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2章 项目公司设立方案
北控水务集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构成联合体作为平阴县锦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我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平阴县锦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献》规定,在济南市平阴县专门成立符合本项目特点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经营范畴为调洪区建设;锦水河水系河道清淤、扩挖、疏通,改(扩)建阻水建筑物,新建(改建)岸坡护砌工程;新开挖河道(沟);截污导流,再生水回用,供水;生态湿地及景观提高等工程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送。在运营期内任何时候,未经平阴县人民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书面批准,我方作为投资方不会更改投标文献中关于项目核心边界条款。
我方承诺集中联合体各方先进资源,充分发挥各方投融资及项目管理经验,组建一支具备丰厚专业技术经验,完善管理体系、团结创新、顾全大局项目实行团队。以高质量、高原则按期圆满完毕项目建设、运营任务为主线宗旨,为推动平阴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而努力。
我方为保证项目总目的实现,涉及“投融资目的、质量目的、工期目的、成本目的、安全目的、环保目的、运营目的等”,在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立上将环绕上述目的,做到组织贯彻、人员贯彻、责任贯彻、管理办法贯彻;将环绕签约筹建阶段,融资建设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和清算移送等阶段,合理调节管理构造、人员配备,并做好工作衔接;将环绕河道治理、工程绿化、生态湿地、房屋建设、土地一级整顿等各专业,保证持证上岗、充分贯彻交底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某些项工程开展专家论证;将环绕政府出资方、行政监管方、项目关联方(勘察、设计、监理)、影响关联方(管线、征拆等有关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部(若中标超过一种标段,标段间资源调配和联动等),在项目公司设立中要建立相应机构,有效协调各方关系,共同为项目建设服务。
2.1项目公司组建筹划
2.1.1项目公司组建时间及筹划
我方中标后将及时着手项目公司注册准备工作,在获得中标告知书15工作日内草签经平阴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PPP 项目合同,在投资合同订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方提交项目公司成立文献。随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股东各方规章制度及对投标文献承诺,在PPP合同订立7日内组建“XXX投资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行、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运营维护等。
2.1.2项目公司注册资金
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标文献关于规定,承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5%,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0%,我方出资8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1.3项目公司注册、办公地点
本着有助于开展本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发展平阴县地区经济,增长本地税收、人员就业,项目公司拟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详细以实际注册地为准)。项目公司办公地点也与注册地点一致。
2.1.4项目公司章程
项目公司在注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法律、法规及其她关于规定和规定及投标文献承诺。重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司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北控水务集团(如下简称“甲方”)、平阴县水务局(如下简称“乙方”)共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定抵触,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公司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四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会计人员等全体员工具备约束力。
第五条 项目公司经营范畴重要为调洪区建设;锦水河水系河道清淤、扩挖、疏通,改(扩)建阻水建筑物,新建(改建)岸坡护砌工程;新开挖河道(沟);截污导流,再生水回用,供水;生态湿地及景观提高等工程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送。
第六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0457万元(暂定)。
第七条 甲、乙双方出资额共为人民币27614.25万元,以此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22091.4万元,占注册资本80%,乙方出资人民币5522.85万元,占注册资本20%。
第八条 任何一方认缴出资额,均由公司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九条 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三方书面批准,不得对其在公司所有或某些股权设立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权利担保。
第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并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照其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推荐和选举由非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
(三)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策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股东按照商定分取红利;
(五)优先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六)依法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公司其她股东转让股权;公司终结后,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七)享有法律、法规及我司合同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各方应尽义务:
甲方重要职责涉及但不限于:
(一) 按商定投入公司注册资金、项目资本金;
(二) 协助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工作;
(三) 协助公司与政府谈判、订立并履行项目合同、补充合同;
(四) 协助公司融资并配合提供有关资料,与贷款银行谈判、订立并履行贷款合同;
(五) 协助公司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六) 协助公司收取项目投资回报;
其她应由甲方负责工作。
乙方重要职责涉及但不限于:
(一) 按商定投入公司注册资金;
(二) 配合甲方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工作;
(三) 协助公司与政府谈判、订立并履行项目合同、补充合同;
(四) 协助公司融资并提供有关资料(提供担保除外);
(五) 协助公司收取项目投资回报;
(六) 其她应有乙方负责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经营筹划、资本支出筹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经审计财务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关于公司或其子公司分红比例及派发筹划拟定;
(七)对公司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或其子公司出于本项目融资以外目为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或者发生任何对外贷款;
(十二)公司或其子公司任何一笔涉嫌未在正常经营范畴之内、不按公平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
(十三)公司或子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修订或增长;
(十四)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设或关闭
公司任何子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十五)公司股东出于本项目融资以外目质押其在公司股权;
(十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决策其她事项。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股东会议程由董事会制定。会议告知、议程和议案应在会议前至少十五日送到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及以上董事,或者任何一名监事建议召开暂时会议,应当召开暂时股东会。暂时股东会会议决策与股东会决策具备同等效力。
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会会议,应提交股东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权限。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决策和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当在决策和会议记录上签字。决策和会议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专人保管,在公司合资经营期限内不得销毁、遗失。
就生产经营方面常规事项、公司制度规定例行事项或需紧急决策事项,决策意见较易统一,经全体股东一致批准可采用通信表决及书面传签会议形式,由董事会起草股东会决策,送各股东进行表决并通过签字盖章予以确认。股东对决策事项有保存或反对意见但不影响决策通过,决策内容中应以书面形式列明其详细意见。
第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具备如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策;
(三)制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八)制定本章程修改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
(十)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按照机构精简实干原则,依照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其她高档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和专业顾问;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以及董事会以为应由其
审查和决定,或其但愿审查或决定其他任何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其她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及以上董事建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暂时会议。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自成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应由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办。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她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状况之一,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解散事由浮现;
(二)股东决策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
2.1.5项目公司履行职责
项目公司负责平阴县锦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送。项目公司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行、债务偿还、运营维护和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全过程负责。按照基建程序,履行如下职责:
(1)筹措建设资金;
(2)编制项目实行筹划和年度筹划
(3)对上报告请示,对下交底管理;对外协同联动,对内资源调配。
(4)按照合同商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保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原则实验以及工程分包等事项,保证工程处在受控状态;
(5)接受主管部门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准时报送项目建设关于信息资料;
(6)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7)项目合伙期内运营和维护。
(8)负责回购阶段与业主接洽等有关事宜,按期偿还贷款。
(9)负责按投资合同商定,及时办理项目移送工作。
2.2项目公司机构设立
项目公司管理机构由决策层、经营管理层和执行层构成,董事会是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即项目公司决策层,决定项目公司一切重大事宜;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运营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构成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执行董事会决策,履行《PPP合同》责任和义务,组织项目实行;在经营管理层领导下,由各专业人员构成项目公司执行层,即:采购部、工程部、安所有、技术部、调度中心、水厂运维部、湿地运维部、行政部、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宣传部、审计部、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应急中心和绩效考核部。分别承担各专业责任,在一种共同目的下开展工作,形成一种完整管理体系。
基于既往项目丰富管理经验,对项目管理流程进行优化:以项目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组建建设期项目管理组,以及运营期保存核心岗位人员精简后运营维护组。同步依照原则化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备,建立信息化、原则化、程序化运营管理体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岗位、职责配备基本上,依照建设、运营、维护、技术、行政、财务等工作环节,对每个部室、班组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同步力图消除部室、班组间职能衔接壁垒,保证系统在项目全周期内进展顺利,实现各环节寻常良好运作。
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图
重要管理岗位岗位职能如下:
1、董事长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策实行状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项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工作报告,对执行状况提出意见及建议,对项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违背董事会决策做法,有权下令制止;
(4)订立项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聘请、辞退文献;
(5)经董事会授权,对外代表项目公司解决关于问题,对内代表董事会订立关于文献;
(6)经董事会授权,项目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对项目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7)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由其她董事代为履行职责,但合用法律规定必要由董事长行使职权除外;
(8)董事长应在董事会规定授权范畴内行使其权力。未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不得用合同约束项目公司或代表项目公司采用其他行动。
2、监事职权
(1)自行或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检查项目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执行项目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行为损害项目公司利益时,规定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公司章程》和合用法律明确规定其她职权。
3、总经理
(1)主持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董事会决策;
(2)组织实行项目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项目公司内部机构设立方案;
(4)拟订项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项目公司详细规章;
(6)决定聘请或者辞退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请或者辞退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7)董事会授予其她职权。
4、工程副总经理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采购部、工程部和安所有工作。
5、总工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技术部工作。
6、运营副总经理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调度中心、水厂运维部和湿地运维部工作。
7、行政副总经理
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行政部、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和宣传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公司行政办公、人事管理、外事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8、财务总监
负责审查、监督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订立会计报表,审核财务支出,并就财务报告和管理等方面制定最佳守则,对公司财务、会计、审计等事宜有监督和管理权力。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负责管理财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3部门职能及人员设立
2.3.1部门职能及人员设立
1、工会
(1)职能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劳动保护教诲,提高群体安全意识和职工自检、自改、自防能力;
2)定期组织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与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现状况及时上报;
3)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解决工作协助行政部门查清事故发生因素。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事故负责人提出控告,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或法律责任。
(2)人员设立
设立主席1名,成员1名。
2、党支部
(1)职能
1)承担项目公司党、工、团组织建设及管理工作;
2)负责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以及表扬会等重要会议组织工作;
3)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及决策督办;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党群活动策划;
5)负责项目宣传活动组织及精神文明建设表扬工作;
6)负责指引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
7)完毕领导交办其她工作。
(2)人员设立
设立党支部书记1名,其他人员1名,详细负责项目公司党建工作。
3、采购部
(1)职能
1)负责公司建设期及运营期物资竞标采购组织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招标文献等并组织审查;
3)负责组织实行对供方评价、选取工作;负责合格供方资质初审、调查、绩效考核、重新评价以及合格供方资料归档工作;
4)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合同订立、合同评审、合同管理、设备维护等管理工作;
5)负责确认总包单位分包厂家资质确认工作;
6)掌握现场运营维护需更换维修设备,对厂家设备供货状况做好及时调节,依照设备物资交付筹划,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使设备物资供货按运营方案筹划更替;
7)负责联系上级有关单位参加、监督运营招评标过程;
8)负责向工程部移送订货合同;
9)协助工程部做好设备物资催交及设备交付后服务工作;
10)完毕领导交办任务并配合其他部室做好有关工作。
(2)人员设立
设采购部经理1名,其她采购人员3人,共计4人,详细负责运营期招标采购工作。
4、工程部
(1)职能
1)负责主持协调实行全过程施工图自审,汇审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负责地质勘察,土建安装施工现场质量,工期控制和工程质量核查;
4)负责维护工程变更审核和会签;
5)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施可证和施工过程中报批手续;
6)负责制定运营期内施工管理方案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审定工程监理大纲和监理实行细则;
8)负责审定施工单位编制总进度筹划和月进度筹划,严格将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9)负责维护工程施工现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协调;
10)负责与政府关于职能部门协调和办理有关权证;
11)负责对需要更换已选型材料设备认价,对材料、设备供应筹划审批和供应筹划监督验收;
12)负责工程配套设施大修维护后接入、投入手续办理;
13)负责组织维护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报告审批,工程移送;
14)负责协调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责任解决;
15)负责指引下属项目部工作;
16)负责项目运营阶段工程大修工作筹划、组织实行;
17)负责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组织,有关问题协调解决。
(2)人员设立
设立工程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其她人员6名,共计8人,详细负责项目维护工程管理工作。
5、安所有
(1)职能
1)按项目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教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办法培训等,对工程运营重点部位、安全消防器材制定书面安全办法,制定贯彻项目安全防范办法;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采用有效补救办法,并及时报告,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运营项目安全运营、文明维护等工作,争创安全文明达标项目;
3)负责项目范畴环境卫生监管,对运营过程中负责项目范畴有毒有害气体、水体中毒、职工职业健康等因素,进行控制、检查与纠正。
(2)人员设立
设安所有经理1名,其她人员2人,共计3人,详细负责整个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6、技术部
负责项目运营期内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技术内容涵盖水厂运维、湿地运维、生态修复、水环境、景观设计等。
(1)职能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原则,对本工程项目运营一切技术问题负责技术责任;
2)与本地设计院、规划院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业机构建立良好沟通关系,依照所提规定、社会反馈、调查和检测成果,做好项目运营期内运营和维护技术引导工作;
3)负责编制相应管理办法,涉及技术责任制、图纸会审制、技术交底制、技术复核审批制、运营日记填写制、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技术档案制度等;
4)负责联系设计及监理有关单位,协调解决运营期有关技术问题;
5)参加项目公司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协助项目各项报批报修工作,负责解决报批报修过程中技术工作;
7) 负责为工程投标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审查施工组织筹划及运营施工方案,督促工程运营进度筹划和技术方案实行;
8)负责及时解决工程过程中关于技术问题,对需要定期维护规划、合同等方面事项,提出变更建议;
9)制定并组织实行工艺操作规程、技术原则,并在过程中对关于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引和检查,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10)协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和验证工作以及项目公司合同评审工作。
11)负责工程照相、摄像及影像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集团公司科研中心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转化成科技成果运用到本项目中。
(2)人员设立
设立技术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5名,共计6人,详细负责整个项目技术层面工作。
7、调度中心
(1)职能
1)建立运营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平台,维护和运营信息监控工程(智慧环境系统)体系。
2)采用远程监视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设备管理、能耗成本管理、水质化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运营考核管理、办公管理水务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在职能范畴内统筹调度实行项目范畴内水资源,获取更大经济效益。
3)实现生产控制精细化和节约化、工艺调度实时化和最优化、寻常管理系统化和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
(2)人员设立
设立中心主任1名,其她人员2名,共计3人,详细负责调度中心管理工作。
8、湿地运维部
(1)职能
1)制定和实行湿地功能范畴内水系、配套配水设施、湿地公园照明、绿化带等维护养护工作筹划;
2)保障湿地功能内各项设施、景观完整性,涉及表流湿地、浅流湿地、配套工程、信息监控工程等;
3)协调和指引下属项目部有关工作。
(2)人员设立
设经理1名,副经理1名,其她人员4人,共计6人,详细负责湿地功能范畴各项设施运维工作。
9、行政部
(1)职能
1)组织研究拟订项目公司经营理念和战略、项目公司近、中、远期经营筹划,提出项目公司组织机构;
2)负责建立和督促执行项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执行状况定期予以修订完善;
3)维持项目公司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秩序,发现不利于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4)负责项目公司综合文电起草、审核、印发和流转、项目公司重要领导日程和外出交通安排等秘书工作;
5)负责项目公司文献和档案收集、归类、整顿、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
6)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层级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督促会议决定贯彻;
7)负责项目公司印章管理;
8)负责或牵头组织承办项目公司各种资料报批、认证、复审和年检;
9)与政府关于部门及有业务往来其她单位保持联系,建立良好工作关系,负责重要宾客接待工作;
10)依照领导批示,协调项目公司内部关于部门共同完毕工作;
11)负责公司文化建设;
12)负责项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安排修复损坏办公设施、设备,保持办公区域内环境卫生;
13)统一调配使用项目公司公务用车,控制油料和车辆维修等车辆使用经费支出,加强司机安全行车教诲;
(2)人员设立
设立行政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其他人员4名,共计6人,详细负责整个项目行政工作。
10、公共关系部
(1)职能
1)全面负责协调项目与政府各部门联系。
2)参加详细项目实行,及时跟踪项目实行全过程,理解项目运作中其她部门规定,并负责与合伙方协调沟通,解决和办理睬中、会后工作中浮现问题和有关事务,并按工作流程做好与有关部门横向联系。应对政府、社会、第三方机构等监督和检查工作,传达与项目有关最新行业政策。
3)全面负责协调项目规划、与政府各部门联系、有关手续办理、设计、技术、商务洽谈、合同管理、建设实行、材料设备采购、预决算、资金、人事调度等全面工作。
(2)人员设立
设立公共关系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2名,共计3人,详细负责项目公司对外公共关系协调工作。
11、人力资源部
(1)职能
1)组织研究拟订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内岗位编配方案;
2)全面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调节晋升、离职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负责本地水务所、河道管理所、其她区水务局指定人员及符合条件本地人员安顿、培训、考核等工作。
(2)人员设立
设立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其他人员3名,共计4人,详细负责整个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2、法务部
(1)职能
1)协助项目公司领导对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项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2)负责项目公司合同文本制定、修订,参加项目公司重大合同谈判、订立,对各类合同履行进行监督;
3)负责拟定、审核及完善项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项目公司对外业务中涉及到法律事务,并对业务对象提供法律支持;
5)参加项目公司兼并、收购、资产转让及招标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解决有关法律事务;
6)对项目公司运营中各种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梳理、辨认,并提出规避、化解方案。
(2)人员设立
设立法务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1名,共计2人,详细负责项目公司法务管理工作。
13、宣传部
(1)职能
1)负责重要事项、项目进展、重大活动和项目公司文化等有关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区域内资源节约、环保宣传推动工作。
3)负责草拟、制作宣传材料。
(2)人员设立
设立宣传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1名,共计2人,详细负责项目公司宣传工作。
14、审计部
(1)职能
1)拟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组织开展对所承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3)组织实行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等审计监督;
4)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配合关于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稽察工作。
(2)人员设立
设立经理1名,其她人员2名,共计3人,详细负责项目公司审计工作。
15、财务部
(1)职能
1)负责项目公司寻常财务核算,参加项目公司经营管理;
2)依照项目公司资金运作状况,合理调配资金,保证项目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收集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状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4)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筹划,编制项目公司月、季、年度营业筹划和财务筹划,定期对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
5)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负责项目公司各项财产登记、核对、抽查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资金来源;
7)参加项目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订立工作;
8)负责项目公司既有资产管理工作;
9)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原则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10)收入关于单据审核及账务解决,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账务解决,应收账务账务解决,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解决,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1)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解决,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作业;
12)会计意见反映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2)人员设立
设主办会计2名,出纳1名,共计3人,详细负责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16、资金管理部
(1)职能
1)负责公司所有融资项目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行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案,对接政府投资。
2)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监督各项资金运转,优化资金构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负责分析市场和项目融资风险,对公司短期及长期资金需求进行预测,准时编写融资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应对办法;
4)进行市场调研,编制有关融资预算方案和融资解决方案;
5)依照融资工作进程及领导工作安排,与融资机构商谈,确立最佳融资方案及融资条件,最后达到初步融资合同;
(2)人员设立
设立资金管理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1名,共计2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17、应急中心
(1)职能
1)负责项目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2)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宣教和培训;
3)协调关于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演习和突发事故(件)防止和处置;
4)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5)参加安全事故和运营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2)人员设立
设立中心主任1名,其她人员2名,共计3人,详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18、绩效考核部
(1)职能
1)编制绩效考核工作规划、相应绩效考核发展目的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筹划,并制定细化季 度、月度筹划。
2)建立并维持公正有效绩效考核体系,并负责考核算施、管理。
3)依照公司业务需要,配合领导详细组织实行各类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4)依照绩效考核状况和有关规定,实行对有关员工奖惩。
5)建立公司职位管理系统,协助和指引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6)建立公司干部考核评估体系及职务晋升体系。
7)指引部门负责人开展考核工作,向雇员解释各种有关制度问题。
8)协助修订政策指南和雇员手册、提供政策支持,协助政策解释。
9)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为公司人力资源决策提供参照根据。
10)负责绩效考核工作汇总及整顿工作,及时编制绩效记录报告和分析报告。
11)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有关内容培训。
12)对当前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推荐改进办法。
13)协助人事经理完毕其她有关人事工作。
14)完毕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设立
设立绩效考核部经理1名,其她人员1名,共计2人,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3.2人员到位时间
序号
职务
人数
到位详细时间
备注
1
董事长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
监事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
总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
工程副总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5
总工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6
运营副总经理
1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7
行政副总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8
财务总监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9
工会主席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0
工会干事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1
党支部书记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1
党建干事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2
采购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3
采购部职工
3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4
工程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5
工程部副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6
工程部职工
6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7
安所有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8
安所有职工
2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19
技术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0
技术部职工
5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1
调度中心主任
1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22
调度中心职工
2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23
湿地运维部经理
1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24
湿地运维部副经理
1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25
湿地运维部职工
4
项目竣工前60日内
26
行政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7
行政部副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8
行政部职工
4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29
公共关系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0
公共关系部职工
2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1
人力资源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2
人力资源部职工
3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3
法务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4
法务部职工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5
宣传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6
宣传部职工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7
主办会计
2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8
出纳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39
资金管理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0
资金管理部职工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1
应急中心主任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2
应急中心职工
2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3
绩效考核部经理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44
绩效考核部职工
1
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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