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管理初探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对较好地保护耕地、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宅基地的管理。据统计,宝鸡市有农村户数701768个,农村人口277883人,宅基地实际占用面积为64.3万亩,其中有8182户为一户多宅,所占面积达3218.68亩。笔者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浅谈自己一些认识。一、农村宅基地存在的突出问题1、法规政策不完善。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有条件的农民先后在城镇定居而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却长期空置。据统计,
2、“十五”期间我省城镇化水平从31%上升到36%,大约有近200万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如果按户均5-6人计算,约有33万-40万户从农村迁移到城镇、造成约1万公顷的闲置宅基地。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都偏重于对新增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对闲置宅基地如何依法管理、合理退还等没有具体规定,对实际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缺乏约束,没有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造成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使用方面只有权利,没有责任,只愿占有,不愿退出,保留超占宅基地的成本很低。2、村庄分散,缺乏规划。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无偿使用,加之圈大院的思想在很多人头脑中根深蒂固,建房户不但多占地,而且占好地,纷纷向村外扩张。要么是“线
3、状”扩张、农民建新房“沿公路爬”,公路、村内道路通到哪里新房建到哪里,形成马路住宅;要么是“块状”扩张,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外延伸,在村庄四周建房,村内破破烂烂,形成“空心村”。结果房不成排,路不通畅。由于村庄规划的严重滞后和缺乏,致使大多数村庄建设随意性大,村庄整体布局杂乱无序。3、面广线长,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由于农村宅基地量大面广线长,基层土管所力量薄弱,没有能力实施经常性地现场跟踪管理,不能及时发现村民在建房中出现私自扩大面积,变更位置,私下调换宅基地等问题,往往等发现问题时房屋已经建成,依法处罚非常困难,尤其是乡镇土管所实行统一管理后,它所管辖的范围已不是一个乡镇、而是一个区域,而且国土所
4、缺少工作车辆,工作条件简陋,管理手段落后,对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管理难以到位。4、宅基地管理难度加大。一是农民建房选址难控制。由于多数村庄没有实施村庄规划,农民建房完全凭个人意愿随意选址。这种选址的随意性造成农村居民点零乱无序,制约和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并且容易产生土地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二是耕地占补难平衡。过去农民建房根据其使用耕地的等级缴纳不同标准的耕地开垦费,控制了耕地使用规模。开垦费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收取,统一使用,解决了用地农户造不了地,村级组织无力造地的问题,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建房收费取消后,使用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建房只缴纳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且在耕地上建房省工、省时、省钱,一些农民
5、就打起了耕地的歪主意。据调查,使用耕地建房平均每户可节省资金2000元以上。当前,申请使用耕地建房的农户大幅增加。但大多数村集体无经济实力,特别是在山区和贫困地区的村集体根本没有资金补充耕地。因此,农民建房占用耕地靠村委会“占一补一”很难落实。三是农民违法建房难查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的处理只能是拆除,这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建房农户多居住困难,新房拆除后,无力再建,不得不回到原来的旧房居住。还有些农民在新房动工时已拆除旧房,如将违法建房的房屋依法拆除,这些农户便无处居住。这对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十分不利,也会产生许多不安定因素,影响农村稳定,尤其是建房收费
6、取消后,许多农民误认为不用交钱就是不用报批,违法用地建房增加。二、宅基用地存在问题原因分析1、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是涉地违法的主体。首先是违法现象的群发性。根据全国多次卫片检查显示和通过我们的调查,农村宅基地违法呈现出群发性态势,多数乡镇和村庄都有。其次是违法主体的多样性。据调查,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违法主体既有村民等自然人,也有村委会、村镇企业等法人组织。总体上看,各类违法案件很多都有政府部门或者村委会的影响,特别是村委会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等为名,把企业和个人绑在违法占地的“战车”上作为人质。再次是违法行为的复杂性。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出租等行为均有发生、但又以村委会非法出租以
7、及企业、个人非法占地为主要违法行为。例:在2007年进行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在我们查处的九起违法占地案件中,有八起是村级和个人违法占地案。2、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管理职责的缺失和越位。首先是乡镇政府管理职责的缺失。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含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也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上,乡镇政府过多地把天平向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倾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幌子下,没有能够正确履行耕地保
8、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这种缺失是造成土地违法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是村级组织的管理越位。有些村委会实际上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履行“第二国土局”的职能。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既然是所有者,那么,按照村委会逻辑,村委会当然可以充分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用途管制的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在行使所有权的同时,应当遵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但在实际中,一些村级组织以发展经济和履行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赋予的权利为说词,片面理解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
9、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使土地用途管制等重要法律制度在某些地方形同虚设。3、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涉地违法形式的多样性。一种是在农用地上做文章。通过越权审批甚至自行审批等非法手段将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另一种是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做文章。将原本用于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住宅建设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其他用途。近年来,尽管通过多次大规模的土地专项治理整顿,非法批准和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违法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具有较强的顽固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出现新的表现形式。4、村组干部和村民依法使用宅基地的法律意识淡薄。从我们调查
10、的情况来看,有些村组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有的私下越权非法批划宅基地,有的借口集体经济困难,以完成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解决村干部工资等名义私卖宅基地,把出售宅基地收入作为村干部开支的“小金库”引起群众的不满。有些村民在取得宅基地后,往往私自扩大面积,违规超占宅基地,有的村民甚至认为“宅基地是私有财产,占得越多越好。承包的土地是自己的,愿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等等。三、宅基地管理的政策建议1、完善法律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抓长效预防。提高干部群众守法意识,结合当前乡(镇)村干部土地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城乡干部群众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对村干部,村民进行国情国策
11、和依法保护土地的教育,另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进行广泛而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抓日常预防,完善动态监管网络,形成市级以下三条渠道的动态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局、县局、基层国土所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管网络,发挥乡、村两级土地监督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用地线索和苗头,将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动工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抓制度创新。用地监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的前沿哨所和桥头堡作用。可根据情况,建立用地预报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用地需求和用地动态,建立批后监管制度,建设用地核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用地和批少占多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监管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的人员实施监
12、管责任追究,增强基层执法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三是抓大案要案查处。依法执行及时到位,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四是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察力量,实行执法监察的集中统一管理,强化自上而下的执法监察管理体制。2、完善村镇规划,体现科学合理。目前新农村建设中,集中安置成为农村居民点调整的主要方法,但是,这并不是一定适用所有村镇发展,在居民点的调整布局中,要充分地把农民的生产与生活较好地结合起来,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分散,适集中”的原则,因地制宜,不宜大拆大建,过度集中,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如何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服务,在用地安排和各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布局中,要
13、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创造一定的条件,同时在规划的编制、实施工程中,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广大农民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的权益。3、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落实三项制度。首先是引导农民按规划分步骤向中心村发展。实施迁村腾田,拆旧建新。具体做法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及土地整理专项规划预测用地需求,因地制宜选择好中心村地址,规划好中心村建设,并接受群众对选址意见,不断完善规划。同时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从节约耕地改善环境入手,以点代面,鼓励农民向中心村发展,并使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其次是规范农民建房行为,集约利用土地。完善中心村配套设施,按规划、计划控制用地数量、中
14、心村数量,让中心村具有活力,并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的乐土。具体做法是:国土所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中心村管理协议,占一补一协议,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农民优先安排。对拆旧建新的农民,由村委会与之签订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拨用宅基地。杜绝“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对中心村非住宅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对搬迁后的宅基地由国土所与村委会共同实施复垦,让农民实实在在享受迁村腾田的实惠,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地行为。再次是严格审批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宅基地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包括宅基地权属动态监测管理,又包括宅基地审批静态服务管理,两者互相转化,相互促进。严格审批管理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土地
15、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是否符合用地条件,为此,必须做到“三到场”:用地条件预审、选址到场;审批后放线施工到场;危房竣工验收后登记发证到场。对符合用地条件的要将用地条件、审批情况、登记结果予以公示,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严把新增居民点审批关,积极消化“空心村”。配合城建部门搞好中心村规划管理,让农民明确规划,自觉遵守规划。(赵军)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
16、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