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管理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办法.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028386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36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安全生产管理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治理,预防和减少事故,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种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轻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四周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修理修缮、维护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其它移动起重机作业与安装、拆除、修理修缮;施工升降机、电梯作业、安装、拆除与修理修缮;起重指挥、司索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瓶车、翻斗车等作业。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修理修缮。 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安装、拆除与修理修缮。 7、锅炉作业:司炉、修理修缮、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修理修缮等。 9、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 10、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11、水上作业:轮机驾驶、水手。 12、其它国家或*级政府关于部门明确的特种作业。 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第五条 特种作业证件按本地政府关于规定进行按时复审和换证。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所有规章制度。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刻处理,并报告关于负责人。 第10条 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证件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筹备内容为: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四、安全知识考试。 第10一条 各单位应对特种作业拟定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第10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 一、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录复印件; 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三、健康检查情形; 四、安全作业记录; 五、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 第10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治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加重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