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
物品采购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物品采购流程,加强物品采购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会物品采购实行购买申请和统一采购的制度。
第三条 主席团所需物品由主席团确定后直接交由秘书处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第四条 其他职能部门和临时特设机构如有物品需要购买,必须遵循《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准确合理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向秘书处领取)。
第五条 做财务预算时要科学合理,可由秘书处协助做好预算。
第六条 采购申请表应获学生会主席、团委书记签字同意,否则不予购买。
第七条 若有临时或紧急情况需要购买物品的,可直接报主席团批准后先行购买,事后必须补齐购买手续。
第八条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说明。
第九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会秘书处。
汽车与交通工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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