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
(试 行)
为加强学院教师对本科教学的重视和投入,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 我院所有专任教师(院士、学者、国家杰出青年除外)。
2. 新入职教师在第一个聘期的考核标准按其与学校、学院所签合同执行,之后的考核按本办法执行。
3. 在聘期内出国教师的工作量考核参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标准
1. 我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标准为60学时/年。
2. 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量。其中,津贴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具体金额,记入教师个人工资的业绩津贴内;考核工作量只作为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时使用。
三、考核实施
1.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任期最后一年的年末进行。
2.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评职和晋级。
3. 聘期未满时的年度考核不达标者,学院将给予提醒,但聘期考核时的年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仍未达标者,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
4.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如高职低聘、岗位津贴降级等)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项目,由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参照本办法酌情执行。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本科教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11年12月1日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附: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教学工作量分为津贴工作量和考核工作量两类。
一、津贴工作量核算标准
1. 理论课:学时数=课程学分数×20周
2. 基础实验课(必修):75学时(按4组,10次标准实验核算)
3. 基础实验课(选修):按实际选课人数折算
4. 实验技术课:54学时(按2组,12次标准实验核算)
5. 野外实习专业教师:4学时×实习天数
6. 野外实习管理教师:1学时×实习天数
7. 生物技术专业实践课:120学时
8. 师范专业教育实习:80学时
9. 师范专业教育见习:8学时
10. 师范专业教学模拟:15学时
11. 毕业论文:12学时/生
12. 毕业论文答辩:0.4学时/生
13. 教师助课(理论课):15学时
14. 教师助课(实验课):10学时
15. 学校通识教育课程:40学时
16. 城环院植物学实验:27学时(按2组,6次标准实验核算)
17. 城环院动物学实验:27学时(按2组,6次标准实验核算)
18. 城环院微生物学实验:22.5学时(按2组,5次标准实验核算)
19. 现代生物学进展:4学时/每次
20. 硕士生专业基础课(现代生物学进展,生物统计学,生物学实验技术,分子生物学):各40学时
21. 考试方法改革及其他教学改革:按实际执行情况核算为津贴工作量或考核工作量
二、考核工作量核算标准
(一)教学管理
1. 院长:50学时
2. 副院长:40学时
3. 教务委员会委员:30学时
4. 教授委员会委员:20学时
注:以上学时不累加,取最高项的工作量计入考核。
(二)其他
1. 师范专业教育实习:20学时
2. 野外实习管理教师:3学时×实习天数
3. 教师助课(理论课):15学时
4. 教师助课(实验课):10学时
5.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及出版教材等:学时数=《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金额/50
6. 其他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量核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