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有限公司员工星级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一)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员工成长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员工奋发上进、勇争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热情,特制本办法(二) 本办法将全体员工根据工作表现,通过考评共分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不同星级分别享受不同福利待遇标准。(三) 本办法适用于xx所有员工。但未纳入正式员工序列管理的临时人员及辅助人员暂不参加星级评定。第二条 星级员工评定(一) 各公司成立由总经办(总裁办)成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员工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体员工星级认定工作。(二) 人力资源部门为具体组织部门,负责员工星级评定相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及存
2、档,落实星级员工相关待遇。(三) 基层员工星级评定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成初级评审小组,依不同类别星级员工评定标准和基层员工通用标准(见附件)进行初评,填写星级员工评审表(格式见附件),连同评审相关记录资料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报公司星级员工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四) 中层管理人员(相对于各单位而言)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星级员工评定标准和月度考核结果(见附件),结合主管领导意见,形成初评意见,会同评审表格及相关评审资料报公司星级员工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五) 公司副总经理由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相关资料,人力资源主管副总提出初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六) 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公司副
3、总裁级高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报总裁审批。(七) 总裁星级评定由董事会评定,董事长审批。(八) 星级员工每季度评定一次,按照“星级通用标准”和“岗位标准”评分,根据得分区域核定星级,具体对应标准如下:序号得分星级备注198分i五星级290分i98分四星级380分i90分三星级470分i80分二星级560分i70分一星级6i60分无(九) 星级员工评定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公示一周,接受相关投诉,并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给出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报公司星级员工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评定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诉的及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执行相关待遇。投诉事实被认定的,依据星级员工评定标
4、准,人力资源部门对投诉人相关信息负保密责任。第三条 星级待遇(一) 员工薪酬与星级挂钩,具体标准见公司薪酬方案。(二) 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五星级的员工,除享受对应职等星级工资外,同时享有以下待遇:(1) 从评定当月起上调一级职等工资,期限为一个星级评定周期。下次评定未能保持五星级的,调回原职等待遇,继续保持的,继续享受。职务晋升的亦按上一级职等标准待遇执行;(2) 公司根据员工级别及专业选派到不同知名高校及培训机构学习;(3) 在管理岗位出现需求时优先提拔任用;(4) 符合公司规定级别条件的,自然获得项目投资人资格,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孵化园项目投资,享有收益;(5) 公司另行规定的其他待遇。第四条 惩处管理(一) 未达到星级规定标准的,不予星级认定,不享受薪酬体系中职等星级工资待遇,只发放基础工资。连续两次未被评为星级员工的,列为淘汰对象,做调岗位或辞退处理。(二) 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惩处的,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渎职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取消星级评定资格,不享受星级评定相关待遇。第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拟定并完善。第六条 附件附件1:星级评定实施办法附件2:基层管理人员星级评定表格附件3:高层管理人员星级评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