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2024.4初中鱼我所欲也教学三问袁民明1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曾 军2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鱼我所欲也 中,孟子以“性善论”为依据提出了“生”与“义”取舍的问题。文章以鱼和熊掌类比生和义,主张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应舍生取义。这里的“义”,是一个宏大而深刻的概念,对于初中生而言,理解义重于生具有一定难度。本文尝试以“为何舍鱼而取熊掌”“为何不食嗟来之食”“为何万钟于我何加焉”三个问题,帮助学生厘清“义”的层次,在读通课文的基础上逐层探析“义”为何重于“生”。一、为何舍鱼而取熊掌?文章开头,孟子从口腹之欲谈起,指出鱼和熊掌这两种美味的食物
2、都是其喜爱的。当二者不能同时得到时,该如何抉择?鱼和熊掌的对比中,从数量上看,物稀为贵,鱼的数量多而熊掌数量少,熊掌的稀有性使它的价值远高于鱼。从获取方式上看,鱼易得而熊掌难得,熊掌的独特性使得它比鱼更为可贵。按通常标准来看,鱼和熊掌之间,熊掌无疑是更有价值的一方。当“两者不可得兼”时,两利相权取其重,如果都对“我”有好处,那就选择其中好处最大的事情,以争取利益最大化。因此,舍鱼而取熊掌,实际上也是一种义,包含了孟子对利一定程度上的肯定。孟子通过舍鱼而取熊掌作出的更有利的选择,表现了人往往会趋于选择对自己更有价值的东西。他肯定了人的正常欲望,认为这是人在一般情况下都会作出的选择。孟子认为义的价
3、值更大,那究竟什么是义呢?从字源学的角度来讲,“义”的甲骨文字形由“羊”和“我”组成,一只两角弯曲的羊,一把有利齿的武器,代表执干戈以保卫财产,表示出征前向上天祷告、占卜。这说明“义”和人们实际的物质利益是相联系的。“义”的本义是上古的一种祭祀仪式。说文解字 中说:“义,己之威仪也。从我羊。”1释名 有言:“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2意为将事务处理得合乎情理。古人认为,“义”是行为的应当,是判断人们思想和行为是否适宜,是否合乎社会道德的标准。据此可知,“义”有两层含义:一是威仪,礼仪;二是引申为合宜、公正。易经 提到“利者,义之和也”3,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得到真正的利益,就要讲求与道义
4、的统一。也就是说正确的行为应考虑到所有的利益,并寻求资料参考乔晓霞摘 要:鱼我所欲也 中,“义”的内涵有三次由浅及深的发展变化,即由“义之端”至义的扩充,再到义与道德理性的相辅相成。这也是该文教学的一大难点。为突破这一难点,可以“为何舍鱼而取熊掌”“为何不食嗟来之食”“为何万钟于我何加焉”三问来引导教学,促进学生理解“义”的三层内涵,以及“义”为何重于“生”,思考舍生取义精神在当下的现实意义,落实该课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关键词:义;羞恶之心;舍生取义;鱼我所欲也备 课732024.4初中各种利益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利”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左部为“禾”,右部为“刀”,两相会意,意为用刀割庄稼,说
5、明刀的锋利。后引申为利益、好处等。“利”不仅代表了个人利益,还涵盖了集体利益、物质利益以及精神利益等。而“义”不仅指合宜的行为,还指所有的道德准则,包括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义和利并不一定是完全对立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孟子并不否认人们对利的追求,但坚决反对唯利是图,接受不义之利的行为。只要合于义,就可以追求最大限度的利。因此,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区别在于“利己”还是“利他”。利是义的存在基础,义是利的价值导向,只有以义率利,才能义利兼得。舍生取义,舍的是小利,取的是大利,因为社会公利的价值大于个人私利。义是在公利和私利发生冲突时,舍去私利而谋求公利,合乎义的利才是“利者,义
6、之和也”。二、为何不食嗟来之食?在叙述了“鱼和熊掌”后,孟子接着讲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对个体而言,活着和道义相比究竟哪一个更重要?在孟子看来,生和义相较,应当取义。对于禽兽而言,生存是最重要的,高于一切。但对于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而言,有比生和死还重要的东西,所以应当不偷生、不惧死。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但这种价值不仅仅只在于生命的延续,还在于它所承担的义。在生和义陷入矛盾时,究竟是满足物质利益还是精神追求?结合课文内容可知,“生,亦我所欲也”,孟子并非不珍视生命,而是认为“所欲有甚于生”,义的价值要高于生命本身的价值,因此他把义的要求、精神生命的追
7、求放在第一位。这是孟子作出的价值判断。每个人都需要食物来供给身体营养,维持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行,保证生命的延续。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生理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一箪食,一豆羹”,得之生,失之死。这不是一顿普通的饭菜,而是关乎生死存亡的一线生机。在人饥饿到极致的时刻,得到这一点食物就能存活,但是面对侮辱性的施舍,人格会承受侮辱,尊严会遭受践踏。当存活的希望和做人的尊严摆在面前时,是苟全性命还是宁死不辱?“死亦我所恶”,死的恐惧是人的本能反应,但还是有“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也”。渴望生命能够延续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可为什么有人在能获得一线生机的时候选择拒不接受
8、呢?因为人的尊严价值要大于生命。因此,还是有人会因为人格尊严去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宁可饿死也不会卑躬屈膝,丢失心中的义。正如孟子所说,“所恶有甚于死者”。促使人拒绝嗟来之食的力量主要来源于何处?朱熹曰:“言虽欲食之急而犹恶无礼,有宁死而不食者。是其羞恶之本心,欲恶有甚于生死者,人皆有之也。”4有的人即使在死亡的威胁下,仍然不愿受辱换取食物活命。人都有一种本性,即羞耻感和厌恶感。这种感受是人对于某些事情感到不道德、不合适或者不公正的感受,有时比生死更为重要。“羞恶之心,人皆有之”5,过路的饥民和缺衣少食的乞丐是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众,但他们也具有羞恶之心,把“义”放在超越生命的位置。这说明了两层意
9、思:其一,无论尊卑贵贱,义之端已经根植于人的生命之内,存在于心性之中,是人的本性,先天固有。人具有羞恶之心就好比人生下来就有四肢一样。其二,即使是穷困潦倒的小民,在人生处境最艰难的时刻,也能做到“舍生取义”,用行动诠释“贤者能勿丧耳”。可见,之所以把人格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是因为人有尊严,知荣辱。这种尊严、荣辱心实质上就是孟子所提出的羞恶之心,也就是义之端。行道之人和乞人拒不接受嗟来之食,就是一种不失其本心的义。舍鱼而取熊掌的义和拒绝嗟来之食的义又有明显的不同之处。舍鱼而取熊掌的义是在面对两种喜爱的食物不能同时兼得的情况下,选择价值更大的一种。这是一种外在选择性的义,是在权衡之后所作出的决定
10、,体现了人们在追求道德和伦理价值时,需要运用理智进行判断和选择。而拒绝嗟来之食的义则是在面对侮辱性的施舍时,选择拒绝并维护个人尊严和道德价值。这是一种反抗性的义,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尊严和道德原则而作出的决定,体现了保持内心的义。基于此,舍鱼而取熊掌和拒绝嗟来之食这两种义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前者是一种可见的具有选择性的义,强调理智的权衡;后者资料参考乔晓霞742024.4初中则是一种无形的具有反抗性的义,强调内心自觉;二者都体现了人对于义的坚守。三、为何万钟于我何加焉?“羞恶之心,义之端也”6,“端”的本义是一切事物的开始。在孟子看来,羞恶之心虽为先天固有,但也仅仅是义的萌芽,如何由萌芽发展成参天
11、大树,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拒绝嗟来之食的力量来源于人固有的羞恶之心。这是义的开端,是施行义的开始。这种义的萌芽还需要扩而充之才能内化于心,只有坚守本心才有舍生取义外显的行为。人人都有羞恶之心,但当人处于生死临界点的情境时,有人选择拒绝嗟来之食,扩充了义,也有人选择接受嗟来之食,不去扩充善端。如苏武奉行帝命,出使匈奴,却遭遇意外。卫律以命相逼,他视死如归;李陵以利相诱,他不为所动。单于将他囚于地窖,他以雪止渴,以草充饥,独自牧羊于边境苦寒之地。纵然处于困苦之中,苏武仍然捍卫内心的义。而卫律贪生怕死,为一己私利威胁苏武投降匈奴。可见,义需要通过行为来扩充,这样人才能不失本心。当“万钟之禄”触手可得,
12、是否可以不辨礼义而受之?平民在紧要关头宁肯饿死也不愿失节,但达官显贵却为了身外之物可以不顾礼义廉耻。孟子从三个方面揣测了“不辨礼义而受之”的原因。首先,是为了富丽堂皇的住宅,可归结为物欲;其次,是为了妻妾的侍奉,可归结为色欲;最后,是为了让所认识的穷困贫乏的朋友对自己感激涕零,可归结为名欲。这些欲望产生了更大的诱惑,这种更大的利益让贪恋荣华的人见利忘义、迷失本心,与“弗受”“不屑”的行为形成巨大反差。乞人和饥民尚能因羞恶之心的驱使坚守原则,不接受不道德的施舍,做到“身死而不受”,然而那些生活条件优越、享有丰厚俸禄的人,并无生存威胁,却往往迷失自我,失去方向。通过这种强烈对比可知,每个人都有舍生
13、取义的本心,只是因为贪图功名利禄而丧失了。不辨礼义而受之的“万钟之禄”是用人格尊严去交换的,因为取之不义,就算得到了再多财富,也不会带来真正的益处。朱子点评:“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7人固有的善端是人生命的价值来源,只是此心在不经意间被人所舍弃。可见,在衣食丰俭、酒席盛宴之时,如果不能清醒审视自己的行为,就会因短暂的享乐而违背道德原则。人要时常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义,只有通过不断做出符合义的行为,才能形成道德理性,在扩充了义的善端后做到“万钟于我何加焉”。道德理性是人在面对义和不义时,能够
14、运用理性和良知进行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它建立在人天生的羞恶之心和道德感的基础之上,通过思考后形成对道德问题的明确认识和立场。形成的道德理性又能够指导人的行为,使其符合道德规范,同时也能不断扩充义之端。道德理性形成的更高层次的义在于它体现了人性的尊严和道德的价值。这种选择不仅关注个人的利益,更重视道德原则和正义的价值。它表明一个人在面对诱惑和困难时,能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不受外界利益的干扰,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所以孟子才能发出“万钟于我何加焉”的慨叹。这种道德选择不仅能使人获得内心的平静和良知的满足,还体现了人在道德精神上的崇高境界,进而有助于建立稳定、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舍生取义的思想一直影响至今,义重于生的精神始终扎根在中华儿女的心中,激励着后世无数的仁人志士。在学习 鱼我所欲也 时,不妨由此三问引发学生探析文本,思考义的内涵,在逐层解答时明晰“义”为何重于“生”,体会这一精神的永恒价值。参考文献:1许慎.说文解字 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422.2 刘熙.释名 M.北京:中华书局,2016:47.3 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0.4 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M.北京:中华书局,2016:339,340.5 6 焦循.孟子正义 M.北京:中华书局,1987:757,234.资料参考乔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