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基和基础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 制 审批(总监) 项目监理组上海杨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企业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建筑物密集区域进行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或在部分关键构筑物建筑物周围进行深基坑工程施工,对基坑周围环境确定保护方法,控制其变形,是确保地基和基础工程顺利施工关键。为认真推行安全监理协议,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 安全监理监控目标:使被监理工程施工活动在受控状态下正常均衡施工: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有不停完善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确保体系;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全部有明确责任目标;3. 能立即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并将其消亡在萌芽状态。4. 一旦事故
2、出现,立即开启应急预案。二. 监理工作依据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220-4.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要求 建质(203)82号文件5. 监理协议6. 监理计划三. 安全监理工作步骤1. 申报程序申报同意整改后申报不一样意施工总包方项目监理组建设方实 施2. 存在不安全原因、事故苗子、违规和不文明施工现象处理程序对违规施工及存在隐患,发出整改指令口头提出立即整改同意安全监理情况严重汇报拒不整改不一样意下达工程暂停令汇报总 监项目监理组继续施工施工总包安全责任人施工总包项目经理建设方整 改总包复验合格监
3、 理继续施工受监安监站汇报四. 安全监理控制关键点: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组必需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工程所处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是否有暗浜、流砂等不良地质。2. 调查清楚基坑周围环境,建(构)筑物结构类型、层数、基础、埋深及上部结构形状,地下管线种类、规格、分布;暗浜流砂层和管线距离和大小,道路距离和车流等。3. 本工程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出5米基坑(槽)或深度未超出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基坑(槽)或土质边坡超出15米或采取特殊支撑系统等专题施工方案,必需经过市建设领域技术权威部门论证经过后方可实施。4. 基坑(槽)、边坡、基础桩、土方等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
4、求,依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围环境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部上级主管技术部门责任人和总工程师审批(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和项目监理组总监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对地基基础工程树立风险意识,有一个立即建立平衡概念,地基基础工程要求突出一个“抢”字。6. 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计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筑物地基和挖、填土方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方法。开挖低于地下水位基坑(槽)、边坡
5、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必需采取合理降水方法降低地下水位。7.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应按要求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距离,应依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米。8. 基坑开挖应避开雨季并保持开挖施工连续作业,如开挖后长时间暴露,坑内被雨水冲刷坡角掏空、边坡失稳造成坍方。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浇垫层。9. 在不增加费用和不延长工期情况下,有计划地进行分层、分条、分块对称平衡进行开挖,利用未开挖部分土体承载力空间作用,提升基坑稳定性。10. 基坑周围严禁搭设临时用房、不得弃土;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械和车
6、辆;不得向周围倾倒生活和生产用水,坑边地面须做防水处理。11. 当基坑周围邻近全部建筑物为桩基础或新建建筑采取打入桩基础时,为保护邻近全部建筑物安全,新建基坑支护结构外边缘和邻近建筑现有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基坑开挖深度1.21.5倍。当无法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振沟或其它有效基坑支护结构形式。12.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最大值不能超出要求限值。监理要有天天检验监测统计,做到提早发觉问题及早采取方法,避免因延误决议而造成事故发生。13. 基坑深度超出2米时,周围应设置防护栏,上下设置登高设施。14. 土方开挖次序、方法必需和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
7、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标准。15.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需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下表要求实施。基坑变形监控值()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 关键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一部分;(2) 开挖深度大于10米;(3) 和邻近建筑物,关键设施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基坑;(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异建筑、关键管线等需严加保护基坑。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米,
8、且周围环境无尤其要求时基坑。3 除一级和三级外基坑属二级基坑。4 当周围已经有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16. 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应立即回填,降低基坑暴露时间。五.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方法1.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含安全监理具体方法。(2) 帮助帮助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签署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含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验各分
9、包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层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题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法、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题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阻止违规施工作业。(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验,天天不少于一次。发觉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该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验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8) 控制情况严重,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汇报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应用书面立即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
10、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10) 跟班监督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验。(11) 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验。(12) 会议必需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时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觉问题立即处理。2. 安全监理关键方法(1) 事先报审验证。(2) 利用审批权、检验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形成隐患部位做好事先控制。(3) 事中督促实施。(4) 发觉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技术支持。(6) 主动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