理工作特点:
依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
本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关键特点:本工程采取封闭式标准化施工管理;垂直运输配置塔吊;外脚手架采取一般钢管、扣件式脚手架(落地式和悬挑式);内支模架采取钢管承重支模架搭设;关键施工机含有砼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
针对本工程使用机械设备较多,尤其是现场安装有六台塔吊,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塔吊之间安全距离和塔吊臂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施工用电量大,应按JGJ46-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针对塔吊、外脚手架、内承重支模架和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技术方法落实,制订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按细则及方案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依据:
1、法律:《中国安全生产法》
2、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措施》(建质【】213号)
3、国家及建筑工程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4、地方性法规、规程、标准
《安全生产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5、企业制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安全生产监理制度及已同意安全监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
6、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签署《建设施工协议》中相关安全条款入具体要求
7、本工程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
四、安全生产监理任务和职责:
(一)安全监理任务是对建筑工程中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估计、评论、监控和督察,并经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促进其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阻止建设中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把建筑工程安全控制在许可风险范围之内,确保安全性。
(二)安全监理关键职责
1、审核查验职责
1)审查建设工程有没有施工许可证;
2)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签署情况;
3)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企业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进入现场关键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并监督实施。审核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方法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题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进行过教授论证;施工设备及操作方法改变及新工艺应用是否采取对应防护方法,并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安全相关计算数据进行复核。
5)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依据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缆交底资料制订了保护方法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2、安全检验和监督职责
1)检验施工单位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2)检验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使用情况;
3)检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相关工序交接检验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自检汇报,和对应预防方法和劳动保护要求是否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手续;
4)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配置安全设施,配置安全设施进行审查;对所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要求进行检证;对施工单位现场设施搭设自检统计和挂牌施工进行监督。
5)监督施工过种中人、机、环境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消除隐患。
3、督促整改职责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安全设施不安全状态、机械设备存在安全缺点、人违章操作、指挥不安全行为等实施动态跟踪,监理参与现场安全检验,每个月单独组织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对检验出各娄安全隐患立即下达安全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三定”(定人、定时、定方法)立即整改或临时停工整改,下达临时停工指令同时,应汇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立即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 安全生产监理方针及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监理方针: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需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监理控制目标:死亡事故目标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通常轻伤事故控制在0.1%以下。
六、安全监理控制步骤:
按施工方案实施
将批件返回承包商
修改、补充
承包商
审查结果
审批施工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
向承包商问询
监理工程师
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人员配置资质、取值计算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工程师
施工方案申报
承包商
1.安全专题施工方案审批控制步骤图:
2、安全控制工作步骤:
附:
1、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开工条件相关资料
2、 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论证资料
3、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体系
4、 多种特种工种人员及上岗证、三类人员ABC安全生产资格证。
承包商呈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报审表和配套资料、安全管理体系
承包单位实施(整改)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认
否
是
1、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对多种安全作业要求作技术交底
2、监理部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管作技术交底
发
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塔吊、内承重支模架等包含安全生产隐患各作业步骤施工
出
监
理
指
令
承包商自检并填报安全生产资料、安全台帐
1、 安全生产作业步骤:现场和施工方案是否相符
2、 特殊工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
3、 现场作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安全资料、安全台帐是否符合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巡(检)查
现场监理、施工项目部周检
不符合
监理(施工)企业月检
七、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
该方法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编制危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对应专题施工方案;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总平面部署应符合相关安全、消防要求;
2、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体系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应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协议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验制度和事故汇报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3、帮助签署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在签署工程协议同时要签署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作为以后处理事故及考评依据;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系统及安全教育活动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需有安全管理网络,并审查其落实情况,尤其是专职安全员资质及到位情况,按要求对不一样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对应安全教育,并应检验教育内容及相关内业资料;
5、检验安全设施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抵达施工现场前,应具体了解施工单位安全设施配置情况,对已经使用过安全设施是否经过检修和判定,对新购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应提供生产厂商及出厂合格证书等检验资料,必需时可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6、检验施工单位进场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进行以下具体检验和统计:
1)查对机械数量、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投标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是否一致,如有重大出入时,应查明原因,必需时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更换;
2)检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3)检验关键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名单、证书及到位情况;
7、检验关键岗位人员及操作工人到位情况;
8、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安全员)是否到位,名单和投标书是否一致,特殊工种名单和证书是否一致。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关键依据安全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全方面动态监督。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资料)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和施工现场各级部门,包含各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是否制订了工地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创建目标);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和责任目标考评要求,并按月、季考评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企业技术责任人审批,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确保方法是否全方面,含有针对性施工现场专业性较强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附报审资料,如:
①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②模板施工专题方案;
③塔吊施工专题方案;
④脚手架施工专题方案等;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是否实施进场后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书面进行,并全方面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施工项目责任人或施工技术责任人为主进行,交底方和被交底方是否推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验
①施工现场是否制订了定时安全生产检验制度,每七天一次定时安全生产检验有较全方面统计,对查出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方法处理;
②各类安全生产专题检验及验收统计,诸如现场接地电阻、漏电电流动作测试,用电维修,电工交接班统计,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统计,用电检验防护设施检验,脚手架等,均按相关要求做好具体验收统计;
③现场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应有完整安全生产教育统计;
④是否建立了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应认真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统计齐全;
⑤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⑥建立施工现场(工地)伤亡事故年报表;
⑦现场安全标志部署平面图。现场绘制安全标志部署总平面图清楚明了,标明各安全标志所在位置和部位,并伴随工程动态改变而不停修正,做到图标和现场实际相符。
6)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①监督检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是否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要求;
②督检验各分项工程中关键工序如钢筋、模板、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情况,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佩带、使用和安全防护着装情况;
③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安全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实施情况;
④检验施工现场供用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
⑤监督检验施工现场多种电气设备接地做法,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满足要求;
⑥监督检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运行情况;
八、关键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
(一)脚手架工程
1、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应在脚手架施工前编制脚手架施工专题方案,专题方案应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方法。其关键内容应包含: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标规模、相关单位名称情况、计划开完工日期等;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家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和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部署图,及剖面图、节点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施工计划:包含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计划;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步骤、施工方法、检验验收等;
施工安全确保方法:组织保障、技术方法、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2)悬挑式脚手架专题施工方案中应对挑梁、钢索、吊环、压环、预埋件、焊缝及建筑结构承载能力进行计算。悬挑梁应作为悬臂结构计算,不得考虑钢丝绳对悬臂结构受力。同时应考虑压环破坏时钢丝绳作为受力构件进行验算。
3)专题方案应该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批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专题方案应该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责任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责任人审批签字。经施工单位审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合格后方可按此专题方案进行现场施工。
4)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专题方案应该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教授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教授论证会。
5)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根据专题方案组织施工,不得私自修改、调整专题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原因发生改变确需要调整,修改后专题方案应按程序重新审核审批。需要教授论证,应该重新组织教授进行论证。
2、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宜采取外径48.3mm,壁厚3.6mmQ235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努力争取环境美观。严禁使用壁厚小于3.0钢管。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扣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扣件标准》(GB15831)要求。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规格和钢管匹配,采取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铸造缺点,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大于5mm。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使用要求
1)施工荷载均匀分布,施工总荷载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不得超载使用。通常结构脚手架不得超出3.0KN/m2,装饰脚手架不超出2.0 KN/m2。建筑垃圾或废弃物料必需立即清除。
2)在脚手架上张挂广告布或其它宣传条幅应考虑风荷载作用效应,应采取架体稳定加强方法。
3)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输送管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4)台风地域应考虑台风时风荷载,并应在台风时期有架体稳定临时加强方法。
4、落地式脚手架
1)立杆基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础应平整扎实,表面应进行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坚固底板上;
立杆下部应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取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面小于200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取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需将高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和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立杆轴线到边坡距离不应小于500mm;
立杆基础外侧应设置截面大于200×200mm排水沟,保持立杆基础不积水,并在外侧800mm宽范围内采取混凝土硬化;
外脚手架不宜支设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需要,因分别对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结构安全性进行验算,并在专题施工方案中明确;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当必需开挖时,应采取加固方法。
2)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脚手架底步步距高度小于2m,其它小于1.8m,立杆纵距小于1.8m,横距小于1.5m。横距宜为0.85m或1.05m;
搭设高度超出25m须采取双立杆或缩小间距方法搭设,双立杆中副立杆高度不应低于3步,且不少于6 m;
底步立杆必需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宜采取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小于200mm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底排立杆、扫地杆、剪刀撑均漆黄黑或红白相间色。
3)杆件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脚手架立杆和纵向水平杆交点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两端固定在立杆上,确保安全受力;
立杆接长除在顶层顶步可采取搭接外,其它各层各步必需采取对接。搭接时搭接长度大于1m,且不少于三只旋转扣件紧固;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取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取搭接。当采取对接扣件连接时,纵向水平杆对接扣件应交错部署。当采取搭接时,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横向水平杆两端各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少于100mm,并应尽可能保持一致;
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需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接头不得超出50%。
4)剪刀撑和横向斜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剪刀撑应从底部边角沿长度和高度方向连续设置至顶部;
剪刀撑斜杆应和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进行连接。斜杆接长应采取搭接,倾角为45º~60º(优先采取45º),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均应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时搭设;
剪刀撑应采取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且不少于三只旋转扣件紧固。
5)脚手片和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脚手架脚手片应每步满铺;
脚手片应垂直墙面横向铺设。脚手片应满铺到位,不留空位;
脚手片应采取18#铅丝双股并联4角绑扎牢靠,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破损时应立即更换;
脚手架外侧应采取合格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采取18#铅丝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脚手架外侧每步设180mm挡脚板(杆),在高0.6m和1.2m处各设一道同材质防护栏杆。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应按脚手架外侧防护做法;
平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2m。坡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5m。
6)架体和建筑物拉结应符合下列要求:
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有加强方法。当连墙件在立杆步距1/2周围时,须给予调整;
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固定方法。连墙件宜菱形部署,也可采取方形、矩形部署;
连墙件应采取刚性连墙件和建筑物连接;
连墙杆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和脚手架连接一端应向下斜连接,不应采取向上斜连接;
连墙件间距应符合专题施工方案要求,水平方向不应大于3跨,垂直方向不应大于3步,也不应大于4米(架体高度在50m以上时不应大于2步)。连墙件在建筑物转角1m以内和顶部800mm以内应加密;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需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并不应大于4m或2步;
脚手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连墙件。连墙件必需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因施工需要需拆除原连墙件时,应采取可靠、有效临时拉结方法,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架体高度超出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连墙方法。
7) 架体内封闭应符合下列要求:
脚手架内立杆距墙体净距通常不应大于200m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靠;
脚手架在施工层及以下每隔3步和建筑物之间应进行水平封闭隔离,首层及顶层应设置水平封闭隔离;
8)外脚手架宜设置上下走人斜道。斜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外侧,不得悬挑。斜道设置应为往返上折形,坡度不应大于1∶3,宽度不应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宜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80mm挡脚板(杆),在高0.6m和1.2m处各设一道同材质防护栏杆,并用合格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斜道脚手片应采取横铺,每隔300m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取20×4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靠。
9)门洞(八字撑)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脚手架门洞口宜采取上升斜杆、平行弦桁架结构形式,斜杆和地面倾角应在45º~60º之间;
八字撑杆宜采取通长杆;
八字撑杆应采取旋转扣件要求在和之相交小横杆伸出端或跨间小横杆上;
门洞桁架下两侧立杆应为双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1~2步;
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杆件端头,均应设一个防滑扣件。防滑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扣件。
5、悬挑式脚手架
1)悬挑脚手架选择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宜采取双轴对称截面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 mm;
选择型钢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有裂缝型钢;
拉索式悬挑脚手架所用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使用:
a、断丝严重、断丝局部聚集、绳股断裂;
b、内、外部磨损或腐蚀;
c、绳股挤出、钢丝挤出、扭结、弯折、压扁等变形;
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和螺栓损坏,不得使用;
斜撑式悬挑脚手架斜撑梁不得锈蚀、变形严重、开裂;
预埋钢筋扣环和拉环应采取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大于16mm,具体规格由方案计算确定;
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等其它材料材质,根据落地式脚手架条文要求。
2)悬挑梁设置应符合下列基础要求:
悬挑梁和建筑结构连接应采取水平形式,固定在建筑梁板混凝土结构上,水平锚固段应大于悬挑段1.25倍,和建筑物连接可靠;
悬挑梁和建筑物固定可采取两道及以上预埋U型圆钢或螺栓扣环,两道预埋扣环应设置在悬挑梁端部。预埋U型拉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采取预埋U型圆钢扣环,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楔从两不一样方向楔紧,并固定。采取预埋U型螺栓扣环,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质压板双螺母固定,螺栓丝口外露不应少于3扣;
悬挑脚手架拉索柔性材料仅作安全贮备方法,不得作悬挑结构受力构件;
拉索预埋U圆钢拉环宜预埋在建筑物梁底或梁侧。U型圆钢拉环预埋处混凝土应达成拆模条件时方可悬拉拉索;
预埋U型圆钢扣环、拉环埋入混凝土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主筋上。
3)悬挑脚手架搭设要求
悬挑脚手架每段搭设高度不宜大于18m;
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和悬挑型钢连接应有固定方法,预防滑移;
悬挑架步距不应大于1.8m。立杆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5m;
悬挑脚手架底层和建筑物间隙必需封闭防护严密,以防坠物;
和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应采取刚性连墙件。连墙件间距水平方向不应大于6m,垂直方向不应大于4m;
悬挑脚手架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加固方法:
a、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b、架体和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c、其它特殊部位。
悬挑脚手架其它搭设要求,根据落地式脚手架要求实施。
6、 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2)卸料平台应根据专题施工方案搭设。卸料平台应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和脚手架、支模架、垂直运输机械等连接;
3)卸料平台应采取厚40mm以上木板铺设,并设有防滑条;
4)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应制作定型化、工具化,经过4根匹配钢丝索和预埋钢筋吊环可靠拉结,自成受力系统,预埋钢筋吊环要确保锚固长度,混凝土强度应达成100%。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搭设悬挑卸料平台;
5)落地式卸料平台能够由钢管搭设,但必需单独搭设,自成受力系统,严禁和脚手架混搭。基础必需牢靠、可靠,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
6)卸料平台必需设置限载牌及安全警示牌;
7)卸料平台临边应防护到位。
(二)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
1)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题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包含支撑体系),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教授论证。
2)模板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编制,其关键包含以下内容:
绘制模板设计施工图、支撑系统部署图、细部结构大样图;
按模板荷载组合效应,对模板和支撑系统进行验算;
制订模板工程安装及拆除程序和方法;
混凝土浇捣方法及作业人员安全方法;
冬期施工保温方法及其管理;
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编写模板工程施工所需各类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防护、闸口防护及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2、支撑体系结构要求
1)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宜采取ø48.3mm×3.6mm钢管,用扣件和钢管立杆扣牢。扫地杆、水平杆宜采取搭接,剪刀撑应采取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应采取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大于100mm处进行固定;
2)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需采取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杆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时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1/3。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和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3)当在立杆底部或顶部设置可调托座时,其调整螺杆伸缩长度不应大于200㎜。
4)立杆纵横杆距离不应大于1200㎜。对高度超出8m,或跨度超出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模板支架,立杆纵横距离除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应大于900㎜;
5)模板支架步距,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8m;
6)主节点处必需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每步纵、横向水平杆应双向拉通;
7)模板支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剪刀撑:
模板支架四面应满布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设置一道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模板支架四边和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剪刀撑;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厚度大于50mm垫木和底座,顶部宜采取可调支托,U形支托和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需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和立柱钢管内径间隙不得大于3mm;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程序设扫地杆。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可调支托底部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和顶部水平拉杆之间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全部水平拉杆端部均应和四面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底端应和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º~60º。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撑,在有水平剪刀撑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出20m时,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应将全部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3、 模板及支撑体系安装
1)模板及支撑体系安拆次序及安全方法应按专题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支撑架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要求,并应有排水方法。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撑面积,且应中心承载;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需设置有效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4)当模板安装高度超出3m时,必需搭设脚手架;
5)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下层楼板应含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承载能力。当下层楼板承载力不能满足上层施工荷载时,应给予加固;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6)模板支撑架不得和脚手架、操作架等混搭。严禁在模板支撑架上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模板及支撑体系拆除
1)模板及支撑体系拆除应按专题施工方案进行。拆除前应经项目技术责任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模板拆除时间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相关要求实施;
2)混凝土未达成要求拆模强度时,不得拆除支撑架;非承重侧模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成2.5N/mm2,并确保棱角不受损坏情况下进行。底模及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成设计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结构
--
≥100
3)模板拆除作业区应设围栏。作业区内不得有其它工程作业,并应设专员负责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模板和支撑架拆除次序宜采取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
5)连墙件必需随支撑架逐层拆除。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需加设临时拉结;
6)高处拆除模板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相关要求;
7)拆下模板、杆件及构配件应立即运至地面,严禁抛扔,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
5、检验验收及使用
1)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责任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统计;
2)模板支架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模板支架验收。高大模板支架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应参与验收;
3)模板支架验收应依据专题施工方案,检验现场实际搭设和方案符合性。施工过程中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扎实;
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要求;
立柱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要求,固定可靠;
安装后扣件螺栓扭紧力矩应达成40~65N·m。抽检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网和多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拉接;
5)当模板支架基础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不然必需采取加固方法;
6)施工中应避免装卸物料对模板支撑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4、砼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题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不得超高堆置,不得采取使支模架产生偏心荷载混凝土浇筑次序;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采取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7)模板支架高度超出4m时,柱、墙板和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柱、墙板混凝土达成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8)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员负责安全检验,发觉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方法,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施工用电
1、 施工方案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N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需推行,“编制、审核、同意”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责任人和项目总监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内容和步骤应包含:
1)现场勘探
了解建筑物所处位置,待建和已建工程关系、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临电和外电线路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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