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目 录
企业制度制订及运行评价及管理措施 1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制度 3
职员安全守则 5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8
运输管理制度 9
安全技术方法(设计)管理制度 11
安全管理措施 1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6
安全检验制度 18
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0
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23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6
爆破器材领退制度及丢失管理制度 2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9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30
防火制度 31
职员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32
交接班制度 3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5
安全技术方法专题费用管理制度 37
边坡管理制度 38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9
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41
登高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44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47
安全确定制度 49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50
事故分析处理及汇报制度 52
外部联络和内部沟通制度 53
合理化提议管理制度 55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 . . . . . . . . . . . . . . . 62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企业制度制订及运行评价及管理措施
1.目标
为确保企业管理制度充足性、适宜性及有效性,特制订本措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及矿山生产承包企业(承包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1)企业安排专员负责依据企业总体管理思绪和基础管理模式,组织管理业务调研,起草企业管理制度,经修订补充完善,报企业法人代表同意后公布,所建立管理制度要覆盖企业全部管理业务,并符合上级部门(企业股东)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
(2)管理制度公布
企业管理制度均以企业红头文件形式并经法人代表同意后公布,同时下发给各相关承包商,并做好发放统计,办理归档手续。
(3)管理制度清理
企业每六个月安排专员对各类制度进行清理,提出管理制度建立、修改、废止计划,提交企业法人代表同意后下发实施。
(4)管理制度废止
企业在公布新管理制度时,明确要求原有制度废止。在进行管理制度清理时,清理出无法继续使用制度,企业发文通知宣告废止。
4.管理制度评价
企业每十二个月对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组织评价一次,制度评价根据以下多个方面进行:
a.充足性,即管理制度及其支撑文件是否覆盖制度所包含范围全部业务,满足业务管理基础要求。
b.适宜性,即现有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企业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和管理要求,是否符合现在管理环境和管理条件,是否含有可操作性。
c.有效性,即现有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达成预定目标,对没有达成有效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文件或内容要进行分析。
一个专业范围所包含制度评价结束后,要编制评价汇报,关键写明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经企业领导审定后下发相关单位实施。
企业可依据经营管理情况对对应业务或整个管理业务开展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评价。
5.附则
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制度
1.目标
为了建立、实施和改善石灰石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对方针、目标和为确保实现目标而制订管理制度,从而改善石灰石矿各项行为。
2.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石灰石矿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制订、传达、评审和修订。
3.职责
(1)经理制订方针,并负责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同意。
(2)安全组组织目标制订,负责目标、管理制度审核,并负责监督方针、目标及理制度实施。
(3)安全组组织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编制,并验证监督实施进度。
(4)各部门、各矿山负责方针、目标及理制度具体实施。
4.容及要求
(1)方针制订
经理针对矿山实际情况,结合职员意见并和各方沟通,制订方针,经开会审核后形成文件,并由董事长签发,传达成全体职员。
(2)方针确实保:
a.适合于石灰石矿生产性质和规模和安全影响。
b.对连续改善进行承诺。
c.对遵遵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要求做出承诺。
d.为建立评审目标和指标提供框架和基础。
r.以预防伤害、疾病和财产损失为目标。
f.和矿其它方针一致。
方针为石灰石矿职责和标准化水平设定总体目标,以此作为评判一切后续活动依据。
(3)方针评审和修订
矿每十二个月12月对安全标准化评定时,同时对安全方针进行重新评审。矿依据内外部条件改变,立即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方针需要修订时,需经董事长同意,形成文件后重新传达。
(4)方针沟通、传达和公开
a.方针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职员意见,并于相关方面进行了沟通,以文件形式、宣传栏宣传等方法对企业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方针宣传。
b.安全组负责对全体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培训,以确保对方针熟悉和充足了解。
职员安全守则
本守则要求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各岗位工种除实施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需遵守下列要求:
1.通常要求
(1)严格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不停提升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随时阻止她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主动参与多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接收各级安全教育,规范填写安全基础资料。
(4)珍惜和正确使用通风、除尘、环境保护等设备、设施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具、预防职业危害。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班中嬉戏、睡觉、脱岗和干和工作无关事。
2.安全作业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安全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进入作业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需严格根据《安全生产确定制度》,对人、物、作业环境进行确定,发觉隐患,根据《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立即有效地整改。
(3)高空(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作业时必需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下跳跃,上下多层作业必需有隔离方法,不得上下抛掷工具和物件。
(4)严禁私自动用非本工种(岗位)多种设备、设施;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安全装置及设施。
(5)严禁在转动机械、电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安装、检修、调整、清扫、润滑;严禁跨越运转中设备。
(6)进行检修作业时(包含临时性检修工程),必需制订安全方法,推行审批手续,并严格实施;检修过程中严格实施各类挂牌制度,开启设备和开始作业前必需进行安全确定。
(7)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带入火种,需动火时,必需办理动火证。
(8)在带电体或旋转机械设备周围作业时,要保持不相同级安全距离;严禁用湿手操作电器设备、更换电器线路及元件。
(9)矿区车辆行人必需严格遵守《运输管理制度》。
(10)上下梯子时要手抓牢、脚踩稳。
(11)进入作业现场必需重视各类安全警告、警示标志。
(12)严禁将长发留在工作帽、安全帽外;严禁带手套抡大锤和使用砂轮机。
(13)原材料、成品、备件、废料、工器具按要求要求摆放整齐,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14)作业结束或检修完成要将安全设施立即复位,设备停放在安全地带,清理现场,搞好文明生产。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1.矿山采矿工艺选择,应努力争取为目前最优异工艺步骤,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严禁采取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
2.工艺设计完成后应充足考虑风险评价结果,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批。
3.各矿山企业应妥善保留设计文件,包含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避险线路图等。
4.采取采矿方法及结构参数适合揭露矿体地质条件。
5.设备设施之间、各工序之间要相互匹配,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6.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开采作业,对浮石、边坡等进行有效检测,并立即处理。
7.在要求范围内开采。
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加强和完善企业运输管理,确保企业石灰石矿运输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运输要求,经企业充足研究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首次承运货物车辆要出具介绍信,没有介绍信,开单员不得向驾驶员开具单据,承运方按托运方指定地点拉运货物,遵守各用户(厂家)厂纪、厂规,如出现违规违章或给厂家设施、设备等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自行处理或赔偿。
2.运输车辆自装车后必需盖好蓬布,不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时责任自负。
3.运输车辆每次上山拉矿时,将上一趟用户磅单中运输联、矿管站磅单、用户货物运输确定单存根一同交到该矿山统计员处。不然,矿山拒绝装矿。同时,矿山必需给司机出具拉矿运输量收据(以磅单实际量为准)。
4.运输车辆必需确保车辆有效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单、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质等齐全。
5.运输车辆司机应珍惜矿山多种设施,在运输区域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装车和卸货现场乱丢垃圾(如烟头、烟壳、塑料袋等杂物),做到文明运输。
6.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及其它事故时,需要就地卸货修理运输车辆时,必需立即通知企业运输管理人员以待处理,在此期间驾驶员有权和责任保管运输货物,经企业同意后在当日之内由其它车辆将所卸货物立即送到指定地点,由承运方按市场价赔偿。
7.运输车辆在装车现场装车时,必需服从生产单位现场人员调度及安排,按次序排队装车。
8.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货物托运协议书》。
安全技术方法(设计)管理制度
1.目标和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对石灰石矿山采矿设计管理,提升矿山开采合理性,保障采矿设计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适用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2.职责
企业经理和技术员负责开采工艺、技术研究和设计。
3.管理内容及设计要求
(1)采矿设计包含爆破设计和爆破网路设计。
(2)设计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规范要求,含有完善平、剖面图,规范、通俗易懂设计说明书。
(3)所以设计必需提交企业经理审查,审查经过才能实施。
(4)全部设计在出图后必需对承包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交底要有统计。
4.检验和考评
(1)每个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大检验,在检验中发觉设计显著有不合理,要立即修改设计。
(2)设计者要立即深入现场,检验设计实施情况,有问题要立即上报或处理。
安全管理措施
1.目标
规范企业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确保矿山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做到矿山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矿山全体作业人员。
3.职责
(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矿山承包企业负责所承包矿山安全生产和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1)凡进入矿山从事矿山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天翔矿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管理。
(2)矿山作业人员必需熟知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不得违反。
(3)新入矿山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岗位变动、代培实习生、休假复工,全部必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矿山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需服从安全。
(5)生产作业区域要划分人行道、车行道,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进入立体交叉作业和生产现场等危险场所,必需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具。高空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必需系好安全带。
(7)在作业时必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作业时玩笑打闹,严禁干和作业无关事情。
(8)非矿山作业人员严禁开、关设备、乱动仪器和多种阀门按钮。
(9)矿山作业人员不准私自拆卸安全装置和机械设备上零部件。
(10)矿山作业人员严禁在多种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和跨越。
(11)多种机动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
(12)矿山在爆破时必需将作业设备和人员撤到安全地方,并严禁多种机动车辆进入矿区。
(13)进入用户区域运输矿石车辆必需严格遵守用户行车要求,在过往铁路道口时必需做到“一停、二看、三经过”,严禁抢道。
(14)火工品、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需专员保管、登记、发放和回收。而且严禁在此区域吸烟和动火作业。
(15)不准在装载机、挖掘机、皮带运输设备等运转设备周围停留和经过。
(16)不准进入和停留在标有危险警示标志区域和场所。
(17)不准私自将和工作无关人员带入矿山作业场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入矿山作业人员必需进行企业、矿山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矿山生产岗位作业。
2.企业级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内容为:
(1)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文化;
(2)本企业生产特点及相关文件、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经典事故案例及其教训。
(5)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岗位(工种)危险源学习、通知、交底等。
3.矿山安全教育,由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由矿山安全员进行教育,经过矿山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为:
(1)本矿山生产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2)职业危害防范方法及应急方法等;
(3)结合本矿山特点安全知识和同行业事故教训。
4.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经过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老职员率领参与工作。安全教育内容为:
(1)本岗位生产步骤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装置作用、防护用具使用和保管方法;
(4)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方法等。
(5)本岗位地理环境及紧急疏散路线。
5.三级安全教育考评情况,逐层填写在职员安全教育成绩单上,并记入个人档案。未经安全考评,和考评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6.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原岗位者,必需进行三级教育;脱离岗位三个月以上返回原岗位者,必需进行矿山、班组安全教育;脱离岗位30天以上返回原岗位者,必需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7.各矿山负责对进入矿山生产区外来人员讲明通常安全注意事项,并派专员负责带队。
安全检验制度
1.安全生产检验任务
查找和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降低或避免矿山事故发生;督促矿山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阻止矿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验基础内容
(1)查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3)查矿山劳动保护用具管理、穿戴、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查矿山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实施情况。
(5)查矿山应抢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6)查矿山隐患整改情况。
(7)查矿山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8)查矿山设备、环境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查矿山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安全检验形式
(1)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个月最少负责对各矿山进行一次检验。
(2)各矿山责任人最少每七天必需依据本矿山当地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矿相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验。
(3)各矿山安全员和班组长天天必需依据本矿山生产情况对各岗位作业人员和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验。
(4)检验人员必需持有专用安全检验表,并认真填写,做好统计。
4.整改
(1)对企业综合检验所查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方法。
(2)现场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要确定专员负责,确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凡班组能整改不准推给矿山,凡矿山能整改不准推给企业。
(3)对物质技术条件临时不含有整改重大隐患,必需采取应急防范方法,并纳入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
(4)检验所提出问题和整改统计要分别签字、汇总并存档。
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标
为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连续改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矿山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和健康卫生水平,增强矿山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难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各矿山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4.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不安全原因或重大险情。
(2)可能造成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设计缺点、工艺缺点、设备缺点等。
(3)作业、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多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火灾、爆炸、中毒、洪水等。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活动、过程和产品。
(7)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潜在危害和影响。
5.排查及汇报程序
(1)每个月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2)对所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责任人编制整改方法,由各矿山责任人负责落实整改。
(3)矿山难以立即整改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订整改方案、监控方法和编制应抢救援预案,并经企业同意,按要求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定,编制事故隐患评定汇报书,报上级相关部门。
6.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标准,由存在事故隐患矿山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矿山关键责任人。
(2)企业和各矿山相关人员,对查出隐患全部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方法。定方法、定责任人、定资金起源、定排除期限,凡班组能整改不准推到矿山,凡矿山能整改不准推到企业,标准上必需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7.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矿山要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日常检验统计表》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要求时限内,向企业安全责任人汇报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防范方法,进行专员监控,明确责任,果断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矿山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汇报,由企业安全责任人组织检验验收。检验验收合格,整改矿山向企业安全责任人汇报全部整改资料。
(3)整改方法不到位,检验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停止该矿山生产。整改合格后向企业安全责任人申请检验验收,检验验收合格可恢复生产。
8.整改资金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题费用中列支。
9.事故隐患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矿山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员负责,专员管理,立即正确,完整成套,长久保留。
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矿山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安全,必需按指定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管大修、中修、小修,全部必需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果断落实实施各项制度,认真操作,确保质量,加强现场监督和检验。
4.为确保检维修安全,检维修前必需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不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部件要按方案移到指定地点,每次检修前,先要查看检修环境情况,有没有异常。
7.检修责任人应在检修前对检修人员安排部署安全检修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络,经检验确定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私自处理。
9.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该矿责任人或安全员应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检修要求和安全教育。
10.严禁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1)正在运行机械设备。
(2)没有卸压设备、容器、管道。
(3)没有根本切断有毒、有害物质设备。
(4)没有根本有效切断电源设备、容器。
(5)没有办理检修许可证设备容器。
(6)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方法检修项目。
(7)没有进行安全交底设备、容器、管道。
(8)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责任人。
(9)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
(10)设备周围有火攻物品、油料等危险物品并在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方法情况下。
11.检修现场要求
(1)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2)检修临时用行灯,应采取小于36伏安全行灯。进入潮湿场所工作,要采取可靠绝缘方法,并要进行接地。
12.检修中应注意事项
(1)检修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要求。
(2)起重设备只准有合格操作证起重人员操作。
(3)机械设备上电器部分发生故障时,必需由专业电工来检验修理。
13.检修后安全检验
(1)检修项目完工后,检修人员要认真作细致检验,以防遗留物在设备内。
(2)检修结束后,矿山生产单位责任人应指派专员负责检验全部该连接是否连接,确定无误时方可试车。
(3)检修结束后,经试车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1.按相关要求对矿山作业场所粉尘、噪声进行监测,立即消除职业危害隐患。
2.定时对消防、粉尘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粉尘方法落实到位。
3.按相关要求对接触粉尘人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两次体检,建立职业危害档案。
4.强化矿山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安全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安全意识。
爆破器材领退制度及丢失管理制度
1.各矿山要不停完善民爆器材领用、保管、发放和回收等安全管理体系。对民爆器材出入进行追踪管理。
2.各矿山应严格按审批手续和数量供给发放,严禁凭白条发放或先发放后办手续。
3.领料人必需由当班爆破员和保管员一起凭爆破员证、保管员证领取爆破器材,并进行双人署名。严禁由一人代签,不得以盖章替换署名。
4.未用完爆破器材必需当班清退,入库贮存,严禁爆破现场存放和私自转借,清退时,爆破员、保管员必需同时到场,进行双人署名。
5.发放人必需依据领料人当班领用量发放,监炮员监督当班实际消耗量,认真查对进行清退,发觉雷管、炸药消耗百分比严重失调或有私自转借、私拿、私藏等其它嫌疑时,应立即上报矿山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立即追回。矿山作用人员如发觉私拿火工品时,应立即上报该矿山责任人或公安机关。
6.发放雷管时,要认真登记雷管编号,将号码直接登记到领用人,应做到同号专员,确保发放雷管追踪性。
7.全部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需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尤其是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库管员,必需经相关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8.发生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和被抢劫、抢夺和其它事故,应立即汇报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相关部门,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要求承包商爆破员、保管员、加油工,必需接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抢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火工品、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有专员保管、登记、发放、回收和使用。
3.各矿山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对应安全设施、设备,确保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要求。
4.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根据要求要求,认真处理,有效统计。
5.矿长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配置在矿山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全部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需加强维护,确保安全有效。
2.多种装置要有专员负责管理,要常常检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各类安全装置要按相关规程定时进行专业检验和效验,并将检验效验情况载入统计薄。
5.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检修完成后需立即复原。
6.多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全部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地方,并有专员负责保管,定时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统计或铅封,保管人要常常检验。
7.凡机械、设备上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安全法阀、压力表、行程限制器、安全防护罩等装置)应安排专员进行检验。
8.凡属电器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应由电工负责进行检验和维护。
防火制度
1.要求各矿山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体系和相关组织。
2.定时加强防火设施检验,立即消除不安全原因。
3.加强地面和作业场所管理和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严格控制各类火源、严禁在危险区动火作业。
5.加强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努力提升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保意识。而且掌握对应抢救知识,学会正确使用防护、救护器材。
6.火工品、油料等危险品区域应配置灭火器材。
职员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矿山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实施。
2.开展安全监督检验活动。有权阻止“三违 ”行为;发觉显著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处理问题提议;当发觉危及矿山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组织矿山作业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3.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标准,参与事故和职业危害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略安全并造成事故关键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提议。
4.有权监督和帮助矿山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矿山安全情况长久不好和事故多班组进行质询。
5.充足发挥群众监督社会力量,帮助矿山、班组做好“三违”人员思想转化工作和安全“关键人”帮教工作。
6.各矿山要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文化活动。
交接班制度
1.凡多班制生产,全部必需实施交接班制度。各班要认真正确填写“交接班统计”具体统计生产进度、后续工作、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班应该注意问题和需要排除隐患、爆破器材领退及使用情况并签字。一班制生产,操作工应填写“交接班统计”。
2.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需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清点设备器材、工具、仪表和检测仪器,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统计。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抵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准备接班并检验统计填写情况。假如确定情况正常,统计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不然,应立即提出并要求处理,必需时可拒绝接班,并立即汇报相关管理人员处理。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本班内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安全生产情况、爆破器材领、退及使用情况,统计在“值班统计”内,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立即向副矿长或矿长汇报并立即处理。
5.矿长应定时和不定时地抽查交接班制度实施情况。
6.“交接班统计”薄用完后,要按要求期限保管,其中关键记载应于当月底摘抄记入对应管理档案,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立即发觉事故隐患,主动整改并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个人,给表彰和10-500元不等现金奖励。
2.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革新、参与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个人,比照张掖市政府和县政府相关要求进行奖励。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领导和个人给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给免职或经济处罚:矿长、副矿长给免职或100-1000元处罚;安全管理人员给免职或50-500元处罚;其它人员给解聘或10-200元处罚。
4.矿长、副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对查出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分别给100-150元经济处罚和50-100元经济处罚,由此造成事故,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矿长、副矿长和安全管理员违反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分别处以不低于100元、500元、200元经济处罚;由此造成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其它从业人员违反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处以不低于50元经济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解聘或依据事故处理结果进行经济处罚或追究对应法律责任。
7.本矿管理人员和通常从业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依据本制度2、3、4、5条要求进行处理,由此造成事故,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方法,致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追究责任。
9.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员,整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天工矿业企业相关奖罚制度进行奖励。
9.行为人分别违反不一样条款,可分别载量后合并处罚。
10.实施法律法规要求其它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方法专题费用管理制度
1.根据集团企业相关要求要求,从矿产品销售价款中提取1元/吨,作为安全技术方法费用。
2.该专题费用使用和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和统筹安排、突出关键和规范运作标准。
3.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方法费用纳入企业财务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4.安全技术方法费用应该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方法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具配置;
(5)其它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5.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施而未实施"三同时"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边坡管理制度
1.矿山设专门边坡清扫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采一直边坡工艺技术管理。
2.在开采过程中,保留最终边坡角,应符合设计要求。为确保边坡稳定,阶段采完后,必需留有安全平台或清扫平台,其宽度按采场设计要求进行。
3.改变开采境界,最终边坡角、阶段高度等需经设计部门或技术部门同意,经矿长同意方可实施。
4.对于最终边坡角爆破,必需采取减震方法,采取控制爆破技术。
5.为了固定边坡安全稳定,靠帮爆破或近帮爆破一定要严格控制一次爆破量和最大一段装药量,装药量必需按要求实施。
6.边坡治理和监测工作应设专员负责,建立专门边坡施工
队伍。
7.春季解冻期、夏季降雨期要尤其注意边坡沉降或滑移,
对危害性较大地方应立即系统地监视和测量,发觉险情立即汇报并立即处理。
8.主动改善采取工艺设计,尽可能缩短边坡暴露时间。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目标和范围
为认真实施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警示作用,特制订本要求。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安全标志管理。
2.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安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验。
(2)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标志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安全主管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1)矿山安全员应依据矿山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企业安全主管上报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安全标志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要求。
(2)矿山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一样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隶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记录表》。
(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和安全警示相对应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标志牌。
(4)因施工需要,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5)安全标志牌未经安全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6)安全员应立即对变形、污损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7)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使用、维修和管理。
(8)安全员每个月对矿山安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标准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必需依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需熟悉劳动防护用具型号、功效、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具,必需严格根据要求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验,确定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护具,严禁违章使用或私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评合格。
(5)职员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需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不然,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具,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具。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动火作业工人,严禁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具。 防护服装式佯,应该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具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常常保持整齐、完好,起到有效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立即处理。
2.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各矿山依据《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依据各工种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置含有对应安全、卫生性能劳动防护用具。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尘口罩等职员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具,必需依据特定工种要求配置齐全,并确保质量。
(3)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具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全员应对购进劳动防护用具进行验收。
(4)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必需含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判定证。对通常劳动防护用具,应该严格实施其对应标准。
(5)通常从事多个作业或在多个劳动环境中作业人员,应按其关键作业工种和劳动环境配置劳动防护用具。如配置劳动防护用具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应另配或借用所需其它劳动防护用具。
(6)防毒面具发放应依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种类,正确地选择对应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验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要求,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7)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相关人员,应依据其常常进入生产区域,配置对应劳动防护用具。
(8)用人单位应依据上级部门要求使用期限,结合企业经济条件,依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并要求使用期限。
(9)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具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具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查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具种类和使用期限。
(10)使用单位必需建立劳动防护用具定时检验和失效报废制度。
(11)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具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防护用具不准转卖。
3.劳动防护用具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判定证制度。对通常劳动防护用具,应该严格实施其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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