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管理合同 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现甲方将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委托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2) 本合同; (3) 施工通知书;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招标
2、文件; (6) 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第1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解决。 1.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二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2.1 工程概况:2.1.1 工程
3、名称:Chateau Regency酒店智能化工程 2.1.2 工程地点: 2.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01) 综合布线系统;02) 无线网络覆盖系统(WLAN/WI-FI);03) 数据网络系统;04) 语音网络系统;05) 无线对讲系统;06) 卫星有线电视系统;07) 安防管理系统(视频+报警监控);08) 巡更管理系统;09) 客房管理系统;10) 楼宇自控系统;11) 集成管理系统(IBMS);12) 智能化弱电系统配电工程;13) 智能化弱电管路预埋工程(客房内除外);14) 智能化弱电管理机房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一:Chateau Regency酒店智能化设计图纸。 三 承
4、包方式 本工程按“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和“技术标准”范围内容总价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变更,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进行相应增减结算。 本合同清单综合单价,是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工、设备、材料、机械、施工水电费、材料检测费、管理费、所有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交叉、验收、半成品或成品保护、停水、停电及设备、材料涨价、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等,完成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容所有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 合同工期 4.1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5、: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天; 4.2.1 乙方有责任与其他承包商合作 ,各个承包商之间发生或协调有关的争议时应提交监理和甲方 ,并由监理和甲方协调解决。甲方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并约束有关各方。4.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阶段已经编制一份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 ,同时还要提供为保证该计划实现的施工程序、施工布置、施工方法以及相应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材料等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是本合同的一部分,是乙方对本工程的承诺之一。监理和甲方将根据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控制乙方的实际进度。4.3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完全了解
6、正常现场情况(多家单位交叉施工)、对该工程施工组织的难度已充分考虑,并安排在施工进度工期中。4.4 竣工日期以甲方正式签发的竣工验收单为准。若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则乙方提交完工申请时间即为竣工时间。 4.5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4.5.1 未能如期完成本工程,须向甲方每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4.5.2 如果超过竣工日期10天后仍未竣工,延期违约金按每天5000元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6 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乙方完成,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再加上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工
7、程结算的总造价中扣除。 4.7 因以下情形,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包括乙方人员、设备窝工停工费用等)。此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乙方就工期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如乙方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受影响。 4.7.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范围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 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 (2) 8级以上持续8小时的台风; (3) 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60mm以上; (4) 10年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4.7.
8、2 非乙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的; 4.7.3 甲方、监理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4.7.4 如因甲方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误。如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与原设计相差不大,工期不予延长,若变更后造成工程量或施工工艺有较大变化,可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延长工期; 4.7.5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5.1 本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验收,达到 合格 工程标准;5.2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须
9、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3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在合理时间内整改一次无效,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乙方完成,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再加上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六 合同价款 6.1 币种: 人民币6.2 合同含税总价(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七 付款方式 7.1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有效期至工程结束后15天止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工程预付款;7.2 进度款按监理及甲方确认的月实际完成额的75%支付;7.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
10、合同结算价的95%;7.4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量保证期满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问题款(如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但并不免除乙方延期1年的免费保修责任;7.5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满足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及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八 甲方责任 8.1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联结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8.2 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8.3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施工组织方案审查会议;8.4 收到乙方报送的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后3日内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8.5 及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或变化情况进行验收、签证,按合同约定支
11、付工程款及办理结算。乙方未完工项目不得上报,否则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人民币;8.6 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日内地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及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不计入工期);8.7 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8.8 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后方有效。九 监理责任 9.1 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主持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方案会审;9.2 批准乙方的施工计划与材料进货计划;9.3 审查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9.4 严格检
12、查放线和施工测量;9.5 核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9.6 监督乙方的安全、文明和工程保护情况; 9.7 组织工程每周例会纪要,审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事务;9.8 审核付款申请报告、签证单等各项资料;9.9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9.10 审查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9.11 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项目经理: 。监理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 十 乙方责任 10.1 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乙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上报甲方再审
13、查,且不得降低其原有的职称、资历等资质,乙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一经甲方认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乙方不得拒绝;10.2 乙方进场后2周内,须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10.3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场外污染、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4、服从管理;10.4 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其损坏的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代为修复并公平计算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费用数额,乙方不得提出异议;10.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甲方书面通知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另按所发生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6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 7日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洁,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退场视为工期延误;10.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监
15、理关于项目管理的各种规定;10.8 在正式验收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概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10.9 乙方负责竣工后的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10.10 严禁挂靠、转包或分包,如发现乙方有挂靠、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或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0.11 有责任按工程需要增加施工设备和人员,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协调和管理; 10.12 乙方无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内,经甲方同意并书面通知乙方的设计变更,但可以根据变更的内容,提出工期及价格方面合理的调整要求;10.13 法规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
16、其他责任和义务;10.14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0.15 乙方所有聘用人员及劳务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不发生劳资纠纷,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按每起纠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万元; 10.16 负责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8 套(含可修改的电子版图纸);10.17 有责任对招标图进行延伸深化设计(延伸深化设计须经甲方书面确认);10.18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 ;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
17、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十一 竣工验收与结算 11.1 竣工验收: 11.1.1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 (4) 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1.1.2 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进行自验,并编制竣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监理48小时内出具初验意见,然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5日内组
18、织有关部门到场验收。 11.1.3 工程移交: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7 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从施工现场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上述移交,视同延误工期处理,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11.2 竣工结算: 11.2.1 乙方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1) 乙方在工程竣工1个月内,按照以下要求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主要竣工结算资料由以下部分组成: A) 结算书 封面:必须有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经济指标、编制人员签名及资格证编号和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名称及公章、编制日期及
19、送审日期。 编制说明。 汇总表。 清单(注明总页数及各分项的起止页)。 B) 工程量计算式 C) 有效的现场签证单(原件) D) 有效的认质认价函(原件) E) 竣工资料:开、竣工报告;质量等级认证;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有效竣工图(有效性同现场签证单)。 (3)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结算资料,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工程结算。 11.2.2 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乙双方应在 60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双方有争议时,任何一方可提交工程所在地的有信誉、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做第三方评定、调解;审定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依据最终结算或判定结果,在15日之内支付应付
20、工程款。 11.3 结算原则: 11.3.1 包干综合单价均不因乙方的深化设计(乙方在保证原施工图中的材料、材质、规格、效果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原施工图中节点不详细、作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的细部补充设计)而调整综合单价。 11.3.2 若有设计变更,变更的内容首先按照协议价格确定,其次按照原合同价格确定,如果协议和原合同没有规定则按2003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施工期间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1年第5期结算。 11.3.3 若有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无法采用参照第11.3.2条款进行计价原则的工程量及设备材料,则双方按市场价格另行协商确定。 十二 工程保修
21、12.1 保修期限:以甲方在竣工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2 年。12.2 保修范围: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内容。12.3 保修内容:合同条款(包括补充协议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12.4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后 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认可。12.5 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
22、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十三 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 13.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13.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3 在本合同各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内容是本条款的必要部分。13.4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其他义务。13.5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13.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23、诉的方式解决。13.7 本合同中所有涉及乙方须向甲方承担经济责任、赔偿损失或者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事项均含以下内容:13.7.1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的直接损失; 13.7.2 甲方因正常履行本合同可得的预期利益; 13.7.3 甲方因实现上述损失以及索赔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上述费用数额以甲方、乙方协商确定,若双方不能就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及正式发票为准。 十四 合同解除 11.1 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甲方可通知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11.2 甲方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
24、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1) 乙方未能遵守履约保函的约定; (2)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通知要求纠正施工;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挂靠施工、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方; (4) 乙方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甲方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进度计划时,乙方无作为; (5) 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乙方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天以上; (6) 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7) 因乙方原因导致使整个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和)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 (8) 乙方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
25、,或情况表明乙方将进入破产或(和)清算程序。 11.3 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工作。在解除合同的30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完成以下工作: (1) 除了为保护生命、财产或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须执行的工作外,停止执行所有被通知解除的工作; (2) 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甲方为本工程编制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其他文件移交给甲方。在乙方留有的资料文件中,销毁与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相关的数据及资料的备份; (3) 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负责已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物资。在移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物资的保管、维护和保养; (4) 移交相应实施阶段已经付款的并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设
26、计文件、图纸、资料、操作维修手册、施工组织设计、质检资料、竣工资料等; (5) 向甲方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执行情况说明。其中包括:乙方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物资(含现场保管的、已经订货、正在加工的、运输途中的、运抵现场尚未交接的),甲方承担解除合同通知之日之前发生的、合同约定的此类款项。乙方有义务协助并配合处理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分包人的关系; (6) 经甲方批准,乙方将其与被解除合同或被解除部分工作相关的和正在执行的分包合同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转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永久性工程物资,以及相关工作; (7)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未被解除的合同部分工作; (8) 在解除合同的结算
27、尚未结清之前,乙方不得将其机具、设备、设施、周转材料、措施材料撤离现场或拆除。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十五 其他 15.1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以下义务:15.1.1 工程施工中双方的工程联系需以工程联系单书面形式进行,口头指示不能作为必须执行的指令,联系单送达必须签收。15.1.2 双方积极协助合同的履行;15.1.3 双方为合同的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15.1.4 遇不可抗力或对方主观、客观违约所造成或即将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或另一方有积极防止损失继续扩大的义务;15.1.5 对合同要求的保密条款实施必要保密措施的义务。15.2 当甲方将工程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后,乙方将向物业
28、管理公司或业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15.3 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4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Chateau Regency 酒店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 附件二:Chateau Regency 酒店项目智能化设备工程量清单 甲方: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
29、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
30、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
31、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18叶予舜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