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玉龙苑居住小区12#楼,在南阳市独山大道和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由南阳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建设单位为南阳市长安房地产开发,监理单位为中机十院监理企业,总建筑面积为20210.3m2,建筑总高度49.5米,共十五层,层高3.0米,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工程合理使用所限为50年,本工程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二、安装场地要求1、本工程自升式门架累计安装2台,分别在M轴外侧轴,轴间左右各设置物料提升机一台。2、安装场地要平整。然后根据安装基础图开挖基础坑,坑底扎实,采有C15混凝土浇筑。3、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应1.5mm。4、立柱安装好后,应在两
2、个方向上作垂直度检验,倾斜度应确保在1/1000以内,若达不到,应在底架下垫调整片,直到符合要求。三、安装步骤1、安装底架、压重梁,调整水平后紧固地脚螺栓上螺母。2、放置自升平台就位,使套架中心线和立架中心线重合。3、将扒杆插入自升平台扒杆套筒内,用扒杆提升基础节安放于底架上,用M20螺栓和底架连接。检验并校正垂直度至许可偏差范围内(1l 000)。4、将提升滑轮架置于立架顶部卡稳,利用手动卷扬机提升自升平台,直到台面和立柱顶而平齐,取下提升滑轮置于平台上。 5、利用扒杆提升第一组标准节,并用M20螺栓和基础节连接。 6、反复步骤4提升平台。 7、安装基础节两侧撑杆,紧固以上各联结螺栓,检验立
3、柱垂直度,并调整至符合要求。 8、安装卷扬机于适宜位置。 9、把吊篮置于门架中心,安装好吊篮上部偏心轮轴及轴架,下部两根支承钢管和两侧八个滚轮。并按图一所表示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好联动安全装置并检验是否安全可靠。此时门架就基础安装好了,以下便是怎样实现自升。10、将第二组标准节送入吊篮,起升吊篮,慢慢达成极限高度,然后利用扒杆提升第二组标准节,并安放于第一组标准节顶部,M20螺栓锁紧。11、开动卷扬机,把吊篮落至地面,如步骤4吊起自升平台。此时应松开卷扬机刹车,使钢丝处于松驰状态,以降低自升平台上升阻力。12、按步骤10、11方法继续升高门架到要求第一次使用高度,并在对应高度上安装好可调支撑架
4、,并经过数次试运行后便可投入使用。13、当门架架设高度超出12M时,就在9M处设置第一道附着,作法为:用两根483.5钢管和门架架体可靠联结,钢管另一端经过预埋于墙体内套管伸进墙内,内外用钢管固定于墙体上。应改为每间隔3M设一道附着。四、安装中技术要求1、立柱兼作导轨架,是吊篮升降滚动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阶差应小于0.5mm,安装时间应注意调整。2、立柱整体高度垂直度偏差应1/1000H。3、各连接螺栓必需加弹簧垫圈和平垫圈,并定时检验是否松动,确保紧固可靠。4、安装人员就熟练掌握本机使用原理,高空作业必需系安全带。门架和立柱周围2M内严禁站人。5、四级风以上严禁安装作业。6、安装时吊篮严禁载
5、人升降。五、操作使用注意事项:1、卷扬机操作者应对卷扬机性能熟悉,熟练掌握吊篮升降,操作时精力集中,反应快速,达成缓慢平齐上料平台和缓慢落地要求,卷扬机出现故障立即拉闸断电。2、使用吊篮前必需检验各连接件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是否断股,升降是否灵活。3、交接班应交待运行情况,发觉故障应停机修理,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4、新装或停机数天后重新使用应优异行空载运行检验方可使用。5、严禁超载、偏载运行。严禁载人运行。部分超长物需打开吊篮门时,必需减载30%慢行。通常情况下必需关好吊篮门运行。6、风力六级以上严禁运行。7、严禁非操作人员开启卷扬机。8、下班应放下吊篮,严禁吊篮停止在可调支承架上。9、下班时
6、拉闸断电,锁好电源箱,预防其它人员开启卷扬机。六、拆架:1、拆架基础上和安装相反,先拆除可调支承架。2、放下吊篮,再落自升平台,立即手机卷扬机提升滑轮置于标准节顶部卡牢,先稍向上提起平台。拉动自翻卡板尾部使卡板倾斜让开立柱,插好挡销,反摇手动卷扬机使平台下移一标准节。3、用平台上扒杆,将上一标准节吊好,拆下螺栓,慢慢落下标准节放入已上升吊篮内运至地面卸下。再按步骤2拆除下一节标准节,如此反复,将标准节一组组拆除。4、附着钢管必需随立架拆除逐节拆除,绝不许可把全部附着钢管同时拆除,以防拆架时晃动。5、拆到只有两节立柱时,即开始拆吊篮、卷扬机、撑杆,放下平台,拆除基础节、地梁、底架。七、维护、保养、运输:1、卷扬机、起升滑轮轴承使用中要常常架注润滑油。卷扬机按使用说明书保养,滑轮轴承加注ZG-2钙基润滑油。2、通常情况下每个月或暴风雨后,对门架升降机基础底架、撑杆、立柱、紧固件及钢丝绳磨损等进行全方面检验,发理问题立即维修更换。3、工程结束拆卸后,要全方面清理、除锈、涂漆。电动、手动卷扬机进行维修保养。4、储存、转场运输,严禁杂乱堆放、碰撞、挤压。搬运时捆扎牢靠。运输存放时宜加遮盖物,预防生锈。玉 龙 苑 居 住 小 区 12 楼物 料 提 升 机 方 案编 制:审 核:审 批:河 南 四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玉 龙 苑 项 目 部二OO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