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 作业指引目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创造良好的办公氛围,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考勤管理。12三、 职责12344.11.56788.111910111212.11314151616.112344.11.2.3.4.4.1.12344.12333.1 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1718192020.12.2122232424.1242526272828.12930313232.156788.15.6.7.8.8.1.56788.1563.1.1 负责考勤管理作业指引的编制、修改、完善和解释。人事行政部是执行部门,负
2、责对公司全体员工考勤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考勤管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3.1.2 负责考勤系统的分类、指纹录入,监督各部门员工指纹打卡、外出登记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3.2 各部门负责人3334353636.13.3738394040.1374142434444.14546474848.1910111212.19.10.11.12.12.1.910111212.1893.2.1 负责下属员工考勤日常管理工作和下属员工日常请假的审核工作;3.2.2 负责本部门员工外出的审核,确保本部门员工外出登记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四、 工作时间44.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具体
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2:30-17:00 午餐: 12:00-13:00 周六上午: 9:00-12:00 周六下午、周日为休息日五、 考勤纪律55.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时均需亲自打卡,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及建筑公司施工员一律在工地现场打卡。5.2 严禁伪造出勤记录、请人或代人打卡,一经发现,不论职位高低,对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立即予以除名。5.3 外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依时返回公司打卡考勤者,必须当天填报外勤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核实、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并及时提交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逾期填写无效。5.4 外勤人员离开公司或
4、回到公司(超过下班时间者除外)时,均需打卡记录进出时间。否则,其外勤申报将不予承认,并视作旷工处理。5.5 员工虚报外勤者,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5.6 员工如忘记带卡或丢失考勤卡者,应立即(当天)填写外勤登记表,由前台文员签名、记录当天考勤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实后,报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核准。丢失考勤卡需要补办者,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5.7 公司办公室的门禁准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00-22:00)周六(7:00-18:00),各部门员工加班超出以上时间,应以书面形式注明加班员工、时间,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至少提前一天报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5.8 员工出差时间与原申请时间不符者,应及时
5、告知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否则不予承认。六、 休假的申请及审批66.1 休假申请员工如需休假,均需提前递交休假申请单,经相关主管批准,报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生效。具体规定如下:6.1.1 所有休假申请必须至少提前1天递交,特殊情况,最迟必须在翌日补交。6.1.2 休假3天(不含3天)以上,必须提前1周递交申请。6.1.3 产假必须提前1个月递交申请。6.2 审批权限6.2.1 经理助理以下员工,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批。6.2.2 经理助理或以上,部门经理或以下员工,6天以内主管领导审批,7天或以上由董事长/总裁审批。6.2.3 高级经理或以上员工的休
6、假申请由董事长/总裁审批。6.2.4 员工申请(流)产假、婚假、工伤假者需经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审核资格后,方可准假。6.3 劳动纪律6.3.1 员工除因急病无法亲自请假可委托同事或家属代办外,均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承认。6.3.2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期结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作旷工处6.3.3 员工休假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无法提前者,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并于翌日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6.3.4 申请病假的员工,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复印件,申请(流)产假、婚假、工伤假者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备案,否则不予
7、承认。6.3.5 员工申请事假当月合计不得超过1周,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周。确有特殊情况者,由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特批(高级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总裁特批),否则作旷工处理。6.3.6 员工结束长期休假(休假时间超过10天)时,应于恢复上班当天上午向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中心报到,办理销假。七、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77.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均属违纪行为(上午超过8:30到达公司为迟到,下午早于17:00离开公司为早退),公司对此作以下处分:7.1.1 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内(含3次),且每次均在10分钟以内者(含10分钟),每次扣罚50元。7.1.2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或迟到、早退10-3
8、0分钟者,每次扣罚100元。7.1.3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作旷工处理。7.1.4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对其作除名处理。7.2 旷工7.2.1 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或休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未打卡考勤者均视为旷工。7.2.2 旷工1天,扣罚3天的日平均工资。旷工时间不满半天者,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满一天者,按一天计算。7.2.3 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3天或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对其作除名处理。八、 支持性文件123456788.1 流程及作业指引88.1无8.2 表单及模板(参考)8.28.2.1 外勤登记表8.2.2 休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