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请休假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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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程概况
流程目的
为使员工保持良好的精神和体力状态,让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里更加精力充沛地做好工作, 同时也使请假作业规范化。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定义
因公或私人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经上级主管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而不上班者
参与中心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中心
1) 审核新城市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下员工的请假事项;
2) 审核项目公司经营班子的请假事项,备案新城市公司经营班子的请假事项。
综合管理部
1) 审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下员工的请假事项;
项目公司领导
1) 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经营班子除外)的请假事项以及部门经理助理以下员工3天以上的请假事项;
2) 公司总经理审核分管领导的请假事项;
3)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助理以下员工3天以下的请假事项。
公司领导
1) 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经营班子除外)的请假事项以及部门经理助理以下员工3天以上的请假事项;
2) 公司总经理审核分管领导的请假事项;
3)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助理以下员工3天以下的请假事项。
2. 工作程序:
2.1 假别
2.1.1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而不能上班须事先请事假,请假期间扣薪、扣全勤;全年事假天数 (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 20 天,超过者不予核假。
2.1.2 病假
所有在职员工每月可享有一次(限 1 天内)有薪病假﹝须提供指定医院休息证明﹞, 但需扣除当月全勤奖;超过则扣薪。
2.1.3 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伤须由直属主管当日填写「工伤报告书」 ,办理请假手续,由权责主管依医院诊断结果核给有薪工伤假
2.1.4 婚假
入职满一年之员工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者(男:22 女:20), 提供婚姻证明(自结婚登 记日内三个月有效)可申请 7 天有薪婚假﹝必须连休﹞。
2.1.5 产假
入职满一年之员工生产时可申请 3 个月有薪产假﹝包含节假日,须连休﹞,休产假员工休假期间按员工固定工资数计发;未满一年者则为无薪休假(3 个月)
请产假员工必须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并附医院及当地相关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 若无证明则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2.1.6 丧假
入职满一年之员工,一等亲死亡(父母、配偶、子女为一等亲)可申请7天丧假; 二等亲死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直系兄弟姐妹为二等亲)可申请 3 天丧假。
2.1.7 公假
因公未能出勤者(如出差等), 必须前一日提出申请经部门最高主管同意, 超过三天 者须经公司最高主管核准。
2.1.8 年休假
2.1.9 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含)以上的员工享受有薪年休假,休假期间按员工固定工资计 发,年休假最小单位为 1 天(不足1天按一天计算);满一年后,于次年元月 1 日开 始年假。
2.2 请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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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所有人员请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卡」,并呈请权责主管核准,办理完请假手续后请假方可生效。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续假未准而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除因临时急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可先口头请假,并于会公司两天内补核请假手续外,否则按缺勤处理。
2.2.2 所有人员因私人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者,亦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卡」 ,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开;如因公需离位1小时以内者,可向部门主管申请离位后方可离开,并由部门相关人员记录离位状况。
2.2.3 所有人员请假均应书明理由,如假由不充分、绩效不佳或有碍工作时,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改期。
2.2.4 请假核决权限
1) 新城市公司:
a) 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经新城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报备综合管理中心;
b) 其他员工:3天以上,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中心及其分管领导审核,由新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3天及以内,3天以上,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中心审核,由综合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2) 项目公司
a) 经营班子:报新城市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及其分管领导审核,由新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b) 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报备综合管理部;
b) 其他员工:3天以上,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3天及以内,3天以上,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
3. 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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