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付款保函 编号: (受益人): 鉴于你方与 (下称“保函申请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填写合同名称及编号,下称“主合同”),应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向你方提供以下保证:一、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下称“本保函金额”)为 (币种、金额大/小写)。本保函金额随保函申请人履行主合同、保函申请人或我行向你方支付金额的增加而相应递减。二、本保函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1、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由有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三、如果保函申请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我行在收到你方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2、的书面索赔文件,并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后,以本保函金额为限向你方承担保证责任: 1、索赔文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上授权文件;2、所有索赔文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至我行;3、索赔文件的内容须包含明确的索赔金额、索赔款项应到达的账户、保函申请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及证据、保函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依据、声明未收到由保函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赔付金额等。4、 。四、有以下任一情形,本保函将自动失效,并请你方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无论你方是否履行退还义务,本保函都将自动失效并注销):1、主合同不生效或被撤销、被终止的;2、你方与保函申请人协商变更主合同且该变更加重我行的担保责任,未事先征得我行书面同意的;3、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保函申请人履行了主合同的付款义务;4、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的。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保函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六、其他约定: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