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待用餐管理办法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签发人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签发人1. 目的为规范集团总部招待用餐管理,勤俭办企业,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领导和集团各部门的招待用餐。3.术语和定义 无4.职责 4.1总裁办公室 负责对集团本部内领导和部门招待用餐进行服务、管理和监督。 4.2职能部门 办理招待用餐手续。 4.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招待用餐报销;汇总规定地点以外招待用餐情况。5.工作要求 5.1用餐标准 一般工作用餐费用控制在50元/人之内,不安排酒水。商务宴请例外。主请人员在点菜时应注意数量,以免造成浪费;尽量控制我方陪餐人员,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2、来客人数的1/3。 5.2用餐地点 集团请客用餐地点一般安排在 ,或同类同档次的餐厅。 5.3用餐手续5.3.1规定地点招待用餐:各部门到总裁办公室领取“就餐签单证”一份,并自行保管,凭“就餐签单证”方可在餐厅签单;每月度结帐时,由总裁办公室与餐厅核对帐单,然后送各部门核对签字确认并到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办理结帐手续;部门用餐费用由各部门自行向财务管理中心办理资金卡扣除额度手续。5.3.2规定地点外招待用餐:各部门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办理预订、支付、报销等手续。 5.4其他事项5.4.1凡发生在其他地点的用餐费用,在报销时财务管理中心将列入主请人员本人的月度汇总表中,必要时在网上公布费用情况。6. 支持性文件 无7. 相关记录及表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