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科学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试 行)为加强学院教师对本科教学的重视和投入,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1. 我院所有专任教师(院士、学者、国家杰出青年除外)。2. 新入职教师在第一个聘期的考核标准按其与学校、学院所签合同执行,之后的考核按本办法执行。3. 在聘期内出国教师的工作量考核参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二、考核标准1. 我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标准为60学时/年。2. 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量。其中,津贴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具体金额,记入教师个人工资的业绩津贴内;考
2、核工作量只作为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时使用。三、考核实施1.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任期最后一年的年末进行。2.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评职和晋级。3. 聘期未满时的年度考核不达标者,学院将给予提醒,但聘期考核时的年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仍未达标者,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4.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如高职低聘、岗位津贴降级等)进行处理。四、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项目,由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参照本办法酌情执行。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生命科学学院2011年12月1日附件: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附:本科教学
3、工作量核算标准教学工作量分为津贴工作量和考核工作量两类。一、津贴工作量核算标准1. 理论课:学时数=课程学分数20周2. 基础实验课(必修):75学时(按4组,10次标准实验核算)3. 基础实验课(选修):按实际选课人数折算4. 实验技术课:54学时(按2组,12次标准实验核算)5. 野外实习专业教师:4学时实习天数6. 野外实习管理教师:1学时实习天数7. 生物技术专业实践课:120学时8. 师范专业教育实习:80学时9. 师范专业教育见习:8学时10. 师范专业教学模拟:15学时11. 毕业论文:12学时/生12. 毕业论文答辩:0.4学时/生13. 教师助课(理论课):15学时14. 教
4、师助课(实验课):10学时15. 学校通识教育课程:40学时16. 城环院植物学实验:27学时(按2组,6次标准实验核算)17. 城环院动物学实验:27学时(按2组,6次标准实验核算)18. 城环院微生物学实验:22.5学时(按2组,5次标准实验核算)19. 现代生物学进展:4学时/每次20. 硕士生专业基础课(现代生物学进展,生物统计学,生物学实验技术,分子生物学):各40学时21. 考试方法改革及其他教学改革:按实际执行情况核算为津贴工作量或考核工作量二、考核工作量核算标准(一)教学管理1. 院长:50学时2. 副院长:40学时3. 教务委员会委员:30学时4. 教授委员会委员:20学时注:以上学时不累加,取最高项的工作量计入考核。(二)其他1. 师范专业教育实习:20学时2. 野外实习管理教师:3学时实习天数3. 教师助课(理论课):15学时4. 教师助课(实验课):10学时5.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及出版教材等:学时数=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金额/506. 其他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