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吊索具、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吊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各单位对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等采购、使用及维护。 2 职责 2.1 采购人员对购置的起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2.2 设备部负责对供应商考察定点,并对吊索具安全性负责。2.3仓库保管员对保管的起吊索具、吊具的安全存发放负责,建立发放台账。起重工,挂钩工及操作人员负责吊索具的维护,对起吊索具在使用中发生断裂、破损负责。2.4 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吊、索具负责,所在工段对该工段使用的索具、吊具负责。起重工,挂钩工
2、及操作人员对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的安全负责。3 管理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员根据设备部核定的物资明细表购置起吊索具。3.1.2购置的钢丝绳、吊链、尼龙绳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附有有关专业部门的检验报告。3.1.3 购置的卡环,吊环必须是锻造制作的,禁止购置铸造和焊接的卡环吊具。3.1.4购置的起吊电磁铁、起吊夹钳、起重机具、抓钩式夹具、抓斗、链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3.1.5购置的钢丝绳、尼龙绳必须有载重标志。3.1.6定点采购,供应商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经安全设备处审核、备案。3.1.7 采购处须与供应商签订安全使用协议。3.2 保管3.2.1 所有起吊索具,吊具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较
3、好的环境下进行保管,定点摆放。3.2.2 钢丝绳应定期涂油。3.2.3 尼龙、纤维绳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3.3 使用3.3.1 操作者根据起吊索具、吊具的重量或中午的外形选择起吊索具、吊具。3.3.2 操作时严格遵守行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3.3.3 操作者在使用前对起吊索具、吊具进行检查,工段长每班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各使用单位对吊索具每天检查并有记录,安全设备处不定期抽查。检查时执行十不使用:1) 钢丝中麻芯外露超标不使用。2) 整条钢丝绳断裂不使用。3) 钢丝打死扣不使用。4) 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现笼状不使用。5) 钢丝绳
4、大面积有绣不使用。6) 钢丝绳其中一股超过四根钢丝断裂不使用。7) 尼龙绳由破损不使用。8) 卡环、吊环、电磁吸盘、夹钳、吊具、爪钩规不完好不使用。9) 起吊物体超过200摄氏度不使用。10) 钢丝绳表面有尖刺,一米长度内部超过7个,超过不得使用。11) 链条的链径磨损大于三分之一不得使用。3.3.4 操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有火源如电焊作业时不得使用尼龙绳。2)指挥手势要清楚,不得戴手套指挥。3)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可起吊运行。4)不得随地乱扔,使用完毕后放在固定架上。5)不得咋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6)不得超负荷使用。7)不
5、得降级使用。8)由切口处不得直接吊运。9)能用钢丝绳的场合不得用尼龙绳,钢丝绳与尼龙绳不得混用。10)卡环吸盘、吊链等尼龙绳吊具要轻拿轻放,不得剧烈碰撞和敲击,移动尼龙绳等轻质吊具时不得拖动、硬拽、磨损,避免起吊索具、吊具磨损。3.4 操作者执行“十不吊”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3)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4)歪拉斜挂不吊;5)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活动物不吊;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7)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8)正在加工的工件不吊;9)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10)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3.5 使用完毕,对起吊索具、吊具进行保养和存放1)钢丝绳进行涂油、
6、履直;2)检查起吊索具、吊具无磨损;3)清理纤维绳上的油污;4)存放时归类存放,保证干燥、通风。4.记录 4.1 起吊索具吊具安全检查表5 相关文件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起吊索具、吊具安全检查表起吊索具、吊具安全记录表部位:工位:序号检查内容检查记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1选用吊具不符合载荷要求不使用2吊索具外观锈蚀、打结、重叠、扭曲不使用3尼龙纤维绳由破损不使用4钢丝绳麻芯外露不使用5钢丝绳断裂、断股(7个刺头米)(4根断丝/股)不使用6链条吊具由裂纹、严重变形不使用相邻链环处磨损超过原直径10%不使用7吊具卡具不完好不使用整改处理记录: 检查人: 检查日期: 符合( )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