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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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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Time will pierce the surface or youth, will be on the beauty of the ditch dug a shallow groove ; Jane will eat rare!A born beauty, anything to escape his sickle sweep .-- Shakespeare baidu文库专用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正当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措施》,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所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费用,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售基金份额和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销售活动中收取费用。 前款所称基金销售机构是指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基金管理人和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其它机构。 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它基金品种,参考本要求实施。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要求要求,设定科学合理、简单清楚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不停完善基金销售信息披露,预防不正当竞争。 第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对基金销售费用监督和控制机制,连续提升对基金投资人服务质量,确保公平、有序、规范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第二章 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 第五条 基金销售费用包含基金申购费(认购费)和赎回费。 对于不收取申购费(认购费)、赎回费货币市场基金和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能够依摄影关要求从基金财产中连续计提一定百分比销售服务费。 第六条 基金管理人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能够收取认购费,但费率不得超出认购金额5%。 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能够收取申购费,但费率不得超出申购金额5%。 认购费和申购费能够采取在基金份额发售或申购时收取前端收费方法,也能够采取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后端收费方法。基金产品同时设置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其前端收费最高级申购(认购)费率应低于对应后端最高级申购(认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能够对选择前端收费方法投资人依据其申购(认购)金额数量适用不一样前端申购(认购)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能够对选择后端收费方法投资人依据其持有期限适用不一样后端申购(认购)费率标准。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 第七条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赎回应该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不得超出基金份额赎回金额5%,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它品种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该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投资于计提销售服务费债券基金投资人,持有期少于30日,不得免收其赎回费。 第八条 对于短期交易投资人,基金管理人能够在基金协议、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 (一)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赎回费; (二)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赎回费。 按上述标准收取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九条 基金销售机构开通经过互联网、电话、移动通信等非现场方法实现自助交易业务,经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能够对自助交易前端申购费用实施一定优惠。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它品种,不适用本条要求。 第十条 基金持有些人在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不一样基金之间进行转换,基金管理人应该根据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申购(认购)费用补差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认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根据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申购(认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认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管理人能够参考上述费用收取标准设置转换费率。 上述费用含赎回费,应该根据本要求第七条、第八条要求百分比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应该给予公告,载明相关费用收取方法、费率水平和计算公式,并以具体数字举例说明。 第三章 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第十一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实施系统,健全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加强后台管理系统对费率合规控制,强化对分支机构基金销售费用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该根据基金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约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一样投资人适用不一样费率。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依据基金销售协议约定,就各自实际取得手续费确定基金销售收入,并如实核实、记账,依法纳税。 第十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前,应由总部和基金管理人签署销售协议,约定支付酬劳百分比和方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能够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保有量提取一定百分比用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用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相关费用,用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一)双方应该在基金销售协议中明确约定销售费用结算方法和支付方法; (二)除用户维护费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就代销费用签署其它补充协议; (三)基金管理人不得向销售机构支付非以销售基金保有量为基础用户维护费;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销售协议之外支付或变相支付销售佣金或酬劳奖励。 第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在签署销售协议或销售基金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 (二)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标,压低基金收费水平; (三) 私自变更向基金投资人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或经过先收后返、财务处理等方法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四) 采取抽奖、回扣或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法销售基金; (五) 募集期间对认购费用打折; (六) 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扰乱行业竞争秩序行为。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载明以下相关基金销售费用信息内容: (一)基金销售费用收取条件、方法、用途和费用标准; (二)以简单明了格式和举例方法向投资人说明基金销售费用水平; (三)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它相关基金销售费用信息事项。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基金六个月度汇报和基金年度汇报中披露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金额,并说明管理费中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用户维护费总额。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每三个月监察稽核汇报中列明基金销售费用具体支付项目和使用情况和从管理费中支付用户维护费总额。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基金销售机构实施本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监管方法或作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本要求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史上最快最全网络文档批量下载、上传、处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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