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的执行与监督检查,督导各层级管理部门、子公司以及各直属项目 部,围绕提质增效的发展与改革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项 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强化执行力建设,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延误、失误和企业损失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根据股份公 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及工作 人员,所属各子公司、各直属项目部。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车间和各
2、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均应按照“层级管理、下管一级、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建 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体系,应覆盖到生产、管理的各个 岗位。第四条 为强化本办法的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实施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6组长: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或监察部部长、 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党委工作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实施与考核的全面工作,办公 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是督查督办实施管 理主责部门;纪委(监察部)是督查督办的考核管理主责部门;各 业务部室、车间、直属项目部和各子公司是各自职责范
3、围内对本单 位落实督查督办实施与考核的责任部门。第二章督查督办的实施第五条 督查督办事项(一)股份公司及党委、集团公司及党委部署的重要工作,股 份公司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安排;(三)集团公司党委会、党政工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办 公会及各种专题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四)集团公司领导在各类文件上所作的重要批示或交办的重 要事项;(五)集团公司领导在检查工作期间所作的重要指示;7(六)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和党建工作中布臵的阶段 性专项工作;(七)各管理部室业务归口的专项重点工作。第六条 督查督办方式根据内容和时限要求,督查督办分为四种方式:
4、(一)集中督查督办:指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 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集团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年性的集中督查督办。(二)定期督查督办:指集团公司周党政工例会、党委办公会 等定期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的定期督查督办。(三)日常督查督办:指对集团公司本部各管理部室制定下发 的规章制度、提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四)专项督查督办:指股份公司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公司 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交办任务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 的专项督查督办。第七条 督查督办职责分工(一)集团公司领导、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和本部各管理
5、部室按照业务对口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制 度执行和各项工作落实的日常督查督办。(二)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负责集中和定期督查督办。并8按照股份公司督查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临时交办等要求负责相关 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各管理部室为满足自身业务开展的需要,也可 对相关阶段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三)属于各管理部室日常督查督办的事项,认为可能会因为 落实不力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经相关部室 提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由公司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列为专项 督查督办事项。(四)纪委(监察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督查督办事项的监督检 查,对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牵头督查督办的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和督
6、办结果进行考核,并对督查督办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核实和责任追究。第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立项1. 集中督查督办事项: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根据公司重要决策和年度工作部署进行立项,分解任务到责任部门、单位和子公司,制定督查督办工作推进计划,督办计划要明确工作目标、 质量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经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领导批准后下发,由责任部门、单位和子公司按要求落实。2. 定期督查督办事项: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根据党委办 公会、党政工例会等要求进行立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办9结时限等内容,经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领导批准后下达督查督办通知(附件一),由责任部门
7、、单位和子公司按要求落实.3. 日常督查督办事项:由集团公司本部各管理部室根据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立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下达督查督办通知并实施督查督办。各管理部室立项的督查督办事项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涉及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协助公司分管的督办事项,应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但应事先征求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 工会副主席的意见。4. 专项督查督办事项: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或相关管理 部室根据股份公司督查督办要求、领导批示、指示以及相关会议提 出的任务要求进行立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经 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或相关
8、部室领导批准后下达督查督办通 知,由责任部门、单位和子公司按要求落实。以上督查督办事项在审批下发之前,均须在纪委(监察部)登 记编号,并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两份,以备 存查。(二)办理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办理承办的各类督查督办 事项。在落实督办事项时应明确目标、清晰时限、责权到位,制定10具体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办 结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督办事项,必须说明原因。督查督办 实施部门要求继续办理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还应明确完成时限和整 改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督查督办事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 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查督办实施部门根
9、据本办法规定提出 考核建议,同时对分管领导、分管的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具体执行落实部门人员按相应责任延伸追责。(三)督办1. 督查督办实施部门。要及时督促责任部门、单位和子公司按规 定时限和要求落实督办事项,督促并监督做好信息反馈,及时掌握 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督办事项按期办结。为提高效率,简化流程, 对一般事项和正常工作业务也可采取电话督办的方式落实工作进 度,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如实、客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在规定 时限内未完成督查督办事项的单位和部门应再次进行督办,直至办 结;对不认真组织督查督办工作,应督办而未督办,或者因工作延 误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的,纪委(监察部)应
10、按本办法规定追究实施部门责任,同时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延伸追责;督查督 办实施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好统计并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 进行报告。2. 督查督办责任部门。应明确督查督办工作具体责任人、工作要11求和时限,制定落实推进计划和措施,保证督查督办事项有安排、可监督、责任能追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内部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 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效果。(四)反馈1.集中督查督办事项: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按照季度、 半年、年度等时间节点,对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归集审核。 2.定期督查督办事项:由责任单位或部门对上一期例会和计划工作落实情况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进行反馈,并在下一期例 会或党
11、委办公会议上就落实情况进行报告。3. 专项督查督办事项:由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督查督办通知要求 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或相关管理部室以书面方式报告落实情 况。4. 日常督查督办事项:由责任单位或部门向督办实施部门报告落实情况,由督办实施部门进行审核,并征求协助分管的三总师副职领导、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意见后向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报告。5. 以上事项由督查督办实施部门归集并审核,将督查督办落实 情况及时向纪委(监察部)进行反馈。6. 涉及督查督办事项未按期保质保量落实完成的责任单位和个 人,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考核。(五)再监督12纪委(监察部)对集团公司本部各管理部室提报的督查督办事项进行监督,按照结
12、果监督与过程监督、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并重的原则,实现监督全过程、全覆盖。对督查督办实施部门履职不公、 有偏袒维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情形,或遇公司重要、重大发展、改革等事项时,纪委(监察部)可报请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同意,直接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监督结果提出考核意见。第三章督查督办的考核第九条 考核责任: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牵头,会同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企业规划部等部门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处理意见,党群工作督查督办事项报党委主要领导审核批准、行政工作督查督办事项报行政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考核方式:针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扣减
13、的绩效薪金按百分制计算。第十一条 考核方法:集中督办事项由实施部门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到期后,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考核部门根 据分析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考核,将考核扣分情况报主 要领导审核批准,下发通知,实行扣分。定期督办、专项督办和日常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实施管理主责部门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到期13后,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后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 经济责任制考核组进行考核,或由考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考核 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下发通知,实施扣分。责任部门督办结果 的考核由考核部门根据责任部门提报的督办事项执行办理落实情况 进行考核,对公司领导、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
14、、工会副主席和 责任部门正职提出考核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涉及主要领导的, 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下发通知,实行扣分,具体考核由实施(责任)部门填写*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经济处罚审批表(附件三),考核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年终由人力资源部从相关责任人当年的绩效薪金中实 施扣减。第十二条 处罚方法(一)经济处罚。与集团公司本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班子成员当年的绩效薪金挂钩,经济责任制考核部分在年底薪 金发放中予以扣减。扣分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每扣 1 分,扣减相应单位正职 1%的绩效薪金,扣减相应单位副职 0.8%的绩效薪金。1. 对上级机关和业主安排的
15、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及交办工 作落实不力,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落实不力的扣 1分,造成损失的扣 2 分,损失严重的扣 3 分。2. 对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14导批示及交办工作落实不力,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 落实不力的扣 1 分,造成损失的扣 2 分,损失严重的扣 3 分。3. 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的主要业务执行不力、督导不严,给 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损失的。一般的扣 1 分,较大的扣 2 分,严重的扣 3 分。4. 对违反集团公司下达的指令性要求和禁止项,如“八项规定”、 “三重一大”、“四个集中”、“职务消费”等行为,加倍处罚。5.
16、集团公司各部门对分管事项放弃原则、默认包庇,所属各车 间、各子公司以及直属项目部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实行双向问责,即在扣分责罚所属车间、子公司以及直属项目部的 同时,对集团公司主责部门在此基础上加倍处罚。(二)组织处理。视考核结果,需要责任追究的,由相关部门 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等办法进行组织 处理。(三)纪律处分。涉及违纪违规的,由纪委(监察部)按照相 关办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处理。对于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 扣、拒不执行上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罚。以上处罚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十三条遵循原则:(一)经济处罚只扣减集团公司本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17、、各15子公司、直属项目部班子成员的绩效薪金。总量不超过每人当年核 定绩效薪金的 50%。(二)相同内容的考核不重复扣减。(三)确因客观因素难以完成的事项,督查督办实施管理主责 部门和考核管理主责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 给出免责认定;难以确定的事项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督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办2013175 号)、关于修订印发*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监察201546 号)同时废止。各子公司结合本办法要求和企业自身实际,建
18、立完善本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办法并分别向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公司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报备。16附件 1督查督办通知督查督办事项发出时间: 年月日编号:201(部门简称)督号17督办部门催办人员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办结回告办理意见负责人:201年月日附件说明附件 2督查督办登记表登记时间: 年月日编号:督查督办201号18督办部门催办人员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办结回复办理意见负责人:201年月日附件说明附件 3*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与考核经济处罚审批表督办事项督办类别19实施(责任) 部 门 督 办 结果年月日(章)考核部门处理意见年月日(章)人力资源部意见年月日(章)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年月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