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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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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10-08协议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二九年四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1、工程名称: 2、分包协议内容:2.1本协议分包范围: 2.2本协议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协议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5、分包工作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6、劳务作业人数: 人。7、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协议; (2)中标告知书(如有);(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协议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献;8、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协议订立地点: 发包人: (协议专用章 ) 承包人: (协议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9、发包人义务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毕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

3、视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9.2结算程序完毕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毕之日起28日内支付所有结算价款。协议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的,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9.5准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9.6随时对承包人实行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规定。9

4、.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保证施工安全。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规定,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9.11行使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规定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毕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

5、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保证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10、承包人义务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10.3按发包人规定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毕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行。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保证施工安全。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导致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迟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

6、合规定导致的损失及各种扣款。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规定设立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0.10收到分包协议价款后一方面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协议,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公司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协议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

7、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10.15劳务作业所有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协议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8、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规定,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11、对于以下因素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1)不可抗力;(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长;(3)发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一周内非承包人因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导致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12、由于以下因素导致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9、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竣工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认可此事实。(1)发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一周内非承包人因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导致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情况。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告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用

10、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用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连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3.3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去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14、送达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献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规定送达至对方本协议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

11、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受、拒收的,视为批准对方规定。一方本协议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15、事故解决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解决。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解决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16、施工变更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

12、变更告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告知及有关规定,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16.1.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16.2由非承包人因素导致的变更导致协议价款的增长及导致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协议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16.3由承包人因素导致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度包协议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7、发包协议价款支付的手续为:承

13、包人应向发包人出据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协议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5.2款中指定的协议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局限性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贯彻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9、争议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竣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协议;调解规定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规定停止

14、协议工作;法院规定停止协议工作。20、协议解除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协议。20.2发包人的承包协议解除的。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协议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协议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告知解除协议。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规定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规定其完全、恰当履行协议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告知解除协议。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

15、的因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协议。20.6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告知承包人解除本协议并办理分包协议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协议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导致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20.7协议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0.8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导致的损失。21、协议终止双方履行完协议所有义务,协议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

16、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发包人也可委托_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承包人。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发包人。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22.4承包人委派的

17、分包协议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2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24、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规定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送、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有有关质量规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规定,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

18、更换或调整。”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补偿,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 %。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品涉及 25、本工程应当达成质量评估 等级。达成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成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2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达成: 。达成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成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27、送达:本协议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合用于以下情况:(1)承包人规定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协议价款;(2)承包人表达因发包人

19、因素导致工期延误;(3)承包人规定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4)承包人规定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协议价款行为的;(5)规定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长、签认零工、窝工、(6)发包人规定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7)发包人规定承包人提供符合协议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8)本协议9.10款、10.16款、第18条所列事项;(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28、本协议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28.1 本工程的协议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1)固定协议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3)综合工日单价;(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28.2分包协议价款

20、包含以下内容: 。28.3分包协议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28.4本工程的协议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协议22.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外以外,不再调整。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协议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品费 元;28.7采用第(3)种方式

21、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品费 元;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协议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m2。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品费 元;共 元;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28.10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28.10.1遇本协议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 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28.10.2双方约定,本协议平米面积的计算规

22、则为 。28.10.3双方约定,本协议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29、分包协议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29.1施工过程中,双方约定采用以下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协议价款:29.1.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毕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协议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发包人应当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协议价款。29.1.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协议价款。由于发包人将协议价款支付给协议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导致后果由发包人负责。30、违约责任:30.1发包人违约责

23、任: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协议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规定发包人继续予以补偿。30.1.2不能准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规定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导致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导致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 元违约金。 30.1.4不按约定核算承包人完毕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规定发包人继

24、续予以补偿。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30.2承包人违约责任:30.2.1承包人因自身因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 %。发包人可以规定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因素无法完毕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公司完毕,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0.2.3承包人未达成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 %。30.2.4承包人以非合法方式(涉及10

25、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合;以任何手段组织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规定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规定承包人继续予以补偿。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质量未达成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成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协议约定的上限的约束。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公司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

26、不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4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不履行分包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30.6发包人30.1.1、30.1.4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协议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

27、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协议附件。发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协议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协议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协议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31.3发包人30.1.1、30.1.4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补偿义务不

28、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发包协议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所有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去。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协议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发包协议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所有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 日后签订特别协议。32、争议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 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33、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协议副本

29、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34、补充条款:35、附件:附件一:保证书附件二:附件三:保证书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 是 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足理解本劳务分包协议内容并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人职责。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严禁本协议30.1.1、30.1.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因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协议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时间:保证书施工队长本人 是 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足理解本劳务分包协议内容并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人职责。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严禁本协议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因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协议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施工队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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