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桐梓县铭安煤矿
管
理
制
度
二○一○年二月
目 录
一、安全目的管理制度…………………………………3页
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5页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页
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3页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页
六、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5页
七、能源介质管理制度…………………………………15页
八、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6页
九、矿井重要灾害防止制度……………………………16页
十、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7页
十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8页
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9页
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20页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24页
十五、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5页
十六、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6页
十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27页
十八、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7页
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8页
二十、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8页
二十一、事故隐患整改制度……………………………30页
二十二、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31页
二十三、劳动保护制度…………………………………31页
二十四、职业危害防止制度……………………………32页
二十五、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2页
二十六、安全会议制度…………………………………33页
二十七、安全检查制度…………………………………38页
二十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4页
二十九、顶板管理制度…………………………………40页
三十、安全生产举报制度……………………………40页
一、安全目的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管理,运用目的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的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实现公司总的安全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目的管理制度。
目的: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工伤事故控制在6人以内。
第一条 煤矿实行“二级”安全目的管理,即以煤矿总的安全目的为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煤矿各采区(各井)的安全目的逐级向下分解,形成矿与科室、科室与采区、采区与班组,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上、下结合,左、右协调,目的明确,任务具体。
第二条 矿通过对安全资料的收集、分析和针对本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和总结,以安全法规和上级宏观安全目的为指导,结合本矿实际安全情况为基础,采用上、下结合,群策群力的方法,建立公司总体安全目的,并形成完整的目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 安全目的的制定,必须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做到科学合理、严厉公正,发挥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以充足调动全矿职工的积极性,使其在目的统一意志下,实现自我控制并参与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安全目的应根据变化了的环境、条件、适时对的地制定和修改完善,以提高科室、采区、班组的应变能力,对安全工作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拟定后的安全目的,必须积极组织实行。
第五条 安全目的实行层次管理,各科室、采区和班组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的管理计划,拟定本科室和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使安全管理工作可以简便化、统一化、正规化地全面展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格局,使职工做有规定,干有目的,保证煤矿总体目的的实现。
第六条 安全目的拟定分解后,必须加强监督,强化责任,激发全矿职工潜在的积极性、发明性和积极性,实现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规范化、基础工作制度化。
第七条 安全目的的考核,由矿安科监督、调度室主持,对各科室、采区、班组对安全目的的实行情况进行考核。凡到达目的管理期限时,应上、下结合进行安全评价,随时将安全目的管理的实际情况与安全目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逗硬。
第八条 奖励
1、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奖励管理人员年终按照各自所扣风险金的70%。
2、当月无重伤以上事故,按奖罚评分标准对现。
3、年终进行“优胜工作”评议,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责任心强的职工,被评为“工作优胜者”另行奖励。
第九条 处罚
1、全年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年终总结评议;全矿井下工伤医疗费:
(1)、医疗费在5万元以内不扣安全风险金。
(2)、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6万元,扣安全风金的20%。
(3)、医疗费在6万元以上至8万元,扣安全风险金30%。
(4)、医疗费在9万以上至11万元,扣安全风险金的60%。
(5)、医疗费在12万元以上,全年安全风险金扣完。
(6)、死亡1人,扣安全风险金的100%。
以上者不含本数。
2、当月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包含重伤)扣该队该工作面工资总额10%,事故负责人扣20%。
3、一般事故及未遂安全事故,追究其事故负责人责任。并视其危害限度,按照“铭安煤矿井下奖惩细则”进行处罚。
4、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区域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按“井下奖惩细则”予以处罚。
5、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井下奖惩细则”及有关劳动纪律予以处罚。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不分析、不进行解决或不采用相应补救措施,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安全奖惩制度
1、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按其奉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用措施或及时报告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限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发明,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2、 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并保质保量完毕生产任务的,在年终应由矿委讨论、总结予以表彰、奖励。
3、任何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及后果,应予以经济处罚、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4、有下列情况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尘毒危害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导致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导致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事或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用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患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患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注:重伤含义:生产过程中,工伤事故一人,医疗费达2万元以上,视为重伤。
二、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主: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和材料、资金到位。
2、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人员送培及按工作需要配齐、配足“一通三防”人员
3、督促采购人员及时购回“一通三防”所需的物资,设备及各类仪器仪表。
4、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工作各项制度贯彻情况。
二、技术负责人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技术的全面管理。
2、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3、负责编制“矿井灾害及防止解决计划”、“重大危险源解决应急预案”、“反风演习”等措施。
4、坚持召开“一通三防”例会、研究、分析、布置“一通三防”工作。
5、指导“一通三防”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6、每日审阅瓦斯日报表及瓦斯班报表每旬审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
三、矿长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领导。
2、配足配够“一通三防”工作人员。
3、安排布置“一通三防”工作的设施和人员具体贯彻。
4、及时组织送培“一通三防”人员,持证率达100%。
5、有权对“一通三防”不负责任的人员进行解决或更换。
6、每日审查瓦斯日报表和班报表,每旬审查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
四、安全矿长(安全科)
1、负责安全科“一通三防”直接领导的责任。
2、经常撑握“一通三防”工作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3、坚持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建议和系统改变方案。
4、检查布置“一通三防”工作的贯彻情况。
5、有权提出更换“一通三防”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6、有权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解决意见。
五、生产矿长(生产科)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的督促检查工作。
2、有权督促布置通风工、瓦检员、机电工按《规程》作业,违反者有权解决。
3、督促检查各作业点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4、督促分管范围内作业点使用好防尘设施和防尘设备。
5、督促机电消除电器失爆。
6、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解决。
六、一通三防队: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
2、通风工、瓦斯检查员每班巡回检查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情况,如有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
3、瓦斯检查员每班每次检查情况向作业点人员公布,作业点班组长应在瓦斯记录本上签字,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员也必须在瓦斯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4、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如实填在瓦斯挂牌上,出井后填写瓦斯日报表交矿有关负责人审阅,严禁假检、漏检。
5、通风工每旬定期进行测风(如工作面发生变化应及时测风)合理分派井下各作业点风量,并填测风报表和测风记录挂牌,严禁弄虚作假,以利安全生产。
6、指导和协助局扇风机及瓦斯探头的安装和风筒的悬挂。
7、防突人员按照设计进行探放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填报各项报表,按规定报批有关报表。
七、机电(科)队
1、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泵工负直接领导的责任。
2、负责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工泵工技术业务指导的责任。
3、对电器设备加强防爆性能检查,失爆电器和淘汰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对井下电器设备加强巡回检查,消除电器失爆,消除电器失爆源。
5、无压力的自救器和失爆矿灯不准发放入井。
6、负责安装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的设施设备及各种传感器的安装、调试,使之达成正常使用。
八、调度室
1、负责本井(采区)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工作的领导。
2、负责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的业务指导。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期限及时联系并送检各种监控仪表(探头)瓦检器、风表等。
4、每日必须打印各类监控设备报表。
5、抽查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洒后下井、烟火下井、失爆矿灯下井。
6、督促严格检身,严格考勤,作到进出井人数清楚。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有效杜绝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灾害事故,结合本矿在开采过程中所防止各类事故,特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瓦斯管理
(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立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涉及: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设立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层、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立甲烷传感器。
(3)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立甲烷传感器。
(4)、矿井进、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回风风井安设CO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机开停器、风门传感器。
(5)所有矿井的石门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20m前,必须设立甲烷传感器。
(6)所有设立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规定都除外)。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2、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1)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测、调度、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或吊挂在巷道中。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严禁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3)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风运营,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营前排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营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营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所有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有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5)瓦斯检查员在完毕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及时采用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报告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测值班员和调度室报告,并协助解决。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或该头的瓦检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厉查处。
(7)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解决。在井下解决故障时,必须严禁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录。在井下无法解决时,就在8小时内更换。在解决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8)各矿都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在正常工作。
3、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解决
(1)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认真监视系统各部分运营姿态,并做好记录。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告知矿长或技术负责人。
(2)值班人员必须对当天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解决,写出重要情况、问题及解决意见的书面报告,并打印“瓦斯日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
(3)监控运营系统出现运营故障时,监控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监控维修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同时,收集、整理平时工作中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并认真保管。
4、安全监测人员都必须通过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的培训,领取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以风定产
1、根据采掘工作面变化,一通三防队及时提出调整通风系统方案,报矿有关人员审批实行。
2、调查井下通风设施和设备以利安全生产。
3、测定井下各作点风量,实行科学合理风量分派。
4、严禁超风生产。
(三)加强瓦斯检查
1、工人未入井前,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提前入井分区检查各作点通风瓦斯情况,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才组织工人入井。
2、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重点地点重点检查,放炮员和瓦检员实行现场签字制。
3、每次检查情况必须向在场工作人员公布,作业点班组长应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4、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后,有序排放。
二、顶板管理制度
(一)顶板管理
1、巷道:
巷道一旦掘出后,巷道顶板上方的压力就有传递到巷道两帮的煤(岩)柱上,从而形成巷道的支承压力,使顶板来压,巷道变形,导致垮塌的危险,对巷道顶板管理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主井从井口至见基岩段必须砌碹,岩石硬度大的巷道,不易垮塌,采用锚喷护巷,顶板破碎地段采用12#工字钢支护或发硂支护,工字钢支护0.8m一架,顶板两帮背紧背牢,发硂地段充填饱满,未进行永久支护必须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不大于1.0m2/根(支护中到中距离)。
(2)运送平巷,回风平巷,人行上、下山巷道,绞车道按作规程规定进行支护,支架间距不得超过作规程规定,顶板,两帮背紧背牢,永久支护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锚喷除外),未永久支护必须进行临时支护,不得大于1.0m2/根。
(3)安全出口处巷采用金属支护加固长在20m以上,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4)巷道维修人员,贯彻责任进行巡回检查制,并作好巡回排查记录
(5)每巷每班必须进行班评制,月终进行考评制。
2、采煤工作面
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采,工作面的顶板不同限度出现下沉,移位,出现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严重会出现从煤壁起钢刀性作用导致工作面所有垮塌,导致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失,因此特制定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采煤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达成作业规程规定期,必须下放支架,或者不得采煤。
(2)采煤工作面支护采用伪倾斜揉性掩护支架支护,支柱的规定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3)要放顶及开采过程中的岩石应在未放顶段加固接顶,支撑顶板压力。
(4)在开采过程中坚持敲帮问顶,传呼口令,作到三勤、两审,勤敲帮问顶、勤检查、勤支护、审炭、审棚。
(5)安全员、班组长要经常检查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如有隐患及时解决,不留后患,作到万无一失,如遇顶板周期来压,立即撤人到安全地点。
(6)每班必须进行班评制,月终进行考评制。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凡出现有透水预兆,必须立即撤人后再报告。
2、经矿有关人员现场查勘后。编制探放水措施后才准进行。
3、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贯彻“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4、作好水情分析,无危险后才准作业。
5、每年3月—4月必须清理水沟、地面防洪沟,检修好所需要的排水设备。
四、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1、杜绝明火入井。
2、消除电器失爆源。
3、消除放炮火源。
4、消除煤层自燃发生。
5、及时密闭采空区或盲巷。
五、火工产品管理制度
1、火工产品的购进、入库、使用、退库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我矿对此的特殊规定。
2、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放炮员都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3、各火工产品使用部门都必须加强对放炮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达成持证岗,当班在库房领、退,保证火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
4、加强对火工产品库房的管理,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保管火工产品,严禁变质火工产品出入库,作到帐、实相符,账、物相符。
5、严禁私藏雷管、炸药,一经发现立即重处。
6、严禁火工产品借给别人(单位)使用,一经发现立即重处。
六、机电
1、停、送电严格执行操作票。
2、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必须挂牌,并作短路装置和加锁。防止误操作,坚持谁挂牌谁取牌。
3、停送电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坚持值班制度及设备入井检查制度,消灭失爆电器入井。
5、严禁使用淘汰及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设备。
6、坚持值班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设备检查制等,并作好各种记录。
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不使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特制定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凡购回的设备器材,必须如实入库,并签发入库单,入库单上交货人、验收人签字,财务列帐。
2、凡领出的设备器材必须开出库单,并签字发发货人、领货人,出库单上写明用途和地点。建立设备台帐。安全仪器的台帐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他的设备由机电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
3、各作业点的设备器材必须建立设备档案,档案上标明领用日期,设备型号,安放地点,安装日期,出厂日期编号等。
4、重大器材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准发放。
5、未经业主批准,一律不准借用设备出矿。
6、每台设备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后,对的安装使用,不准误操作(使操作人员应知应会)。
7、每台设备必须进行挂牌,牌上标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电压及用途、安装人、验收人、安装日期。
8、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维护、调整、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以利设备器材正常使用。
9、报废设备器材必须经业主批准批准后与财务人员共同解决,并注明设备报废解决情况。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特种设备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以利正常使用和安全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一、铲车
1、铲车司机必须通过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实行定车定员使用。
3、维护检修应定点检修。
4、严禁非铲车司机操作。
5、作好运营记录和检修记录。
6、交接班清楚。
二、乙炔、氧气
1、乙炔、氧气必须经培训取得资格后,才准使用。
2、乙炔、氧气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氧气、乙炔须间隔5米以外。
3、未用时必须将乙炔、氧气放在库房内,分别存放,并锁好。
4、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进行,不得误操作。
5、使用前应检查压力情况,无压力不准使用。
三、空气压液机
1、不属空压机司机一律不准动用空压机设备。
2、在开机前一方面检查设备的润滑油、压力表、安全阀、排气阀等。
3、在开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开关等。
4、检查结束无安全隐患后才准开机。
5、检修必须专业人员才准进行,并作好检修记录。
6、作好运转记录,交接班清楚。
六、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是质量第一,百年大计,工程施工涉及到合用性,安全性及规划性,防止不按设计规范,设计规定施工,特编制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地面工程
1、各工程建设和工程改造,应有统算规划,按标准设计。
2、规划设计后应经审批后才准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应有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程管理。
4、每个项目应作分段工程耐压检查提交科学数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经验收合理才准下期(下段)工程开工建设。
5、在施工中如需改变方案,必须经审查批准后才准改变。
6、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交付使用。
二、井巷工程
1、新建、改建、扩建的巷道必须经设计部门设计,批准后才准施工建设。
2、开拓延伸工程、采区接替工程由技术科提出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才准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进行,如需改变方案需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4、施工中严格按标准施工。
5、在施工中应贯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程管理。
6、每班应填班评价报表审批,月终进行月评价,否则不计发工资。
七、能源介质管理制度
我矿采矿证经省(国地资源厅划剥开采C6#、C1#二层煤,开采标高+1150m至+1500m,自燃发火倾向有所变化,煤层爆炸指数的变化,因此特编制能源介质管理办法
1、开采煤层的变化前应作煤层的综合化验分析。
2、开采采区的变化前应作煤的综合化验分析。
3、请有资质的单位作瓦斯动态的分析及瓦斯等级鉴定。
4、经分析后编制制定开采防范措施。
5、在开采过程加强管理,加强检查,撑握动态变化情况作好动态记录。
6、研究动态情况,制定防治方案,以利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八、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适应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防止购买的物资不能使用,导致积压库存和物资报废,为有助于安全生产,公司发展,特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凡各部门需用的物资应根据安全生产及工作的需要,提前7天报送物资请购单交采购员(急需物资例外)。
2、请购单上应写明物资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
3、请购单交采购员后报经矿长或业主审批后,校对库房差多少购多少。
4、物资购回后,交物资检查员(按照分管部门)验货后交回库房,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库。
5、入库后,保管员应开出入库单,建档建帐,保管员、采购员签字后财务入帐。
6、爆炸物品是国家的严格物资,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九、重要灾害防止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我矿的重要灾害有:瓦斯、顶底板、水、火;为了有效的防止,将灾害消灭在未发生之前,特制定灾害防止制度:
一、瓦斯:
坚持以风定产,抽放结合,监测监控:
1、一通三防应对通风系统进行具体检查,坚持测风制度。合理分派井下风量,保证各作点有效风量。
2、瓦斯检查员坚持定点负责巡回检制,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
3、瓦检员、安全员经常监视井下各作业瓦斯变化情况,出现隐患及时报告解决。
4、坚持每班瓦斯报告制和瓦斯审阅制。
5、每月召开不低于一次以上的通风瓦斯例会,研究通风瓦斯管理工作。
6、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提出改善方案须经批准后才准进行。
二、顶板:
1、对顶板应作好地质地测预报,分析各作业点的地质变化情况,作具体布置和规定。
2、井巷维修工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排除井巷危岩,加强支护。
3、各作点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勤检查、勤支护。
4、改变采煤工艺和采煤方法,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减少对顶板震动压力。
5、改善支护方式,采煤工作面逐渐推广金属支柱,掘进工作面推广金属支柱。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作业。
三、水:
1、排水系统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队贯彻专人负责管理。
2、检查维护好所有的抽排设备和设施,保证设备完好。
3、对井下各出水点采用堵、疏、排的措施。
4、坚持有疑必撤,先探后掘后采的原则。
5、作好周边老窑的调查工作,作好水文地质分析。
6、作好水位变化,抽排水时间的记录工作,以利分析水患变化情况。
四、火:
重要防止煤层自然发火,发火煤层重要是C1#煤层,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作到:
1、由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工作面温度情况。
2、检查CO情况。
3、检查密闭情况。
4、检查水温情况。
5、检查情况必须作好记录。
6、如出现异常,必须立即报告,采用措施进行解决。
十、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凡作业点、操作场合,单项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运转等,必须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重要涉及: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掘、机、电、通、维等工种和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3、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必须做到每一个工作面都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经批准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向全体作业人员具体讲解。参与规程学习的作业人员必须签字登记。
四、各工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制定,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五、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不得施工。
六、矿井需要改变通风系统时,方案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七、矿井对不能布置壁式采煤工作面的边角煤,方案和该面“作业规程”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程制度,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接受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方可进行工作。
2、特殊工种应参与主管部门开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有关协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规程。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育以及防止措施。
(5)加强对六大自然灾害防止措施的学习。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凡本矿职工必须准时参与每月10日、30日矿上组织的全员职工安全培训会。
6、天天入井工作前必须参与班前安全培训教育。
7、凡不能参与培训会者,一律按会议制度进行处罚。
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资金来源
1、公司法人先从煤矿销售收入中提出10万元,作为安全投入保障资金底金。
2、每月按煤炭销售量计算,每吨煤提安全投入保障金10元。
二、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管理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金账户,专款专用。
三、安全投入保障金使用范围
1、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
2、消除安全隐患。
3、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5、安全奖励。
6、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金使用:
安全投入保证提用根据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由矿长、副矿长、工程师提出,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法人批准。
二○一○年安全投入计划明细表
序号
名 称
安全投入时间
安全投入资金(万元)
1
运送巷钢轨
5--10月
20
2
掘扩水沟
4--12月
10
3
矿井支护
4--12月
200
4
瓦斯治理
5--12月
200
5
机电设备
5--10月
200
6
职工安全培训
3--10月
10
7
安全仪器仪表
4-12月
20
8
炸药库修建及避雷设施
3月
10
9
购便携式瓦斯检查器等仪器仪表
5-12月
4
10
建、修防尘设施
4-12月
15
11
设消防硐室
3-4月
20
12
采区配电及安全硐室
5--7月
20
13
总回风巷及采区回风巷
4—10月
100
合计
829
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业主、副组长:矿长、行办主任;成员: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并负责平常工作安排。
二、安全管理
1、各单位必须严格现场火工产品的“领、耗、退”三签字,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弄虚作假,当班安全员、班长、放炮员必须认真负责,瓦检员要严格监督,防止炸药、雷管乱丢乱放和丢失被盗,一旦发生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科、行办室,并积极协助调查、寻找。
2、炸药库房必须严格把好领、退关,凡发现放炮员作业证没有年审或年审超期的停止发放炸药、电管。各单位一定要加强放炮员的思想教育,掌握思想动态,对不再符合接触火工产品管理条件的人员(涉及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或打架斗殴者)坚决立即调离放炮岗位,并不得安排与雷管、炸药接触的工作。
3、各单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贯彻专人负责,限期彻底整改。爆破器材领导组每月组织一次火工产品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科牵头、维新派出所、生产科有关人员参与,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各单位的放炮员必须将更衣箱号码和更衣箱备用钥匙在规定期间内交到调度室,以便随时检查,若放炮员的更衣箱换锁,必须将新锁的钥匙在一周内交到调度室。检查更衣箱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时,必须待检查组人员到齐后,才准开放炮员的更衣箱。并把检查的结果交矿领导传阅。
5、销售科、生产科必须指派专职火工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火工产品的运送、储存、领用等全过程进行安全监察,并实行群众监督。
6、安全科、行办室必须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爆破器材安全岗位责任制和井口检身制,并上墙接爱检查。
7、行办室必须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火工产品人员的年审培训工作,并对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对无证上岗者、擅自修改放炮员证件的有关内容的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
8、矿长负责放炮员的证审和换证培训工作。
9、井下严禁使用自制线路导通检测器和无检测功能的放炮器,并且使用有检测功能的放炮器必须在起爆点进行,否则将给予负责人严重的处罚。
三、运送与储存
1、运送、储存、使用火工产品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政治审查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送火工产品的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准运证,并挂有“危险品”标志,带齐消防器材,防雨蓬布,不得超高、超宽,出车前进行认真检查,车况必须良好方可出车。
3、运送爆破器材的驾驶员必须具有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纯熟,听从押运人员指挥和纯熟爆破器材性能的驾驶员担任。
4、押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乘坐在装有爆破器材的车箱内,以防止物品受损和丢失以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押运人员座驾驶室,严禁夜间运送严禁与爆破器材相抵触的物品混装、混运,严禁同时运载旅客和其它物品。
5、转运炸药、雷管必须清点好数量,入库台帐,做到交接清楚。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炸药装入矿车后,应立即将运送火工产品告知单交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告知后必须优先派车运送入井,严禁在地面停留(抢险救灾、抢救伤员除外),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入井,前后要分别挂一辆空车,押运人员2人必须乘坐在尾后空车内。
7、库管员从地面炸药库送火工产品到井下炸药时不得独自运送,必须由放炮员和班组长2人以上押送,若无人员押送,库管员有权拒绝运送。
8、炸药、雷管入库,库管员凭入库单物品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堆码、摆放、入账,做到交接清楚,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入库原始记录。
9、井下炸药库凡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放,炸药、雷管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m(五箱),三方距墙不得小于0.2m,发放炸药处存放炸药不得超过三箱。
10、库管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做到手上交接班,坚持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严禁脱岗。库管员应每班检查清扫库内、外卫生,检查温度,物品是否变质损坏,消防设施、积水、门窗、门锁有无异常,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解决。
11、任何人严禁带烟火等易燃物品和非防爆物品带入火工产品管理库(涉及矿灯),火工产品管理库必须门、窗完好,并上锁,由库管员负责。入库检查人员应向库管员出示矿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检查证,或出示地区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的有效检查证件,否则不准入库检查。
12、入库检查人员必须在来人来客记录本上登记,库管员要签字。任何入库检查及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出库时,库管员必须对其搜身。火工产品管理库电话必须保证畅通,库管员发现电话坏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安排解决,电话维修单位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必须到现场修复。
三、发放与领用
1、当班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安排,填好我矿火药领料单,交当班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炸药电管,但掘进队最多不超过两个循环的炸药和雷管,领药单不得涂改。否则无效,如涂改后的领药单领到药,将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2、库管员必须坚持放炮员凭“爆破证”、“领料单”和管理人员审签的火药领用票,并认真核对“两证”是否证号相同,人员相符,且领用炸药、备管必须是2人及2人以上才干发放,并当面清点数量,经双方认可后并在领用单签字以备查。
3、发放雷管前,库管员应检查雷管箱是否完好,如不完好不准发,库管员必须修好后才干发放。
4、领料单上假如施工单位在实消数和退库数上签字的,并且不能签错,库管员发现问题立即向行办室报告。
5、放炮员在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后,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运送人员用专用人运送,且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运送,放炮员走在最后,运送炸药雷管到达工作面后交班长点数,并放在支架完整、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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