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QW-HR/GD-01保密规定1 总则1.1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2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1.3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资部主管兼任组长,领导公司保密工作,日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1.4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1.5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1.6 本规定适用于
2、公司全体员工。1.7 公司保密范围:1.7.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1.7.2 公司技术方面的秘密事项。1.7.3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1.7.4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1.7.5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1.7.6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有关资料。1.7.7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1.7.8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2 密级分类2.1 公司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2.2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
3、害的事项,主要包括:2.2.1 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2.2.2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议文书、成本及利润率。2.2.3 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的按绝密级别处置的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2.2.4 其它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2.3 机密是指与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2.3.1 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2.3.2 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2.3.3 公司薪酬规定,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计
4、算机开启密码,重要存储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2.3.4 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2.3.5 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2.3.6 供应商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2.3.7 其他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2.4 秘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2.4.1 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2.4.2 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2.4.3 公司大事记。2.4.4 公司股份构成。2.4.5 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情况和载体。2.4.6 财务部门的
5、安全保卫措施情况。2.4.7 重大密级事项的检查结果。2.4.8 其他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3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3.1 绝密级和机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3.2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4 保密措施4.1 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4.2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人资部主管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4.3 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4.4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4.
6、5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4.6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主管须立即作出相应处理。4.7 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4.8 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签字,必要时由总经理签字。4.9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5 保密环节5.1 文件打印。5.1.1 由文件原稿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5.1.2 文件
7、应集中打印,暂设定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看护打印机的文员要做好登记,打印完毕后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应删除或加密码保存。5.2 文件发送。5.2.1 文件打印完毕,由人力资源部文员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5.2.2 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5.2.3 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5.2.4 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登记,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3 文件复印。5.3.1 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5.3.2 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文件复印一律由人事或前台接待员代为处理
8、。5.3.3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5.3.4 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5.3.5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5.4 文件借阅: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人资部主管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须经人资部主管签字并注明。5.5 传真件。5.5.1 保密文件传递,通过公用传真机应交人资文员专人负责。5.5.2 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5.5.3 保密传真件发件人只能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5.6 音像制品。5.6.1 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讲话,公司
9、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5.6.2 公司音像制品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集中存档管理。5.7 文控中心。5.7.1 文控中心为资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5.7.2 保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5.7.3 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5.8 客人活动范围。5.8.1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5.8.2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5.9 保密部门管理。5.9.1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5.9.2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
10、得进入、停留。5.9.3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5.9.4 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指定专人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的登记、保管、使用记录、定期归档工作,不得遗失。5.9.5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5.9.6 保密文件存放处的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5.10 会议。5.10.1 所有重要会议由总经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5.10.2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5.10.3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5.10.4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指
11、定。5.10.5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记录员在指定地点整理。6 实施办法6.1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要把保守公司秘密列为日常工作。6.2 各部门要按秘级分类,清查本部门的涉密事项,明确直接责任人予以登记,并向人资部主管提交清单备案。6.3 对接触公司秘密人员的管理规定。6.3.1 控制秘密事项的知晓范围。6.3.2 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董事会同意。6.3.3 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确定岗位编制,控制涉密人员的数目。6.3.4 加强对职/员工的保密教育,把本规定作为对职/员工的基本培训内容。6.4 保密资料载体、实物样品的管理规定。6.4.1 绝密事项核心部门的资料
12、必须注明密级由专人管理。6.4.2 其它保密载体在存档时须注明密级。6.4.3 公司各部门均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本部门文件、资料并定期归档。6.4.4 严格执行保密文件的借阅手续,凡借阅机密级别以上文件、资料须经借阅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承担借阅期间的保管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归还。6.4.5 机密级别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如确需复制时,必须由批准借阅人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复制件视同原件予以保管。6.5 职/员工的保密守则。6.5.1 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说。6.5.2 不该问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6.5.3 不该看的秘密事项绝对不看。6.5.4
13、非经领导批准,员工不得收集本岗位外的经营信息,不得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活动。6.5.5 不该记录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记录。6.5.6 不在私人通信、电话和传真机、明码电报中涉及秘密事项。6.5.7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事项。6.5.8 不在非专门场所存放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6.5.9 不得携带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从事非工作需要的活动。6.6 职/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服务关系后的保密义务。6.6.1 员工从与公司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时起,对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二年,如因违反保密规定对公司造成危害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6.6.2 公司的绝密级别和机密级别的事项须长期保密。6.7 凡有下列表现
14、之一的员工,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奖励。6.7.1 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6.7.2 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事项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6.8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处罚:6.8.1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6.8.2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辞退、开除处分。6.8.3 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对其直接上级也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6.9 公司职/员工或脱离公司人员,凡泄露、出卖、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7 附则7.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7.2 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7.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7.4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保密规定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