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度标题
非营业时间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车辆停放及清场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YTUC-14
首版日期
制定部门
营运部
本版生效日
制定
xx
审核
批准
一、 目的:确保展场内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展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车道通畅。
二、 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展场、门店
三、 职责:
1) 大门岗保安员负责非营业时间进出车辆控制和登记。
2) 展场内巡逻岗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监护检查车辆车况、清点核对停车数量。
3) 保安班长或队长负责非营业时间展场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四、工作内容:
1、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各展场进出口使用的电动大门必须使用手动门开关,不允许使用电动门遥控开关,保安员开启闸门时必须先看确认来访者进车的是否为我司工作人员或我司展场内商户,如不是则不准开启大门闸门,如是则按照公司非营业时间车辆进出管理规定执行。
2)大门岗保安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进出口道闸门,道闸开启时间为早上8:00(夏)8:30(秋冬),关闭时间为晚上18:30(秋冬)、19:00(夏)、19:30(三场夏),各店可根据秋冬夏季店面营业时间报备公司同意后进行开关门时间的调整。19:00或19:30后车辆放行必须出示我司统一发放给商户的《车辆放行授权书》。22:00后属于展场封闭管理,所有商户车辆放行或进入都必须致电该展场店长,有放行条的商户也必须致电该展场店长同意后方可放行或进入。
3)大门岗值班保安员对出场的车辆要仔细核对车辆放行授权书上的内容,确实无误,经驾驶员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开启道闸放行,如有未持有车辆放行授权书的人员需驾车出场,保安员必须要接到店长的电话确认,经同意后由驾驶员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开道闸放行,如有疑点,应先敬礼再礼貌询问,如果询问有问题,应及时通过对讲机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保安,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车辆出入登记表》需由保安班长当天签字,助理、店长次日检查签字。
2、展场内车辆停放核对及检查:
1)展场巡逻保安员每晚20:00后对商户提交的《夜间停车单》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填写《非营业时间车辆停放汇总表》,发现登记有误,车辆漏油、漏水、车门车窗未锁、车辆无故报警、亮灯等异常情况,马上报告保安班长或保安队长,并及时联系商户告知相关情况并跟进处理,做好记录。《夜间停车单》及《非营业时间车辆停放汇总表》需由当班保安员登记签字后再交给当班保安班长检查签字。《非营业时间车辆停放汇总表》需填写铺位号、上报存放量、实际存放量、夜间停放车辆登记表编号,如当班保安班长发现《非营业时间车辆停放汇总表》实际存放量少于上报存放量的,检查《车辆出入登记表》是否有车辆在非营业时间放行,如有放行在备注栏备注清楚,如没有车辆放行则及时联系商户老板核实情况并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2)未上交《夜间停车单》的商户,由巡逻保安在《非营业期间未上报车辆统计明细表》上详细记录展区内的商户铺位号、车辆牌号、车辆台数等情况,登记完后电话联系商户老板,核对展区内停放车辆情况,并提醒商户为了商户车辆停放安全需及时填单上交。
3)《非营业期间未上报车辆统计明细表》由当班保安员登记统计,保安班长签字检查。
3、展场巡视:
1)巡逻保安队员每小时(每半小时)或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安班长或队长报告。
2)巡逻保安队员应定时清点展场车辆的数量,随时和大门岗保安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3)对于进入展场内的车辆,严密注视车辆内部人员行为和物品情况,待车内人员停车下车后,跟随出场,直至安全后方可离开。
4)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展场清场:
1)每晚19:00-21:00为展场清场期,对18:30后进入展场内的车辆需告之驾驶员19:00后需凭《车辆放行授权书》才可放行。
2)21:00后不允许商户及其他人员在展场内逗留、聊天、上网、喝茶等,若有个别商户跟客户洽谈生意则不应妨碍。
3)清场后应检查办公室门有无上锁,空调、茶具、饮水机等电器有无关闭电源,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商户并做好记录。
4)清场后应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展场内所有垃圾桶有无未熄灭的烟头、冒烟等情况,若有需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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