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YJEJ/金鼎/07/04
金鼎商贸区C地块工程
安全施工方案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企业
二O O七年七月
金鼎商贸区C地块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二企业金鼎项目经理部
日 期:二O O七年七月
目 录
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 1
3. 安全管理目标 2
4. 专题安全管理 11
5. 工程安全控制 15
6.成品保护 36
7.文明施工 39
8.消防方法 41
9.现场保卫制度 43
10.塔吊吊运施工方法 44
1. 编制依据
序号
名 称
编号
1
金鼎商贸区C地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
中国建筑法
主席令1997第91号
3
中国安全生产法
4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市政府84号令
5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措施
第143号令
6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DBJ01-72-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
9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
10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JGJ59-99
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
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14
中建一局集团《建筑安全法规及文件汇编》
15
中建一局集团《安全管理手册》
16
中建一局集团《文明施工管理手册》
17
中建一局集团《季节性建筑施工管理手册》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地处阜石路和杨庄东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53815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7355 m2,地上建筑面积106460 m2。建筑物地下三层(联体),地上部分为商业综合楼,由四栋高层楼群组成,A栋为十五层酒店,B栋为十五层写字楼,C、D栋为九层办公楼,并以整体五层裙房联成一体,地下为三层,由人防、车库、超市及多种设备用房组成。A、B栋檐口高度为 59.9m,C、D栋檐口高度为38.9m,五层裙房檐口高度为24.6m。
3. 安全管理目标
3.1安全目标
3.1.1无死亡事故;
3.1.2无重伤事故;
3.1.3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
3.1.4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
3.1.5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污水、扬尘、噪声);
3.1.6各类火灾发生率为零;
3.1.7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及影响较大突发事件发生频率为零,使用刑事违法犯罪人员数为零;
3.1.8不发生急性中毒事件;
3.1.9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通常交通事故发生率不超出车辆数百分之一;
3.1.10确保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3.2安全管理方法
3.2.1全员深入学习相关建设法律、法规,立即掌握文件精神,高效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生产。
3.2.2加强每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环境保护意识,学习掌握北京市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加大环境保护管理力度。
3.2.3每个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需编制对应安全技术方法,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推行签字手续。
3.2.4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主动抓好职员入场三级教育、考试、办证、登记工作,做好影像及文字统计。使施工现场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2.5把消防法及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列入安全教育中,并落实到人。
3.2.6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进行责任制情况考评工作。
3.2.7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换证,使持证上岗率达成100%。
3.2.8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现场巡查,消除现场火灾隐患。
3.2.9各项工序作业面,必需防护到位,给职员发明一个安全、稳定作业环境。
3.2.10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系统,临电系统必需符合局集团安全要求。3.3 安全生产确保体系及组织机构
3.3.1安全生产确保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安全总监 现场经理
区域工长
分包单位
(含企业内部专业分企业)
3.3.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负全方面领导责任。
3.3.2.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立即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目前安全生产指示和会议精神。
3.3.2.3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3.2.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组织确保体系,领导其有效运行。
3.3.2.5定时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和分析目前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及安全管理中难点,组织制订有效防范方法给予控制,并对存在隐患采取强制方法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3.2.6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计划并负责确保落实到位。
3.3.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3.3.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3.3.3.2落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实施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3.3.3领导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订、审核安全技术方法,确保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检验、监督、落实其实施情况。
3.3.3.4主持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制订对应技术方法,并监督实施实施,立即处理实施中出现问题。
3.3.3.5项目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要有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方法,要对上岗工人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使其了解新技术、新工艺安全操作要求,增强安全意识。
3.3.3.6主持多种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验收工作。
3.3.3.7参与项目经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检验,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给予消除。
3.3.3.8主持编制及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3.3.3.9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主持编制预防这类问题反复发生安全技术方法。
3.3.4 实施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3.4.1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帮助项目经理落实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3.4.2认真实施国家、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
3.3.4.3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整改落实情况及设备、设施验收实施。
3.3.4.4定时组织项目安全大检验,对查出安全隐患定方法、定人员,限期整改完成;组织专业工程师认真落实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要求安全技术方法及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方法。
3.3.4.5定时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就目前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方法责成相关人员整改。
3.3.4.6依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管理点,支持领导安全部门管理工作,明确分包单位安全责任,制订分包单位安全考评指标。
3.3.4.7帮助项目经理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5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3.5.1工长是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3.5.2认真落实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所要求安全技术确保方法。
3.3.5.3认真实施安全技术方法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工程情况向分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方法、交底要求实施情况常常检验,随时纠正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3.5.4定时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验(专业工长、安全总监、分包单位责任人、分包工长、分包安全员参与),对发觉或存在安全隐患要责令分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3.3.5.5负责组织本区域专业工长、分包单位技术责任人、工长对区域内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关键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3.3.5.6对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无证上岗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3.3.5.7负责所辖区内全部施工人员周一安全教育并检验分包单位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对特殊部位施工人员要进行操作程序、注意事项、方法等特殊交底。
3.3.5.8负责组织编制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
3.3.6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3.3.6.1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推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验和管理职责。
3.3.6.2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进项目安全组织确保体系运行。
3.3.6.3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和落实情况进行检验并具体指导,立即发觉微弱步骤或失控部位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指令),并跟踪复查。
3.3.6.4组织分包单位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和检验工作。
3.3.6.5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方法,必需时可采取局部停产很方法。
3.3.6.6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促进项目实现安全管理达标。
3.3.6.7参与项目组织定时安全大检验,并督促工长、分包单位对查出隐患准期整改。
3.3.6.8每七天召开安全例会。
3.3.6.9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讲评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3.3.6.10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3.3.6.11组织进场分包队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办理和发放操作人员上岗证。
3.3.6.12检验并督促分包单位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活动。
3.3.6.13每个月底要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及下月安全管理点,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和企业安全监督部。
3.3.7 专业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工长是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3.7.1组织所管辖分包单位认真落实实施上级相关安全要求、指令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全技术确保方法。
3.3.7.2对分包单位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验。
3.3.7.3立即发觉并阻止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等行为,必需时可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经济处罚。
3.3.7.4参与项目或本区域工长组织安全大检验活动,对发觉隐患按整改通知要求时间督促分包单位整改完成。
3.3.7.5检验分包单位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活动是否认真进行。
3.3.7.6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3.3.7.7深入现场,加强对微弱步骤监控,把好安全生产关口。
3.3.7.8对分包单位工人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具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现场监督和检验。
3.3.8消防保卫人员责任制
3.3.8.1落实实施消防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技术方法,依据当地政策相关要求,制订本项目标保卫、消防管理要求。
3.3.8.2对新入场职员进行消防保卫防火宣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8.3指导分包商完善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制订落实管理方法。
3.3.8.4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出入人员、材料等登记工作。
3.3.8.5建立防火组织,制订灭火演练,天天坚持现场巡视,阻止违章,消除隐患。
3.3.9分包单位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3.9.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方面责任,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3.3.9.2对所辖区域内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完好负直接责任。
3.3.9.3对所辖工人施工安全负直接指挥责任。
3.3.9.4负责组织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落实《金鼎商贸区安全施工方案》相关方法。
3.3.10分包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0.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3.3.10.2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3.10.3负责搜集、整理、上报所辖区域内安全信息。
3.3.10.4负责搜集审查分包工长安全技术交底。
3.3.10.5负责搜集整理本单位安全内业资料。
3.3.10.6负责监督检验所辖工人安全生产情况。
3.3.10.7负责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3.10.8负责事故后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3.3.10.9负责调查、处理、上报本单位轻伤事故。
3.3.10.10负责编制本单位《阶段性安全计划》。
3.3.11 分包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1.1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3.11.2必需推行工长安全生产责任。
3.3.11.3负责对所辖班组做具体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3.3.11.4负责周一安全活动组织。
3.3.11.5对所辖工人安全生产情况及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情况负直接责任。
3.3.11.6负责事故后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
3.3.12分包单位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2.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工人安全负直接责任。
3.3.12.2负责对其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班组活动统计。
3.3.12.3负责立即阻止工人违章作业。
3.3.13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3.1认真学习,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13.2主动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实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
3.3.13.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相互帮助,相互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责任;
3.3.13.4对不安全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3.3.13.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3.3.13.6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路、安全定位、方法适当、安全操作”。
3.4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3.4.1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4.1.1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刘岩
副主任:张贵洪、邹天成
委 员:富强、杨小兵、王贵连、刘明才、左川、陈东波、刘振军、楚晓波、薄四海、冯建臣、毛炎星
3.4.1.2分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谢夕怀
组员:林大远、方明星
3.4.1.3项目安委会常设办公机构在总包办公室,分包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办事员为分包安全员。
3.4.1.4分包单位必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确保体系,建立健全多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纳入总包安全监督部领导。
3.4.1.5分包单位应配置多种资质合格、持有效证件特种作业人员。
3.4.1.6总、分包各级施工管理人员“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3.4.2组织责任
名 称
责 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为项目安全管理最高权利机构;
2、负责项目安全管理
3、牵头组织安全检验及安全例会并做出决定;
项目经理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方面领导责任
实施经理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现场经理
对工程项目标文明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总监
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全方面监督责任;监督项目安全系统及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作,监督、检验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出对应指导;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编制《阶段性安全计划》;监督、检验工程部对分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工长
对所辖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法及全部技术方案中安全方法;
负责定时向安全部反馈安全信息;参与责任区域内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和配合工作;
分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本单位重大安全事项决议;参与项目安全大检验及安全例会;帮助本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技 术 部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和重大专题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方法方案》技术部分;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阶段性全方面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物 资 部
负责对购置进场设备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具安全资质进行审查验收工作。
安 全 部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验,督促验收;负责管理和指导分包安全员日常工作;负责关键防护设施及大型设备安全装置验收;负责搜集整理安全信息;负责编制《阶段性安全计划》;负责对分包违章违纪进行处罚;负责因工伤亡调查上报及参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汇编安全资料;负责审查分包编制《安全技术方法方案》。
分包责任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方面责任,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完好负直接责任。
分包技术
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和验收安全技术方法落实;对所辖区域工人施工安全负直接指挥责任;组织编制分项《安全技术方法方案》。
分包安全员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对工人安全教育;搜集、整理、上报所辖区域内安全信息;搜集审查分包工长安全技术交底;搜集整理本单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验所辖工人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整改事故隐患;负责事故后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调查、处理、上报本单位轻伤事故;负责编制本单位《阶段性安全计划》。
分包工长
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负直接指挥责任;必需推行工长安全责任;负责对所辖班组做分部分项具体安全技术交底;对所辖工人安全情况及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情况负直接责任;负责事故后伤员抢救,保护现场。
分包班组长
对所辖工人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班组活动统计;负责阻止工人违章作业。
注:1.责任表内未尽事宜按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实施;
2.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4. 专题安全管理
4.1安全技术方法和方案
4.1.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需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方法,特殊和危险性大工程必需单独编制要求。
4.1.2安全技术方法和方案编制要求。
4.1.2.1立即性:安全技术方法在施工前必需编制好,并经审核同意后正式下达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变更时,安全技术方法必需立即变更或做补充,不然不得施工。施工条件发生改变时必需变更安全技术方法内容,必需立即经原审核、审批人员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不得私自变更。
4.1.2.2针对性:要依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凡在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危险原因,必需从技术上采取方法,消除危险,确保施工安全。要针对不一样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技术方法要有设计、有详图、有文字要求、有计算。依据不一样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原因,从技术上采取方法确保其安全实施。地基和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卸料平台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群塔作业、交叉作业、多种防护设施及脚手架工程等必需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同时,必需研究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针对使用多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危险原因,从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等方面编制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方法。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害,制订对应使用要求及防范方法。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原因,和材料、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环境原因和不安全原因,制订对应环境保护及安全技术方法。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连续较长,要制订防暑降温方法和方案。雨季施工要制订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方法和方案;冬季施工要制订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方法和方案。
4.1.2.3具体性: 安全技术方法必需明确具体标准,能指导施工,绝不能搞口号化、通常化。 安全技术方法中必需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需对危险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材料、构配件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机、井字架或龙门架、搅拌台位置等根据施工需要和现场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必需由工程项目责任工程师或工程项目技术责任人指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编制人员必需掌握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含有一定专业水平和施工经验。
4.1.3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审核要求。
4.1.3.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责任人或企业相关部门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4.1.3.2审核人员应对编制人提出方法和方案合理性、实施可靠性和可能存在风险提出明确意见,并有责任进行修改、完善或否定。
4.1.3.3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审批要求。
4.1.4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应由企业技术责任人或其指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批。
4.1.5特殊和危险性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法。
4.1.5.1吊装、深坑、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20m以上)及特殊脚手架施工前必需编制单独安全技术方法。
4.1.5.2单独安全技术方法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
4.1.5.3特殊和危险性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法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责任人编制,项目总工审核,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2 安全技术交底
4.2.1工程项目必需实施逐层安全技术交底。
4.2.2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安全技术方法,必需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不得用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安全检验等制度替换,预防口号式、通常化。
4.2.3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员,必需是现场工长。
4.2.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需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险原因而编写,既要表现出通常作业共性,又要表现出本作业特征。
4.2.5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取新安全技术方法。
4.2.6逐层安全技术交底。
4.2.6.1工程开工前,项目责任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方法等情况,向工长进行具体交底。
4.2.6.2两个以上施工队(分包单位)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部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时或不定时地向相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安全书面交底。
4.2.6.3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需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6.4班组长天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书面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当日参与作业人员必需全员进行签字。
4.2.6.5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需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收交底人签字。交底书要立即上报项目安全监督部门,按单位工程一起存放,以备查验。
4.2.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4.2.7.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
4.2.7.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危险点;
4.2.7.3针对危险点具体防范方法;
4.2.7.4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事项;
4.2.7.5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2.7.6一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和抢救方法。
4.2.8出现以下凡种情况时,工程责任人或工长应立即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8.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4.2.8.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方法;
4.2.8.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2.8.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4.2.8.5出现其它不安全原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改变。
4.3 验收
4.3.1验收范围:
4.3.1.1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用电缆、临时供电用配电箱和其它个人防护用具;
4.3.1.2一般脚手架、满堂红架子井字架、龙门架等和支搭各类安全网;
4.3.1.3高大脚手架,和吊篮、插口、挑挂等特殊架子;
4.3.1.4临时用电工程;
4.3.1.5多种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和其它机械设备。
4.3.2组织及验收要求:
4.3.2.1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和其它个人防护用具,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有安全部门参与共同验收。必需有合格试验汇报、材质证实及出厂合格证实。当发觉有疑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判定,认可后才能使用,不合格产品果断清退出厂。
4.3.2.2架子验收,由工程项目技术总工组织有工长、安全总监、搭设班组、使用单位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3.2.3一般脚手架、物料堆料架和安全网支搭验收,由现场经理或工长组织有安全部门、搭设班组、使用单位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小组,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4高大脚架、满堂红架子和多种特殊架子验收,由同意方案技术责任人组织有方案编制人、企业安全部、项目安全总监、搭设班组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小组,经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4.3.2.5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井字架或龙门架及其它物料提升设备验收,由企业机械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经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4.3.2.6临时用电工程验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编制人、工长、临电维修班组参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7全部验收全部必需办理书面签字手续,不然验收无效。
4.3.2.8各级验收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按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同意方案进行检验,合格给予验收,不合格按要求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推行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4新技术、新工艺技术方法总结和推广
4.4.1工程项目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关注意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时产生各类新安全技术方法或防范方法立即进行分类和评价,从中总结出新安全技术方法和新防范方法。激励和提倡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防护技术和设施方面发明、改善和提议。
4.4.2工程项目上所采取新安全技术方法,必需事先经企业技术责任人审核同意,不然不能使用。
4.4.3针对工程项目所制订新施工工艺,假如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严重生命危害,则该工艺不能在施工中使用。
4.4.4对已经权威部门判定、认可安全新技术、新产品,工程项目上应主动、主动地给予推广和使用,并立即将推广使用中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部门立即进行修改。
4.4.5工程项目应确保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时新安全技术方法在推广和使用过程中所需人力、财力和物力。
4.4.5工程项目技术责任人和安全部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应进行常常性检验和监督,凡发觉无方法、无交底、无验收而进行施工单位和人员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待方案、手续齐备后方可同意施工。
5. 工程安全控制
5.1模板工程安全控制关键点
5.1.1模板加工
5.1.1.1加工机械:木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必需使用按钮式开关并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超出3米。
1)圆锯:有传动装置防护罩、锯片防护罩和分料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工多用机械,操作木工加工机械时操作人员严禁带手套,长度大于500mm或厚度大于圆锯半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进行破料,破料锯和横截锯不得混用。
2)平刨:传动轮和皮带轮必需有防护罩、有刨口防护装置、护手装置,必需安装靠山。
3)电锯和电刨严禁带伤作业,尤其是锯片发觉裂纹立即更换。
5.1.1.2人员操作:使用木工机械严禁带伤作业;锯长度小于50cm或厚度大于锯片半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使用电锯、电刨,两人操作时注意相互配合,不得硬拉硬拽避免伤人。机械停用时断电加锁。
5.1.1.3木工加工棚设专员进行管理,每台机械设专员进行操作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1.1.4散碎木料、锯末、刨花等要立即进行清运,堆放区域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5.1.2现场施工
5.1.2.1现场使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及其它手动工具等。
5.1.2.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应优先选择Ⅱ类、Ⅲ类绝缘型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5.1.2.2手持电动工具维修和检验必需由专业人员负责。
5.1.3支模安全方法
5.1.3.1支柱时脚手架上应保持固定状态,操作人员按要求系挂好安全带,模板在未固定前应使用铅丝将模板和主筋做可靠连接。
5.1.3.2铺设梁底模之前必需先搭好底模支撑脚手架,两侧铺跳板,设防护栏杆形成完整安全通道,便于操作人员行走,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系挂好安全带。
5.1.3.3支顶板模板前要搭好支撑脚手架,铺板前应将木方做可靠连接,接头处必需有支撑,操作人员不得将木方作为人行通道。
5.1.3.4电梯井模板采整体模板时,吊装作业安全由为关键,底模安装时必需使用四根钢丝绳四个吊点进行,严禁采取一根钢丝绳串挂两个吊点方法(拆模时要求和安装相同)。
5.1.4拆模板
5.1.4.1在拆柱模前不准将柱脚手架拆除。利用塔吊拆柱模时应有信号工配合,木工在拆柱模时必需挂好安全带。
5.1.4.2高处、临边、复杂结构等模板拆除应有专员指挥和切实可行安全方法,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设置警戒标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正在拆除模板上。拆顶板时应有操作架、铺好跳板,挂好安全带。
5.1.4.3已拆除模板、拉杆、支撑等应立即运走或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集中堆放。
5.1.5机械用电安全要求
5.1.5.1全部固定式机械一次线长度不得超出3m,线路必需穿管保护,并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备外壳做可靠接零保护,保持绝缘良好。
5.1.5.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是II类电器,接用漏电保护器,有专用开关箱;保持机械外壳和电缆绝缘;机具一次线严禁任意接长。
5.1.6.其它防护
5.1.6.1用塔吊调运模板时,必需由起重工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1.6.2从水平预留洞口上下传输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做好防护。
5.2钢筋工程安全控制关键点
5.2.1钢筋加工
5.2.1.1钢筋机械
1)钢筋切断机:接用漏电保护器,一次线不得大于3m。
2)钢筋弯曲机:接用漏电保护器,一次线不得大于3m。
3)砂轮切割机:接用漏电保护器,有砂轮防护罩,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直径小于25cm锯片。
4)钢筋传动部位必需有防护罩。
5.2.1.2操作人员:应避开钢筋运动方向,听用机械时将电源切断。
5.2.2钢筋加工
5.2.2.1展开盘圆钢筋时,两端要卡牢,以防钢筋回弹伤人。
5.2.2.2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靠,卡头要卡紧,并在2m区域内严禁行人。
5.2.2.3冷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和冷拉方向成90。,且应用封闭式滑轮,冷拉场地应严禁人员通行或停留。
5.2.3钢筋连接
5.2.3.1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需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挂好安全带。
5.2.3.2绑扎柱、墙体钢筋时,严禁沿骨架攀爬上下,当柱钢筋超出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4m以下时,可用马凳或在地面上绑好再整体竖立,已绑好柱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住,以防倾倒。
5.2.3.3绑扎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悬挑架,并按要求挂好安全网。
5.2.3.4安全防护:不管采取何种焊接方法,在现场焊接操作必需有操作架(尤其是绑扎、焊接梁钢筋时),操作架上必需铺跳板,绑好防护栏杆。在极特殊情况下,难以搭设防护架时操作人员应挂好安全带。
5.2.4临电安全:
钢筋施工时,金属物较多,电气危险性最大,应注意以下问题:
5.2.4.1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出3m,二次线不得超出30m,焊机一、二次侧必需有防护罩,二次线必需双线到位;二次零线、焊把线严禁用钢筋或钢管替换。
5.2.4.2直螺纹套丝机:必需接用漏电保护器,有专用开关箱,一次线不得任意接长,并确保有两极以上漏电保护。
5.2.4.3全部电缆线及焊把线不得拖地,不得被钢筋钢管压砸,电缆须架空。
5.2.5其它安全防护:乙炔、氧气瓶不得放置在焊点下方,乙炔、氧气瓶和焊点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5.3 砼浇注工程安全控制关键点
5.3.1砼浇筑使用机具:塔吊、地泵、振捣棒
5.3.1.1塔吊:由起重工指挥,严守操作规程。
5.3.1.2地泵:在指定电箱接线。地泵输送管接头必需卡紧。
5.3.1.3振捣棒:绝缘良好。
5.3.2砼浇筑
5.3.2.1浇筑砼应设操作平台,操作部位设防护栏杆,操作人员严禁站在模板上、支撑上或溜槽帮上操作,输送管道架子要牢靠。
5.3.2.2接拆地泵输送管时,在泵管架子上挂安全带。
5.3.2.3操作振捣棒应戴好绝缘手套。
5.3.3临电
5.3.3.1振捣棒应有专用开关箱,接漏电保护器(必需达成两极以上漏电保护)。
5.3.3.2电缆线必需架空,严禁落地。
5.3.3.3振捣棒严禁任意接长。
5.3.3.4夜间施工必需有足够照明。
5.3.4其它防护:在地泵周围操作和行走时注意交通安全。
5.4 机械安全控制
5.4.1工程项目技术部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编制包含关键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技术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并报企业技术部门、机械安全管理部门会签、总工审批。
5.4.1.1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方法方案,施工中要认真全方面实施。
5.4.1.2工程项目经理部门应对分包单位、机械出租方实施安全技术方法及方案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机械出租方应接收工程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严格推行各自在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职责。
5.4.2机械验收
5.4.2.1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折机械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4.2.2大型机械如塔吊等设备安装前,工程项目经部应依据设备出租方提供数据进行基础设计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由有资质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安装。
5.4.2.3设备安装单位完成安装工程后,报请企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办理移交使用手续。
5.4.2.4中、小型机械由分包单位组织安装后,工程项目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4.2.5全部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应由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统一管理,并交安全部一份立案。
5.4.3机械管理和定时检验
5.4.3.1工程项目经理部应视机械使用规模,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机械管理人员应含有一定专业管理能力并熟悉、掌握机械安全使用相关要求和标准。
5.4.3.2机械操作、驾驶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按要求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学员或取得学员证操作人员,必需在持《操作证》人员监护下方准止岗作业。
5.4.3.3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应依据相关设备管理规程、标准制订工程项目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4.3.4在工程项目经理领导下,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应对现场机械设备组织定时检验,发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行为立即纠正,对查出机械隐患要有文字统计,并落实责任,立项、并限期整改。
5.4.3.5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和政府执法检验时下达设备隐患整改指信令。
5.4.4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要求
5.4.4.1塔吊
1)塔吊路基基础承载能力达成设计要求,并由工程项目提供试验汇报。
2)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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