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甲方(债权出让人):x 乙方(债权受让人):青岛x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债权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债权转让标的甲方将依法享有(债务人)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合同编号为: )一并转让给乙方。截止本协议签订日, 债权的本金为 万元,利息为 元。第二条 债权转移的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主从债权全部转让至乙方。债权(包括从权利)由乙方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第三条 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移交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本协议第一项下之债权凭证(主从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全部
2、移交乙方。转让标的涉及担保物的,甲方在相应的债权资料移交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有关担保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债权转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移后,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以债权转让通知书的书面形式将债权转移事宜通知已确知其住所的债务人。乙方予以配合。第五条 乙方依法行使受让债权的承诺与保证乙方在处置和清收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时,手段和方法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保证不利用非法手段和力量,避免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第六条 保密基于本次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披露的除外。第七条 违约责任各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 其他事项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身份证号: 2016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