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老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填写签约时间_填写签约地点(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标有“”的为必须具备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删除的语句,如果确需更改或删除,应请示本单位法律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改或删除;标有“*” 的为法律规定条款或合同通常必备条款;标有 “*”的为合同各方协商确定的条款;标有 “*” 的为合同选择性条款。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体合同签署前必须经公司审核,以审核后文本为准。)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2、方就 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 双方企业信息1.1甲方企业信息xx集团xx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x 职务:执行董事通讯地址:x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x开户银行名称:x开户银行账号:x1.2乙方企业信息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职务: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联系人: 电话:纳税人身份:(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纳税人识别号(15位代码,国税号):(注: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代
3、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第2条 乙方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 (注明:结算以实际施工的双方签证为准)。提供分包劳务内容:第3条 工期*3.1 工期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2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满足业主及甲方有关工期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机械、施工人员正常施工,若出现施工人员无故停工现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 因乙方自身原因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4 根据业主
4、施工安排及乙方进度情况,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3.5暂停施工。甲方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指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项目,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甲方书面提出复工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第4条 工程质量*4.1乙方劳务承包项目的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其中合格率必须100%,整体优良率为95%,并且乙方应配合甲方达到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4.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4.3甲供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并
5、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乙方自购的辅助性零星小型材料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代换任何材料。4.4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图纸施工,按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予以验收。未经验收签证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擅自隐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检查,无论检查是否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第5条 合同价款*5.1 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合同单价、设计范围内的实际验收工程量、中间计量资料及详细的附件资料。5.2 承包方式:5.2.1工序单价承包,工序单价中包含完成本工序工作及相关附属作业的全部内容,以及乙方为保证工程正常施
6、工所具有的生活、办公及施工临时设施、人员设备调遣、施工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与此相关的其它明示的和暗示的全部操作工序和相关工作内容。即包含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应消耗的全部人工、机械、材料及规费、保险、管理费、利润、各种税金等其他费用(未含在单价中的甲供材料、机械除外)。5.2.2工序单价包含增值税,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均不导致合同单价及价款的调整。5.2.3单价及工序工作内容:见“工程项目工序单价表”。5.3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甲方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意工序单价一次性包死,合同执行期间劳务及材料价格上涨、暂停施工、人员窝工、设备闲置、施工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均不导致合
7、同单价的调整。5.4 工程量确认:5.4.1由乙方根据各细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甲方技术交底、施工图纸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5.4.2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5.5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当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编制整改计划报甲方审批,以满足节点工期要求;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进行施工任务调整,并根据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和工程数量,核定相应费用对乙方进行处罚。第6条 双方驻地机构及代表*6.1 驻工地机构名称:甲方代表姓名: 职 务 : 职 务 : 6.2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 乙方代表姓名: 职 务 :
8、6.3 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并提前5日通知另一方,若需撤换同样办理。双方代表按合同的规定,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代表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甲方委派代表负责计划、技术、财务、设备等全部对外工作,双方人员在委派期间,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第7条 甲方负责提供或办理的事项*7.1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和控制,负责施工测量和试验保障工作,负责对乙方有关特种作业劳务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工法、操作规程培训、考核。7.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及提供下列生产性临时设施:(不包含在工序单价中的,据实际情况列出)永久性用地;甲方规划范围内的临
9、时用地;7.3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和机械设备。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满足工程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7.4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现场作业文明、规范和安全。7.5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负责对已完工程及时组织验收。7.6负责办理乙方已完工程验工计价、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办理竣工决算。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第8条 乙方义务8.1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和相应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施工机具设备,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
10、后 天内进场,并指派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在现场进行管理。8.2乙方应经常对其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和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考核,对甲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或调整岗位。8.3乙方必须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支付保险费用。8.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指令组织施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底或指令有疑义或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在甲方有关人员未同意更改或撤消前,乙方应无条件执行。8.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
11、全,不合格项目必须无偿返工,直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同时不减轻其合同工期责任。每道工序须由甲方人员检验认可合格并通知允许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8.6乙方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标识标牌、未移交工程、测量桩物等应妥善保管并看护好,不得倒卖、破坏和移位。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7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进行劳务结算,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现场管理及施工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需求计划。8.8严格按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工地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乙方因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指定对周边环境现状造成污染或破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12、并承担全部费用。8.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妥善看管,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对出现上述情况,因乙方不及时报告甲方且擅自继续施工,或报告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复工且强行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8.10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与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8.11乙方在施工中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8.12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8.1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音、环境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8.14乙方人员必须遵循工程所在地文明居民要求,不得有偷窃、斗殴、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8.1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8.16及时维修施工使用的道路、水、电和围栏、警卫设施等。如因此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8.17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
14、款项中扣除。8.18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8.19乙方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赶工损失和赔偿责任并按工期要求按期完工。第9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9.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督促乙方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随时检查乙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闭合。9.2乙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必需的安全设施及物资,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过失造成事故的行政、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3乙方应对其全部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
15、底,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违章作业,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010000元违约处罚。第10条 安全防护*10.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1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
16、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10.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10.4除上述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约定外,乙方尚需对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相关条款同安全施工承诺书有冲突的,以安全施工承诺书条款为准。第11条 事故处理*11.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1.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第12条 保险*12.1 甲方负责办理建筑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自有人员、机具设备以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事项,并支付保险费
17、用。12.2 乙方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其他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具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2.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乙方保险办理的证据,并交予甲方备案。如未提供证据或未办理保险,甲方直接为乙方购买保险,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2.4 乙方充分地理解并认可,甲方支付的工序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12.5 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当按照各自投保的范围、内容和相关责任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第13条 材料、设备供应*13.1合同约定的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向甲方提交需求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
18、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13.2 主材供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材料)13.2.1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列明确,如:钢筋、钢绞线、桥梁支座、锚具、砼)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的下车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劳务承包单价中不包括以上材料费用。主要材料名称及价格见附表:甲供主要材料表。13.2.2工程主要材料用量,均由甲方根据乙方承担的工程量,按照技术交底及国家有关定额标准计算出材料应耗量,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限额供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定额消耗量使用甲方所供材料,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9、、使用不合格材料、改变配合比。13.2.3 甲方按月对甲供材料消耗量进行材料节超考核,乙方材料消耗量不得超出限额材料用量,若材料实际消耗量超过限额材料用量,超限额消耗材料,按合同约定的超耗材料单价,在乙方的工程计价款中扣除。13.2.4严禁挪用、变卖甲供施工用料,一经发现,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另承担所挪用、变卖甲供材料价款总额(按材料计划价格计算)2倍的违约金。13.3 工程用其他材料供应13.3.1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材料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劳务承包单价中,甲方可统一采购、统一供应,也可委托乙方采购。乙方受托采购的材料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采购凭证,并将所购材料提交甲方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
20、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13.3.2 甲方统一采购供应的材料,双方按期结算,按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注:该材料费用在项目部列销,不要转给劳务队;物资设备部与劳务队按期办理材料结算)13.3.4乙方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主线至施工现场,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场地接电设施,按照*元/度承担电费(含线路损耗费用);电费从计价款中扣除。乙方不得转供电,否则按违约承担违约金。13.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14条 施工机具、周转材料*14.1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工序单价中未包含
21、,见附表)14.1.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 (由甲方依据本同合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必须明确约定。)14.1.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复或等额赔偿。14.1.3施工机具的损失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成新率(参考值:设备净值/设备原值*100%)*设备原值。14.1.4周转性材料损失赔偿标准:按当期周转材料价格赔偿。14.2乙方需进场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工序单价中已包含,见附表)乙方应当按承诺投入施工所需
22、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工序单价已包含该部分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相应费用。第15条 施工变更(施工任务调整)*15.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技术交底。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15.2因变更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5.3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对乙方所施工任务进行的调整及变更造成相关项目工程数量增
23、减,工序单价都不予调整,当因变更出现新增项目工程时,新增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15.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16条 施工验收*16.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本次质量验收合格,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16.2工程期间验工计价
24、、项目结算中关于工程质量相关签证仅作为期间验工、项目结算的必要条件,不作为最终工程验收时质量评定的凭证。工程质量以业主单位验收结果为准。第17条 施工配合*17.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第18条 工程进度款计量、完工结算及工程价款支付18.1 工程进度款计量18.1.1 乙方最迟应在每月20日前,编制整理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材料消耗、计日工以及机具设备使用费等各项资料,呈报甲方予以审核。18
25、.1.2 甲方使用乙方的计日工必须经甲方授权人员(2名及以上)现场签认、计划合同部门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由项目部在当期验工计价中给予验工,逾期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在以后的计价结算中不得再主张该项费用。18.1.3 甲方在收到完备资料后5日内与乙方一同对已完工部分的合格工程量组织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及拨款必须由甲方施工技术、安质、财务、计划、物资等部门共同验收签字认可,经甲方项目部分管及主管审批后生效。18.2 工程完工结算。18.2.1 工程量清算。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双方对工程项目及数量进行清理,及时签认,根据工程量签认单汇总工序及工程数量,最终双方确认汇总的工程量作为结
26、算工程量。18.2.2 材料结算。工程完工后,双方对甲供材料予以清理,办理材料费结算,包括主材节超、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材料结算,并经双方确认,从工程结算款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18.2.3 工程劳务价款结算。工程劳务价款结算依据为最终双方确认汇总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18.2.4 双方约定,施工过程中,每期验工计价及最终完工结算,甲乙双方均应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通知后7日内未与甲方办理结算或书面回复,甲方单方办理结算,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复,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结算。18.2.5双方约定,最终完工结算必须经甲方法人单位审批后生效。18.3工程款支付18.3.1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7、。18.3.2乙方按本合同第19条约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经甲方认证后,扣除各种甲方应扣回的费用和质保金(计价额的10%),根据业主拨款进度情况分期拨付中间工程进度款。18.3.3 工程完工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使用。若甲方因业主或其他原因,资金不到位,乙方同意延期支付。本合同款项不计利息。第19条 发票管理19.1乙方应按甲方批复的工程(劳务)计价款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并于自开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19.2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
28、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第20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20.1 为确保合同履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一般应不低于预计合同额的2%;业主实施严格资金管控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预计合同价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该保证金,为乙方清欠拖欠的民工工资。20.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未出现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甲方全部退还合同履约保证
29、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第21条 质量保证金和保修*21.1保修金。甲方每月从对乙方进度计量款中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时,累计按工程结算总额的5%预留保修金,该保修金甲方不得挪为它用。21.2保修期。保修期从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日算起,乙方在工程验收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与业主对甲方要求的保修期一致。21.3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10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如业主统一组织的维修,相关费用乙方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21
30、.4返还保修金。甲方在工程保修期满且业主支付甲方保修金后60天内,将乙方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第22条 不可抗力*22.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2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22.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
31、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甲方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书面)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双方自行承担;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2.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23条 违约责任*23.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征拆滞后、工程发包人、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顺延,但甲方不赔偿乙方损失。因甲
32、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按现场实际签认的工程数量计价。23.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按单项工程计价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背甲方指令、通知等文件或不执行甲方指令和通知等文件的,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乙方擅自停工,每出现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不执行甲方的停工指令或擅自复工,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
33、时间内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处以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使用费的损失以及工程检验费、业主及监督部门罚款、业主扣除甲方的违约金)。第24条 合同解除*24.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业主方的总包合同解除或中止,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工费,甲、乙双方的其他损失,各自承担。24.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劳务工费,甲、乙双方的其他
34、损失,各自承担。24.3因24.1与24.2条款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完劳务价款总价3%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上场的人员、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
35、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已施作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倒卖甲方供应材料在10万元及以上的。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乙方以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3天)的。24.5对因第24.4条款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承诺自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天日内将人员、设备、机具等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撤场费用,同时向甲方移交施工场地,每逾期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6、30000元,同时在15天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25条 争议解决的办法25.1因本合同引起、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26条 补充条款*26.1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所有进场劳务人员名单按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报甲方备案。乙方领取拨付的各期工程款后,甲方监督乙方首先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不能因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问题造成工地停工、怠工事件的发生。(若乙方为其他个人,由甲方代发工资)26.2 合同履行中,甲方不对乙方办理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委托付款手续。如乙方因改制或重组致名称变更,必须提供其登记机关出
37、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相关的账户变更信息给甲方,以便据此办理付款。如只是账户发生变动,也需提供书面通知。第27条 附则*27.1本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27.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合同。27.3通知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相关资料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合同约定地址。乙方地址:邮政编码:送达签收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因乙方提供或确认的送
38、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及邮箱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或乙方指定的送达签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相关资料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以通知或相关资料邮寄后第五日视为送达之日;如通过电子邮箱送达的,则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7.4本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1、工序工费单价表;2、计日工单价表;3、甲供主要材料表;4、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表;5、甲方提供周转材料表;6、乙方应自备上场机械设备、机具、周转材料表;7、乙方应出具的授权书:乙方财务人员授权书、乙方物资人员授权书、乙方工地负责人授权书(含工程结算)。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