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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根据教研中心《麻布岗镇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落实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师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麻布岗镇联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实施对象: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各小学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4、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原则。
四、考核责任
1、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2、由教导处组织有关统计工作,除最后统计结果精确到0.1外,其它数据一律精确到0.01。
3、考核统计结果必须经由所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名方才有效。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按学期分两次考核(分别在7月份和次年1月份)。考核后,由镇结算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考核统计结果将教师绩效工资划入个人信用社帐户。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
A、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课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龙川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请假休假规定》(龙教[2008]32号)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B、请假或旷课不足半天视为半天计算;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经学校领导同意调换当天课程或教师无课时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后不扣分;因无课未向学校领导请假私自离开学校按旷课论处。
C此款不设加分,最高为20分。
2、工作量(30分)。教师工作量按周工作量计算。
A、教师岗位节数计算办法:校长14节,副校长及业务主任10节,主任7节,总务3节。
B、学校周工作量总和计算公式:学校周工作量总和=学校周总课时(含早读)+教师岗位节数。
C、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师人数。为使计算结果更加精确,学校将采用此公式计算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30分×教师人数÷学校工作总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
D、各教师周实际工作量得分计算方法。教师工作量得分=30分×教师人数÷学校工作总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
E、教师个人工作量最后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得分×(30÷最高教师工作量得分)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过程分值满分为20分,不计负分。有下列情况的相应扣分。
A、上课迟到早退、课堂脱岗的每次扣2——5分;
B、教学业务完成不达标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的,每次扣3——10分。此项由学校组织教学业务检查和教研中心检查实施。
C、课堂出现因教师脱岗而发生学生打架、出走等责任事件的,每次扣5——10分。
D、期末教学论文缺交一次扣3分。
F、因教育教学工作失误受家长投诉,经查实扣5---10分。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本项分值满分为30分,不计负分。
每位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基础分为18分,有下列情况的相应加、扣分:
A、集体(以学科为准):
(1)、镇统考(集体)获奖加分:教师所任学科评价获全镇第1—10名的,按排名分别加10---1分;成绩进步4名以上加5分,3名加4分、2名加3分、1名加2分;此两项不可累计,只计加分最高一项。
(2)、镇文体竞赛:获全镇第1名至中心小学设奖为止。第1名加5分、第2名加4分、第3名加3分、第4名加2分、第5名加1分,最低不少于1分。
B、学生个人(以获奖学生人数为准):
(1)、指导学生在镇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统考或竞赛中获奖加分。第1-5名加5分、第6-10名加4分、第10名以后加3分(此项可以累计)。
(2)、镇文体竞赛:一等奖(1-2名)加3分,二等奖(3-4名)加2分,三等奖(4名至中心小学设奖为止)加1分。(此项累计最高为5分)
C、以上奖项县级或县级以上所加分值为以上分值的两倍,不与前款累计。
D、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加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此项加分不分等次与篇数,也不累计且只计加分最高一项。
E、以上4款最高得分为12分,个人得分计算方法:个人实际得分=以上4款合计得分×(12÷最高教师得分)
F、在镇统考中,弄虚作假的当事人(监考员、教师等)扣10分,考场领导(监考组长、留校领导)未尽职责导致出现弄虚作假事件的,考场领导扣5分;在镇统考中,成绩低下,被通报批评的扣5分。
G、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最后得分计算公式:基础分+浮动分-扣分
5、领导及班主任岗位津贴(不计分值)
A、学校领导未任班主任的,按校长、业务领导、其他领导每月分别发给50、40、30元的班主任津贴;学校领导兼任班主任的,每月在班主任津贴的基础上增加20元/人/月。
B、小学班主任津贴
人 数
40人以上
35-39人
30-34人
25-29人
20-24人
20人以下
班主任每月津贴
50元
45元
40元
35元
30元
25元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A、绩效工资总额及构成。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岗位津贴+领导岗位津贴+教师量化绩效工资。
B、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量化绩效工资额=(量化绩效工资分配总额÷全校绩效量化考核得分总和)×教师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得分。
C、教师个人绩效工资总额=领导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岗位津贴+教师个人量化绩效工资额。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遵照《麻布岗镇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麻布岗镇联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执行。
七、本实施细则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麻布岗镇联中小学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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