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项目前期物业
承接查验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条 合同依据及组成
第二条 委托项目概况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乙方交付的承接查验成果文件
第五条 承接查验服务进度要求
第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及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2、《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
3、经有效签署的本协议和补充文件。
4、承接查验服务过程中甲方阶段性书面意见。
5、承接查验服务期间中双方来往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二条 委托项目概况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 , 路以东、 以南、 以西、 以北,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分 二期建设。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范围和内容
1、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组建物业前期承接查验小组赴本项目开展承接查验工作。承接查验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无相应约定则以法律规定为准)。甲方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2、根据甲方项目进度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相关建议工作。
第四条 乙方交付的承接查验成果文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乙方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交承接查验报告,便于甲方按规范要求和乙方建议完善项目交付前相关工作。
2、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试运行、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 承接查验服务进度要求
1、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交付给武汉市工程建设档案馆资料相符):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其他资料。
2、乙方收到甲方移交资料后,须按照甲方要求,确保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并向甲方交付承接查验成果。
3、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工作时间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顺延。
第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包干总价为:项目总建筑面积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 建筑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按建设进度和承接查验服务时间段分二次付款。
付款时间:
1、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完成 项目前期承接查验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
2、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完成 项目前期承接查验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承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解决,并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
甲方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
如发生业主对工程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的相关投诉,甲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对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水、电、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便利。
2、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监督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进度,并依据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对甲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再次整改。
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遗留问题的整改提供相关便利。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根据开发进度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无法进行有效检查鉴定的内部内在质量和安全性,导致业主或使用人之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赔偿责任。
3、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5、乙方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如最终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具备同等效力。
附件1: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项目物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5、
6、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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