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煤厂(90 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煤炭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对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由传统的粗放型开发转变为节约保护性开发。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位于和田市布雅矿区,区域煤层赋存浅,开采条件简单,为合理开发宝贵煤炭资源,规范开采顺序,急需对矿区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
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隶属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该矿位于和田市以南120km处的布雅矿区,行政区划归属和田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36°19′15″,东经79°58′15″。省道S216线向北可达和田市,南起布雅,主要承担布雅矿区煤炭外运任务,等级为三级,交通较为便利。
和田地区煤炭资源缺乏,为加快和田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满足和田地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了《关于新疆和田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和田布雅矿区现有煤矿升级改造方案,其中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即为升级改造矿井之一,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由0.45 Mt/a升级改造到0.9Mt/a,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4年4月得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配套建设0.9Mt/a选煤厂。
选煤厂与煤矿工业场地联合布置,位于矿田的西部境界处,选煤厂除新建跳汰车间、精煤仓、矸石仓、运输系统等生产设施外,其余辅助设施、给排水设施及浴室、食堂、单身宿舍等全部与矿井设施统一设计。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影响为大气环境影响、噪声、固废影响及社会影响。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一方面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另一方面选煤技术是洁净煤技术的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产品质量稳定的有效途径。企业可发挥技术、管理和融资优势,将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必将带动该地区各行业的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族团结和兴边富民战略方针的实施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1.2工程概况
1.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煤厂(90 万吨/年)
建设单位: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选煤厂厂址位于矿井工业场地西部,见地理位置图3.1-1所示。
选煤厂类型:矿井型选煤厂
建设规模:年洗选原煤0.90Mt/a,日生产能力为2872.13t/d,小时生产能力为179.51t/h。
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3164.18万元,其中:地面建筑工程为1290.05万元,设备购置费为540.33万元,安装工程为272.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93.86万元,工程预备费为207.7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3.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5.94万元。
1.2.2工程组成
本选煤厂是煤矿的配套项目,是一座设计生产能力为0.9Mt/a的矿井型选煤厂。依据煤矿的实际情况,选煤厂除新建跳汰车间、精煤仓、矸石仓、精煤筒仓、运输系统等生产设施外,其余辅助设施、给排水设施及浴室、食堂、单身宿舍等全部与矿井设施统一设计,选煤厂不再考虑单独建设。
本项目工程组成表见表1.2-1。
表1.2-1 项目基本组成
项目名称
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煤厂(90 万吨/年)
建设单位
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
跳汰车间、精煤仓、矸石仓、精煤筒仓、装车站、输煤廊道、地面公路运输系统等。
辅助工程
依托煤矿原有生活住宅区及办公区,煤矿原有矸石临时周转场,新建工业场地管线综合布置系统、防洪排涝系统。
公用工程
新建供配电系统、地面建筑及辅助设施、给排水系统。
环保配套工程
新建地面洒水降尘设施、选煤厂区绿化。
1.2.3产品方案
针对煤矿的煤质特点,以及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
精煤:民用煤或工业用煤,粒度-50mm,Ad≤15.0%,水分≤10%;
中煤:周边电厂作发电用煤,粒度-50mm,水分≤15%;
煤泥:火力发电燃料用煤或就地销售。
矸石:作为制砖原料外售。
产品结构:精煤(中煤)、矸石、煤泥四种产品。
产品平衡表见表1.2-2。
表1.2-2 产品平衡表
产 品
产率 %
产 量
灰分(Ad )%
水分(Mt)%
t/h
t/d
10kt/a
精煤
<13
31.25
56.10
897.58
29.62
14.30
7.50
>13
51.92
93.20
1491.21
49.21
15.11
8.50
小计
83.17
149.30
2388.79
78.83
14.81
8.12
矸石
13.01
23.35
373.64
12.33
66.64
11.00
压滤煤泥
3.82
6.86
109.70
3.62
39.18
20.00
合 计
100.00
179.51
2872.13
94.78
22.48
8.95
注:因原煤用量为90万t/a,项目洗选过程中煤中水分增加,故洗选后煤炭总量较原煤有所增加。
1.2.4主要能源消耗
全年生产电耗:3663000kw.h,吨煤电耗:4.07kw.h/t;
全年生产补充新水量:51585.6m3/a,吨煤用水:0.057m3/t;
全年浮选药剂用量:煤油或柴油约300t,仲辛醇约60 t。
1.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根据煤质及用户要求,矿井设计确定原煤硫分较低时,对原煤进行筛分及人工捡矸除杂(+50mm)加工工艺;当原煤灰分、硫分较高时,对原煤进行筛分及人工捡矸除杂(+50mm),同时混煤(-50mm)去选煤厂洗选。所以确定分选粒度范围为50~0mm。由于矿井-50mm混煤主要供给电厂发电用煤,且发电用煤对煤质未作特殊的要求。矿井开采煤层较多,煤的可选性为易选。根据普阳煤矿煤质资料,各可采煤层属易选煤,适用于跳汰选煤工艺,故本项目采用跳汰选煤工艺。
本项目工艺流程分为原煤准备系统、跳汰分选系统、粗煤泥系统、煤泥水处理系统、产品运输系统五部分。
项目工艺流程及污染节点如图1.3-1所示。
图1.3-1 工艺流程及污染节点图
1.4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协调性分析
1.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项目属清洁能源-洁净煤生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中第三部分第10项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及应用,为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煤炭产业政策
根据2013年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第十七条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30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项目选煤厂依托煤矿升级改造规模0.90Mt/a满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中规定的不低于30万t/a的规模要求。
第二十七条支持洁净煤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发展自动控制、集中控制选煤技术和装备。研制和发展高效干法选煤技术、节水型选煤技术、大型筛选设备及脱硫技术,回收硫等资源。鼓励研究开发先进高效的矿井水净化处理技术。鼓励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支持煤泥脱水干燥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本项目采用节水型选煤技术,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中相关要求。
第四十三条煤炭采选、装卸过程中要加强扬尘控制,煤炭贮存要采取防渗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减少排放。鼓励原煤洗选,洗煤水应当实现闭路循环。高灰、高硫煤炭要采取洗选加工等措施降低灰分、含硫量。鼓励煤矿优化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和采掘工艺,减少井下矸石产出量,因地制宜实施井下洗选。推广实施矸石等充填开采工艺,减少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鼓励企业实施碳汇林工程。控制大中型城市煤炭直接燃用量,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本项目采用原煤洗选,洗煤水可实现闭路循环,同时洗选出的煤矸石主要用于充填煤矿采空区,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中相关要求。
(3)与《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协调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第十九条: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的建设,提高煤炭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与水平,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
本项目选煤厂属于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0.9Mt/a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要求。
(4)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相符性分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规定了选煤厂的选址与空间布局:新建、改扩建矿井及选煤厂禁止设永久排矸场,居民区周边500米范围内以及标准轨距铁路、公路、道路两侧4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临时排矸场(参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 等)。
污染防治:矿井选煤厂由封闭带式输送机将原煤运至矿井选煤厂。破碎机、筛分机等全部封闭,并设除尘机组车间、集尘罩及除尘机组。带式输送机及各转载点设喷淋降尘装置。群矿选煤厂采用铁路专用线、箱式货车及加遮盖的汽车装运原煤。选煤厂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并设事故浓缩池,偶发排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62-2006表3)中的浓度限值标准。精煤、中煤、矸石先进入临时储存仓,后运至专用筒仓储存,并设洒水喷淋装置,煤泥经压滤后进入封闭的煤泥贮存场。
本项目选煤厂属于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0.9Mt/a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其选址与空间布局和污染防治措施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1.4.2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国家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其中:大型煤矿达到95%以上;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达到70%以上;30万吨以下小煤矿达到5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利用率75%。土地复垦率超过60%;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大中型煤矿要配套建设选煤厂,鼓励在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厂。根据此规划,新疆作为煤炭自给区可适度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当地需要为主,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规模的具体要求。
本项目选煤厂属于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0.9Mt/a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项目,洗选规模与煤矿开采规模相匹配,符合国家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相关要求。
2.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2.1区域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区域内大气监测点现状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上风向处各项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SO2、NO2、TSP小于1,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下风向监测点位单项污染指数NO2、TSP小于1,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SO2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47倍,主要原因可能为区域煤层自燃引起。
(2)噪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工业场地四周环境噪声值昼间在43.0B(A)~47.5dB(A)之间,夜间在38.2dB(A)~45.6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
(3)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由地表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分析,除咸水沟(下游)化学需氧量指标超标外,咸水沟河水(上游)、咸水沟(下游)其余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皮夏河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
由地下水监测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评价的14项指标中,各项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可能满足本矿区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2.2评价等级及范围
(1)大气环境
评价等级: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污染因子中Pmax=1.2%,<10%,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选煤车间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水环境
地表水评价等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和生活污水。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选煤厂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送至采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用于绿化或井下用水。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以SS、CODcr、BOD5、NH3-N为主,水质成份简单,类型单一,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不外排天然地表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工作分级原则,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井田范围内咸水沟上游500m,下游1000m。
地下水评价等级:本项目为煤炭洗选项目,不会有区域水文地质及可能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但有煤泥水及生活污水在处理、使用过程中因渗漏作用引起的地下水污染的问题。因此影响类型为Ⅰ类,因此判定本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有关规定,Ⅰ类项目根据以上参数筛选结果,判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根据本地区地下水径流、补给、排泄等条件的初步分析,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为矿区范围。
(3)噪声
本项目位于煤矿工业场地西侧,处于环境噪声3类区标准(矿区)的建设项目,因矿区周边空旷,受影响人群为矿区职工,项目建设前后工业场地居住、办公联合建筑物受噪声影响不大,在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确定区域环境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工业场地边界外1m范围;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区域。
(4)生态评价等级
本项目工程占地直接涉及面积为0.095km2,小于2km2;本项目地处荒漠区,地表植被覆盖度较低,占地及周边环境为荒漠自然生态系统,附近无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需特殊保护区,项目对区域生态影响以对地形地貌等生态因子的影响为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中的有关规定,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以工业场地范围(0.095km2)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向外扩展500m。
(5)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关于风险评价等级要求,项目区为非环境敏感地区,项目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风险评价范围:风险源为中心半径3km范围。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源分析
3.1.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本项目采暖依托采矿区已建成燃煤锅炉,不再单独新建燃煤锅炉。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产品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其中精煤、中煤、矸石先进入封闭式临时储存仓储存,然后精煤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精煤筒仓储存,矸石送至临时矸石堆场储存。带式输送机及各转载点设喷淋降尘装置。其他环节采取洒水喷头等有效降尘环保措施。
(1)车间有组织粉尘
本项目有组织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动筛车间,产尘点采用机械除尘,设1台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除尘器(DFT型除尘机组),煤粉尘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3.1-1。
表3.1-1 煤尘产生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废气量(m3/h)
产生量
治理措施
除尘效率
(%)
排放量
排放
方式
排放
去向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
(t/a)
动筛车间内分级筛
21780
4000
460
高效防爆
脉冲清灰
沉降式
除尘器
99
40
4.6
排气筒
≥15m
环境
空气
合计
460
4.6
(2)储煤场粉尘
本次环评针对露天储煤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精煤、中煤储存设置防风筒仓,筒仓可储总量为10000t。
(3)临时矸石堆场、场外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在矸石周转场四周设6个SR200型摇臂式洒水喷头,定期对矸石堆场进行洒水;同时加强临时矸石堆场的绿化建设,周围种植防护林带。
本工程运煤、排矸公路长0.6km。道路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与道路清洁程度、车辆行驶速度及车辆数量等因素有关。可研未提及道路扬尘防治措施,评价要求对运输道路,派专人维护路面平整;对运输车辆限速、限载,以防物料在运输中抛洒;同时配备1辆CS4型洒水车,对工业场地运煤、运矸道路定时洒水,结合人工清扫可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3.1.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煤废水。正常生产状况下,洗煤水全部闭路循环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4.76m3/d,年用水量为8141.1 m3,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年排放量为6920m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氨氮等,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已建成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复用于绿化用水等,其余全部复用于井下消防洒水、井下喷雾除尘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1-2所示。
表3.1-2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处理前浓度mg/L
280
200
260
25
产生量t/a
1.9376
1.384
1.7992
0.173
处理后浓度mg/L
≤50
≤10
≤10
≤15
排放量t/a
0.346
0.0692
0.0692
0.1038
消减量t/a
1.5916
1.3148
1.73
0.0692
排放标准
100
20
70
15
3.1.3噪声污染源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有筛分机、跳汰机、高频筛、鼓风机等生产设备。各设备噪声及噪声值参见表3.1-3。
表3.1-4 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
序号
噪声设备
噪声值(dB)
运行情况
1
筛分机
90dB(A)
连续
2
压风机
95dB(A)
连续
3
循环水泵
86dB(A)
连续
4
高频筛
90dB(A)
连续
5
跳汰机
95dB(A)
连续
6
鼓风机
110dB(A)
连续
7
破碎机
95dB(A)
连续
3.1.4固废污染源
选煤厂的主要固体废物为洗选矸石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其中矸石12.33万t/a,排至临时矸石堆场堆放,定期运至墨玉县新型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15.51t/a,按每人每天产生1.0 kg生活垃圾进行计算)集中收集,定期送工业广场东北侧低洼处卫生填埋。
3.1.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见表3.1-5。
表3.1-5 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t/a
污染源类型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量
拟建工程产生量
拟建工程消减量
拟建工程
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空气污染源
动筛车间
煤尘
460
455.4
4.6
+4.6
水污染源
CODcr
1.9376
1.5916
0.346
+0.346
氨氮
0.173
0.0692
0.1038
+0.1038
固体废物
矸石
123300
123300
0.00
0.00
垃圾
15.51
15.51
0.00
0.00
3.2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2-1。
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与目标
序号
敏 感 目 标
位 置
备注
1
布雅矿区生活区
工业场地东北 4.3km处
生活区
2
本项目矿区生活区
/
生活区
3
喀什塔什乡
工业场地西南 7.0km处,井田边界西侧3.0km
乡镇
4
吐孜鲁克村
工业场地西侧 5.0km处,井田边界西侧2.2km
村庄
5
科克喀依拉村
工业场地西南 7.4km处,井田边界西侧2.5km
村庄
6
库尔尕克村
工业场地东南 8.4km处,井田边界南侧2.1km
村庄
7
皮夏河
工业场地西侧5.2km,井田边界西侧2.4km
水体
8
碱水沟
工业场地东侧3.9km,小部分位于井田范围内
水体
9
布雅河
井田边界东北侧8.0km
水体
3.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3.3.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占地区
项目工程新增占地较小,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一定的改变。运营期间随着人工诱导自然恢复发生作用,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减轻和削弱运营初期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保护尽可能多的物种和生境类型及范围,使评价区内的生态系统得以就地恢复,使恢复后的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2)区域生态系统
项目运营期生态体系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弱,其生态特征不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体系仍然具有较强的恢复稳定性和阻抗稳定性。由于人为的活动影响和改造,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将发生一定的变化,虽然该改变了局部地带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但就整个区域来说,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不产生明显影响。
(3)对牧业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地带性自然植被覆盖度低,按北方草场等级划分为四等七级草场。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牧民的经济利益。工程占地降低了区域的植被盖度,松散了土壤的表层,干扰了正常的自然生态系统。本项目最终占地面积共计9.5hm2,按产鲜草量约800kg/hm2计算,放牧损失为6.2只绵羊单位。因此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使牧民的损失减到最低。
(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为煤矿开采配套的选煤厂项目,评价区内的野生动物受人类活动影响已迁徙远离人类活动地带,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产生的噪声和人员的活动将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对项目区附近野生动物的生存与繁衍等具有一定的干扰作用。
总的说来,运营期间随着人工诱导自然恢复发生作用,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减轻和削弱运营初期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保护尽可能多的物种和生境类型及范围,使评价区内的生态系统得以就地恢复,使恢复后的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3.3.2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煤泥水。
(1)正常情况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项目产生的煤泥水可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项目采矿区工业场地已具备部分生活设施,煤矿升级改造完成后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废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复用于绿化用水等,其余全部复用于井下消防洒水、井下喷雾除尘洒水,不外排,基本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非正常工况影响分析
在项目运营中,偶发事故的发生,洗煤煤泥水外排事故排放池,当排出水量过大,事故排放池装贮不下时,洗煤煤泥水由于项目区的地形条件等制约,此时的排水不论排向何处,最终都会流入咸水沟,对咸水沟及布雅河河水水质以及当地地下水造成污染。
3.3.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筛分车间排放的煤尘最大落地浓度0.0108mg/m3,占标率为1.2%,对应的距离为1292m。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筛分车间排放的煤尘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本项目设1个Φ15m临时筒仓,可储精煤1300t。临时矸石仓为2个6m×3.5m方仓,容量为120t。本次环评针对露天储煤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设置防风筒仓,封闭储煤。采取如上措施后,本项目储煤对外环境的大气影响能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储煤场对外界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根据经验,在生产系统、矸石堆放场等易起尘点安装洒水喷头,使煤及煤矸石的表层含水率保持在8%以上,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远低于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Nm3的要求,基本不会因堆场起尘对敏感点造成污染。
本工程运煤、排矸公路长0.6km。道路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与道路清洁程度、车辆行驶速度及车辆数量等因素有关。项目对运煤、运矸车辆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应加盖蓬布防止抛洒碎屑;对厂区附近的道路应派专人负责,经常维护以保持良好的路面状况,并及时清扫洒在道路上散状物料;对厂区及附近的道路经常洒水抑尘。建设方在严格管理,加强实施和监督,运煤、排矸道路扬尘污染将大大减少。
3.3.4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工业场地各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3.3.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矸石排放量为12.33万t/a,排至矿区临时矸石堆场堆放,定期运至墨玉县新型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工业场地东北侧低洼处卫生填埋。实现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4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3.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炭筛分除尘措施
1)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1个Φ15m筒仓,可储精煤1300t,矸石仓为2个6m×3.5m方仓,容量为120t。同时本项目设精煤筒仓,用于储存洗选后的精煤,精煤筒仓可储总量为10000t。选煤厂设有动筛和临时产品仓、临时矸石仓等工段。煤炭动筛分选采用湿式作业,对于动筛车间,配备1台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除尘器,其除尘效率不低于99%。
2)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除尘器(DFT型除尘器)(生产厂家有昆山葳立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适用于连续性操作的集尘设备。该除尘器利用重力和下行气流流型以助长自净过程,可降低运行功耗;滤料上通过特殊工艺附着的超细纤维层可实现对亚微米粒子的超级过滤(滤筒过滤),过滤效率可达到99.999%;而且使粉尘不会过多地渗透到滤料内部,这样可使粉尘在反向空气脉冲清灰过程中轻易地脱落。该类除尘器在烟草、轻化工、电力、纺织、食品、建材、冶金、医药及木制品等加工领域均有应用。
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近年来,在煤炭采选行业也逐步引进该类型除尘器,目前使用的单位有: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响水矿井选煤厂,使用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滤筒除尘机组DFT 2-16,2台,竣工时间2006年。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阳矿井改扩建及配套选煤厂,使用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滤筒除尘机组DFT 2-16,2台;DFT 2-12,4台,竣工时间2007年。四川泸州黄浦电力有限公司黄浦选煤厂,使用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滤筒除尘机组DFT 2-12,3台,竣工时间2006年。山西汾西新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一期),使用高效防爆脉冲清灰沉降式滤筒除尘机组DFT 2-16,2台,竣工时间2008年。
评价认为,该除尘器一般对低浓度、细颗粒含尘废气效果好。但对高含尘废气适用性有待验证。鉴于已有选煤厂使用该类除尘器的工程实例,评价原则上同意可研提出的对动筛车间配备DFT型除尘器的除尘方案,但建议设计单位进一步论证该类除尘器应用于煤炭行业的可行性。
(2)储煤场扬尘防治措施
煤场采取封闭式筒仓,可大大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量。采取如上措施后,本项目储煤对外环境的大气影响能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储煤场对外界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矸石堆场、场外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本次环评提出在矸石山四周设6个SR200型摇臂式洒水喷头,定期对矸石山进行洒水;同时加强临时矸石堆场的绿化建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矸石堆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道路定时洒水、及时清扫,严格控制车辆超载和超速以降低其扬尘产生量。
(4)煤炭输送煤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矿井型选煤厂,原煤由封闭带式输送机运至选煤厂,同时煤炭在转载过程中采用带式输送机送煤,在各转载点设喷淋降尘装置,可大大降低煤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4.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总体要求:
1)在工业场地总体布置上,考虑高噪声源的噪声排放,将产生高强噪声级车间相对集中布置或者设在距离厂界较远一侧,同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增设辅助车间(仓库等)对噪声传播起到遮挡作用。
2)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厂方协商提供相配套的降噪措施。
(2)通风机房
通风机噪声较高,推荐考虑在风机口加设消声塔或折流式消声道,插入损失据实际类比可达到25dB(A)以上;在机房内噪声直达的墙壁和屋顶悬挂平板式吸声板,可使室外1m处噪声降至80dB(A)以下。
(3)机修车间
对机修车间的强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运行。坑木加工房内室内墙壁、顶棚采取吸声处理,门、窗设计为采光隔吸声结构,并设减震基础,可使坑木加工房外1m处噪声级可降至85dB(A)。
(4)动筛车间
对动筛车间加双层玻璃,有效阻隔噪声向外扩散传播,并设减震基础,采取上述措施后,车间外噪声可以降至75dB(A)以下。
(5)泵类
评价建议将泵间单独设立并在室内吊装吸声体,泵与管道安装软橡胶接头,安装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动器,降低管道与基础产生的固体传声。综合治理后,车间外1m噪声可降至75dB(A)以下。
(6)对强噪设备的基础安装时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动器,可有效降低管道、机体与基础产生的固体传声。
(7)在动筛车间、通风机房内设立隔音室、观察室,可使室内噪声降至55 dB(A),有效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有利于劳动安全保护。
(8)加强厂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将产噪强的车间周围和厂界周围作为绿化重点,树种采取叶面较大、较粗糙的树种,草灌结合,将美化、降噪、防尘相结合进行。合理的绿化措施,可有效降噪2~3dB(A)左右。
(9)公路
1)定期检测机动车,对超标车辆及时维修,淘汰噪声较大的车辆;
2)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管理,减少夜间鸣笛;
3)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
3.4.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项目拟采取的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选煤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煤泥水,若对外排放,对环境会造成极大污染。本项目的煤泥分粒级回收,煤泥经分级浓缩旋流器分级、浓缩后,粗煤泥采用高频振动筛、煤泥离心机回收;细粒煤泥采用深锥浓缩机浓缩、压滤机回收。深锥浓缩机与压滤机的澄清水作为循环水循环使用。为保证洗选车间正常生产及深锥浓缩机出现事故时煤泥水不会外排污染环境,在车间内设事故池,另外在动筛车间一层设有污水收集池,跑、冒、滴、漏水和清扫水可通过收集池收集,再通过液下渣浆泵返回系统处理。
2)可行性分析
依据煤炭行业标准《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MT/T810-1999的规定: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划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洗水实现动态平衡,不向厂区外排放;水重复利用率在90%以上,吨煤补加水量在0.15m3/t煤以下;煤泥全部在室内由机械回收。二级:洗水实现动态平衡,不向厂区外排放;水重复利用率在90%以上,吨煤补加水量在0.2m3/t煤以下;煤泥大部分在厂内机械回收,少部分在厂外沉淀池机械回收。三级:水重复利用率在90%以上,单位补充水量小于0.25m3/t煤(入选煤量);向外排放水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GB20426-2006的规定。
3)选煤废水闭路循环系统
① 选煤废水闭路循环系统
选煤废水闭路循环系统的组成:主要由洗煤机、浓缩机、压滤机、沉淀池组成。
② 煤泥水处理设计方案及闭路循环的保证措施
洗煤水的固液分离
a. 浓缩部分达到固液初步分离
煤泥水中固体物有效直径基本都在0.5mm以下,它们在短时间内沉淀效果差,基本呈悬浮状态,因此为了达到初步固液分离,设计浓缩池一座,它的入料量约为200m3/h,固体物含量50g/l左右,溢流浓度为20g/l左右。达到了小于25g/l的国家标准。底流浓度为350g/l左右。基本达到固液分离。
b.压滤部分达到固液彻底分离
压滤机供给原料浓度350g/L。
工艺性能:
•高效压滤机为强制性脱水,因而固液分离彻底,有利于浮选,增加了浮选机的入浮煤泥量,提高了精煤产量。
表8.2-1 工艺性能参数表
处理量
滤饼水分
滤饼脱落率%
入料压力
(MPa)
吹风压力
(MPa)
隔膜挤压压力(MPa)
10-12
18-21
98
0.5
0.6
0.6
•高效压滤机采用单油缸压紧,行程大,卸料方式为一次性拉开卸料与振动卸料相联合方式,这样大大减少了单循环时间。
•过滤速度快,单循环时间短,设备运行可靠。
•处理工艺为高效设备和水量波动适应性较强。
本项目生产洗煤废水(煤泥水)全部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建议工艺采取并落实以下四项措施来保证洗煤煤泥水的零排放。
①设置一个直径Φ30m浓缩池处理精煤、中煤、矸石煤泥水、耙式浓缩煤泥水、弧形筛脱水、离心机脱水、压滤机滤液进入浓缩池循环利用。供分级圆锥喷水、矿浆预处理器补加水等重复使用。
②厂房内的跑、冒、滴、漏、地板冲洗水及设备放水等,经收集后均进入煤泥浓缩机处理。两台浓缩机互为备用,当一台浓缩机发生故障时,另一台浓缩机可以照常使用,这样可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煤泥水不外排。
③为保证浓缩池水质,防止被迫排放污水,浓缩池前增加耙式浓缩,浓缩沉淀,弧形筛将沫煤中粗粒级部分分开,这样既减轻浓缩池、压滤机负荷,又使精煤产量稍增,使浓缩池干矿负荷达到0.3~0.5t/m2d,从而确保循环水水质。
④在浓缩机前定期投入高效絮凝剂(如聚丙烯酰胺等),加速细煤泥沉淀,提高浓缩机的负荷率和最终处理效果,从而保证整个处理工艺系统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⑤浓缩池事故或检修时,其中水排放到事故池中,事故池容积为600m3,设置在浓缩事故池附近,采取防渗措施。此外,主厂房内污水通过污水泵送至浓缩池,保证任何污水均不外排。动筛车间、精煤仓、临时矸石仓等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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