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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的电价政策综合体系.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022683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5.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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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连续发展电价政策体系研究 摘 要:多年来,中国已出台电价政策存在一定缺点,而且也不能有效覆盖改变了(厂、网分开)电力行业。销售电价总水平监管还未实施任何规范性方法,仍处于“相机抉择”状态,调整不立即、不到位,电价结构不合理,“交叉补助”愈加严重。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中国电价政策体系对策提议。 关键词:电价结构;电价政策体系;改革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生产和消费行为基础依据。要实现节能、环境保护电力可连续发展目标,首先必需有和之相适应电价政策。本文将以改变了电力行业结构为基础,以推进经济和社会可连续发展为目标,对中国电价政策作系统性思索。 一、基于可连续发展电价政策检讨 (一)相关“煤、电价格联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相关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意见通知》要求:当6个月内电煤出矿价改变超出5%后,在电力企业消化30%煤价上涨原因基础上,火电上网价随之调整。居民电价上调须开听证会。因为煤、电价格联动制度要求居民电价上调须开听证会,协调难度和时滞增加,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知难而退”,造成居民电价不能立即调整。所以,已实施5次电价格联动,均未能充足地反应电力燃料成本改变,消费者不能充足地感知中国一次能源稀缺程度,尤其是居民用电相对价格水平越来越低,交叉补助加剧,电价对节能作用未能充足发挥。 (二)相关上网电价结构 中国现在电力行业结构已非“纵向一体化”,发电行业基础上形成了竞争性市场结构,电网企业则输配售合一。而现在上网电价结构并没有对应系统安排,总体上以基于经营期成本回收方法单一电量制为主,不能适应改变了电力行业结构。已实施上网侧峰谷电价并没有促进合理上网电价结构形成。 (三)相关销售电价 1、销售电价总水平调整不立即、不到位。因为销售电价总水平监管现在还未实施任何规范性方法,加之对电网企业成本信息缺乏了解,销售电价总水平调整仍处于“相机抉择”状态,尤其是下六个月以来中国通胀问题再度抬头,销售电价总水平调整不立即、不到位问题愈加突出;2、电价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居民电价水平过低,“交叉补助”愈加严重。居民用电设备电压等级低,且多在高峰时段使用,所以不仅电力输送成本最高,所消耗发电成本也比其它用户高。 二、完善中国电价政策体系提议 (一)相关“煤、电价格联动”改善 1、“煤、电联动”应以对电力成本做可控和不可控划分为基础。在未引入竞争性电力市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也有电价和燃料价格联动制度。但这一制度是以对电力成本可控和不可控区分为基础。燃料价格大幅改变不仅对电力企业而言属不可抗力原因,也直接反应出化石能源稀缺情况,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应让消费者立即感知化石能源稀缺程度改变。 2、“煤、电联动”中居民电价调整程序应简化。根据现行“煤电、价格联动”要求,终端售价中居民电价“联动”须举行听证会。受程序限制,加之制度本身设计上缺点,中国听证会大全部花费不菲,且社会评价不高,令部分地方望而生畏。以至于不是时滞过长,就是价格难以到位,总而言之,在实践中较难实施。 (二)相关调整性能好水电及抽水蓄能电价改革 物品效用和社会属性是其生产、交换、分配等各项制度和政策确立物质基础。相关发电侧电力产品分类,以往划分很不明确,常以电能“质量”高低统称之,更谈不上社会属性区分。其实,厂、网分开后,对电力用户和系统运行机构而言,发电商均是独立商品提供者,而非纵向“一体化”时期内部车间,不一样类型机组在系统中不一样作用,肯定转化为不一样类型产品,如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区分、基荷电和峰荷电区分等。 (三)相关统一核电价格形成机制确实立 “主动发展核电”已确定为中国能源战略一部分。因为核电碳排放靠近于零,在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中国这种以煤电为主国家“主动发展核电”,不仅对中国可连续发展,而且对全球生态环境改善全部是必需。但现在中国核电价格仍处于“事后定价”、“一厂一价”、定、调价方法不确定状态,政策至今还未成型,不利于实现“主动发展核电”战略目标。尽管市场竞争对核电影响仍难正确预料,在先行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核电还是在部分政策配合下进入了电力市场。中国政府《电价改革方案》也明确了核电参与市场竞争改革方向。 (四)相关终端销售电价调整规范化 1、应正确了解电价监管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电价监管目标是平衡电力买卖双方利益关系及电力资源配置优化,属局部均衡问题,和宏观经济稳定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自上世纪80年代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电价调整不再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电价调整首先是电力买卖双方利益关系调整。 2、上网电价改革和终端售电步骤电价改革必需整体设计、同时推进。在中国电价市场化改革计划中,时间次序是上网电价先改,终端售电步骤电价后改。但这种安排,二者之间极难协调。东北、华东两个电力市场试点所以失败,最根本原因是售电侧价格体制僵化,不仅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而且总水平竟然不能和上网侧电价改变趋势相衔接,结果是两步骤改革全部无法推进。 3、建立和上网电价联动终端售电价格即时调整制度。在传统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条件下,电力企业可对发电统一计划,统一调度,所以能够、也必需对电力总成本负责。但中国现在实施电力产业组织形式是厂、网分开,厂和网成本结构和影响原因各不相同,电网企业不应该、也没有能力对发电企业成本负责。所以,相关将发电企业成本做可控和不可控划分思想,对终端销售电价调整机制设计也是适用。 4、实施基于电力输配售成本定时调整。(1)电力输配售价格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分立;(2)按现代化监管准则核定电力输配售价格。现代化监管基础准则,就是平衡电网企业和其用户利益关系,实现电力输配售资源合理配置。 5、逐步建立电价和物价指数挂钩制度。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践证实,“cpi-x”确实是一个优异价格调整机制,它有利于被管制电力企业财务适时平衡,降低了政府行政开支,更关键是,可激励企业主动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从而真正发明出企业和消费者共赢局面,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在中国,电力输配售价格独立并按现代化监管准则定时核定后,也可考虑逐步和物价指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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