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 友朋卡牌专门店 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承包期限:商定期为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2、承包费用:从承包开始起每月按净利润的71.7%付给甲方。收取方式为现金。收取日为每月的5号。如需延期乙方需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得到同意。拖欠期限不得超过当月15日。
3、承包范围:房屋、各类商品及货架桌椅及其他所需物品。
4、甲方店内所有物品,乙方都有义务保护。如因使用及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承包期内,乙方负责店内各种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6、承包期内,乙方如需增加,变更经营范围等事项需与甲方协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不承担责任。
7、承包期内,房租、水、电、暖气费由乙方负责交纳。期满前要交清上述费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交纳各种经营税、费,负责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承包期内,如果因乙方个人原因和个人决策导致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71.7%其余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因乙方账目不清,造假等原因并有确实证据。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不承担责任。
10、乙方不得利用所承包的店面进行非法活动,或私自转租、转借。
11、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城市规划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此店面再次转包。如甲方违反,则赔偿乙方壹万元整。
13、乙方独立经营,自行承担经济及民事责任,因给他人造成损失而给予的赔偿,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发展策略,经营方向等意见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15、乙方以壹万元整作为本协议的抵押,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将此抵押全数赔偿给甲方。
16、如店面需要追加投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17、以上条款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损失及利息。
1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即为协议生效日期,每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