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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精神文明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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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监察局、机关工委、政府办、人事局 政务 行为 规范 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决策信息支持系统。 市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 政务公开 1)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绩效评估良好;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市委办、政府办、信访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产业局 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3)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纪检委、监察局、政法委、政府办 行政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2)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3)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人大、政协、纪检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勤政 廉政 群众对党政机关效能的满意度 >80% 机关工委、纠风办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80% 纪检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类别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I-2 公 正 公 平 的 法 治 环 境 公 正 公 平 的 法 治 环 境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法制宣传教育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制精神;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政法委、政府办、司法局、教育局、机关工委、农委、城区街道办 法律援助与服务 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司法局、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公民权益维护 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 >80% 宣传部、教育文体局、广电局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2)建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劳动局 维护男女平等 1)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2)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0%; 3)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市妇联、计生局、劳动局 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 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2)劳动监察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3)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做好孤寡老人的呼叫救助和监护保护工作;5)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教育局、劳动局、民政局、团市委、老龄办 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2)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制度; 3)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 劳动局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起/万户) <2 残联 基层 民主 政治 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1) 加强和完善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2)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3)加强社区流动党团员管理。 市委办、组织部、机关工委、政府办、城区街道办 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 1)制定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2)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直选社区≥80%的选民参与选举;3)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社会 安定 有序 公共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3)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房产办、人防办、公安局、消防大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2)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3)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市委办、纪检委、宣传部、政府办、民政局、卫生局、人防办、建设局、城区街道办 维护社会稳定 1)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2)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3)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政法委、公安局 群众安全感 >80% 公安局 类别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I-3 规 范 守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政府建设 1)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 政府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3)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市委办、政府办、市纪检委、城区街道办 信用体系建设 1) 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2) 建立了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 3)建立了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宣传部、政府办、经济局、工商局、劳动局、人事局、质监局 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1)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 2)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1条 宣传部、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 市场监管 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 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3)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 4)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公安局、技术监督局、信息产业局、消协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 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2) 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3) 对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纪检委、监察局、机关工委、经济局、工商局、纠风办 “窗口”行业服务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1)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机关工委、总工会、纠风办、工商局 行业风气满意度 >80% 纠风办、机关工委 类别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I-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思想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知度;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宣传部 道德实践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2)提炼出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3)设立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教育基地发挥积极作用;广泛开展红色旅游等主题教育活动。 宣传部、旅游局、民政局 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 1) 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宣传部、党史办、党校、人武部 市民教育 1) 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文明办、劳动局、城区街道办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1)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有实效;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3)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本地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广播电视声频、荧屏;4)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定,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坚持公益性;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5)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文明办、建设局、广电局、团市委、教育文体局 国民教育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 >165元 教育局、财政局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2)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教育局 高中教育毛入学率 >85% 学校管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购买校方责任险;3) 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4) 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5)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纠风办、教育文体局、公安局、劳动局 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 广场文化活动 >6(次/年)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文体局 参加活动比例 >50% 教育文体局 公共图书馆 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有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教育文体局、城区街道办 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 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1)市辖区域内文化馆(群艺馆)为一级馆;2)文化馆(群艺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3)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并能积极开展活动。 国家档案馆 市档案馆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档案局 人均体育场面积 >1.03平方米 教育文体局 文化管理 出版物管理 1)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的管理; 3)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4)未发生过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教育文体局、城管局、工商局 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1)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2)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3)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宣传部、监察局、教育文体局 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3)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 宣传部、教育文体局 科学普及 科普设施和队伍 1)辖区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馆;2)80%以上街道、乡镇建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3)建立全市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 房产办、科技局、科协、城区街道办 科普宣传、科普活动 1) 主要新闻媒体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2)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3)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广电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市民文明行为 公共场所道德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文明办、建设局、公安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局 市民交通行为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2)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3)交通畅通,无严重阻塞现象;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交警大队、交通局、建设局 公共设施维护 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能正常使用。 建设局、城管局 人际互助 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3)孤、老、残、弱得到志愿服务。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街道办 社会道德风尚 见义勇为 1)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见义勇为事件。 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广电局 慈善捐助 1)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和接受捐助站点),专款专用;2)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群众普遍得到救助;3)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民政局、城区街道办、红十字会 志愿者组织与活动 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志愿者组织;2)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3)市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党员干部起模范作用。 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义工联合会 公益活动 1)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城乡洁净工程、文明楼道志愿者义工等活动;2)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3)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政府办、机关工委、团市委 人际关系 1)社区人际关系祥和;2)单位劳动关系和谐;3)家庭关系和睦。 文明办、街道办 道德模范 1)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2)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3)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 类别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I-5 安 居 乐 业 的 生 活 环 境 安 居 乐 业 的 生 活 环 境 经济发展质量 人均GDP水平 等于中部、东北部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单位GDP能耗 等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值(吨标准煤/万元) 第三产业贡献率 等于中部、东北部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等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值 每十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 等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研发(R&D)经费支出与GDP比重 >1.5% 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25%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无障碍设施 1)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2)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3)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规划局、城管局、建设局、残联 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3)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交警支队、交通局、建设局 街巷基础设施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2)排水设施完善;3)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4)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6(台) 建设局 >10% 公交站点布局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2)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建设局、交警支队 公共场所秩序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落实到位;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名牌现象。 城管局 交通秩序与管理 1)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2)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 3)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公安局、交通局 医疗与公共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每3-10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2)≥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3)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卫生局、劳动局、城区街道办 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 1)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工商局、卫生局 食品安全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报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3)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食物中毒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4)无使用非食用原料、工业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 饮用水卫生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4)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材料齐全。 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 人口与生活质量 计划生育率 >93% 计生委 平均预期寿命 >73(岁) 计生委、统计局 恩格尔系数 <40% 统计局 社会保障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3)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劳动局、农委、民政局 社会保险参保完成率(%) >90% 劳动局 城镇登记失业率(%)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零就业家庭占总数的比例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住房保障制度 1)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应保尽保。 建设局、房产办 类别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I-6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城市生态 城市森林覆盖率 >20% 林业局、建设局、规划局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0% 建设局 绿地率(%) >25% 人均公共绿地 >6(平方米)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1.5% 环保局 空气污染指数 >80%(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 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90% 环境噪声平均值 <65dB(A) 城市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0%,且市区内无劣质V类水体 水务局、环保局 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 >70% 节能减排 1)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 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总工会、经济局、环保局 名称 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I-7 扎 实 有 效 的 创 建 活 动 扎 实 有 效 的 创 建 活 动 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2)市、区、街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3)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市文明委全体成员单位 文明办机构和组织协调工作 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2)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3)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 人事局、文明办、编办 文明城区、社区建设 创建目标、任务、措施 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有具体的保障措施;3)有健全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 城区街道办 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面 >60% 科技局、教育文体局、科协、卫生局、司法局、街道办 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 >60% 城区街道办 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 70% 创建文 明行 业、文 明单 位、文 明家庭 “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的覆盖面 >95% 政法委、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 创建文明单位 1) 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文明单位的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文明办、城区街道办 创建文明家庭 1)开展全市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2)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3)文明家庭的比例≥30%。 宣传部、市妇联 和谐创建与创建工作氛围 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1)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2)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3)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群众参与面广,成效明显。 宣传部、农委、教育文体局、科技局、卫生局、城区街道办 和谐创建活动 1)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单位活动;2)把和谐创建要求纳入创建活动中,制定管理办法,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3)市民对共享和谐活动的满意度≥75%。 文明办、城区街道办 创建工作氛围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2)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3)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4)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宣传部、城管局、广电局、城区街道办 创建管理 管理制度 1)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2)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称号的评定由文明委统一协调;3)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宣传部、组织部 监督制度 1)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提案、议案; 2)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3)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4)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市人大、市政协、文明办、广电局、城区街道办 投入机制 1)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2)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财政局、政府办 海林市2008年争创省级文明城任务分解表(特色指标)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 1 创建工作集中宣传 创建文明城市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全国集中宣传过 2 荣誉称号 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3 城市整体形象 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 1)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车辆、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 4)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主要指标解释 一、有关城市区域的术语 【建成区】 指市政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建设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的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 【市区】 本指标体系所谓的“市区”对应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狭义的城市,包括城区和郊区,不包括下辖的县和县级市。 【公共场所】 指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园、风景游览区、飞机场、公共电汽车(含长途客运汽车站)首末站、地铁车站、公路铁路沿线、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等。 【主干道】 指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国道、省道、城市各区相通的交通干道。一般应分幅行驶。 【次干道】 指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城市主干道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与主干道相通的交通干道。 【街巷道路】 指连接居住区之间的小马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有零星商业设施。 【主要大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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