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街/路 号 。
2、出租单间为朝 卧室,卧室面积不小于 平米。
二、 房屋租赁用途和期限
1、租赁用途:居住;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2、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三、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此单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部分按天支付。
2、支付方式和日期:
(1)现金支付或银行汇款,双方约定押 (月)付 (月)。
(2)首次房租支付日期定为 年 月 日,在此之后的支付日期为房租到期前一个自然月的25日。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3、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四、 房屋的交付和回收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确认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由甲方承担供暖费用。
2、租赁期内,由同住在房屋内的租户按人数平均承担水费、电费、煤气罐费用和上网费。
六、 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房屋交割清单》中所载明的物品,若交房时已经丢失或损坏,甲方有权根据约定要求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或直接在押金中扣除。
5、《房屋交割清单》中所载明的公用物品,如果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决定责任人的,由所有租户平均分摊赔偿金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状况和不影响其他租户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配置相关家具和电器,甲方不予干涉;租赁期满之后,乙方有权将自行购买的财物搬离房屋。
2、租赁期内,乙方的隐私权应当予以保护,甲方进入乙方租赁空间(所租单间)之前应当征得乙方的同意。
3、租赁期内,乙方如果和其他租户发生争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介入进行调解,甲方应本着公正的态度进行处理。
4、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在不打扰其他租户或邻居休息的前提下带朋友或亲戚留宿,但留宿时间1)连续不能超过5天,2)一个月内不得超过8天。超过天数限制的,可以认定为长期租户,甲方有权酌情提高房屋租金。
八、 退租及转租
1、乙方若在租赁期内中途退租,应至少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不能提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房屋押金。
2、租期不满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若中途退租,甲方应当按照实际租住情况,返还乙方剩余的房租,不予返还缴纳的房屋押金。
3、租期满1年或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1)乙方在租赁不满3个月退租,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房租,不予返还缴纳的房屋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满3个月,不满6个月期间退租,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房租,并返还缴纳房屋押金的50%。
(3)乙方在租赁期满6个月后退租,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房租,并返还缴纳房屋押金的75%。
4、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九、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私自在房屋内设置隔断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物品名称
品牌
数量及单位
新旧程度
是否公用
损赔额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双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退房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已无争议。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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