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16034 合同编号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地: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1.1乙方应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约定的条件为甲方和/或采购方的光缆线路提供有偿维护,订单样本见附件一。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本协议的双方指甲方和/或采购
2、方以及乙方。1.2根据本协议签订的订单受本协议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和/或采购方不再与乙方签订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签订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签订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1.3乙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1.4双方约定按第1.4.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乙方传回甲方和/或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乙方在订单发出后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乙方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甲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乙方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甲方和/或采购
3、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1订单的确认方式为以下第 种方式:(1)双方签字盖章。(2)其他方式: 。1.4.2确认的订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采购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乙方应将订单原件在 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否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1.5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订单、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维护服务提供商资格:1.5.1乙方违反第5.6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5.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1.5.3 。1.5.4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1.6 乙方须
4、在每月 日前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发至甲方和/或采购方经办人或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传真至甲方和/或采购方。第二条 维护服务期限2.1乙方为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见订单。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3.1服务费用单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根据本协议附件三所确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及订单进行结算。3.2光缆维护订单的价格已包括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及订单约定内容所应支付的其他必要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和/或订单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
5、税等)。3.3甲方和/或采购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1)一次性支付乙方交付订购品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和/或采购方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2)分期支付甲方和/或采购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3.4乙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送达日期以甲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
6、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3.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3.6订单下的所有款项由甲方和/或采购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7、址: 电话: 甲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订单。3.7若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四条 甲方和/或采购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和/或采购方的权利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提出的维护服务方案和建议。4.2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监督维护服务的实施并考核评估总体维护服务,具体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二。4.3甲方和/或采购方应详细阐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有关技术、数据。4.4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4.5所维护的光缆线路如有变更,
8、应及时通知乙方。4.6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使乙方人员得以进入必要的机房等,但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和/或采购方相关的规定。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5.1乙方应按照协议和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同时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规范:(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考核细则。(3)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上述标准之间如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5.2乙方应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交每周
9、、月、巡检周期、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巡检周期计划安排。5.3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并按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理。对于因情况紧急乙方来不及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或者通知后甲方和/或采购方未能及时做出要求的、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较大损失的,乙方可以先行处理,事后及时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报告。乙方需中断线路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甲方和/或采购方申报,并在甲方和/或采购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维修。5.4乙方必须建立至少两台故障响应电话(一台固定电话,一台CDMA移动电话),乙方应具备全天上网接受工单的能力。5.5遇恶劣天气暂停野外和露天作业(
10、包括抢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5.6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5.7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和/或采购方相关光缆的安全。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和/或采购方光缆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进行处理。5.8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提出的需求,按时完成维护服务工作。5.9乙方应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和/或采购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和/或采购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5.10乙方
11、应当与派驻到甲方和/或采购方从事本协议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离职或辞退事宜及时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和/或采购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5.11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
12、/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5.12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协议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6.1乙方维护人员在维护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或采购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6.2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人员、车辆、工具等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等意外事
13、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6.3对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属于乙方人员偷盗甲方和/或采购方光缆及其他资产的情况,双方确认后,不论偷盗金额的大小,除由乙方免费修复外,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在对乙方考核中按盗窃金额的10-20倍扣除相应订单款项。构成犯罪的,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七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7.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甲方和/或采购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7.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
14、务中所使用的光缆、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和/或采购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7.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和/或采购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和/或采购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和/或采购
15、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和/或采购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和/或采购方受损利益、实现协议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和/或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八条 保密8.1乙方对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和/或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
16、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8.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8.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
17、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和/或采购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8.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当
18、期订单总额的 %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当期订单总额的 %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终止当期订单直至终止本协议,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同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9.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9.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第三方光缆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
19、解除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9.6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额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和/或采购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况解除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9.7 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扣除的金额连续2个月超过当月服务标准费用的2
20、0%,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订单直至终止本协议。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1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所有因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
21、部分。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1.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1.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1.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
22、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1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和/或采购方向其关联公司、采购方披露的,不在此限。12.4任何与本协议相关但未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协议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其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
23、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2.6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12.7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协议。12.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
24、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
25、相应的责任。12.9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本协议附件为:附件一 订单附件二 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附件三 光缆维护服务费用标准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第 11 页 共 11 页附件一 订单框架协议编号: 订单编号:采购方(甲方)信息:中国电信 公司联系人地址:电话/ 传真: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受托方(乙方)信息: 服务商编码:服务商名称: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序号标的/物料范围时间/期限内容价款(元)增值税税率税款(元)合计 (元)订单金额合计:备注:采购方和乙方确认:本订单受框架协议的约束;与本订单有关的争议将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解决。 采购方:中国电信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年 月 日乙方已确认上述内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