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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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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e P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 2010-12-24 发布2012-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w w w.w e b o o s.c o 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 GB 50099-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2 年1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北京w w w.w e b o

2、 o s.c o m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 99-8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3 w w w.w e b o o s.c o m目。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GB 50016的有关规定。8.4.3 校园道路每通行100人

3、道路净宽为0.70m,每一路段的宽度应按该段道路通达的建筑物容纳人数之和计算,每一路段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8.4.4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4.5 校园内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8.4.6 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8.5 建筑物出入口8.5.1 校园内除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外,每栋建筑应设置2个出人口。非完全小学内,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低层建筑可只设l个出人口。8.5.2 教学用房在建筑的主要出人口处宜设门厅。8.5.3

4、 教学用建筑物出人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40m,门内与门外各1.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37 w w w.w e b o o s.c o m8.5.4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用建筑物出人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8.5.5 教学用建筑物的出人口应设置元障碍设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滑的措施。8.5.6 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人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8.6走道8.6.1 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人数,按照本规范表8.2.3的规定计算走道的疏散宽度;2 走道疏散宽度内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8.6.2

5、 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内,当走道有高差变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3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当高差不足3级踏步时,应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不宜大于1:12。8.7楼梯8.7.1 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8.7.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8.7.3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

6、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2 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38 w w w.w e b o o s.c o m于0.16m;3 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0。8.7.4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8.7.5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O.l1m,大于O.ll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于间的水平净距宜为O.10m0.20m。8.7.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2 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

7、置扶手;3 楼梯宽度达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7.2条的规定;4 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O.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5 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楼空处净距不得大于O.l1m;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8.7.7 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8.7.8 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8.7.9 教学用房的楼梯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8

8、.8教室疏散8.8.1 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每撞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O.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00m,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50m时,可设1个门。8.8.2 普通教室及不同课程的专用教室对教室内桌椅间的疏散走道宽度要求不同,教室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对各教室设计的规定。39 w w w.w e b o o s.c o m9室内环境9.1空气质量9.1.1 中小学校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

9、5的有关规定。9.1.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9.1.3 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内通风量时,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符合表9.1.3的规定。表9.1.3 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标准房间名称换气次数(次/h)小学2.5 普通教室初中3.5 高中4.5 实验室3.0 风雨操场3.0 厕所10.0 保健室2.0 学生宿舍2.5 9.1.4 中小学校设计中必须对建筑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行严格择定,避免对校内空气造成污染。9.2采光9.2.1 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不得低于表9.2.1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建

10、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40 w w w.w e b o o s.c o m关规定。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其采光窗洞口面积应按不低于表9.2.1窗地面积比的规定估算。表9.2.1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标准和窗地面积比房间名称规定采光系数采光系数最低值的平面C%J 普通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课桌面2.0 语言教室、音乐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实验桌面2.0 计算机教室机台而2.0 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地面2.0 办公室、保健室地面2.0 饮水处、厕所、淋洛地面0.5 走道、楼梯间地面1.0 窗地面积比1:5.0 1:5.0 1:5.0 1:5.0 1

11、:5.0 1:10.0 注:表中所列采光系数值适用于我国回类光气候区,其他光气候区应将表中的采光系数值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9.2.2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人的光为主。教室为南向外廊式布局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9.2.3 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外,其他教学用房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应符合表9.2.3的规定,会议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宜符合表9.2.3的规定。表9.2.3教学用房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值表面部位顶棚

12、前墙反射比O.700.80 O.500.60 41 w w w.w e b o o s.c o m续表9.2.3表面部位反射比地面O.200.40 侧墙、后墙O.700.80 课桌面O.250.45 黑板O.1O0.20 9.3照明9.3.1 主要用房桌面或地面的照明设计值不应低于表9.3.1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眩光。表9.3.1教学用房的照明标准房间名称规定照度维持平均照度统眩光值显色指数的平面Clxl UGR Ra 普通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课桌面300 19 80 语言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实验桌面300 19 80 计算机教室机台

13、面300 19 80 舞蹈教室地面300 19 80 美术教室课桌面500 19 90 风雨操场地面300 65 办公室、保健室桌面300 19 80 走道、楼梯间地面100 9.3.2主要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对应照度值应符合表9.3.2的规定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的有关规定。42 w w w.w e b o o s.c o m表9.3.2教学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对应照度值照明功率密度(W/m2)对应照度值房间名称现行值目标值(x)普通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11 9 300 阅览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舞蹈教室11 9 300 有多

14、媒体设施的教室11 9 300 美术教室18 15 500 办公室、保健室11 9 300 9.4噪声控制9.4.1 教学用房的环境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9.4.2 主要教学用房的隔声标准应符合表9.4.2的规定。表9.4.2主要教学用房的隔声标准房间名称空气声隔声标准顶部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dB)评价量(dB)语曰教室、阅览室二,50三二65普通教室、实验室等与二主45不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三三75普通教室、实验室等与二三50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三二65音乐教室等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二主45三三659.4.3 教学用房的混响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

15、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43 w w w.w e b o o s.c o m10建筑设备1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0.1.1 中小学校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舒适度的要求,并符合节约能源的原则。10.1.2 中小学校的采暖与空调冷热源形式应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征、能源资源条件及其利用成本,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10.1.3 采暖地区学校的采暖系统热源宜纳入区域集中供热管网。无条件时宜设置校内集中采暖系统。非采暖地区,当舞蹈教室、浴室、游泳馆等有较高温度要求的房间在冬季室温达不到规定温度时,应设置采暖设施。10.1.4 中小学校热环境设计中,当具备条

16、件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冷热源。10.1.5 中小学校的集中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供热介质,其采暖设计供水温度不宜高于850C。10.1.6 中小学校的采暖系统应实现分室控温;宜有分区或分层控制手段。10.1.7 中小学校内各种房间的采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表10.1.7的规定。表10.1.7采暖设计温度房间名称室内设计温度了C)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18 教学及教学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学辅助舞蹈教室22 用房体育馆、体质测试室1215 计算机教室、合班教室、德育展览室、仪器窒16 图书室20 44 w w

17、 w.w e b o o s.c o m续表10.1.7 房间名称室内设计温度(C)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18 行政办安防监控室、传达室公用房网络控制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16 卫生室(保健室)22 食堂、卫生间、走道、楼梯间16 生活服浴室务用房25 学生宿舍18 10.1.8 中小学校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的室内空气中CO2的浓度不超过0.15%;2 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内通风量时,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本规范表9.1.3的规定;3 在各种有效通风设施选择中,应优先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设施;4 采用机械通风时,人员所需新风量不应

18、低于表10.1.8的规定。表10.1.8主要房间人员所需新风量房间名称入均新风量(m3I(h.人)普通教室19 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20 语言、计算机教室、艺术类教室20 合班教室16 保健室38 学生宿舍10 注:人均新风量是指人均生理所需新风量与排除建筑污染所需新风量之和,其中单位面积排除建筑污染所需新风量按1.1 m3 I(h m2)计算。45 w w w.w e b o o s.c o m10.1.9 除化学、生物实验室外的其他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严寒与非寒冷地区全年,严寒与寒冷地区除冬季外,应优先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方式;2 严寒与寒冷地区于冬季,条

19、件允许时,应采用排风热回收型机械通风方式;其新风量不应低于本规范表10.1.8的规定;3 严寒与寒冷地区于冬季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在外围护结构的下部设置进风口;2)在内走道墙上部设置排风口或在室内设附墙排风道,此时排风口应贴近各层顶棚设置,并应可调节;3)进风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0;当房间采用散热器采暖时,进风口宜设在进风能被散热器直接加热的部位;4)当排风口设于内走道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30;当设置附墙垂直排风道时,其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5)进、排风口面积与位置宜结合建筑布局经自然通风分析计算确定。10.1.10 化学与生物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准备

20、室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机械排风通风方式。排风量应按本规范表10.1.8 确定;最小通风效率应为75%。各教室排风系统及通风柜排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2 补风方式应优先采用自然补风,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机械补风。3 室内气流组织应根据实验室性质确定,化学实验室宜采用下排风。4 强制排风系统的室外排风口宜高于建筑主体,其最低点应高于人员逗留地面2.50m以上。46 w w w.w e b o o s.c o m5 进、排风口应设防尘及防虫鼠装置,排风口应采用防雨雪进入、抗风向干扰的风口形式。10.1.11 在夏热冬暖、夏热冬冷等气候区中的中小学校,当教学用房、学生宿舍不设空调且在夏季

21、通过开窗通风不能达到基本热舒适度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电风扇:1 教室应采用吊式电风扇。各类小学中,风扇叶片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80m;各类中学中,风扇叶片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3.00m。2 学生宿舍的电风扇应有防护网。10.1.12计算机教室、视昕阅览室及相关辅助用房宜设空调系统。10.1.13 中小学校的网络控制室应单独设置空调设施,其温、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10.2给水排水10.2.1 中小学校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并选择与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的器具设备。10.2.2 中小学校的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22、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10.2.3 中小学校的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10.2.4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的中小学校中,教学用房的给水引人管上应设泄水装置。有可能产生冰冻部位的给水管道应有防冻措施。10.2.5 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工作压力大于0.02MPa,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大于O.Ol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10.2.6 中小学校的二次供水系统及自备水源应遵循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10.2.7 中小学校的用水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坚固47 w w w.w e b o o s.c o

23、m耐用,且便于管理维修的产品。室内消火栓箱不宜采用普通玻璃门。10.2.8 实验室化验盆排水口应装设耐腐蚀的挡污算,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10.2.9 中小学校的植物栽培园、小动物饲养园和体育场地应设洒水栓及排水设施。10.2.10 中小学校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的生活习惯,供应开水或饮用净水。当采用管道直饮水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 110的有关规定。10.2.11 中小学校应根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水资掘情况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合理设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雨水利用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有关规定。10.2.12 中小学校应按当

24、地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当采用中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的有关规定。10.2.13 化学实验室的废水应经过处理后再排人污水管道。食堂等房间排出的含油污水应经除油处理后再排人污水管道。10.3建筑电气10.3.1 中小学校应设置安全的供电设施和线路。10.3.2 中小学校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小学校内建筑的照明用电和动力用电应设总配电装置和总电能计量装置。总配电装置的位置宜深人或接近负荷中心,且便于进出线。2 中小学校内建筑的电梯、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应设电能计量装置并采取节电措施。3 各幢建筑的电源引人处应设置电漉总切断装置和可靠的接地装置,

25、各楼层应分别设置电源切断装置。4 中小学校的建筑应预留配电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配电48 w w w.w e b o o s.c o m设备位置。5 室内线路应采用暗线敷设。6 配电系统支路的划分应符合以下原则:1)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2)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置单独支路;3)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4)空调用电应设专用线路。7 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的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2个3个教室为宜。8 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宜集中控制。9 采用视听教学器材的教学用房,照明灯具宜分组控制。10.3.3 学校建筑应设置人工照明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

26、及楼梯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 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平均照度应为5001x,黑板面上的照度最低均匀度宜为0.70黑板灯具不得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眩光。3 教室应采用高效率灯具,不得采用裸灯。灯具悬挂高度距桌面的距离不应低于1.70m。灯管应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4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合班教室,前排灯不应遮挡后排学生视线.并不应产生直接眩光。10.3.4教室照明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对识别颜色有较高要求的教室,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90的高显色性光源;有条件的学校,教室宜选用元眩光灯具。10.3.5 中小学校照明在计算照

27、度时,维护系数宜取0.8010.3.6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电源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每组电源插座均应为220V二孔、三孔安全型插座。49 w w w.w e b o o s.c o m2 教室内设置视听教学器材时,应配置接线电源。3 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置专用线路,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电源侧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c4 科学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应设置直流电源线路和交流电源线路。5物理实验室内,教师演示桌处应设置三相380V电源插座。6 电学实验室的实验桌及计算机教室的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综合实验室的电源插座宜设在靠墙的固定

28、实验桌上。总用电控制开关均应设置在教师演示桌内。7 化学实验室内,当实验桌上设置机械排风设施时,排风机应设专用动力电源,其控制开关宜设置在教师实验桌内。10.3.7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保健室、食堂的餐厅、厨房及配餐空间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专用杀菌消毒装置。2 教学楼内饮水器处宜设置专用供电电源装置。3 学生宿舍居室用电宜设置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宜设置在居室外,并应设置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器装置。4 盟洗室、淋浴室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10.3.8 中小学校的电源插座回路、电开水器电源、室外照明电源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10.4 建筑智能化10.4

29、.1 中小学校的智能化系统应包括计算机网络控制室、视听教学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有线广播及扩声系统等。10.4.2 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的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智能化系统的机房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可能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50 w w w.w e b o o s.c o m2 应预留智能化系统的设备用房及线路敷设通道。10.4.3 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宜铺设架空地板、网络地板,机房净高不宜小于2.50m。10.4.4 中小学校应根据使用需要设置视昕教学系统。10.4.5 中小学校视听教学系统应包括控制中心机房设备和各教室内视

30、昕教学设备。10.4.6 中小学校视听教学系统组网宜采用专业的线缆。10.4.7 中小学校广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操场应根据使用需要,分别设置广播支路和扬声器。室内扬声器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40m。2播音系统中兼作播送作息音响信号的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及其他场所。3 广播线路敷设宜暗敷设。4 广播室内应设置广播线路接线箱,接线箱宜暗装,并预留与广播扩音设备控制盘连接线的穿线暗管。5 广播扩音设备的电源侧,应设置电源切断装置。10.4.8 学校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有关规定。51 w w w.w e b o o s

31、.c o m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52 w w w.w e b o o s.c o m引用标准名录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3(

3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1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1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 1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1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1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 16(

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17(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18(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 19(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 20(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 53 w w w.w e b o o s.c o 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条文说明w w w.w e b o o s.c o m修订说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5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 99-86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

34、单位是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湖南大学、陕西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四川省建筑勘测设计院、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设计院、北京医科大学、山西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主要起草人是I:=HNI、医亘、张泽慧、黄汇、张宗尧、王咏梅、闵玉林、展国、亟固、匡国、单明婉、匾园、董霞铭、赵秀兰、张绍纲、庞蕴凡、朱学梅、赵融、制自、庄重型、许恒宽、关怀民、陆剧、厦、王淑贤、郝同礼。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

35、、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56 w w w.w e b o o s.c o m目次1 总贝59 2 术语603 基本规定.61 4 场地和总平面.65 4.1 场地.65 4.2 用地.66 4.3 总平面.69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71 5.1 一般规定.71 5.2 普通教室.73 5.3 科学教室、实验室.74 5.4 史地教室.76 5.5 计算机教室.77 5.6 语言教室.77

36、 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77 5.8 音乐教室.78 5.9 舞蹈教室.78 5.10 体育建筑设施.78 5.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79 5.12 合班教室.80 5.13 图书室.81 5.14 学生活动室.81 5.15 体质测试室.82 5.16 心理咨询室.82 5.17 德育展览室.83 57 w w w.w e b o o s.c o mqJA&A吐口uii巧ioOOOQdnunu-i1iq,JqJquA哇巧ioOOOQU1iA哇口nxunxu口xunxunxu口xunxunxu口QdnynynynynynyQUOdnynHdQdqunynunu-t41ti 高净和-r

37、muHHHHHHHHHHHHHHHHUM-指川口叫.HHHHHHHHHHHHHHHHUH-4式tu面房房用用务助服辅节川活学调坚生教散H气M和房房及疏全度口艳歹房用用房与安宽口入制用公务用标HT境行入路出散量l风水气能课公胁2附1四脚相副跚跚i札捕塘哺光明时墙脚排抽烟任-刃行生教面净、建疏校校建走楼教到空采照噪如采给建建1政要全内E且行JJ主JJ安JJJJJJJj室JJJJ楚MUMMEDRUPhu勺dni000000000OQUQURuquodQUOd-i1i1i1inu nb巧i口OQU1i58 w w w.w e b o o s.c o m1总则1.O.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

38、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其后的条文提出了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寄宿问题;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青少年随班就读问题;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的问题以及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等问题,并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原则。据此在对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后简称原规范灼的修订工作中对以上这些问题都分别进行细化,对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添了部分技术性的规定。1.O.2本规范修订中已将原规范适用范围中的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移出。原规范不

39、含农村学校,修订中将农村学校纳入,有利于提升农村中小学校建筑建设的标准,构建城乡一元化的学校建设新格局。59 w w w.w e b o o s.c o m2术语2.0.1、2.0.3个别地区(如上海市、哈尔滨市)的学制规定完全小学为5年制,初级中学为4年制,本次修订规范在基地及用房量化的统计中未将其分别列为一类,具体指标由地方标准调整。2.O.8 本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设计是指在满足国家规范涉及的场地设计、无障碍设计、疏散空间设计、消防设计、抗震设计、防雷设计等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对校园内教学活动及生活方面的安全保障和对易发生的灾害及事故的防范所进行的综合防御设计。2.O.9 以建筑环境中物质方面

40、的基本性质为基础,在与人群密切联系的有关特性方面,校园环境及学校建筑本身应对师生实现安全保障。本质安全设计是从根源上预先避免建筑内外环境及设备、设施等全部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这是本质安全与传统安全最重要的区别。针对校园本质安全进行设计的重点强调在方案设计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杜绝学校建成使用后可能发生的风险。本质安全型的建筑不仅内在系统不易发生事故,还具有在灾害中自主调节、自我保护的能力。2.0.11 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部分体育课必须在环行跑道上完成,其占地面积有定制,与办学规模及学生总人数之间无线性比例关系。本规范将校园总用地中减除环形跑道占地后的用地界定为学校可比总用地学校可比总用地随办

41、学规模及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2.0.12 这是一项新的指标。用这一指标衡量中小学校设计的土地利用率比较客观、公平。以校园总用地为基数的容积率不易直接表达中小学校设计土地利用率的实效。本规范规定以学校可比容积率作为判定学校设计土地利用率的一项基本参数。60 w w w.w e b o o s.c o m3基本规定3.0.1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确定本条文中的班额人数,并据此合理布置课桌椅,核定教学用房面积。每班学生人数过多,教室内前排侧边座位及后排座位的学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和图,不能保证教学预期效果。座位拥挤,遇突发事件时,疏散不畅,安全也难以保障。应按此标准限制班额人数,并应根据生源情况逐步推行

42、小班额制。小班额制是各国办学的趋势。小班额易于因材施教,易于使老师更细致地关心每一个学生,使每-个学生的身心和智力都能健康成长。3.O.2 本条关注全体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育。2005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共同组织的第5次对全国城市和乡村的1320所学校25个民族的38万多名男女学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生理技能、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进行了调研,发表了(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与1985年的记载相比,(718)岁学生的身高普遍有所增长,城市男生增长49mm,农村男生增长58mm,城市女生增长35mm,农村女生增长45mm。除身高外,肩宽、体重等其他

43、参数也有明显变化。本规范在与体型及发育相关条文的修订中,对尺度的规定都作了相应的调整。3.O.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9条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学校建设应满足这一需求。为使学校资源物尽其用,目前阶段可由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确定部分学校接受残疾生源,这些学校的设计必须符合本规范对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61 w w w.w e b o o s.c o m3.0.4 配套基础设施是办学的基本条件。大部分配套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埋置于地下,在主体结构投入

44、使用后再继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不但影响教学和生活,更会加大施工的难度和风险。为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需要,创造健康的环境,必须具备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本规范修订中增加了这一条文。设计和建造应符合这一建设需要。3.0.5 安全第一是学校建设必须执行的基本原则。下列与校园安全相关的事故灾难个例触目惊心:二1988年12月7日,莫斯科时间10时许,前苏联亚美尼亚加盟共和国北部发生里氏7级地震,截止到1989年3月,统计在24972名死亡者中,学生死亡近6000人;一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因各种诱因(窒息、中毒、踩踏、烧灼等)致死亡者323人,80%以上为中小学生;-一一2

45、002年9月23日19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二中学三层的教学楼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3名学生受伤;2004年9月1日3日,俄罗斯别斯兰中学发生车臣武装恐怖分子的人质事件,共造成326人死亡,其中多数为中学生;一-2005年6月20日,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在山洪中蒙难,117人死亡,其中包括105名学生。以上事例警示学校校园的安全设计是学校设计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地处理每一个细节。特别应关注普通教室与各种专用教室之间的通道、教室与厕所及开水间之间的通道、教室内从座位到门口的通道、从教室门口到楼梯口的通道(走道)、楼梯间以及从楼梯间到楼门(建筑出入

46、口)的通道等疏散途径必须安全通畅。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规定,中小学校的教学62 w w w.w e b o o s.c o m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应按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进行抗震计算,并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3.0.6 学校建筑属重点抗震设防类建筑,且其各种教室、风雨操场空间较大,并有开敞的体育场地,通常可被选定为城乡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作为人员较长时间避震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为此应在学校的体育用地处设置各种生命保障设施的固定接口。

47、日本阪神大地震时,生还者中有百分之八十受益于学校的避难设施,这一经验值得我国借鉴。避灾疏散场所必须具备有保障的生命线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应急水源、应急厕所、食品备用库、应急通信系统及避难空间的通风换气系统。3.0.7 目前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方针指引下、我国大中城市很多新建居住区的容积率为1.32.8。依此计算,每1平方公里内可布置一座4万6万人的居住区,其中有880名1320名初中学生和1720名2580名小学生,宜建设23所完全小学和1所初级中学或完全中学。由此,资源共享的策划和设计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以图书馆为例,每个学校可以各自建设藏书量为2万册(完全小学)或2万册4万册(完全中学)的图

48、书室,但也可以合建1座藏书量为10万册的水平较高的、稍具规模的图书馆。又以体育设施的建设为例,小学1年级4年级的体育技能和运动参与内容中都没有中长跑项目,不需要环行跑道。每所24班的小学设置200m环行跑道,占地0.44万m2,仅为每学期中长跑课时有限的五、六年级使用,效率太低。反之,由各校按课程标准规定自建篮、排球场等小场地,并共建有看台的中型(甚至是大型)运动场。在科学、公平地安排各校使用时间的前提下,可以明显提升整个地区各校体育设施的水平,也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3.0.8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我国建设的国策,学校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应率先做到不破坏环境并节约既有资源。

49、对学校建设进行绿色设计需特别关注于以下4个方面:63 w w w.w e b o o s.c o m1 校园规划及建筑设计满足中小学校的教学需要;2 在建设、使用、改建、拆除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3 节约土地、能源、水、材料等资源的消耗;4 节约投资,提高建设项目的性价比,提高学校在全寿命周期内的经济性和运行效果。进行绿色设计,把中小学校建设成为绿色建筑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建设的方针,也是全世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同时,教育部制定的环境教育课程指南规定每所学校的建设本身就是该中小学校环境教育课程教材的一部分。所以,学校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否确实是绿色设计,将决定日后建成的学

50、校将成为该校环境教育课程的正面教材还是反面教材。3.O.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大拆大建,把场地全部推平再建,不但浪费,而且推除了原有的特色和文化痕迹。3.0.10 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各种条件及建造技能、特长的差异甚大,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的规定使全民都能平等地受惠于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要使学校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植根于所在地域,宜采用当地乐于接受,易于推广的做法。校园和学校建筑是校园文化的实体部分,对学生有熏陶作用。不同地区的学校应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并适应自选课程的需要。继往开来,中小学校设计应创造条件使中华文化丰富、深厚的积淀得以世代传承。6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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