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031697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23.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模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公司 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 编号:DW-06批准: 制订部门: 党委工作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规范*工程公司(简称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国机集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1.2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2

2、.1严格遵守党章、党内其它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 1.2.2尊重事实,实事求是; 1.2.3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1.2.4分级负责、上下配合; 1.2.5处理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2 信访审批 2.1 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检举控告事项: 2.1.1 涉及公司所属企业党委、公司管理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2. 1.2涉及公司管理的公司本部部门正职及其以上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2.2 由公司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检举控告事项: 2.2.1对公司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2. 2.2对公司本部部门副职、助理违纪违法行

3、为的检举、控告; 2.3 由公司纪检办(监察室)审批的检举控告事项: 2.3.1 公司所属企业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从业人员检举、控告,一般由公司纪检办(监察室)负责人批转所属企业党委、纪委受理。涉及以下事项或情况的检举、控告,应经公司纪检办(监察室)负责人提交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1)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 2)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检举、控告; 3)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多次重复信访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4)其它需要提交审批的重要信访举报问题。 2. 3.2对公司本部公司管干部以下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由公

4、司纪检办(监察室)受理。 2.4对匿名的来信来电检举反映,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告知被检举人,责成其作出说明,必要时可进行诫勉谈话和要求其作出检查。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信来访,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2.5 被检举控告人原单位已经改制、重组、撤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被检举控告人新的所在单位受理。 3 办理和交办 3.1 公司纪检办(监察室)为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按照有关领导对信访举报件批示意见进行办理或交办。 3.2 对如实检举或反映

5、情况,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办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3 交办信访举报案件,应制发公函,附信访件(或摘要件)、收函回执单。情况紧急的,可先行电话交办或当面交办,并在10日内补发公函。 3.4 对检举控告的问题需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和领导批示意见及有关规定办理。原则上,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函 3 个月内完成初核,不立案的及时报结;立案的,在立案 6 个

6、月内办结。交办函另有时限要求的,按交办函确定的时限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可向交办部门申请延长办结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3 个月。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向交办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3.5 对实名检举控告的问题,在核实处理后,由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并听取其意见。 4 督 办 4.1 转交下级组织办理检举、控告件,交办部门应跟踪落实检查和督办事宜。督办的范围: 4.1.1超过期限仍未报结的; 4.1.2上级交办或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 4.1.3承办单位组织不力、调查不认真,或者推诿敷衍甚至顶着不办的; 4.1.4交办部门审核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

7、的; 4.1.5交办后群众仍然信访不断的。 5 结案和归档 5.1 信访案件办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经查违纪情节较轻、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被调查人,承办单位党组织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指出错误,给予批评教育。 5.2 信访举报件审核结案时,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必备材料包括: 5.2.1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5.2.2实名检举人和被调查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实名检举人或被调查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机构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5.2.3被调查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责令整改或

8、专项治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整改意见和专项治理方案。 5. 2.4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呈报结案时,应提供移送函和有关司法机关接收手续。承办机构发现司法机关已经对被检举控告问题立案侦查的,可以呈报结案,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详细说明。 5.3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呈报结案时,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审定签批。报结材料以正式公文加盖公章,按照一案一报的要求,通过机要渠道呈报。重要交办件呈报结案前,承办单位要提前与交办部门进行沟通。 5.4 交办机构对报结材料应严格审核。对反映问题重要、案情比较复杂或认定为不属实的信访举报案件,坚持集体审核把关,必要时可调阅案卷审查,直至直接补充调查。审核批准结

9、案的,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审核暂不予结案的,作出书面通知,承办单位应在 1 个月内补充调查、重新处理或补报材料。交办部门收到报结材料后,1个月内没有反馈审查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 5.5 实行报告和备案制度。信访举报案件管理部门要建立信访举报案件统计报表和分类台账,坚持每季度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本企业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重要案情及时报告,并提供书面材料。 5.6 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成果运用,对典型案件及时剖析发案原因,堵塞漏洞,促进制度完善。 6 纪 律 6.1 信访举报案件有关部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1本人是被检举、控告人或是被

10、检举、控告人的近亲属; 6.1.2本人或近亲属与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 6. 1.3与检举、控告问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 6.2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不得对检举、控告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3 严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交办、承办、督办、直接查办以及审核结案等各环节工作责任,依纪依法开展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7 附 则 7.1 本办法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经党委书记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