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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义 市 兴 富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二OO六年
规 章 制 度 目 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 ………………………………4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5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6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6
爆炸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7
班前会制度 …………………………………………7
入井检身制度 …………………………………8
出入井管理及清点制度 ……………………8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0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0
顶板管理制度……………………………………10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11
自查自纠制度……………………………………11
测风制度……………………………………………12
各工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2
矿灯发放及管理制度……………………………13
粉尘检测制度…………………………………13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4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文件,确保矿井安全持续健康的发展,特制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矿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并必须有矿长亲自主持召开。
2、 安全办公会议的任务。
A、 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规定、指令和批示。
B、 贯彻学习上级安全文件。
C、 听取基层有关部门的汇报,汇报“三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总结一段时间来的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对上一次所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汇报,要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4、 研究分析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高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安排专人落实。
5、 处理不安全隐患,狠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6、 要建立专门的记录制度,做到有议有决,讲究实效。
7、 正确处理和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8、 参加会议人员: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班队长、安全检员、瓦检员、放炮员、电钳工及有关人员。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概述:
安全目标管理依靠目标和其他一切可能的激励手段,通过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目标体系,可以最有效地调动起系统的所有组织、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围绕着追求实现既定的目标,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奋发努力。安全目标管理以安全目标作为起点和归宿,贯穿于全过程中。安全目标管理以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全面、全过程地调动起各级领导和所有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安全目标管理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补充和完善,实质上就是把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转化成了对实现安全目标的追求,为了实现安全目标,必须圆满地履行各自责任,实现安全目标,就是履行了责任;而没有实现目标,就要承担未履行责任的后果。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权限下放,强调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以及对目标成果的考证和奖惩,从而把责、权、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实现安全目管理时,为了实现保证目标的同时,必须贯彻实行一系列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这必将带动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竞赛、评比;进行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等等。
为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实现我矿的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目标的制定
1、 杜绝死亡及重大一级非伤亡事故发生:死亡人数为0人;杜绝煤与瓦斯事故;煤与瓦斯爆炸或瓦斯爆炸0起;冒顶事故0起;透水事故0起。
2、 重伤事故及二级非伤亡事故:重伤事故0人,二级非伤亡事故2次;其中:采煤工作面重伤0人,掘进及巷修、拉底地点重伤0人,机、运、通重伤0人;二级非伤亡事故2次,采煤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次,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二类非伤亡事故0次。
3、 重伤事故的划分:指负伤后,按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经医生诊断为重伤的伤害。根据《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作为重伤处理:
² 经医师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
²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A、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灼伤、烫伤占全部1/3以上的。
B、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C、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D、 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的,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疾可能的。
E、 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疾可能的。
F、 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作及腹膜等。
4、 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划分:
A、 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
B、 因水灾使矿井停产。
C、 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D、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10吨。
E、 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F、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G、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H、 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5、 轻伤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事故5人,三级非伤亡事故3次;其中:轻伤事故1171采面3人次,1172工程施工期间上下巷各1人次,机电0人,运输1人,通风0人,巷修和拉底0人次,地面(包括上、下车,翻矸、煤矿车,灯房、锅炉等非井下工伤)0人;三级非伤亡事故采面通风不良,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3%的0次,因水灾使回风巷停止生产的一次,凡发生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min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8小时的2次,机电、运输、通风及巷修停产1次。
6、 轻伤事故 :指受伤后,需要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7、 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划分:
A、 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min或使采区停工2~8小时。
B、 通风不良或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3%。
C、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量在10吨以下。
D、 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E、 因水灾使一个采掘工作面停止生产。
F、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G、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3m以下。
H、 巷道冒顶长度在5m以下。
二、 矿要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逐级分解,从矿长到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落实责任,形成自上而下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各队组也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每班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
三、 矿采掘队组要杜绝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发生,机电运输、通风要杜绝重伤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地面要杜绝轻伤事故。
四、 达到安全目标针对性措施
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制定各级、各部门直到每一个职工的安全目标和达到目标的针对性措施。
1、 针对性措施:
建立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A、 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B、 建立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建立各工种的工作职责及奖罚制度。
D、 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
E、 组织安全竞赛及评比。
F、 建立安全考核及评比制度。
G、 建立建全各种日常管理制度。
H、 建立各种事故档案。
I、 建立材料台帐及财务制度。
J、 建立建全各种技术档案,保存好现场各种原始数据。
K、 建立安全会计制度。
L、 建立三违人员的举报制度。
2、严格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对现场进行联岗管理;对每一次的事故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对相关责任者严惩不待;通风系统及风量管理必须合理,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备;安全、工资及材料每月牌板公布增加其透明度。
3、分清各级领导的安全及权限,成立查岗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矿进行查岗,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制定出各级领导及每位职工的安全目标。
A、 矿长的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重、轻伤及事故类型不超上述指标,杜绝一类非伤亡事故,避免二类非伤亡事故,三类非伤亡事故不超上述指标;完成矿各项经营指标。
B、 生产副矿长的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立争不出现重伤,轻伤事故不超上述指标,杜绝一、二类非伤亡事故,三类非伤亡事故事超上述指标。
C、 安全付矿长的安全指标是杜绝死亡事故,立争只出现一例重伤,轻伤不超上述指标;所有三违法乱纪人员的处罚不放过一例。
D、 技术员的安全目标是所有措施贯彻到位,所有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且必须贯彻到位,每星期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三大规程的学习培训,立争每星期培训二次;协助矿各级领导搞好安全工作,合理编制各种设计,现场收集好各种原始资料;立争技术业务上一个台阶。
E、 瓦检员的安全目标是坚决三大规程,坚决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遵守矿规矿纪,配合矿各级领导搞好安全生产,立争不出现瓦斯超限事故,尽职尽现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F、 安全检查员的安全目标是积极配合矿各级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技术员及班队长搞好工程质量,严厉查处三违人员,巡视好巷道状况并做好记录,巡视的结果必须汇报矿有关领导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G、 掘进工的安全目标是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进行操作,不违返劳动纪律听从安排,搞好自主保安及联防保安工作。
H、 巷修工的安全目标是严格按措施进行施工,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化要求,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尽职尽责完成好领导交给的任务。
五、 安全奖罚制度
1、 实行安全与工资挂钩的分配原则,全月工资进行2:3:5的分配原则,即:工程质量占2份,安全占3份,任务占5份.
2、 年末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一定的加奖,对"三违"集体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现场安全管理,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切实落实到生产现场,也使现场各类工作人员严格规程作业,及时排队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 矿必须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日安全检查报表,及时排查现场各类事故隐患。
2、 每星期的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各生产组生产第一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参加,
3、 每次安全大检查都要按“三大规程”的规定对照落实,检查时要抓住重点、盯住现场,严禁弄虚作假和走过场。检查的内容如下:
4. 检查各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和审批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现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在现场的情况。
5. 检查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对职工是否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6. 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特殊工种人员,各岗位点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 检查井上下各作业地点,各运输线、各机房硐室、要害部门、各进回风巷,个人劳动保护、仪器、仪表、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8. 检查防尘、防灭火和瓦斯治理情况,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
9.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或有隐患限期末整改的工作地点,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 每次检查出的隐患,安全矿长及时监督各队组进行整改,要定时间进行检查。
11. 每日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逐条落实解决。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除现场各类事故隐患,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定本制度。
1、 按照“单位负责;安全检查员监督”的原则,矿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安全检查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矿长对矿长负责,具体组织对分管范围和本职工作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3、 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4、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5、 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旬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
6、 矿对事故隐患整顿要贯彻“分级责任、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矿长组织落实,各生产队组组织整改,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7、 事故隐患的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措施与现场不符合的不准生产。
8、 若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 矿长必须对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未经矿长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无效。
二、 矿长必须对本矿安全设施的施工程序、资金筹备及施工队伍的组建进行落实。
三、 矿长必须对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监督,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工程必须返工整改。
四、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必须在矿长的指导下进行。
五、 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由矿长负责。
六、 采面与掘进、掘进与掘进、采掘与专供行人的上等进行一次串联通风时必须由矿长批准。
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利从事电焊、气焊。如果必须在井下进风巷焊接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长批准严格执行。
八、 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
九、 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一通三防”、顶板及水患等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十、 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报煤管局批准,审批下来的计划矿长必须亲自贯彻落实,并以常组织人员学习。
十一、 矿长审批权安全技术内容的范围:
1、 改善矿井通风。增强能力,调整系统,完善设施,更新设备。
2、 防止瓦斯。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系统,以及防止瓦斯燃爆的措施。
3、 防止矿尘危害。建立降尘系统以及采取其它防止管理措施。
4、 防止水害。地面防止提坝、排水沟渠、排涝工程设备,填补土方,井下处理老空积水和岩层水的水泵房、疏水巷道、探水钻机等工程及设备购置。
5、 防止顶板事故措施。
6、 防止机电、运输、提升的重大事故措施。
7、 安全宣传教育措施。购置和编印安全技术书、刊物、影视片、安全教育和设备,安全技术研究与实验所需的工具仪器设备。
8、 消灭重大灾害隐患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二、在安全技术措施确定之后,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矿长必须建立监督机构,以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工程进度进行强有力的监督。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A、 由矿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明确设计、施工单位或负责人规定完成期限和质量要求,并及时检查进度情况。
B、 在实施中必须将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列为调度工作内容,做到及时调度平衡,解决问题。
C、 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保证按质按理按时完成。组织验收投入使用,发挥保证安全生产的效用。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监督。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员的监督。安全技术、劳动资金、设备材料不得挪作它用。检查措施设计、施工进度和设备材料供应情况,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开资是否合理,有无浪费现象,以及项目是否按期完成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局、矿长或总工程师汇报,以便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计划按量按质按时完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十三、矿成立安全技术审批小组:
组长:王占军
付组长:杨明江
成员:付成金、黄代成、 解庆河、王勇。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入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经过班前会安全学习及安全技术学习教育培训。凡未经过班前会安全学习及技术学习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入井指挥生产,不能上岗操作和施工作业。
2、矿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法律文件和政策。
3、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必须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指令、决定等。
4、管理人员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规律及防范措施。
5、生产人员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与本工程有关的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以及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达到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
6、井下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础知识及“三大规程”。
7、坚持召开班前会,利用班前班时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及上级安全文件。
8、利用各种安全宣传形式、各种场合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措施。
9、矿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0、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本矿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安全避灾路线及安全出口。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电器设备的检查与管理
1、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查,其内容有:a 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形式与铭牌是否相符;b 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经过检查或检修的设备是否有验收人员签名或盖章;c 零部件完整齐全;d 联锁装置功能完整;e 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的金属垫片;f 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防爆的宽度,表面光洁度和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2、凡井下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一律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一旦失爆,禁止使用。
3、对防爆外壳和防爆结合面及电气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检查后,方可下井使用,并填写入井检查记录。
4、井下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每周由防爆检查小组或机电管理人员全面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二、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1、所有机电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防爆外壳的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规程进行检查。
3、设备在入井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工作性能、紧固件连接和润滑情况。
4、每台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对设备的每个部分进行检查,是否能满足防爆要求,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三、电器设备检修制度
1、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保养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2、井下防爆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3、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
4、机电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维护。
5、对所有机电设备和局扇前后轴承进行检查注油,每月一次。
6、机电设备修理要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和规程规定,检修前制定好方案和计划,办理检修计划书,检修完毕要进行严格的检测验收,质量不合格、不防爆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月对井下所有接线盒、开关母线盒、三通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坚固检查和防爆面涂油处理。
8、每项检查任务都必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并指定负责人。
四、防爆电气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
1、防爆电器设备清洁,附件齐全,定期保养。
2、每班必须由机电维护工对设备的各部件仔细检查2~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旬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对所有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旬必须亲临现场对防爆设备进行全面巡回检查1~2次。
5、每班由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如有在当班过程中发现的电气设备失爆,或不安全等现象,必须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生产。
五、“一通三防”设施必须有专人维护及检修.
六、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管理肪检修。
爆炸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 爆炸器材必须严格执行领起、清退制度,雷管编号制度。
2、 爆炸材料必须专库储存,设专人昼夜看管。
3、 领起爆炸材料,必须根据作业计划、工作量,提出材料申请,由矿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按规定领起。
4、 清退时,必须将领起量、消耗量、剩余量经现场班队长校核签字后,如数清还,严禁弄虚作假。
5、 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 雷管发给放炮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接短路。
7、 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
8、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运送,到达后,必须有专人看管。
9、 交接班时间,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10、 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1、 其它制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
班前会制度
1、每天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由井下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召集主持,并打好考勤。班前会地点在矿学习室。
2、班前会召开时间分别为:八点班7:30,四点班时间为15:30,零点班时间为23:30。
班前会内容包括:(1)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2)本班生产任务安排;(3)本班安全重点提示和安全注意事项;(4)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措施贯彻等(其中星期五为安全副矿长进行安全教育时间)。
3、班前会内容必须当班做好记录,由主持人自己或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主要记录安全方面(注:指安全工作安排、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情况等)。
4、班前会记录应注明日期、点班、主持人、记录人、班前会主要内容等。若遇特殊原因,记录可最迟在次日班前会整理记录结束;延期记录每班次对主持人(即值班人员)罚款5元,未记录每班次罚款10元。记录的检查及处罚由安全副矿长和技术员负责。
5、下井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班前会,无极其特殊的原因迟到或不参加的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迟到5分钟以内交款1元,迟到5分钟以上交款2元,当时不交款者从工资中双倍扣除。未参加班前会者不准入井作业,如果下井后值班人员安排其工作,出现事故由井下值班人员和本人负责。
6、参加班前会的人员若抽烟,烟头必须放进垃圾桶内,不准随地吐痰。
入井检身制度
1、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煤矿“三大规程”,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2、 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凡没有经过检身人员检身的不准入井。
3、 凡没有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班前安全学习的职工不准入井。
4、 上班前和班中喝酒不准入井。
5、 携带易燃物品及烟火不准入井。
6、 不戴安全帽和穿化纤衣服不准入井。
7、 不携带矿灯或矿灯失爆不准入井。
8、 入井人员都必须遵守井口检身制度。
9、 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严格执行主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格抓车、蹬车,严禁破坏井下机电设备。
10、 入井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火工品必须认真检查,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
11、 加大反“三违力度,当出现”三违“人员时,检身人员必须及时查清灯号及姓名,并及时汇报和做好记录。
出入井管理及清点制度
1、 入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认真学习入井须知及下井守则,学习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
2、 凡没有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的人员不得入井。
3、 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矿规矿纪和煤矿安全规定。
4、 对出入井人员要严格检身,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物品入井。
5、 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及当天出入井人数,并进行登记。
6、 出入井人员严格执行主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抓车、蹬车。
7、 对出入井人员携带的特殊材料要进行登记。
8、 所有矿井人员都要进行点名考勤和检身。
9、 安检员、班队长要汇报本班出入井人数。
10、 外来人员来矿参观、上级来人检查工作,都必须执行本矿有关规定,不得私自入井,否则后果自负。
11、 外来人员参观及上级来人检查,在入井前必须进行登记。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任何模式的管理都只能日趋于完善,不可能没有一点漏洞,煤矿安全管理也一样。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的集中,各种灾害的危害程度明显加大,煤矿事故更为突出。为了更好的预防事故发生,以及发生事故后迅速进行抢救,阻止事态扩大,规范事故报告程序,祥细统计事故发生的各项内容,特制定该制度。
1、发生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或其他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组织撤出人员,脱离危险区。
2、矿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若为轻伤事故,矿本身应组织安全负责人员、技术人员、工会等进行事故调查。
4、若发生死亡事故,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能谎报、误报、瞒报或拖延不报。
5、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必须祥细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告,事故统计报告中必须祥细记录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记录清楚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伤亡程度等。
7、事故统计报告中,还应记录事故的经验教训、责任人员、受处罚情况。
8、事故统计报告必须分类存档,并由专人保管。
9、每一次事故都应编入事故案例,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的教材。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矿井法人代表是本矿安全投入的第一责任者。
2. 严格按《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最低限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基础设施;因投入不够或投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法人代表承担。
3. 严禁以任何借口购买质劣价廉、无产品合格证和无防爆标志的井下机电设备。
4. 严禁以缺乏资金为借口,以短期行为、浪费国家资源、缩短矿井服务年限为代价,对矿井乱采滥挖;必须对矿井进行合理规划和正规设计。
5. 按5元/吨筹备安全技措资金,用来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安全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抢险救灾所需的备用资金,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6. 资金暂时不能到位的,可由矿董事会的各股东成员集资或向银行贷款。确保安全投入按时、足额到位。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井下工程质量管理,用扎实的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真正做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出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提升各项工程(作)均必须按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要明确规定各技术参数及相应技术要求。
2、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现场与措施不符时要及时纠正。
3、由矿长组织、采掘机电技术人员负责认真组织职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工种、本专业、本岗位有关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其他有关制度,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安全副矿长、技术人员、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和采掘班长参加,每月至少两次对井下采、掘、通风工作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由机电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电工、安全员、瓦检员参加,每月至少两次对井下机电运输和地面绞车、主扇、压风机、泵站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和处理。
6、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的采取警告、罚款和开除矿籍的处分。
7、对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返工的责任者,采取警告、赔偿材料费、罚款、开除矿籍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瓦检员、安全员、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炮工、电工等)均要制定本工种、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好的安全操作规程要装订成册,固定岗位要挂牌上墙,摆放在本岗位明显的地方。其他工种(采掘工、巷修工、挂斗工、地面翻斗工等)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内容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 每个特种作业人员都要自觉认真学习本工种、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牢固掌握。
4. 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学习方式采用班前会、业余时间、黑板报等方式。并采取提问、开卷考试、闭卷考试等方法对学习效果进行检查。
顶板管理制度
1. 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工作。
2. 采掘工作面每次放炮后,班组长必须先组织人员对顶板、两帮及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工作。找掉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找掉,一人观山。找掉人员和观山人员必须站在后方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作业。每次放完炮并找掉彻底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工作。
3. 找掉使用长柄工具按由后往前、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找掉地点正下方严禁有人,找掉必须彻底,且后路必须畅通。
4. 找掉时,对找不下来的大块活矸危石,采用打设戴帽点柱的方式进行支护,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时,现场必须有班长指挥,未处理好之前,严禁有人在其下方作业或逗留。
5. 每班开工前和工作过程中,由班长负责对工作范围内的后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掘进巷道处理后路时,处理地点至迎头范围严禁有人,严禁两处及两处以上地点同时处理。
6. 采煤工作面要加强机头、机尾和上下尾巷的顶板管理;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和超控顶作业。
7. 雨季期间,要加强对顶板的观察,发现断层处有渗水、滴水和淋水等情况时,要立即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 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负主要管理责任,当班安全员对本点班的顶板管理负主要管理责任,各采掘班长负直接责任。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
1. 机电管理人员要由有机电技术职称(机电技术员以上或机电技师)的人员来担任。
2. 机电工作人员要经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3. 要按《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标准购买、运输、使用设备及仪器仪表,刚购买的设备要进行检查,无问题才能下井使用;
4. 所有设备完好率要达到要求,井下电器设备杜绝失爆。所有井下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有防爆资质的合格产品。
5. 机电人员要三班跟班作业,及时解决当班出现的机电故障。并作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故障设备修理返矿后,要由专业人员检查防爆性能无问题才能试运转,一切正常才能下井使用。
6. 制定详细的机电检修计划,按期对绞车、主扇、水泵、局扇、瓦斯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维修。
7. 机电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要为生产服务。
自查自纠制度
1. 矿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电工、班队长等管理人员要本着认真的工作态度,一切为了安全生产着想,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妥当措施进行处理。
2. 管理人员每天都要下井检查安全隐患,矿长对采、掘、机运、通、水患等进行全面检查;安全员主要负责检查顶板管理、规程、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监督瓦检员的工作;瓦检员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检查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通风系统的稳定情况,各采掘工作地点的瓦斯等情况;电工负责安全供电、电缆的吊挂、设备的完好、备用设备的检修等工作;班队长负责本工作地点的通风、支护、顶板等执行落实规程措施等具体安全生产工作。
3. 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问题后,大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矿长汇报;其他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4. 发现瓦斯、通风系统上出现问题,首先停止工作、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立即向矿长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对于不影响当班安全工作的隐患,在确保无人工作的情况下,可先不处理,但班末要向矿长汇报,由矿长采取措施、安排人员处理。
6. 严禁出现发现问题,既不处理、又不汇报的现象。
7. 建立自查自纠及安全隐患汇报、处理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测 风 制 度
1. 矿井要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风员,同时要配备数量足够的测风仪表。
2. 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的风量进行配风,测风员发现风量不够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向矿长和通风工程师汇报,待调整风量满足作业规程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切实执行“以风定产”原则。
3. 井下要在下列地点设立测风站:总进风、总回风、采面回风、下运等;测风站要设在成型规整无杂物堆积的直线巷道内,每个测风站要有正规的测风牌板,牌板上要注明测风时间、测风人员姓名、风量、风速、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内容。
4. 每十天要对整个矿井进行一次测风,并将数据填在测风牌板上。
5. 建立测风台帐,将每次的测风记录存档备查,存放时间要在两年以上。
各工种“一通三防”责任制
1. 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1) 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与“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 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齐“一通三防”工作人员。
3) 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 负责组织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实施。
3.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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