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4号
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
集聚区(李权庄园区)产业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莱西市姜山镇经济委员会
评价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 青岛
2013年11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 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规定,莱西市姜山镇经济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委托中国海洋大学进行“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园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规划有关资料、对该产业集聚区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莱西市机械装备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园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2 项目名称
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园区)产业规划。
1.3 项目概况
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园区)位于姜山镇躬仁路南,七号路以北,海星路以西,二号路以东,规划面积1700公顷,建成面积1000公顷。
发展定位与目标:
1.总目标定位
到2020年时发展成为山东半岛最主要的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基地之一,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32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
2.主导功能
实现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生产规模化、行业发展集群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将集聚区发展成为青岛市轻工业的重点布局区和莱西市经济的主要增长区,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升功能区的产业承载能力,提高各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3.产业选择
集聚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加工产业。其中机械制造产业主要包含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石化通用机械、机床、办公机械、盐业机械、航空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机械、机床及其零部件、臭氧设备、船舶设备等制造,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包括:车身配饰及附件、发动机零部件、底盘零部件、汽车电子零部件、通用件及新能源汽车蓄电池等其它配件等。
1.4 产业基础
规划区内目前已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截至2012年底,在集聚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有40家,其中已投产企业1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7亿元。规划区内已形成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1.5基础设施
集聚区内基础设施投资强度达到2亿元/km2,规划区域内实现道路、排水、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供热及有线电视管线贯通和土地平整,为功能区工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配套条件。
1.6 服务功能
到2020年,基本建成服务于集聚区内工业产业的专业化、品牌化和信息化的生产性服务体系。
1.7 规划布局
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园区)总体布局呈“T”形,烟青公路、躬仁路分别贯穿功能区的南北向和东西向。功能区内地势平坦,无大的河流和湖泊。依据功能区内现有产业的布局及土地利用现状,以促进所选择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为目标,将功能区划分为2个产业板块,分别为机械制造产业板块、汽车零配件产业板块。
机械制造产业板块:位于规划范围内南环路以北的区域,约30%的区域已经有企业入驻。
汽车零配件产业板块:位于规划范围内南环路以南的区域,该区域目前基本处于尚未开发状态。
上述2个板块占据了姜山轻工业功能区规划中的橡胶轮胎、纺织服装和农副产品版块的部分。
5
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现状环境质量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内SO2和NO2小时浓度范围分别为0.004mg/m3~0.022mg/m3和0.004mg/m3~0.035mg/m3;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0.062mg/m3~0.072m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集聚区空地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可见,集聚区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质现状评价
将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中pH值无Ⅲ类标准,因此用Ⅱ类标准反映)比较可知,前张家庄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硝酸盐氮和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后张家庄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硝酸盐氮和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烧锅庄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硝酸盐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高富庄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和硝酸盐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郝家寄马埠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全家屯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和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李家屯村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总硬度和硝酸盐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青岛海力商用电器公司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青岛海林水务集团莱西第二分公司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氟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综上所述,氟化物超标较严重,其次为总硬度、硝酸盐氮等,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一般,个别指标已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地表水质现状评价
根据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五沽河X019县道桥和五沽河204国道桥监测点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标准;南岩水库入口和出口监测位点符合Ⅴ类标准。可见规划涉及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土壤监测,各监测项目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三级标准要求,可见规划涉及区域土壤本底环境状况良好。
2.2 评价范围
在对集聚区环境影响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中“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遵循不同环境要素和集聚区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地域和管理边界而确定,主要包括集聚区规划范围内、集聚区周边区域以及集聚区建设直接和间接涉及到的区域。根据以上原则,确定本规划环评中各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2-1所示。
表2-1 评价范围及其确定依据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确定依据
大气环境
按照集聚区所在区域主导风向,集聚区各边界外扩1000 m。
根据影响性质、规划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该区的主导风向和地形条件确定。
地表水环境
规划区域附近的河流五沽河、南岩水库。
规划功能区内无陆域地表水排污口。
地下水环境
规划区域及界外附近区域。
集聚区周围地下水主要用途为灌溉农田,不作为生活饮用水。
声环境
集聚区规划范围及界外敏感点。
集聚区内村庄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内各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固体废物管理
集聚区固废收集、存储转运及处置场所。
固废集中收集处理。
生态环境
集聚区所在区域。
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生态完整性。
社会环境
规划功能区直接与间接影响区范围,即莱西姜山镇和李权庄镇管辖范围。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中的管理边界原则。
2.3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果、影响程度及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确定了集聚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为集聚区周围居民区、学校和生态绿地,各敏感目标的方位、敏感项目、基本情况等见表2-2。
表2-2 评价区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敏感目标
与集聚区
方位和距离
敏感
项目
敏感目标基本情况
1
东岭后
区外 西北1500m
空气、噪声
416户,1419人
2
西岭后
区外 西北1500m
空气、噪声
325户,943人
3
岭前
区外 西北300m
空气、噪声
320户,1174人
4
荣家屯
区外 西800m
空气、噪声
156户,552人
5
李家屯
区内
空气、噪声
120户,436人
6
全家屯
区内
空气、噪声
537户,1679人
7
后张家庄
区内
空气、噪声
280户,964人
8
前张家庄
区内
空气、噪声
272户,891人
9
烧锅庄
区外 南100m
空气、噪声
137户,485人
10
高富庄
区外 南10m
空气、噪声
156户,535人
11
吕家寄马埠
区外 东300m
空气、噪声
283户,863人
12
丛家寄马埠
区外 东1000m
空气、噪声
345户,1146人
13
郝家寄马埠
区外 东50m
空气、噪声
383户,1260人
3.集聚区现状污染源分析
3.1 现状进驻企业概况
目前,集聚区内的企业主要涉及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截止到目前,集聚区内共有企业40家,其中已投产企业17家,在建企业13家,拟建企业1家,未建企业6家,停产3家。已投产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7亿元。
3.2 现状已建成投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分析
3.2.1 废水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3.2.1.1 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生产废水是指集聚区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目前集聚区内已正式投产的17家企业中产生生产废水的企业主要有5家,其中以蔬菜加工为主的食品企业3家、生物质柴油生产企业1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7380m3/a,各企业生产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5家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总体来看,集聚区各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低,年生产废水排放量均低于7万m3/a。集聚区工业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和悬浮固体,年排放量总计CODcr64.41 t/a、BOD5 7.172t/a 、SS9.535 t/a和氨氮2.376t/a。
3.2.1.2 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
据统计,目前正常运营的17家企业的员工总人数约3332人,平均每人每天的用水量约0.07m3/a,年用水量61971m3/a。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49576.8m3/a。企业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或直排市政管网。
3.2.1.3 现状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
集聚区2012年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3-1。
表3-1 现状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
项目
废水排放量
(m3/a)
污染物排放量(t/a)
CODCr
BOD5
SS
NH3-N
工业废水
476056
64.41
7.172
9.535
2.376
生活污水
49576.8
22.31
12.39
9.92
1.49
总排放量
525632.8
86.72
19.562
19.455
3.866
3.2.2 废气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根据本次环评调查,目前,集聚区内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工业生产废气,包括锅炉、工业炉窑烟气和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二是燃气燃烧废气;三是汽车尾气。
3.2.2.1 工业生产废气及污染物排放
根据调查,集聚区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锅炉与工业炉窑烟气和生产工艺废气。
1.锅炉和工业炉窑烟气污染物排放
目前,集聚区内有2家企业拥有锅炉和工业炉窑,其中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为锻造加热炉;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燃煤蒸汽锅炉;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的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排放的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Ⅱ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2.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
目前,集聚区内排放工艺废气的工业企业主要有9家,工艺废气排放量为135920万标m3/a,主要为含有机物和粉尘废气。各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3.2.2.2 燃气废气污染物排放
17家企业生产过程和职工食堂使用液化气和天然气,液化气用量为4.34t/a,天然气(不含燃气锅炉用量)用量约为3.05万标m3/a。
3.2.2.3汽车尾气及其污染物排放
2013年10月,对集聚区西侧边界204国道车流量进行了现场调查。
表3-2 2013年进入集聚区车流量调查结果
车辆类型
小型车
大型车
昼间
2487
291
夜间
1412
544
根据方法和参数,计算2013年集聚区汽车尾气的污染物排放量(按1年工作300d计算),见表3-3。
表3-3 集聚现状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THC
CO
NO2
2013年
32.99
227.26
40.92
3.2.2.4 现状废气污染物排放汇总
集聚区2012年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3-4,各种废气总排放量为9.21×107万标m3/a。
表3-4 集聚区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项目
废气排放量
(万标m3/a)
烟尘排放量(t/a)
SO2
排放量(t/a)
NO2
排放量(t/a)
工艺
粉尘
排放量(t/a)
有机物排放量(t/a)
CO
排放量(t/a)
THC
锅炉和工业炉窑烟气
9.2×107
7.614
77.5
22.676
0
0
0
0
工艺废气
82568
0.0508
0.3288
0.223
0.3953
1.502
0
0
燃气燃烧废气
61.34
0.00972
0.0201
0
0
0
0
0
汽车尾气
0
0
0
40.92
0
0
227.26
32.99
总排放量
9.21×107
7.67
77.85
63.82
0.3953
1.502
227.26
32.99
3.2.3 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分析
3.2.3.1 工业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对集聚区内现有工业企业的调查,目前,集聚区内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小,大多数企业在100t/a以下。2012年集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为16351.6t/a,综合利用率达到99.7%。
2.危险废物
根据调查,目前集聚区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主要有6家,集聚区工业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120.2t/a,均委托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集聚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HW08、HW11 、HW12和HW13。
3.2.3.2 生活垃圾产生量分析
集聚区生活垃圾主要是企业职工生活垃圾,据有关统计资料和现场调查结果,现状生活垃圾产量为0.3332t/d,按一年工作300天计,年垃圾产生量为99.96t/a。
3.2.3.3 固体废物产生量汇总
集聚区2012年各种固体废物产生量汇总于表3-5中,总产生量为16571.76t/a,其中一般废物产生量为16451.6/a,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0.2t/a。
表3-5 固体废物产生量汇总
序号
项目
一般废物(t/a)
危险废物(t/a)
1
工业企业固体废物
16351.6
120.2
2
生活垃圾
99.96
-
总产生量
16451.56
120.2
3.2.4噪声
集聚区内主要噪声污染源产生于生产过程之中,包括生产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等。企业主要设备噪声污染源的噪声强度如表3-6所示。由表3-6可知,除尘机、压缩机和冲压机的噪声较大。
表3-6 各项目内的各噪声源强的噪声强度
序号
设备名称
声压值dB(A)
1
除尘器
90
2
风机
85~95
3
水泵
76
4
打磨机
85
5
冲压机
90
6
粉碎机
85
7
搅拌机
85
8
研磨机
85
9
压缩机
90
10
压片机
80
交通噪声主要是集聚区西侧边界204国道上和集聚区内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发动机和喇叭产生的噪声。其中,集聚区内南北方向由204国道纵穿外,东西向有4条主干道分别为泰光路、躬仁路、南环路和5号路,另有支路多条。204国道车流量较大,交通噪声较大均高于标准值;其它道路车流量不大,其交通噪声值均低于标准值。
20
4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集聚区开发建设施工过程,由于道路、厂房建设、管线配套及绿化等工程量较大,因此,建筑施工、建材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2 规划实施期间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前述污染源分析中不包括目前在建、拟建、未建、停产等企业,17家投产企业的占地面积约1.1km2;保守预测到2015年40家企业全部投产,投产企业占地面积达到4.3km2。预测2020年将近饱和,集聚区总规划面积为17km2,除区道路、绿化及配套及村庄等占地占总用地面积的30%外,远期2020年企业占地面积约11.9km2。
4.2.1 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集聚区目前重点生产废水污染源为青岛长寿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洛山果仁有限公司、青岛五谷康食品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这6个企业。这6个企业的废水来源、废水治理措施和达标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集聚区重点生产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
序号
企业名称
废水种类
废水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达标情况
1
青岛长寿食品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2
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
化粪池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3
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污水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4
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
隔油沉淀池沉淀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5
青岛洛山果仁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6
青岛五谷康食品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
化粪池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7
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
集聚区设置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所上项目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有关规定后,排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
姜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在不考虑其污染源排入的情况下,出水经过约6km明渠和约11km的垛埠岭沟后,到达南岩水库入口时,会得到较大幅度的衰减,COD值会更低。可见,在姜山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以及不考虑其它污染源排入的情况下,出水在经过沿途自然衰减后,到达南岩水库后基本可以满足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的功能要求。
因此,集聚区的开发建设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影响。
4.2.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集聚区现状重点生产废气污染源为青岛长寿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五谷康食品营养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林臭氧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水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海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家企业废气治理措施和运行情况见表4-2。
表4-2 集聚区重点生产废气污染源治理措施
序号
企业名称
废气种类
废气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达标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青岛长寿食品有限公司
粉尘
布袋除尘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2
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
抛丸粉尘
布袋除尘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炉烟气
旋风除尘,水膜脱硫除尘,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油烟
油烟净化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3
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甲醇
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NH3
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H2S
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4
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烟尘,粉尘
袋式除尘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甲醛
活性炭吸附,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NO2,SO2
8m排气筒排放,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5
青岛五谷康食品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粉尘
15m排气筒排放,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6
青岛国林臭氧装备有限公司
粉尘
袋式除尘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7
青岛水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油烟
油烟净化器,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8
青岛海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
烟尘,SO2,NOX
8m高排气筒排放,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9
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甲烷总烃
冷凝器回收,活性炭纤维吸附,运行良好
达标排放
1)企业锅炉和炉窑产生的废气
根据本次评价调查可知,随着天然气管网的普及,企业基本采用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如青岛韩亚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原为用燃热煤气加热炉,后改为燃天然气加热炉;另外根据本次调查,目前在用的燃煤锅炉也有逐步改造燃用天然气锅炉的趋势。新增企业不再新增燃煤锅炉,而燃用天然气。集聚区企业锅炉和炉窑产生的废气单位面积排放量为排气量9.545×107万m3/km2,烟尘6.922t/km2,SO270.455t/km2,NOx20.61t/km2。
2)工艺废气排放
集聚区内目前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大,根据集聚区的职能定位,重点引进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的项目,不引进高污染型企业。集聚区工艺废气单位面积排放量有机物1.36t/km2,粉尘29.902t /km2。
3)燃烧所产生的废气及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调查,2012年集聚区液化气用量为4.34t/a,天然气(不含燃气锅炉用量)用量约为3.05万标m3/a。集聚区液化气和天然气燃烧所产生的废气及污染物单位面积排放量为SO20.01827t/km2,烟尘0.00884t/km2,NOx0.054 t/km2。
4)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
随着集聚区内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区内的物流量也会大大增加,来往车辆也会增加,从而使汽车尾气排放量相应增加,这将对集聚区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预测2020年THC、CO、NO2排放量分别为58.5t/a、381.3t/a、54.8t/a。
根据对预测年废气污染源的分析,集聚区内企业使用的燃料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均为清洁能源,燃料燃烧废气中的SO2和烟尘等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集聚区内目前和未来工业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因此,采取适当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后,集聚区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4.2.3 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企业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噪声污染源强
根据污染源分析,集聚区的主要噪声源为企业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床、冲压机、粉碎机、搅拌机、压延机、成型机、除尘器、空压机、鼓风机、排风机等,噪声源强在 65~92dB之间。
2)工业企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集聚区规划,入驻项目要求选用的设备噪声低、运行振动小,所有带振源的设备都要求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严格控制入驻项目的厂界噪声,必须达到3类噪声标准。对于噪声源多又强,经采取减振、隔声后厂界噪声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应采取设置防护距离、隔声墙或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可见,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固定噪声源一般均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做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从前述分析可知,集聚区工业企业固定源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均较小。但是为了防范于未然,建议进驻集聚区的各工业企业在噪声污染控制上做到:
(1)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在选型、采购时候考虑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
(2)各工业企业应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央,以增大噪声的自然衰减的距离,既减少车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可减少噪声治理费用;
(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噪声治理的设施必须正常使用;
(5)各工厂企业在厂区车间外、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围墙内侧均应进行绿化设计,既美化环境,又有降噪、除尘作用。
2.道路交通噪声预测与分析
1)主要道路交通情况分析
随着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区内外新增道路和新增加车辆,将增加交通噪声源。
集聚区产业规划中未对区内道路及车流量进行规划预测。根据集聚区现状,集聚区内南北方向由204国道纵穿外,东西向有4条主干道分别为泰光路、躬仁路、南环路和5号路,另有支路多条。其中,除204国道交通流量较高外,集聚区内泰光路、躬仁路、南环路和5号路段则车流量均较小,而集聚内部的其它道路的车流量则更少。
2)8.3.2.2集聚区交通道路噪声影响分析
集聚区不是有围网的封闭区,因此使得进出车辆不会集中在某一条道路上,各类车辆(特别是重型卡车)的行驶、刹车和启动产生的噪声得到有效的分散。因此,集聚区内道路交通噪声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的结果看,集聚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各监测点位的噪声均未超出2类标准,且大部分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和夜间噪声标准分别为55dB和45 dB),说明评价区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好,监测最大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2.8dB(A)和44.1dB(A)。
但是204国道是青岛和烟台地区互通的主要道路,车流量较大,本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交通噪声预测方法和计算模式,对204国道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3)204国道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分析
经预测,204国道来往车辆会产生较大的交通噪声,但随着距离的增大,由204国道上来往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影响越来越小。集聚区内企业的围墙距204国道的距离均大于35m,并且公路两边绿化带对噪声的衰减作用,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最大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8.3dB(A)和40.9dB(A),叠加204国道交通噪声预测最大影响值后仍能够满足其声功能区划,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204国道交通噪声对集聚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2.4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开发建设阶段将会有大量地面工程建设的开挖、填埋行为对土壤结构的破坏;二是进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对土壤质地性状的影响。
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地土壤结构的破坏。入区企业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产企业铅酸蓄电池等企业铅烟、化学品的使用及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泄漏造成与土壤的接触,从而对土壤产生影响。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生产装置区及厂区内均采用水泥铺设,生产装置区与罐区不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各类废物的处置过程中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避免了各类废物和土壤的直接接触,减少了废物进入土壤环境的几率。
由于集聚区建设前没有进行土壤的本底调查,因此,无法判断集聚区目前的建设及企业入驻后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但从本次的调查结果可知,目前土壤的各监测指标是达标的。
随着集聚区增大,土地被永久性占用用于工业生产,久而久之土壤的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类比山东莱西经济开发区(已建成并接近饱和)的土壤监测结果,土壤的各监测指标仍是达标的,可见项目在充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土壤的各项监测指标仍可达标。
4.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工业区工业结构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企业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类别也不会有太大改动。
生活垃圾量主要受人口变化的影响。由于集聚区工业发展和增长相对稳定,预计其生活垃圾组成成分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单位员工,组分包括食物残渣、塑料饭盒、废纸、废塑料袋和其它废物等。
如前所述,2015年和2020年的普通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均送往同样位于莱西市姜山镇的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内的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其规模能够满足集聚区的需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莱西市绿野生态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其规模能够满足集聚区的需要。
综上所述,集聚区2015年和2020年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
由于规划涉及项目广泛,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并且工艺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种类繁多,环境风险始终存在。规划实施后,园区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灼伤与腐蚀、机械损伤等风险事故。只要园区在规划建设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搞好安全设施配套设建设,入区企业必须按有关行业或国家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建设生产厂区及工艺装置,加强对重点源、工艺装置、贮运区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规划和下一步企业安全评价中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该规划实施后,事故对周围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集聚区规划范围受人为活动影响深远,土地利用有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生物多样性单一。区域内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的自然分布。总体而言,集聚区建设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甚微。
7.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
集聚区的建设将极大促进所在区域工业的发展,显著提高所在区域及莱西市工业化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8.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发布于2013年10月10日通过青岛市环保局网站公开发布,对项目的基本概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作了介绍,并同期在现场张贴公告,公告的内容形式与网站发布一致。
目前进行第二次公示,下阶段将开展相应的公众参与现场调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莱西市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区(李权庄区)产业规划布局合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及土地优势,主导发展机械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加工产业。对于姜山镇乃至莱西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城区环境质量改善是必要的,迫切的。
区域大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虽然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规划方案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性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工业集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区,不涉及地下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环境风险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工业集中区范围。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规划区的综合治理,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
同时,集聚区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在入区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就可以将开发建设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集聚区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10.建议
从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本规划方案中尚需完善调整的有:
中水回用:为了减少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规划需要加入中水回用的内容,提倡企业配置中水回用系统,提高水的循环使用率;
地下水保护: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在规划布局时,尽量避免布设地下、半地下储罐等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地下水的防护,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污水处理:根据区域建设的要求,加快雨污水管网的建设,早日投入运营,尽快落实各项配套的基础设施(路网、管网);
固废处置:对固废管理进行全程监控,防止二次污染。建议规划明确工业固废在未经过充分论证及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禁止进入城市垃圾场;
大气污染控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燃煤,以确保园区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环境风险防范:规划应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的内容,明确防范措施、减缓措施、应急措施。由于入驻企业规模的不确定,建议规划区内含物流、仓储的项目在开展环评工作时,应重点分析危化品的贮存及运输的环境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1.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莱西市姜山镇经济委员会
联系地址:青岛莱西市姜山镇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3792859777 电子邮箱:liquanzhuang@
(二)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鱼山路5号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13687641006 电子邮箱:jianh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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