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尘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粉尘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粉尘事故防止能力和抗灾管理水平,杜绝粉尘事故发生,保证矿井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办法。一、组织领导组 长:矿 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通风副总、开拓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通防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运科、供应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通风区以及各区队管理人员。二、综合防尘管理责任制1.矿长对本单位防尘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防尘所需人员、资金和装备。2.总工程师对粉尘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防尘规划和办法,安排防尘工程筹划。3.安全副矿长对防尘办法、工程贯彻实行负监督责任。4.矿
2、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防尘工作直接负责。5.通防科对矿井粉尘防治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制定年度综合防尘办法,按规定对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对生产单位正常使用综合防尘设施进行寻常检查,并做好与综合防尘有关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通风质量检查和综合防尘达标检查,负责综合防尘工作安全评估,做到经常进一步现场检查并贯彻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隐患和问题。 6.生产技术科负责完善综合防尘分支系统,督促区队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各项办法,在质量达标活动中保证达到所规定综合防尘原则,并对此负责。对发现综合防尘隐患负有督促采、掘区队及时整治责任。 7.安检科检查督促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安全办法实行及综合防尘存在安全隐患问
3、题整治。 8.供应科应依照综合防尘工作需要,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所需材料和仪器。 9.机运科负责完善综合防尘主系统,督促井下重要防尘管路安装、维护工作,保证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完好,不产生机电引爆火源,对全矿机电维护工执行瓦斯煤尘管理制度负责。 10.人力资源科负责按规定配足合格矿井综合防尘人员,负责全员综合防尘培训及特种人员定期综合防尘培训发证工作。 11.机电运送和采掘区队负责保护好本责任区内防尘设施,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负责保护好本责任区域防尘管路和设施,认真实行规程规定防尘办法,保证责任区内不发生煤尘堆积和飞扬。 12.通风区和采掘区队加强火工品放炮管理,坚持按章放炮,杜绝因放炮而引起瓦斯煤尘
4、事故。 1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通风区对矿井综合防尘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和井下防尘工作负责,保证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到位,对采掘工作面防尘办法执行状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分析、研究和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问题;负责现场综合防尘设施完好和使用状况检查,并定期组织对矿井重要回风道巡视检查及维护工作;协助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综合防尘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收集整顿基本资料,做好与综合防尘关于资料归档工作;合理调配各用风点风量,每旬进行一次测风并记录,积极推广使用综合防尘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依照规程规定,准时按规做好矿井测尘、测风工作。 三、综合防尘办法 (一)采煤工作面防尘办法及规定 1.采
5、煤工作面上顺槽第一道水幕距工作面切眼距离20-50米,并在上顺槽水幕处设立门式捕尘网;上顺槽第二道水幕距回风口10-30米。 2.机采或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掘进机必要配备有效内外喷雾,无喷雾装置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不大于2 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不大于4MPa,若无内喷雾或内喷雾效果较差,必要使用外喷雾装置,其压力不得不大于8MPa。掘进机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不大于3 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不大于1.5 MPa,若无内喷雾或内喷雾效果较差,必要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3.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放煤口,必要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4.回采工作面采煤
6、机内、外喷雾及负压喷雾雾化限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要正常使用;移架喷雾及放顶自动同步喷雾必要正常使用,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坚持正常使用。 5.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煤壁注水防尘办法,工作面注水必要有注水单,注水单内容涉及(注水日期、班次,注水孔孔径、深度、位置、注水时间、注水量)。 (二)煤巷掘进工作面防尘办法及规定 1.所有掘进工作面必要安设两道封闭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米,并在水幕处设立门式捕尘网;第二道距回风口不超过30米; 2.煤巷掘进U型棚巷道使用弧形喷雾,喷雾两头距巷帮不不不大于0.1m,喷雾管上每0.50.8m安装一种单眼喷头,喷头迎着回风流方向(与巷道中心呈45
7、夹角),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保证启动喷雾时喷雾管牢固不能摆动,且喷雾所在平面与巷道中线垂直,不能吊斜 3.转载喷雾采用双喷头,固定安设在转载点正前方约200300位置,距离转载点高度过300500为宜,喷头倾斜方向对准煤流线。 4.转载喷雾使用单喷头采用吊挂式,用铁丝固定后,喷雾水管及喷头必要做到不能摆动;相对固定转载喷雾采用地面焊制好转载喷雾装置,用螺栓固定在转载滚筒一侧距离转载点高度为300500为宜,且将喷头要正对煤流线。 5.当巷道施工100m后,在距第一回风汇合口向迎头方向30m范畴内设一道净化风流喷雾,要封闭巷道全断面,且能正常使用。 6.综掘机必要有内、外喷雾装置,雾化
8、限度要好,水压足且能覆盖整个滚筒。掘进机割煤或煤电钻打眼时必要启动喷雾装置,并保证灭尘效果。 7.煤巷掘进时,施工单位负责从局扇处到迎头段巷道每圆班全断面至少洒水灭尘一次。洒水时必要将风筒上及各种管线上浮尘冲刷干净,开关、电缆接线盒等有特殊规定除外。 (三)岩巷掘进工作面防尘办法及规定 1.岩巷掘进巷道使用弧形喷雾,必要用卡子固定于巷道顶部,喷雾两头距巷帮不不不大于0.1m,喷雾管上每0.50.8m安装一种单眼喷头,喷头迎着风流方向(与巷道中线呈45夹角),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要牢固不能摆动。 2.岩巷安设二道净化喷雾装置,第一道喷雾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同步必要保证喷雾好、敏捷可
9、靠。每道喷雾均要封闭巷道全断面,且能正常使用,在打眼、拌料、喷浆、装岩时必要打开且正常使用。 3.当岩石巷道施工100m后,在距第一回风汇合口向迎头方向30m范畴内设一道净化风流喷雾,要封闭巷道全断面,且能正常使用。 4.岩石巷道放炮掘进时,炮前、炮后,放炮地点20m范畴内必要进行全巷道全断面洒水灭尘,冲刷巷帮。 5.岩石巷道掘进时耙矸机耙矸时迎头20m范畴内必要进行全断面全巷道洒水灭尘。 6.岩石巷道掘进时,施工单位负责从局扇处到迎头段巷道每圆班全断面至少洒水灭尘一次。洒水时必要将风筒上及各种管线上浮尘冲刷干净,电缆、开关、接线盒等有特殊规定除外。(四)设施管理 1.隔爆设施由通风区负责安装
10、;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初次安装好后移送施工单位维护,按规定需要移隔爆设施时由通风区指引施工单位施工。 2.辅助隔爆水棚安设原则:第一排集中式隔爆水棚安设位置应距掘面保持60m200m,水量不不大于200Lm2,水棚间距1.2m3.0m,棚区长度不不大于20m,水棚距离顶梁不得不大于100mm,水袋或水槽底部距巷道底或轨面不不大于1.8m,挂钩角度605度,挂钩位置要对正,方向要相向布置。 3.隔爆设施设立地点及规定: (1)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面积计算:重要隔爆棚不得不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得不大于200L/m2; (2)重要隔爆水棚棚区
11、长度不不大于30m,辅助隔爆水棚棚区长度不不大于20m; (3)采掘工作面首排隔爆水棚距工作面煤壁距离必要保持在60-200m范畴内,应设多组辅助隔爆水棚,每组距离不不不大于200m; (4)隔爆水棚排间距为1.2-3m,同一排水棚内两个水袋之间间隙不得不不大于1.2m; (5)悬挂隔爆水袋挂钩,其角度为605度,每对挂钩方向必要相向布置; (6)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钩上,挂钩也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架上,均不得捆扎或焊死。水袋距离巷道顶部及两帮间距不得不大于100mm,距离轨道道面不不大于1.8米,每处水袋高度应保持一致,安装水袋处巷道需改棚时,其断面应与先后20米长度巷道保持一致; (7)隔
12、爆设施应设立在直巷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距离不得不大于50米,与风门距离不得不大于25m。 (8)隔爆设施维护。通风区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水棚水袋数量、吊挂、水量状况,及时进行补水、更换水袋、维护或挪移隔爆设施,并有记录可查。 4.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对工作面及所有运煤系统转载点安装完善喷雾设施,并要保持正常使用。做到敏捷可靠、雾化好。 5.掘进工作面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工作面喷雾设施(涉及综掘机内、外喷雾)安装、挪移和维护管理。 6.煤仓下口净化喷雾由机运队负责安装、管理、使用和维护。 7.各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风流净化喷雾由采面安装队在进行工作面安装时按原则一并安装,达到安装原则后方
13、可与采煤队办理交接手续,由采煤队负责管理、使用、维护、挪移。 8.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净化喷雾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管理、使用、维护、挪移。 9.胶带运送大巷风流净化喷雾由机运队负责安装、管理、使用、维护。 10.轨道大巷净化喷雾由运送区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 11.防尘喷雾设施安装工作划分规定: (1)轨道大巷由运送区负责安装及管理。 (2)胶带运送大巷由机运队负责安装。 (3)各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由备采面安装队在工作面安装时一并按原则负责安装完毕后移送采煤队。 (4)煤(岩)掘进巷道由该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12.防尘供水系统管网布设,必要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进风运送巷、采区
14、回风巷、煤岩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煤仓上下口、流煤眼上下口、各转载点、煤巷横川、巷道维修、回棚处以及需要通风其他辅助巷道均要敷设防尘管路。皮带运送巷每50m设一种三通闸阀,其他巷道每100m设一种三通闸阀。 (2)主、干管直径不不大于100mm,支管直径不不大于40mm。主、干管为向各种分支供水集中供水管路,支管为向一种用水地点供水供水管路。主、干供水管路中每一采区、每一区段分支处必要设分总开关闸阀。 (3)各供水地点必要有充分供水水源,保证在正常生产用水状态下,各用水地点水量不不大于6L/min、水压不不大于0.4MPa,回采工作面顺槽口处支管和掘进工作面巷口处支管必要安装水压表。
15、 (4)规范防尘管路安装。管路离底板不不大于300mm,跨巷道所架管桥必要为同管径钢管,禁止用异径钢管或软管代替。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两巷所接钢管距工作面不不不大于20m,别的某些要用直径不不大于25mm软管接至工作面。 (5)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在拆除供水管路时,下顺槽水管末端水拨三通阀、上顺槽水管末端水拔哨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m。 (6)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采煤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 (7)巷道修护、回棚施工作业地点,必要安装齐供水管路后,方可施工。(8)所有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供水管路,各施工生产单位要按规定加强供水管路、三通阀门检查与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保证所有
16、施工地点供水管路有足够水量、水压。(五) 冲尘工作划分 1.轨道大巷及井底车场、联系巷,由责任单位每圆班冲刷一次。 2.所有采掘回风巷由责任单位每圆班冲刷一次。 3.胶带运送大巷由机运队负责每圆班冲刷一次。 4.采煤工作面上顺槽、下顺槽及出煤系统由采煤队负责,每圆班全面冲刷一次。 5.掘进工作面进料、出煤系统由掘进施工单位每圆班对其进料路线、掘进巷道、出煤(矸)系统巷道以及其回风联系巷全面冲刷一次。 6.巷修、回棚施工巷道,施工单位每圆班要冲刷一次。 7.施工单位对各转载点及煤仓先后20m范畴内巷道每班要清除一次煤尘。(六)其她办法和规定 1.采掘头面,防尘喷雾牌板随着喷雾移动而移动,且必要固
17、定在喷雾上风侧5m范畴内。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为1.5m。 2.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无水禁止施工。 3.所有采煤工作面必要采用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办法,坚持不注不采。施工单位要编制注水钻孔设计,依照煤层特性选取长短钻孔注水或采用高、中压注水技术,对于煤体自然水分不不大于4%,煤层很松软,破碎且打眼易塌孔,难于成孔煤层,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不进行煤层注水,但必要积极采用其他降尘办法。 4.掘进工作面必要采用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喷雾、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办法。如遇特殊状况岩巷及施工抽放钻孔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
18、采用干式钻眼,但必要采用捕尘办法,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5.打地质超前钻探孔和抽放钻孔时孔口设喷雾,下风侧5m处设水幕,水幕可以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在水幕处设立门式捕尘网。 6.通风区每月要制定冲尘循环图表,所有巷道按规定冲尘,无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煤尘堆积现象。矿井重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采掘工作面等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冲尘要有记录可查。 7.重要运送大巷每年刷白1次,要有记录可查。 8.抽放钻孔施工现场每次钻孔施工结束,必要及时清理煤粉,并对下风侧100m范畴内巷道进行冲洗,杜绝煤尘堆积现象。 9.通风区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
19、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10.矿井两翼、采区石门、相邻采区之间、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要按规定设立隔爆设施。 11.个体防护规定: (1)加强个体防护,提高防尘意识,所有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从事巷修工作人员下井必要配备防尘口罩,并坚持正常使用。 (2)供应科必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台帐,定期发放防尘口罩。 12.综合防尘资料管理: (1)生产矿井每延深一种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实验工作,煤尘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 (2)通风区必要绘制规范完善防尘供水系统图,可以真实反映出矿井供水系统现状,并定期更新。 (3)防尘系统图中应标注供水源、
20、储水量、管路管径、三通阀门、水幕、喷雾、隔爆水棚等,每月填绘一次。 (4)建立防尘管理台帐,涉及防尘设施、仪器仪表、煤层注水台帐。 (5)建立各种防尘记录,涉及巷道冲洗、刷白、煤层注水、等记录。 13.粉尘测定制度: (1)对井下每个测尘点每月测定二次,测定内容涉及“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尘地点涉及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重要皮带运送巷,粉尘测定成果每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她工作面或作业场合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持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要测定一次。 14.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程设计、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所有防尘设计和防尘办法必要有通风、安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按设计验收,凡不符合规定一律不准投产。 15.井下进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必要按规定设立封闭全断面水幕。 17.串联通风时,串联风流下风侧必要安设能封闭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被串工作面进风处应安设能封闭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