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XX-LZxx08-1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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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
6
修 改 履 历
标准名: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分类号:XX-LZxx08-1
修改NO
修改日
制定、修改内容
起草部门
备注
0
2013-8-31
新规制定
行政部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XX-LZxx08-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离职的审批与办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的职责
与权限,以及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员工的离职管理。
2 管理权限:
2.1 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的监督、离职手续的办理、离职资料的
归档、保存等事宜。
2.2 公司各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离职事宜,做好员工离职沟通工作。
2.1. 部门总监负责审批本部门员工的离职事宜。
3 员工离职类别及处理流程:
3.1 辞职:
3.1.1 员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辞职处理。
(1)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辞去现职位的申请。
(2)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3.1.2 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①辞职申请:
员工应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同时需提供一份正式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无固定格式,需写清具体辞职原因,个人需签名,加写日期)提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②离职访谈:
用人部门主任应在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日内与员工本人进行访谈,如果员工本人坚持离职,部门领导应在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报行政部进行离职访谈。
③离职报批备案:
离职访谈结束后,行政部在离职申请表上注明最后离岗时间,根据访谈结果进行审批备案,报批资料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须由离职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④办理离职手续:
辞职员工应于最后离岗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公司员工离职交接表》,报行政部审核并备案,行政部审核无误后方可开具离职证明。在最后离岗时间内工作交接没有完成而离开公司的,公司有权利追究其相关责任。
③辞职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员工个人提出辞职次日起30天后或合同期满之日即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法律效力。
3.2 辞退:
3.2.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3个工作日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以下行为属严重违纪、违规):
①旷工连续3天,年度累计旷工10天;
②宣传不利言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扰乱办公秩序,起带头作用者;
④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赌博、盗窃、破坏生产、办公设施等违法活动者。
⑤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
(4)员工个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2 辞退员工处理流程:
(1)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经部门总监、行政总监审核,加具意见。
(2)员工按照相关要求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3 自动离职:
3.3.1 员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或未办理完离职手续的。
(2)员工连续旷工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10个工作日,并不按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动,未按规定日期到新岗位报到,逾期达5个工作日的。
3.3.2 自动离职处理流程:
凡属上述自动离职情形的:
(1)员工由行政部填写《员工离职申报表》,经部门总监、行政总监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
(2)用人部门未能将员工离职状况及时通报行政部的,将追究用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员工自动离职后,在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前,公司有权冻结其一切费用。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按相应规定补回其冻结费用,对于因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员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4.1 员工待岗期满,公司未推荐合理岗位且仍未能在公司内部找到合适工作岗位的。
3.4.2 其他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同意由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4.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涉及补偿金,按照公司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3.5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及退休:
3.5.1 劳动合同期满不与员工续签的,用人部门至少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40天内写明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并经部门总监确认后交至行政部。
3.5.2 行政部按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在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无遗留问题后,按国家规定及公司流程支付经济补偿。
3.5.3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离岗当日填写离职交接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4 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期间的管理:
4.1 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应于员工离职前7天安排专人与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封存其办公电脑及工作资料,清理其可能保存或收藏的书面资料及电子资料,禁止其查阅新的公司资料。确因工作交接需要使用办公设备或确需查阅或调用文件资料的,需经直接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控。
4.2 必要时用人部门和行政部需要对离职人员在公司办公场所的行踪进行适当监控,离职员工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仓库等重地。
4.3 工作交接结束后,离职人员只能取回个人私有物品,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和资料一律不准带走或拷贝。
5 离职手续办理:
5.1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5.1.1 员工按《公司员工离职交接表》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2 办理完离职交接后,员工应将上述要求办理的相关表格交公司行政部处存档。
5.3 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应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保险事宜。
5.4 凡员工不按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冻结并停发其一切费用,待其办理或补办完毕后再视具体情况予以发放。
5.5 离职员工的最后1个月的工资挂账管理,所有离职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若工作交接无误后,保险公积金等一切个人费用整理完毕,予以工资发放。
6 检查与考核:
6.1 行政部为公司离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离职工作规范管理并进行指导、监督;各部门应该积极配合行政部的检查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6.2 部门内出现员工自动离职,但部门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现金,并在月工资中兑现。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
6.3 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情况,视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考核。
附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行政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修订发布x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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