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建造师委托培训协议书甲方:无锡瑞普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摩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为贯彻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现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学员进行培训,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培训对象:甲方有意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员。二、 培训时间:当年08月01日至08月30日双休日中的两全天集训。三、 培训内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四门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四、 甲方职责:1、 甲方负
2、责招收参加培训及考试人员。2、 甲方不得从事违规宣传活动,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3、 甲方收取学员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乙方。对于学员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或不按时交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4、 甲方负责收取报名费,学员如需退学须在06月07日之前通知乙方办理,逾期不退报名费。5、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学员培训时间及地点。学员需服从统一教学管理,正常出勤,不能无故旷课,如缺课两天,视作该学员自动放弃培训,乙方保证将正常发复习资料给该学员,但不保证该学员一定通过考试。6、 甲方需提前通知学员考试时间,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四科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
3、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得缺考任何一门,否则不予免费重读,乙方视作该学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五、 乙方职责:1、 乙方负责学员所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四科精讲培训。培训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培训所用场地费、讲师课酬及讲师的交通、食宿等教务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每期学员的培训时间超过两天,则由甲方承担每天叁仟元整(¥3,000元)的费用,按照超出的实际天数计算费用,并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2、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学员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 乙方组织培训后的学员赴北京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4、格”考试。4、 乙方对甲方的学员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若因乙方泄露学员信息造成不良后果,乙方承担完全责任。5、 乙方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及考试的学员通过所报科目的考试,如乙方当年不能协助甲方学员通过所报科目考试,可免费让甲方学员参加乙方下一年度相应科目考试的辅导并免除缴纳下一年度的报名费(除考试报名费及考务费)及教务管理费;如学员坚持一定要求退款者,将根据学员要求退还当年教务管理费,但不退还报名费,培训协议就此结束。如下一年度乙方仍旧不能协助甲方学员通过所报科目考试,需退还学员所交教务管理费,但不退还报名费。6、 乙方应及时将考试信息和报名情况(如未报名成功)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延误信息更新而造成的
5、损失或纠纷,乙方承担完全责任。7、 乙方需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通知甲方结果,确保甲方能及时通知相应学员。8、 乙方确保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个月内,将证书交付于甲方,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发放证书给学员。六、 支付方式:1、 甲方需支付乙方费用明细如下:报名费(含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教材费、资料费)¥800元/人,教务管理费¥2,200元/人,考试辅导费¥50,000元/人,共计:伍万叁仟元整/人(¥53,000元/人)。2、 甲方在收到学员所缴费用后,报名截至日前,将报名费、教务管理费汇款至乙方指定帐户。3、 如甲方学员当年通过全部(四门科目)所报科目考试的,甲方需在成绩公布并得到乙方通知后的二十个
6、工作日内,将相应考试辅导费银行转帐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4、 如甲方学员未能通过当年全部(四门科目)所报科目考试,并在下一年度继续参加培训及考试的,甲方需在下一年度得到乙方通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考试辅导费银行转帐汇款至乙方指定帐户。5、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上海摩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七、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协议期满无异议则自动续约,如有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事宜。九、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无锡瑞普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摩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 (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