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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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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_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 50952-2013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engineering for rural residential areas2013-12-19 发布 2014-07-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Te chnical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 ction e ngine e ring for rural r

2、e side ntial are asGB 50952-2013主编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 气象局 批 准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行 日 期:2 0 1 4 年 7月 1日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2013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952-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www.jhpre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50mmX 1168mm 1/32 1.875

3、 印张 45 千字 2014年5月第1版2014年5月第1次印刷统 一 书 号:1580242*250 定 价:12.0 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第2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农 村 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为 国 家 标 准,编号 为GB 50952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其 中,第3.1.5、4.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 2013年12月19日 W I刖 目本 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011年工程建 设 标 准 规 范 制 订、修 订 计 划 的 通 知 (建 标 201117号)的 要 求,由湖南省防雷中心和河北省防雷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 内农村民居防雷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雷电防护技术标准规 范,并广泛征求了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 规 范 共 分4章 和3个 附 录,主要内容包括:总 则,基 本 规 定,设 计 要 求,施 工 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 规 范 由 住 房

5、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解 释,由中国气象局负责日常管理,由湖南省防雷中心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 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湖南省 防雷中心(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黄土岭路296号,邮政编码:41000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 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湖南省防雷中心 河北省防雷中心参 编 单 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防雷中心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广东省防雷中心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设计研究院

6、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主 要 起 草 人:刘凤姣徐永胜吴孟恒田艳婷焦兴学吕东波孟焕平宋海岩黄智慧黄一桥唐艳明鲍延英林维勇关象石主要 审 查 人:张义军孙 兰张力欣王厚余张小青徐学民宋平健张卫斌林 涛1总 则.2 基 本 规 定.3设 计 要 求.3.1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和 钢 结 构 的 防 雷 设 计*3.2砖 石、砖 瓦 和 竹 木 等 结 构 的 防 雷 设 计4施 工 要 求.4.1 一 般 规 定.4.2接 地 装 置 安 装.4.3引下线安装.4.4接闪器安装.4.5等 电 位 连 接 和SP D安 装.附 录A农村民居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 附 录B滚 球 法 确 定

7、 接 闪 器 的 保 护 范 围附 录C施 工 图 示.本 规 范 用 词 说 明.引 用 标 准 名 录.附:条 文 说 明.Contents1 Ge ne ral provisions.(1 )2 B asic re quire me nt.(2 )3 De sign re quire me nt.(3 )3.1 The lightning prote ction de sign of re inforce d concre teand ste e l structure s.(3)3.2 The lightning prote ction de sign of masonry,b ric

8、k,b amb ooand othe r structure s.(6)4 Construction re quire me nt.(8 )4.1 Ge ne ral re quire me nt.(8)4.2 Earth-te rmination syste m installation.(8)4.3 Down 一 conductor syste m installation.(9)4.4 Air-te rmination syste m installation.(10)4.5 Equipote ntial b onding and SPD installation.(1 1)Appe n

9、dix A Calculation of the e xpe cte d annual numb e r of lightning stroke for rural re side ntialare as.(12)Appe ndix B De te rmination of prote cte d scope ofair-te rmination syste m b y rolling sphe reme thod.(14)Appe ndix C Construction diagrams.(1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9)List of

10、 quote d standards.(3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1)1.0.1为使农村民居防雷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 减少雷击 农村民居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安 全 可 靠、技 术 先 进、经济 合理,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农村民居的防雷工程设计 和 施工。1.0.3农村民居防雷工程设计,应在调查地理、地 质、土 壤、气 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素的基础 上,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1.0.4农 村 民 居 防 雷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 应 符 合 本

11、规 范 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 本 规 定2.0.1属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中第 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农村民居,防雷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的规定,防雷工程的施工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物 防 雷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601的规定。2.0.2不属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 50057-2010中第二、三 类 防 雷 建 筑 物 的 农 村 民 居,在 可 能发生 对地 闪击 的 地 区,凡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12、一 时,应 划 为 一 般 农 村 民 居 防 雷 建 筑 物,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和施工:1预 计 雷 击 次 数 大 于 或 等 于0.013次/a且 小 于0.05次/a 的 农村民居。2在 年 平 均 雷 暴 日 大 于15d/a的 地 区,高 度 在10m及以上 且 低 于15m的农村民居;在 年 平 均 雷 暴 日 小 于 或 等 于15d/a的地 区,高 度 在15m及 以 上 且 低 于20m的农村民居。3曾遭受过雷击 的农村民居及其 周边60m范围内的农村民居。2.0.3农 村 民 居 年 预 计 雷 击 次 数 的 计 算 方 法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附

13、 录A的规定。3设 计 要 求3.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防雷设计3.1.1钢筋混凝土结构(包 括 含 有 钢 筋 的 砖 混 结 构)和钢结构农 村民居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钢筋网、梁内钢筋和钢结构金属屋 面作为接闪器。2宜利用柱内钢筋和钢结构柱作为自然引下线。3应利用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装置。3.1.2接闪器应由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组成:1暗敷在屋面或女儿墙内的钢筋。2直接装设在屋面的接闪带、接 闪 杆。3金属屋面和屋面上的金属构件等。3.1.3当 农 村 民 居 高 度 为10m以 下 时,宜 利用暗敷在屋面或女 儿墙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当 农 村 民 居 高

14、度 为10m及 以 上 时,宜 在屋 脊、女 儿 墙或 平 屋 面 四周靠近外 沿处明敷接闪带。在平均雷 暴 日 大 于 或 等 于90d/a的强雷区,宜在易受雷击的屋脊端头、屋角 和檐角处装设与接闪带相连接的高度不大于0.5m的短接闪杆。3.1.4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板之间应电气贯通。2金属板下方无易燃物品时,不 锈 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0.50mm,铝 板 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0.65mm,锌板的厚 度 不 应 小 于0.70mm。3金属板下方有易燃物品,且 不 锈 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 度 不 足4mm、铜 板 的 厚 度 不 足

15、5mm、招 板 的 厚 度 不 足7mm时,金 属板下方应设置水泥或石膏等阻燃材料组成的隔板。4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5金 属板与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梁内钢筋或钢屋架不应少于 4处电 气贯 通 连 接,且应均勻布置。3.1.5使用双层彩钢板做屋面及接闪器,且双层彩钢板下方有易 燃 物 品 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1上层钢板厚度 不应小 于0.5mm。2夹层中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3.1.6当农村民居上有金属栏杆、铁 塔 或 金 属 旗 杆 时,宜将其利 用为 接 闪 杆,并应与引下线进行电气连接。当 接 闪 杆 按60m滚球 半 径 计 算 能 将 建 筑 物 置 于 直 击 雷 防 护 区

16、(LPZ 0B)内 时,可不再敷 设 接 闪 带。滚 球 法 确 定 接 闪 器 的 保 护 范 围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附 录B 的 规 定。3.1.7当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时,应将各预制楼板端头 裸露的钢筋头相互连接,与柱内或梁 内 钢 筋 不 应 少 于4处电气贯 通 连 接,且应均匀布置。3.1.8按 本 规 范 第3.1.3条 的 规 定,明 敷 接 闪 器,且农村民居为 平 屋 面 或 屋 面 坡 度 不大 于1/10时,可仅沿屋面四周靠近外沿处敷 设 一 圈 接 闪 带;屋 面 坡 度 大 于1/10时,应 在 屋 脊、屋 檐、檐 角、屋角 处 敷 设 接闪 带。在尖

17、屋 顶、圆屋顶和较高的马头墙处可装设接闪 杆。3.1.9农 村民居四 周和内部作为引下线的柱内钢筋和圆钢直径 不 应 小 于8mm,混 凝 土 构 件 内 有 箍 筋 连 接 的 钢 筋 时,其截面积总 和 不 应 小 于78mm2,且应电气贯通。3.1.1 0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含有钢筋的砖混结构)和钢结构的 农 村 民 居,应 利 用 基 础 内钢 筋 作 为 接 地 装 置,当 无 钢 筋 可 利 用 时,应装设人 工接 地 体,人 工接 地 体 不 应 少于2处,且宜相互连接。在 土 壤 电 阻 率 不 大 于3000Q m的 位置 地 方,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 地 电 阻 值 不 宜

18、大 于300。当农村民居接地装置所包围的面积大于 或 等 于79m2时,防雷接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可不做要求。当防雷接地与 其 他 接 地 共 用 时,共 用 接 地 系 统 的 接 地 电 阻 值 应 按50Hz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 阻 值。3.1.1 1在高 土壤 电阻率地区,降低冲击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 法:1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埋 设在土壤中的接地极与埋 设在混凝土中的钢质接地极连接时,土壤中接地体宜采用铜质或 不 锈钢导体。2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3换 土。4采 用降阻剂。3.1.1 2突 出 屋 面的大尺寸金属物应与屋面防 雷装置电

19、 气连 接。非金 属 物 体 高 于 接 闪 器 形 成 的 平 面0.5m以 上 时,宜在其上设置 短 接 闪 杆,并应与屋面防 雷 装置 电 气连 接。太阳能热水器宜安装 单独的接 闪杆,并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3.1.1 3进出农村民居的低压配电线路和信号金属线缆宜穿金属 管埋地引 入,埋 地 长 度 不 宜 小于10m。当穿管埋地引入有困难时,宜在线缆入户前三杆采用金属杆或有钢筋的水泥杆。当采用木杆 时,应 用 直 径 为8mm的 圆 钢 将 绝 缘 子 铁 脚、金 具 和 铁 横 担 做 接 地,接 地 电 阻 不 宜 大 于300。从 农村民居屋面上灯具或其他用电 设备引入室内的低

20、压配电线和信号线,宜穿金属管并在首尾两端 与建筑物上外部防雷装置相连后引入。在低压配电线路进入建筑 物前的线缆固定金具或入户配电盘上,宜装设电涌保护器(SPD)。当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是重要系统,且当地雷暴活动频繁时,宜按 现行国家标准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范 GB 50057的规定采取防护 措 施。3.1.1 4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 50057的 规 定,当 引 下 线 根 数 少 于10根 时,应 在 引 下 线3m范 围内 土壤 地表 层铺 设5cm厚 沥 青 层 或15cm厚 烁 石 层。3.1.1 5外 部 防

21、 雷 装 置 的 材 料 和 最 小 尺 寸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 50057的 规 定。使 用 的 电 涌 保 护 器 (SPD)应 分 别 符 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低 压 电 涌 保 护 器(SPD)第1部 分:低 压 配 电 系 统 的 电 漏 保 护 器 性 能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 GB 18802.1和 低 压 电 涌 保 护 器 第21部 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 能 要求 和 试 验 方 法 GB/T 18802.21的规 定。3.2砖 石、砖瓦和竹木等结构的防雷设计3.2.1砖 石、砖 瓦、

22、砖木的砌体结构或竹木结构的农村民居,应专 门设置接闪器、引 下 线 和 接 地 装置。外部防雷装置的材料和最小 尺 寸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3.1.15条 的规定。3.2.2农 村 民 居 为 平 屋 面 或 屋 面 坡 度 不 大 于1/10时,可仅沿屋 面 四 周 靠 近外沿 处敷设一圈接闪带;屋 面 坡 度 大 于1/10时,应在 屋脊和檐角处敷设接 闪带。在 尖 屋 顶、圆屋顶和较高的马头墙处 可装 设接 闪 杆,当 接 闪 杆 按60m滚球半径计算能将建筑物置于直 击雷 防 护 区 内 时,可 不 再 敷 设 接 闪 带。短接闪杆的布置应符合本 规 范 第3.1.3条 的 规 定

23、。3.2.3屋面有金属物体时,其作为接闪器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1.6条 的 规 定。3.2.4当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时,预制混凝土内钢筋可 作 为 接 闪 器,且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3.1.7条 的 规 定,并应与专设引下 线电 气连 接。3.2.5突 出 屋 面 高于 接 闪 器的 物 体,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3.1.12条 的 规定。3.2.6专 设 引 下 线 不 应 少 于2根,并应沿农村民居周边均匀对称 布置在 人员 不 易 接触 或经过的位置,引下线上下两端应分别与接 闪器和接地装置电气连接。3.2.7每一引下线下应设置独立接地体,接 地 体 应 由2根及以

24、上 的 人 工水 平 接 地 体 或垂 直 接地 体 或水 平 与垂 直 结合的接地 体 组 成。在 土 壤 电 阻 率 不 大 于3000D m的 地 方,每根引下线的冲击 接地 电 阻 值 不 宜大 于30n。接 地 体 宜 相 互 连 接 呈 环 形,防雷接地 与其他接地共用时,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3.1.10条的规定。3.2.8降低冲击接地电阻的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1.11条的规 定。3.2.9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 第3.1.13条的规定。3.2.1 0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造成人身伤亡的措施应符合本规 范 第3.1.14条的规定。4施 工 要 求4.

25、1 一 般 规 定4.1.1接 地 装置、引 下 线、接 闪 器 均 应 做 可 靠 的 电 气 连 接。电气 连接的方式应为焊接、捆 扎 或 螺 栓 连 接。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 无 遗 漏,螺栓固定应有防松零件(垫圈)。当采用焊接时,应在焊缝 处 做防 腐 处 理。钢材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要求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表4.1.1钢材 焊 接 时的 搭线 长度及焊 接方 法焊接材料搭接长度焊接方法扁钢与扁钢不应少于扁钢宽度的2倍两个大面不应少于3个棱边焊接圆钢与圆钢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

26、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并应焊 以由扁钢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4.1.2除结构设计要求外,兼 做 引 下 线 的 承 力 钢 结 构 构 件、混凝 土 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 的 机械 连 接,严禁热加工连接。4.2接地装置安装4.2.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础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 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要求。地梁内钢 筋 与 素 混 凝 土 基 础 内 接 地 体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1.1条的 规 定。4.2.2砖 石、砖 瓦、砖木的砌体 结构

27、 或竹 木结构和 基础内无 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农村民居,应 按 设 计 的 要 求 敷 设 人 工 接 地 体。使用 圆钢或扁钢的人工水平接地体的施工,以及使用圆钢或角钢的人 工垂直接地体的施工,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1.2条 的规定。4.2.3接地体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4.2.4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埋设位置应远离 烧 窑、烟 道。施工中不应对农村民居墙基或基础造成不利影响,人 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lm。4.2.5人工水平接地体施工应按设计开挖沟槽,并应在完成安装 并经检验埋设深度及焊接质量后再覆土回填。接地装置埋在土壤

28、中的部分,其连接宜 采用 放 热 焊 接,当 采 用通 常 的焊 接 方法 时,应 在焊接处做防腐处理。4.3引下线安装4.3.1钢筋混凝土结构柱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 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混 凝土内钢筋之间机械卡接连接的施工,以及焊接和绑扎连接的施 工,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2.1条的规定。4.3.2钢 筋 混 凝土柱 内钢 筋应与地 梁内 钢筋电气连接。引下线 与 作 为 接 闪 器 的 金 属 屋 面 的 电 气 连 接 的 施 工,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C.2.2条的规定。4.3.3砖 石、砖 瓦、砖 木的砌体结构或

29、竹木结构和素混凝土柱结 构的农村民居,应按设计的要求 敷 设 专 设 引下 线。敷设位置宜选 在人员不经常经过、停留的位置。当引下线敷设在室内时,应采用 绝缘隔离。为 防 止接触电 压和 闪络 电压造成的伤害,明敷专设引 下线敷设在人常经过或停留的位置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中 第4.5.6条 第1款规定的措 施。4.3.4专 设 引 下 线 应 分 段 固 定,并 应 以 最 短 路 径 敷 设 到 接 地 装 置,敷设应平正顺直,固 定 支 架 间 距 不 宜 大 于1.0m。当引下线固定 在 木 质墙、柱 上 时,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应小于0.l

30、m。4.3.5专设引下线与接闪器的连接、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宜采用搭 焊 或 机 械 卡 接。搭 焊 的 施 工、机 械 卡 接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C.2.1条 和 第C.2.2条的规定。焊缝处应采取防腐措施。4.3.6专 设引 下 线 不 应敷 设 在 雨水 管 道 内,不 宜 敷 设 在 天 沟 内,且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2.3条 的规定。4.3.7现 场浇捣混 凝土 的施工,应 在 柱 内 钢 筋 绑 扎、焊接或机械 卡接后 做好 标志,并 应 经 检 查 确 认 记 录 后 支 模 浇 捣。专设引下线 应 先 安装固 定支 架,并应经检査确认后再敷设引下线

31、。4.4接闪器安装4.4.1钢筋混凝土屋面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女儿 墙 压 顶 和 竖 向 配 筋 的 防 雷 连 接 施 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3.1条的 规 定。4.4.2平屋面明敷接闪器的安装应可靠固定,固定支架间距不宜 大 于1.0m。在 坡 屋 面 脊 上 安 装 接 闪 带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C.3.2条 的 规 定。在 天 沟、女 儿 墙和 屋 面上 的 施 工应 符 合本 规 范 第C.3.3条 的 规 定。接 闪 带 应 将 屋 脊 上 的 装 饰 物 包 覆 在

32、其 下。为防止雷电击在接闪器外墙处因砖、混凝土坠落造成损失,接闪带 宜贴近外墙 处敷设。4.4.3架设在屋面易遭受雷击部位的短接闪杆的施工应符合本 规 范 第C.3.4条 的 规 定。4.4.4架 设 在 侧 墙、山墙、马头墙等 位置 较高处的接闪杆的 施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3.5条 的规定。4.4.5利 用金属栏 杆、金 属 构 件 等 作 为 接 闪 杆 时,其与屋面引下 线 和 其 他 金 属 物 的 电 气 连 接 施 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3.6条的 规 定。4.4.6暗敷的接 闪带,应在其钢筋绑扎或焊接后经检查后再支模 10 或浇捣混凝土。明敷在屋面上的接

33、闪器应在接地装置和引下线施 工完成后再安装。4.4.7接 闪 杆 的 接 闪 端 宜 做 成 半 球 状,其 最 小 弯 曲 半 径 宜 为4.8mm,最大宜为 12.7mm。4.5等电 位 连 接 和SPD安装4.5.1建筑物内的大尺寸金属件均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应与 防雷装置相连。4.5.2 SPD的 安 装 应 符 合 设 计 的 要 求,在T N系统中的安装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4.1条 的 规 定,在T T系统中的安装应符合本规 范 第C.4.2条的 规 定。SPD两 端 的 连 接 铜 线 最小 截 面 不 宜 小 于 6mm2,长 度 不 宜 大 于0.5m。4.5.3

34、 SPD的 安 装 应 在 确 认 安 装 固 定,经检查接地线或等电位 连接带的连接可靠后,安 装SPD前 应断开电源。4.5.4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应导电贯通,并应在进入建筑物时 连接到防雷装置上。等 电 位 连 接 示 意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C.5节的 规 定。建筑 物内 各种 大 尺 寸金 属 物品应与防雷装置电气连接,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雷 电 防 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 命危 险 GB/T 21714.3的规定执行。11 附 录 A农村民居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A.0.1农村民居年预计雷击次数应按下式计算:N=kNgAP (A.0.1)式 中:iV农村民居年预计

35、雷击次数(次/a);k校正系数(位 于 山 顶 或 旷 野 的 孤 立 建 筑 物 取2;金属 屋 面 没 有 接 地 的 砖 木 结 构 建 筑 物 取1.7;位 于 河 边、湖 边、山 坡 下 或 山 地 中 土 壤 电 阻 率 较 小 处、地下水露 头 处、土山 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 湿 的 建 筑 物 取1.5;在 一 般 情 况 下 取1);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Ae 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A.0.2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应按当地气象台、站 资 料 确 定;无 资 料 时,可按 下 式 计 算:Ng =0.l

36、Td (A.0.2)式 中:Td年平均雷 暴日,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d/a)。A.0.3农村民居等效面积人应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 积,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村民居每边的扩大宽度和等效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确 定(见 图A.0.3):D=VHC200-H)(A.0.3-1)Ae =LW+2(L+W)VHC200-H)+t uH(200-H)X 10 6(A.0.3-2)式 中:D农村民居每边的扩大宽度(m);L.W M 分别为农村民居的长、宽、高(m)。12 JH(200-H)扩大宽度LJH(200-H)kH(2 0 0-2农 村 民 居 周 边 在2D范围内有等高或比其

37、低的建筑物时,其等效面积可按下式计算:Ae =L W+a +W)VHC200-H)+nH(20 H)x 10-6(A.0.3-3)3农 村 民 居 周 边 在2D范围内 均有比其高的建筑物时,其等 效面积可按下式计算:Ae =LW X 10-6 (A.0.3-4)4当几栋农村民居连在一起或其墙的间距不大于0.5m时,农村民居的长、宽应取其总长度或宽度,农村民居的高应取其中的 最高值。图A.O.3农村民居的等效 面积iHIQQZWfo o z)H r13 附 录 B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1单支接闪杆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见 图B.0.1):1当 接 闪 杆 高 度&小 于或 等 于I

38、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1)距 地 面&处作一平行于地面的平行线。2)以 杆 尖 为 圆 心,&为 半 径 作 弧 线 交 于 平 行 线 的A、B两点O3)以A、B为 圆 心,&为 半 径 作 弧 线,该 弧 线 与 针 尖 相 交 并 与地 面相切。从此弧线到地面止为其保护范围。保护范 围为一个对称的锥体。4)接 闪 杆 在 高 度 的 平 面 上 和 在 地 面 上 的 保 护 半 径,按下列公 式 确定:图B.0.1单 支接闪杆的保护范围 1 一:平面上保护范围的截面rx =/h(2hr K)y/ix (2/ir hx)(B.0.1-1)r0 =h2ht-h)(B.0.1-2)式 中:r

39、x接 闪 杆 在l高 度 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m);K 滚球半径(m)(在 本 规 范 中 取60m);K 被保护物的高度(m);r。接闪杆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m)。2当 接 闪 杆 高 度h大 于I时,应在接闪杆上取高度为 的 一 点 代 替 单 支 接 闪 杆 针 尖 作 为 圆 心,并 应 符 合 本 条 第1款的规 定)。式(B.O.1-1)和 式(B.O.1-2)中 的 应 将&代 人。15附 录 C施 工 图 示c.接地装置施工图示C.1.1地 梁 内 钢 筋 与 素 混 凝 土 基 础 内 接 地 体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图 C.1.1-1、图 C.1.1-2 的要求。图

40、C.1.1-1地梁 内主钢筋与人工接 地体安 装 1 一伸缩缝处的跨接线;2地梁内的钢筋;3人工水平接地体的支持架图 C.1.敷 设 在 素 混 凝 土 基 础 内 的 圆(扁)钢接地体1 一接地体;2引下线 16 C.1.2人 工 接 地 体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图C.1.2-1 图C.1.2-3的要 求。-(a)圆钢和圆钢(弧面间焊接)2 1r”r 4-4-=4 K-(b)扁钢和扁钢(周围焊接)L 1T,rrj T 2 1T 八 了 飞 尸 TA.(c)扁钢接地体和圆钢接地线(平面与弧面焊接)(d)圆钢接地体和扁钢接地线(平面与弧面焊接)图C.1.2-1使 用 圆 钢、扁 钢的人工水平

41、接地体施工 1一接地体;2接地线17(a)圆钢垂直接地体与圆钢水平接地体的安装表(b)圆钢垂直接地体与圆钢水平接地体的连接(c)圆钢垂直接地体与扁钢水平接地体的连接 图C.1.2-2圆钢或 扁钢 垂直接地体的安装1一垂直接地体;2水平接地体;3连接导体 舰 体 安 装L(b)角钢接地体制作(c)I 型(d)n 型(e)m 型图C.1.2-3角钢垂直接地体的安装1 一垂直角钢;2水平接地体(扁钢)C.2引下线施工图示C.2.1 混 凝 土 内 钢 筋 之 间 连 接 的 施 工 应 符 合 图C.2.1-1、图 C.2.1-2的要求。-T-1丁!1_(_i-T _W _|_.,(a)钢筋卡接法j

42、 J i-i-丨ii J i i i i i i i-6-翁iw _ i_j i(b)各种卡接法(c)垂直钢筋卡接法/2厂ic平行钢筋卡接法图C.2.1-1混凝土内钢筋之间的 卡接 1 一预埋接地端子板;2钢筋20 两根平行钢筋连接焊接连接(b)m 接图C.2.1-2混凝土内钢筋之间 的连接 1 一圆钢或扁钢;2焊缝;3软钢线C.2.2引下线与作为接闪器的金属屋面的电气连接施工应符合 图C.2.2的要求。-(b)图C.2.2金属屋面与引下线连接 1一铅塾板;2铁板;3金属屋面;4一引下线;5螺栓;6焊接;7焊有引下线的铁板C.2.3专 设接闪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施工应符合图C.2.3的 要 求

43、。21 坡屋顶上接闪器的安装(b)与接闪带及屋細冰沟连接的弓丨下线的安装 图C.2.3引下线的安装施工 1 一水平接闪带;2坡面接闪带;3引下线;4 一引下线支架C.3接闪器施工图示C 3.1女儿墙压顶和竖向配筋的连接施工应符合图C 3.1的要求。(c)多根竖筋(剖面)(d)多根竖筋(剖面)图C.3.1女儿墙压顶 和 竖 向配筋 的 防雷连 接 1 一圈梁;2女儿墙;3女儿墙压顶;4 一接闪带C.3.2明敷在屋面的接闪带施工应符合图C.3.2的要求。(b)两坡顶屋面C.3.3的要求。图C.3.2接闪带坡屋顶的安装 1 一接闪带;2固定支架;3突出屋面金属物明敷在天沟、女儿墙和屋面的接闪带施工应

44、符合图C.3.23(b)女儿墙上明装(C)屋面明装图C.3.3接 闪 带 在 天 沟、女 儿 墙、屋面上的明装 1一接闪带;2固定支架;3支架缴;4 一预埋件;5焊接;6面板C.3.4架设在屋面易遭受雷击部位的短接闪杆的施工应符合图 C.3.4的要求。图C.3.4短接闪杆的施工 1 一短接闪杆;2水平接闪带;3屋面;4 一焊接24C.3.5架 设在侧墙、山墙、马头墙等位置较高处的接闪杆的施工 应 符 合 图C.3.5的要求。C.3.6金 属旗杆、灯柱作接闪杆时,与屋面引下线和其他金属物 的电气连接施工应符合图C.3.6的要求。图C.3.5接闪杆在侧墙上安装 1 一接闪杆;2钢筋混凝土梁;3预埋

45、钢板;4一焊接;5引下线;6支持板;7支架图C.3.6屋 顶 透 气 管、金 属 灯 杆、旗杆防雷装置安装 1 一金属旗杆;2金属灯柱;3焊接或卡接;4 一引下线C.4 SPD安装图示C.4.1 在T N系 统 中,SPD的 安 装 施 工 应 符 合 图C.4.1的要求0C.4.2在T T系 统 中,SPD的 安 装 施 工 应 符 合 图C.4.2-1、图 C.4.2-2的要求。25图C.4.1 T N系 统 中 的SPD 1 一装置的电源;2配电盘;3总接地端或总接地连接带;4 一 SPD;5SPD的接地连接;6需要保护的设备;7PE与N线的连接带;R安装在电源 进线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46、F2保 护SPD推荐的熔丝、断路器或剩余电流保护器;Ra本装置的接地电阻;Rb 电源系统的接地电阻;L1、L2、L3相 线1、2、32图C.4.2-1 T T系 统 中SPD安 装在 剩 余 电 流保 护器 的负 荷侧 1 一装置的电源;2配电盘;3总接地端或总接地连接带;4一SPD;5SPD的接地连接;6需要保护的设备;7剩余电流保护器IA;h 安装在电源进线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F2保护SPD推荐的熔丝、断路器或剩余电流保护器;Ra本装置的接地电阻;Rb 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L1、L2、L3相 线1、2、3 26 图C.4.2-2 T T系 统 中SPD安装在剩余电流 保护器的电源侧1 一装

47、置的电源;2配电盘;3总接地端或总接地连接带;4一SPD或放电间隙;5SPD的接地连接;6需要保护的设备;7剩余电流保护器IA;8SPD或放电间隙;Fi安装在电源进线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F2保 护SPD推荐的熔丝、断路器或剩余电流保护;Ra本装置的接地电阻;Rb 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L1、L2、L3相线 1、2、3C.5等电位连接图示 C.5.1等电位连接的安装施工应符合图C.5.1的要求。27图C.5.1总等电位连接示意 1一总给水管;2水表;3一总煤气管;4一煤气表;5一防雷装置;6绝缘段(煤气公司定);7放电间歇(煤气公司定);8其他需要连接的部件;9一MEB端子板(接地母排);10建筑

48、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11 一防雷接地;12总下水管;13配电系统PE线28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 示 很 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 示 严 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 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 明应按其 他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写法为应 符

49、 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29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GB 18802.1 低 压 电 涌 保 护 器 第21部 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802.21 雷 电 防 护 第3部 分:建 筑 物 的 物 理 损 坏 和 生 命 危 险 GB/T 21714.3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952-2013条 文 说 明制 订 说 明 农 村 民 居

50、雷 电 防 护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 509522013经住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2013年12月19日以第265号公告批准发布。为方便农村建筑工程人员及有关设计、施工人员在使用本规 范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 规 范 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制订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但 是,本条文说明不具有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 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33次1 总 则.(37)2 基 本 规 定.(40)3 设计要求.(43)3.1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和 钢 结 构 的 防 雷 设 计.(43)4 施工要求.(49)4.1 一般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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